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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4、25

作品名称:无轨电车轶事      作者:沙漠孤月清      发布时间:2020-01-30 10:16:36      字数:5936

  23
  
  “春天的象征是什么?”他忽然问我。
  “哦,大概……应该是气候温暖吧!”问题来得突然,我一时支吾。
  “是色彩!”我身边相貌老成的佚望着东面天际线灰绒绒的连绵山脉说。
  佚,学校的美术教师。比我略大几岁。并没有什么特殊的美术天分,也无高雅的审美能力;也曾下乡插队,负责画村里的各种宣传画,在那时是难得的人才。后来作为工农兵学员被召为美术院校学生,阴差阳错地做了美术教师。
  他的宣传画画得确实不错,笔下那些豪情壮志的男生和英姿飒爽的女生个个精神抖擞、栩栩如生;尤其是那些时代女英雄的形象,比如李铁梅、韩英、阿庆嫂、刘胡兰、江姐、赵一曼,还有当代的女红卫兵等等,无不飒爽英姿。
  我曾觉得奇怪,他为什么对这些不让须眉的巾帼英雄如此着迷呢?应该不是审美的问题,我百思不得其解;最后只能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解释:就是佚对女强人、女能人怀有一种特殊的情结吧。
  因为身上多少有一些艺术的细胞,平素他喜欢附庸文雅标榜艺术。目前正在追求我的同届同学、同我一起分配到这所学校的芷。
  课余时间,我们站在学校操场的西侧。我们都穿着格纹西服,不同的是他的是蓝色,我的是咖啡色,我们俩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学校男人的时尚。不过,我穿西服是他撺掇的,不管有什么特殊的举动,他总要拉上我,但当他对芷献媚的时候却似乎避着我。所以我总有种被利用或者被绑架的感觉。
  也许是我过于敏感,伦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伎俩可能给我带来了一定的心理阴影。
  一辆“大辫子”从校门前驶过,车身下半截涂上了鲜艳的豆绿色,覆盖了原来老旧的灰蓝色,让人耳目一新。我点点头,认为他说得挺有道理,连公交公司都给车换了颜色。
  只是春天的脚步有些缓慢。清晨我在离家不远的铁路旁一片矮树丛中晨练的时候,已经有不知名的各色花朵悄然开放,乘无轨电车由南向北一路观察,花朵则渐次稀落,及至太平地区时依然树枝突兀嶙峋,不见一枝绽开。这种细微的纬度变化在地图上肯定无法标识,但在生活中却是如此鲜明而确定。我因此时常萌生一种幻觉,仿佛每天无轨电车载着我于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之间游移。
  “你仔细观察这个世界,色彩决定了性质。冬天是白色,春天是绿色,夏天是红色,秋天是黛色,你赞同吗?”
  佚颇为专业地从美术角度诠释。
