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作品名称:倦鸟东归 作者:彭越 发布时间:2019-12-29 10:36:47 字数:11366
那天与汤姆的谈话虽然时间不短,但并不投机,俩人说得越多差异就越明显。
然而,即便是这样的对话也是可遇不可求的,平常邻居间见面的机会很少,因为大家的作息时间都不一样。
就这样孤独成了家常便饭,常常要与自己的影子做伴,这让项东方时常怀念起在北大的日子。那时候虽然住宿条件很差,八个人住一个小房间,可是只要一回到寝室,马上就能感受到那种热闹气氛,大家嘻嘻哈哈、东拉西扯,从来都不觉得寂寞。有时候,偶尔也会觉得这样没有个人隐私,想起法国哲学家萨特那句名言“他人就是地狱”,然后就感慨一番,时不时想逃离这种被他人所包围的环境。每当他渴望自由的时候,项东方就喜欢找机会独自一个人徜徉在未名湖和圆明园这样一些景色优美的地方,逃离人群,免除别人的打扰,静静地欣赏风景,让春花秋月和夕阳晚霞来抚慰自己的心灵。当然,这种偶尔的出逃最终总是要回归到人群之中,在他人的嬉笑怒骂中忘却自我,大家混为一团。
现在情况完全不一样了,整天都是自己孤零零的一个人,想找个说话的伴都不容易,只好自己对自己发呆。项东方觉得现在自己可真是彻底自由了,自由得无牵无挂,没有他人的羁绊,一切都随心所欲。这时候,他才体会到,自由是有代价的,孤独总是自由的伴侣。当你面对上帝时才发现自己是一个个体的人,因为没有一个人可以救得了你;当你面对着外国人时,才知道自己是一个中国人,因为他们都与你不一样;当你面对着自我时,才明白你是孤独的,因为没有人可以了解你。在孤独中他终于发现自己除了身体以外一无所有,没有信仰,没有依归,中国已经远离了他,美国只是一个临时寄居地,除了孑然一身的自由,到处碰壁的自由,他真的一无所有。现在,他真的好害怕这种自由。
他忽然想起上次去李小龙墓地的情景。他当时跳下去吸烟,没有看到旁边的篱笆上的告示“私人领地,非情勿进,违者必究”。后来,这样的告示他看得太多了,到处都是。开始的时候,他还觉得震惊,仿佛看到许多看不见的界限,划在人的心里,不能逾越,让人觉得压抑。后来他就不再惊讶,反而觉得这代表了美国特色,是美国人际之间的一种符号:人与人之间有着非常清晰的界限,时时处处告诉你这是我的领地,别靠近我!他仿佛突然明白了,为什么西方人、美国人需要宗教,因为他们内心有着别人无法触摸的孤独;没有任何人可以帮助消解这种灵魂的寂寞,只有一个身外的虚拟之神才能救得了他们,上帝就是个人自我意识的异化与扩大化,一个自己拯救自己的精神虚构。
尽管他万分的孤独,但他那依然清醒的理性,或者说他身上残存的中国文化精神,总是时不时地跳出来,阻止他去走火入魔。有很多次,他路过教堂,都止不住想走进去,把自己的心交出去,甚至忏悔自己的罪过。每当这个时候,那只被他射杀的小猫就会在他眼前晃过,搅得他心如乱麻。然而,他最终还是控制住了自己的脚步,转过身大步离去。汤姆也曾拐弯抹角地问过他信仰的事,还曾暗示他如果有兴趣,可以带他上教堂,但都被他拒绝了。
当然,他还是希望有身外的第三只手来抚慰自己孤独的心灵。在最寂寞的时候,他曾想起那个与他有过云雨之欢的金发美女依娃。他想去找她,但没有她的电话,她告诉过他以后不要找她,所以,他当时也没要号码。他以前去过几次依娃的家,但都是依娃开车带他去的,因此,他根本不知道她住在什么地方。他自己也曾发誓不会去找她的。可是,他实在是太想她了,那难忘的鱼水之欢像一幅春宫画刺激着他的神经,令他陷入到一片无边的幻想之中。他现在才明白,自己被她害苦了,虽然她没有像亚当那样,在自己的胸口捅上一刀,但她却把一种慢性毒药撒在自己的身上,让自己在不知不觉中遭受折磨。他恨恨地想,人为什么会有情欲这种折磨人东西?达尔文这位老先生可没有解释为什么会有两性生殖的必要,这可不是什么进化的结果。相反,这一定是上帝的诡计:他把那些什么荷尔蒙、多巴胺和肾上腺素植入人的脑中,每隔一定时间就发作一次,让人陷入情欲的深渊无法自拔、备受煎熬。