  我笑了笑:“不无道理,受你的启发我倒觉得不仅仅是自然界,而且人类社会也是如此,确实挺吊诡啊!”我应和着。他有些茫然看着我。我把美术引入社会和哲学领域让他有些迷惘。
  我拉拉西服的下襟:“你看,革命小将是红色的,地富反坏右是黑色的;革命歌曲是红色的,靡靡之音是黄色的;胜利是红色的,投降和失败是白色的……”
  我陡然想起我家中鱼缸里养的那几尾孔雀鱼。
  其中一条最瑰丽的雄鱼有着如同彩绸般宽大的尾鳍,在水中犹如一面鲜艳的旗帜在飘扬。但它老了,尾鳍开始慢慢褪色,也开始慢慢溃烂。现在,它躯体逐渐变黑,奄奄一息,终日伏在水底喘息着回忆意识中残存的昔日辉煌和灿烂。我把它单独放在一个很小很干净的鱼缸里,用最后的宁静和纯洁为它的生命送行。
  “腐败和死亡是对红色的背叛,是一种虚无的白色。”我又加上一句。
  他也笑了:“真是这个道理,连幼儿园都是这样。小孩子听话就奖朵小红花,没听说送朵白花的!看来中国人的心目中红色是最美的了,难怪红色被称为中国的传统颜色。”
  “这就不是美术问题,而是语言、民族心理和文化问题了,还可能涉及政治因素。”我有点进入了讨论的状态,大脑活跃起来。
  “嗳,别扯那么远,我问你个问题。”他转向我,上下打量我一番之后,“敢不敢系领带?”
  我犹豫一下:“没什么不敢的,就是觉得有些太扎眼。”
  这时,我似乎明白他今天与我讨论颜色的真正目的。
  尽管我们穿了西服,可比照社会还是有些落伍,街市上已经有不少男人系上了各色领带,他也跃跃欲试。但在地处城乡交界处的偏僻校园,尤其在年纪大些的教师或领导眼中,穿西装系领带似乎还属于资产阶级的东西,有点奇装异服或者腐败堕落的味道,不符合人民教师的庄严身份和清贫形象。
  “校长能管吗?”佚有些迟疑。
  这就是他的秉性,我称之为“色大胆小”,凡事无主见,瞻前顾后,首鼠两端;为人处世往往不如女人爽快,这也许就是他总崇拜那些巾帼英雄的一个缘故吧。
  “管他呢,这是文明进步的象征。据说西方已经把领带当腰带系了,咱们连脖子都不能系啊,怕什么,你系我就系!”
  我既没他那么强烈的表现欲,同时也没有他那么多的顾虑。下乡前几年的无所事事和青年点肆意无羁的生活,让我对一切都不很在乎,或者说养成了一种玩世不恭的心理。不就是把一个花布条系在脖子上嘛,与法律无关,与道德无关,压根就不存在敢与不敢的问题,只是想与不想罢了。
  “嘿嘿”佚不自然地干笑两声:“没问题吧?会不会影响咱们的形象呀?校长不是常说,要讲究自律嘛!”他依然顾虑重重。
  我乜斜他一眼。
  “教师怎么了?自命不凡,试图保持与社会其他群体不同且在道德上高于其他群体的一种优越性。明明知道自己在其他群体眼中并非高雅尊贵,依然顽固坚持所谓的清高,以示不流于俗。甚至在社会文明进步方面,也是落在后面,步时代的后尘。”
  我有些愤慨,明明是佚倡议的,反倒我成了游说者,但还是继续说:“所谓的自律性,也不过是一种令人寒心的‘道德强迫’而已。”
  “有道理,有道理!”
  见我振振有词、态度坚决。佚这才点点头。
  于是,我们约好下星期开始上班系领带。
  
  24
  
  星期一早晨,我没有忘记系领带的约定。
  我在西服里面系上一条浅灰色的格纹领带。对着镜子看,确实平添了几分帅气,尤其是在浓黑的大鬓角配合下,显得更加成熟与冷峻,样子有点像尼采。尼采嘴唇上也有两簇浓密蓬松的胡须,显得很绅士、很文化。
  看着看着,兀自笑了。
  就一个小教员,还尼采呢,恬不知耻!转而又觉得没必要妄自菲薄,于是又安慰自己不必过于自卑。时间将会说明一切,好在我有大把的时间。即使我成不了尼采那样伟大的人物,但不等于不能成为一个尼采推崇的“超人”。
  突然,我发现镜子里还有一张笑脸,笑得十分喜庆、灿烂。
  母亲从后面端详我,喜不自禁。
  她一定猜测我是不是自己有了女朋友,不然为什么毫无征兆地美化装饰自己呢?她的推理肯定是合乎逻辑的。虽然错了,但并不违背逻辑。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样,合理的未必正确,不合理的未必错误。
  这更加明确地证明,佚此番系领带的意图确定无疑为“项庄舞剑,意在沛公”。他想要追求自己的女人,但却把我拉了进来,以致引起母亲充满期望的推测目光。
  不过,领带毕竟是系在我的脖颈上,受人瞩目的是我,这是不容置疑的客观现实。所以,我还是满怀虚荣地走向车站。乘车、换车,我竭尽全力在拥挤的人流中保护脖颈和胸部,以求维护领带的平整与流畅。
  当结束长途跋涉走下3路无轨电车时,它还是令人遗憾地发生了巨大的扭曲变形。它已经痛苦地歪向脖颈一边,像条被掐住七寸而奄奄一息的蛇。
  我只好站在马路边,对西装和领带进行了一番简单地修复。抻着领带箭镞般的下摆,企图使它恢复挺括流畅的原状,尽管有一些效果,但依然无法使上面的一些细微的皱褶重新光滑如水。
  在无可奈何中,我蓦然醒悟一个道理:为什么男人的西服领带、包括女人的高跟鞋和漂亮的西式裙装难以在中国这样的第三世界流行呢?关键就在于交通。经过每天如此近两个小时蹂躏,任何光鲜的装束都会灰头灰脸黯然失色。
  每个从无轨电车里下来的人,无论男女仿佛都成为经历了一场灾难的幸存者:皮鞋上满是各种脚印和灰尘,衣衫凌乱不正,头发蓬乱,有的甚至提着裤子拎着裙子——裤带或者裙划由于某次用力过猛而断裂脱落——狼狈种种,不一而足。
  办公室里,常见跑通勤的女教师坐在角落里埋头飞针走线,缝补或联接被挤丢的纽扣和开绽的衣裙。
  我想,那些著名的时装设计师首先应该考虑设计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公交装”,可以是粗布的,也可以是皮革的,最好是金属的,一定既实用又畅销。都说资本主义会赚钱,发现利润如同流氓见了女人,眼睛发绿地扑上去,可怎么就没有想到这一点呢,真没劲!
  我懊丧地诅咒一声,悻悻作罢。不过,在踏入学校大门时,表情却做出旁若无人的样子。
  校园里一片惊愕的目光齐刷刷集中过来。有教师的,也有学生的。我有点尴尬,又有些兴奋,心情复杂而忐忑,颇如丹麦那个穿着莫须有新装的皇帝,仍然不屈不挠地展示自己。
  我心里顽固地想,毕竟我是带着领带的。
  领带就这样一直系在脖颈上,既安全又平稳,并没有引起什么轩然大波。几天后,陆续又有几名中青年教师相继扎上了领带,如同郊外的苗圃一夜之间花开无数一样平静。
  我依旧是我。但佚却以系着领带的英姿频繁出现在那个梳着短发、仿佛电影里女英雄一样凛然正气的女人面前。不知采取什么下三滥手段,他最终俘获了芷的芳心。
  我曾多次看见佚颇为魁梧地站在芷面前,一边满脸堆笑说着什么,一边不停地摆弄着自己的领带;仿佛一条雄性鳄鱼在朝雌鳄鱼吹起巨大的水泡泡,也像一只雄猴朝雌猴摆弄自己的生殖器,那是一种明目张胆地示爱和调情,我觉得他很羞耻。
  当然,佚不会有这样的感觉,他一定觉得自己无比洒脱。
  唉,男人总是比女人更了解男人。
  现在他们公开了恋情,并开始结伴出入校园了。佚变得踌躇满志,精神饱满。看着他们羞赧而又似乎甜蜜的背影,我忽然间又有了一种酸楚的感觉。我从佚得意的微笑中体会到一种被耍弄和利用的蕴含。他撺掇我与他同时系领带,他的目的在于在芷面前展示男人的魅力,幸好,我对芷无一丝好感。
  课余时间,教师们又多了一项交流内容,就是探讨各种领带结的系法。诸如,男人的酒窝等等,颇具令人神迷的浪漫色彩。
  女人是这波校园领带运动的有力推动者,几名率先系领带的老师,大都是在妻子的怂恿下参与进来的。有一些女教师也开始对领带的颜色、与西服的搭配等技术性与审美性的问题,发生了浓厚的兴趣并展开火热的讨论,争执的激烈程度,是任何一次教研会所没有的。
  大约半个月后的某个早晨,师生们有一个惊异地发现:年过四十体态臃肿的校长,浑圆的脖子上也悄然悬挂一条羞涩的领带。
  