他躺在床上,眼中飘过那沐浴在夕阳中的丝丝长发,宛如看见萦绕在她发端的缕缕轻烟,似乎触摸着那带着金黄色汗毛的肌肤,他甚至嗅到了那混合了体香和洗浴液的味道。他闭着眼睛,呼吸越来越急促,忽然,来了一阵仿佛洪水缺堤般的颤动,一种腾云驾雾的感觉溢满了全身。
他翻起身来,坐在床沿,点燃了一支烟,袅袅的轻烟并不能减轻他心里沉重的懊恼。这不是第一次了,每一次,他都告诫自己这是最后一次了,可是,到头来还是一次次的重复。他恨自己的软弱,然而,他又总是一次次地原谅自己。他也知道这样下去自己的意志就会崩溃,自己就会毁了自己。他想要找到一个办法来拯救自己。
第二天下午,他正在厨房做饭,碰到了邻居李路遥。李路遥是新加坡人,在华大念图书馆系。项东方住进来以后只看过他几次,每次都是打个招呼,简单聊几句,然后各干各事,并没有太多的交集。
项东方正在做一个五杯鸡,那只鸡是他在附近的美国超市买的,个头很大,煮了半天还是没好。李路遥看见了就笑着说,这些美国鸡太大,肉太松,不好吃。项东方也笑道,是呀,没办法,因地制宜吧,谁让我们在美国呢?李路遥说,其实你可以去中国城买那些走地鸡,个头小肉结实。项东方一拍大腿说,哎,我怎么从来都没想到过中国城呢?随后,他就问李路遥到中国城有多远。李路遥说开车就半个小时。项东方听完沮丧地说,算了,太远了,我没有车子。李路遥爽快地说,你如果有时间,星期六上午我可以带你去一趟。项东方高兴地答应了。
星期六上午,项东方坐上了李路遥那部乳白色的凌志。李路遥一边开车,一边说他们祖籍广东台山,在新加波也保留了吃广东菜的传统,所以他几乎每星期都会去中国城买点菜回来自己做。半个小时后,车子到达了中国城。在一片高楼大厦的包围下,半英里范围内伸展着十多条百米左右的小街,街内有众多的中餐馆、礼品店、古董店、中药店、土特产店,和书店等商铺。
当项东方看到那些飞掾斗拱、红墙绿瓦的中式建筑时,情绪突然就激动了起来。在国内时,他很不喜欢这些东西,因为,这总让他想起许多不幸的往事。可是,现在他却有了不同的感受,不知为什么他就是觉得很亲切。尤其是当他看到一排排熟悉的汉字招牌时,他眼前浮现的是当年他逃港时的情景,那时他在深山老林里扑腾了好多天,突然看见对岸闪烁的万家灯火,仿佛刚刚逃出地狱望见了天堂那般欣喜若狂。他已经有好几个月没有看到过中文字了,每天看的都是些弯弯曲曲、歪歪扭扭的英文字,没有半点感情,猛然一见那些中文招牌确实非常的震撼。
两个人走进一家中国超市。店面虽然不大,品种也没有美国超市那么多,但都是自己熟悉和喜欢的东西,而且价格更便宜。项东方买了足够一星期吃的食物,他特别挑了一只两斤左右的三黄鸡,还买了他最喜欢的芥兰和通心菜。结账的时候,他发现柜台上摆着几叠报纸,低头细看,有《星岛日报》、《世界日报》和《侨报》等等,他毫不犹豫拿了一份《星岛日报》。买完菜肚子饿了,李路遥提议去喝茶吃点心,这正中项东方下怀。这几个月来,他早就被那些千篇一律的牛奶面包搞得胃口全无,今天一定要打打牙祭开开荤。
走过几个街区,在一个拐角处他们找到了翠苑酒家,只见沿着红色的遮棚底下已经排起了一条人龙。等了二十分钟,总算找到了座位。两个人点了乌龙茶,服务员推着装满点心的小车,一面走一面推销着。他们很快就要了虾饺、蒸凤爪、牛肉肠粉,还有皮蛋瘦肉粥。项东方就像个几天没吃饭的老饕,三下五落二就吃个精光。结果又要了一份叉烧包、一个干蒸蟹黄烧麦和一个酥皮莲蓉包,直吃得他们都快站不起来了。结账的时候,李路遥说我请你吧,项东方坚决不肯,说今天你带我出来见了世面,我应该请你。两个人推让了几回,最后还是项东方付了钱。
项东方心满意足地回到家,这是他来美国以后最开心的一天。他坐下来,拿起报纸认真地读起来。报纸用的是繁体字,但这难不倒他,在大学的时候他就看过许多50年代以前的旧版书,对繁体字一点都不陌生,倒是几个月来沉浸在英文的环境下,突然接触到中文有一种异乎寻常的新鲜感。他什么都看,一张报纸看了几个小时,最后连广告也不放过。在广告中,他发现当地华人出租的房子比较便宜,但是距离学校比较远,于是,他想到自己也该买一部车了。
一天,他在学校一个布告栏里看到一条广告,就打了个电话过去,然后,找到李路遥一起去看车。那是一部有七八年车龄的本田思域,车身到处都有被撞过的痕迹,后面一个门还开不了。项东方也不介意,心想反正我就一个人,后面开不开都无所谓。试过车后,没发现机器有什么毛病。他很喜欢,就跟对方谈价钱。车主是个法国人,他开价2500美元。他说这车子他已经用了四年了,从来没有出现过什么问题,只是现在快毕业要回国,所以才想卖掉它。项东方说车子是挺好的,但车身太烂了,而且还有一个门没法开。谈到最后,双方以2000美元成交。
然后,他请李路遥教他开车,教了几次,他自己又练习了一阵,很快就考了驾照。他觉得自己就好像多长了两条腿,高兴得不得了,请李路遥又去翠苑酒家吃了一顿。有了车子,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活动半径变得更广了,很多原本看来很麻烦的事儿也变得容易起来。项东方的心也更活泛了,他在《星岛日报》上找到了一个出租公寓的广告,一个两居室的一个房间只要200美元,比他现在住的便宜很多,虽然离学校有二十分钟的路程,但离中国城只有十分钟。于是,他就搬了过去。
他的行李不多,只有两个大旅行箱,一些锅碗瓢勺,还有一部15美元买来的旧电视,所以,很快就安顿好了。房间比原来的小一点,里有一张单人床,一个小书桌,重要的是有一个公用的客厅,客厅里有一套布沙发,一张茶几,一张简单的餐桌,靠墙壁摆在一部比他的大一点的电视机,大概是现在的房客的。
他挺满意的,随后就开车到中国城买了些菜。傍晚时分,他做了一个白切鸡,炒了个通心菜,一个人喝着啤酒,慢慢地吃着饭。他开始想那篇学期论文。史密斯教授的《比较文化概论》这门课不需考试,只要交一篇期末论文就好。基本思路他已经有了,就是要讲清楚西方中心论是现代西方人的一种迷思,它是伴随着西方国家征服全球的历史而起的盲目迷信,这种崇拜西方的信仰对西方以外的国家是有害的,因为它妨碍人们真正了解自己国家的文化,甚至产生自卑心理,盲目地追随西方,从而在自己的文化和社会中制造混乱。他想增加一个重要的观点,就是要证明世界文明并不是从一个共同的地方开始,然后按照社会进化论的思路,从低级到高级演化到现代的文明;相反,各个大的文明都是在一个相对孤立的环境下,各自沿着自己的路子走下去。当然,各个文明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和相互冲突,从而不断地改变自己的方向。他觉得这样说起来,就比较全面和充实。
他的厨艺并不太好,白切鸡做得老了点,炒通菜倒还不错。他先用油把蒜头爆香,再下通菜,加了点水,然后加盖;过了几分钟再放点辣椒和腐乳,就做成了一盘香喷喷的炒通菜。这盘菜他吃得很快,他的思绪也从那篇论文转到了眼前,他很好奇那个还没碰面的室友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到底好不好相处?
他呷了一口酒,刚把一块鸡腿塞进嘴里,忽然听到门锁“咔嚓”地响了一下。他的心跟着突然紧了一下,抬眼一望,门开了,闪进来一个年轻的女人。
项东方顿时惊讶得目瞪口呆,鸡肉停在嘴里。那女人身材略为丰满,脸微胖,眼睛不大,总的来说既不好看,也不难看,是个普普通通的年轻女人。项东方一脸困惑地问:“哎,你找……”
那女人也是一脸惊慌失措的样子,结结巴巴地说:“不、不,我住在这里。”
项东方足足愣了几秒钟,像条刚出水的鲤鱼,张大着嘴巴,里面还含着那块刚吃了一半的鸡腿。他慌张地把鸡肉吐出来,站起身,向女人点点头说:“你好!”
“你好!”