  25
  
  生活仍在默默继续。
  系领带的生活与未系领带的生活其实并无本质的区别。如同系领带者与未系领带者的生活并无本质区别一样。
  领带只是一种装饰,类似于一种文明的标识,它本身是物质的,它的价值是精神的。所以,它不过是具有某种意义的一个符号。
  领带,让我具有了某种男性的自我归属感,而另一种女性的装饰却让我陷入了新一轮的恐慌之中;与我而言,那是一种巨大的危机,我的男性尊严遭遇到新的更大的挑战。
  当然,这也是对男人系领带的一种平衡或者是超越。在服饰上,女人永远走在男人的前面。
  我惊异地发现,近来世界变得越来越高了,仿佛一夜之间天忽然增长了几寸。经过几天的仔细观察我才发现,这是一种错觉。其实,它来自于地面,确切说来自于女人的脚下。
  春天来了,女人的脚从厚实笨重的棉鞋中解放出来,于是,各色高跟鞋一起涌上街头。
  中国女人似乎更注重对脚的修饰雕琢。毕竟,对女人足部的关注,中国人似乎有着更为悠久的文化底蕴和传统。从南北朝时初有裹足之始,女人甚至男人对足的偏爱形成了一种文化。尽管这是一种畸形的文化意识,但却给现代人留下了女足具有某种特殊性感意义的文化暗示。
  女人对于脚的包装就成为一种时尚,在中国尤其如此。那十年中,女人的脚也备受压抑和束缚,除了尺寸之外与男人基本并无区别。包裹男人和女人足部的是相同的样式、相同的材质、相同的色调,它们脚心平平地踏在土地上,无任何高贵和可爱而言,纤细精致的美感荡然无存,自然也消除了性别的差异。
  现在它们解放了,欢呼着踏上一层层高履,尽显女性的风采,并站在时代的最顶端。
  我对女人们的物理高傲并无非议,令我恐慌的是这种高傲对我形成的那种俯视甚至鸟瞰,那是一种饱含尴尬的境地。女性居高临下,这种难堪的角度让我顿感压抑乃至窒息。
  我站在街旁的人流之中,陡然间被周围高挑的女人湮没了,如同处于朵朵高傲的白云笼罩之下的一座并不险峻和挺拔的山冈,不免猥琐与自卑。她们扭着高悬在空中的腰臀,尽情与风中摇曳的柳枝争娇。本来她们也想如柳一般扭动,但由于屁股距离地球太近引力也太大,所以不能完成得如柳枝一般的完美和流畅。
  这些都源于高跟鞋,半高跟,全高跟,整个春天变得窈窕婀娜。女人们结伴而行,腰肢摇曳,裙摆飞扬,屁股滚动,大腿闪烁。世界不再那么沉重,仿佛一个巨大的气球悬浮起来,晃晃悠悠的城市令人心旷神怡,魂不守舍。细尖的鞋跟撞击柏油路或水泥地砖发出清脆悦耳的笑声,仿佛在弹奏一首快乐的圆舞曲。
  城市在快乐的舞蹈,而我痛苦的哀鸣,竟成为旋律中最沉重的抑或最不协调的低音部。
  我诅咒那个发明了高跟鞋的人。据说,竟然是个男人。这个世界就是怪异,女人的东西往往是男人发明创造的。一个古代威尼斯商人,出于经常在外经商的缘故,对美丽的妻子很不放心,于是便专门为妻子定制了一双后跟很高的鞋子,意在限制妻子外出,以免弄出不堪的风流事。然而,他想不到的是,妻子竟然十分喜欢这双鞋,每天在女佣的陪同下,穿着这双高跟鞋走街串巷,身材摇曳多姿,出尽了风头,也引起无数男人的追崇。于是高跟鞋便时兴起来。这是十五世纪欧洲的故事。
  我由此深深地怀疑,是否女人身上的所有装束,都与性有着不可分割的千丝万缕的联系。
  现在,那个愚蠢的丈夫把他的苦恼全部转嫁到我身上,我因天下女人的婀娜高挑而感到万分自卑与痛苦。
  每天面对无数只轻盈的高跟鞋从我眼前经过,它们如同草地上成群快活美丽的鸟儿,翩翩来去,飞起落下。
  我在眼花缭乱的同时,也有些许惊悸。
  前天的无轨电车上,不经意间,我踩了一个人的脚。这本不是什么问题,在如此拥挤的公交车上,踩脚是再寻常不过的事了,甚至相当于一种唐突的问候,尽管容易使人愠怒,但也容易让人理解。
  然而,不幸的是,我踩的竟是一直女人的鞋,一只新买的棕色的高跟鞋。为此,我受到了她严厉的呵斥和谴责。
  她愠怒和痛苦的样子,让我深感罪孽深重不可饶恕。因为这双新鞋可能是她一个月的薪水,更为重要的是,我践踏了她的美感,试想一双簇新的光可鉴人的高跟鞋面,居然印上一个男人肮脏的鞋痕,实在让她和我都无法接受。
  我当时甚至有以单腿跪地的姿势为她擦拭鞋面的诚恳意愿,尽管这种姿势常用于求婚。但由于车上实在拥挤而无法践行,我只能在她忿忿的目光中垂下脑袋,默默谴责自己那只蠢笨的脚。
  其实,我脚上是一双褐黄色的皮鞋,是颇为流行的捷克式,没有中式皮鞋麻烦的鞋带,简洁的流线型,像一辆名贵的敞篷跑车,这是母亲为我购置的。按理说,它的价值和样式并不亚于那双棕色高跟鞋,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两双男女皮鞋的邂逅倒是颇为般配。
  遗憾的是,女人并未因被一双男士捷克皮鞋踩了一脚而感到荣幸或者惊喜,如同被杀者并不会因为插进他心脏的是一只精巧而漂亮的刀子而感到幸运一样,她沉浸在巨大的沮丧甚至悲痛之中。
  我想,这一天甚至之后几天里她肯定因此抑郁不展。我低垂着头,以一种极其痛苦的方式忏悔我及我的脚及我的鞋不可饶恕的罪行。
  她下车走了,忿忿然走了,始终没有丝毫原谅我的迹象。我为此感到罪孽深重,一路痛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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