两个人寒暄了几句,那女人转身回到自己的房间。项东方赶紧收拾好餐桌,也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他的心情有点恍惚。真邪门了,怎么会这样?这个该死的房东,怎么事先也不说明一下!以后,这孤男寡女在一个房子里该怎样相处呢?他脑中闪过一连串的问题。以前也听同学讲过,这种事在美国实在是太常见了,房东们只想快点把房子租出去,根本不管你什么男女。既来之则安之,一个大男人还怕她吃了你不成?想想他又释然了,她长得太普通了,我绝不会爱上她的!当然,如果她是个大美女,我还求之不得呢!
他在那里胡思乱想着,听到厨房传来炒菜的声音。他把电视机打开,声音盖过了厨房的噪音。又过了一阵,隔壁传来水流声。隔壁就是浴室,那“哗啦哗啦”的流水声刺激着他,就像当初在依娃屋里那样。他眼前浮现出了一具女人的胴体,他想象不出她的面容,只有那淋在水中的身体,也是朦朦胧胧的。水从发端流下来,漫过颈脖,翻越两座小山,滑落山脚,然后趟下平坦的腹地,最后消失不见。他放纵自己的想象,漫无边际地,均匀的流水声不断地撩拨着他的神经。他把电视机声音关小一点,还将门开了一条缝,使他能够看到外面的情景。
终于,水停了。隔了一会儿,一阵轻微的脚步声传过来,门缝里闪过一件粉红色的睡衣,随即一缕淡淡的香气飘进房内。项东方屏住呼吸,竖起耳朵,然后,听到“砰”的一下关门声。他失望地摇摇头,心里七上八下的。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怎么这么敏感。整个晚上,他书也读不进去,电视也不想看,脑中总是哪个陌生女人的影子,虽然他连她长成什么样都不记得了。
第二天他起来的时候,那女人已经走了,她的房门关着。他今天的课很多,完了还去图书馆借了几本书,一直忙到傍晚,到麦当劳吃了个晚餐,回到宿舍已经快九点钟了。客厅和厨房里一切还是原样,唯一的区别是,那女人把自己的电视机搬回到自己的房间。项东方想也许她怕尴尬,不好意思。
接下来的两个星期里,他们见过几次面,两个人都是匆匆忙忙的干着自己的事,随意聊几句话。项东方约略知道,她叫陈晓诗,是四川人,目前在华大读商业管理,来美国已经两年了。他也看清楚了她的相貌,她其实身材并不胖,只是有点丰满,还能看出玲珑的曲线,五官也不难看,脸是圆的,眼睛稍稍有点突出,有时候看起来不是那么有精神,其实看惯了,还是蛮顺眼的。
因为接触多了,项东方也没有开始时那么的尴尬了,陈晓诗也渐渐地放松了警惕,又把电视机搬回到客厅。一天傍晚,项东方回来得比较早,看到陈晓诗正在厨房里做菜,抽油烟机呜呜地响着,满屋子都飘散着炒辣椒的香气。
项东方走过来问她做什么菜,她说是回锅肉,说得项东方直咽口水。他用锅烧了水,简单地做了一个云吞面。俩人一前一后把饭端到餐桌上,各自吃了起来。项东方盯着她的菜说:“我真羡慕你,天天都可以吃这么好的菜!”
陈晓诗微笑着说:“没有啦,回锅肉就是很普通的菜,今天回来早了所以就做了一个。”
“你随便做一个菜都那么香,哪你要认真做起来岂不是更馋死人了?”
“你们广东人不是不喜欢吃辣吗,怎么你也觉得这个菜香呢?”
“别人我不知道,反正我喜欢吃辣的,当然没有你们四川人那么辣。”
“哦,原来是这个样子啊,那你来吃点嘛!”
她说完夹了一点菜到项东方的碗里。项东方吃完就感叹说,好久没有吃过这么香的中国菜了。然后,他给她几个云吞,她也不推辞,直接放进嘴里,吃过了就说这云吞鲜是鲜,就是太淡了。项东方说,刚吃过辣的当然觉得它淡。两个人一面吃一面闲聊,话题也多了起来。陈晓诗看了项东方一眼,突然问道:“哎,你有女朋友吗?”
项东方苦笑了一下,答道:“没有。”
“我不信!你那么帅,怎么可能没女朋友!”
“你爱信不信。曾经有过,人家后来跟一个美国人跑了!”
陈晓诗沉吟了一下,叹息道:“太可惜了!不过,这种事也太多了,见怪不怪的。我们系有一个比我早来一年的师姐,也是跟一个美国同学跑了,她男朋友好可怜呐!”
项东方不想谈这个话题,就开玩笑说:“哎,你不会也找一个美国人吧?”
“找什么美国人?你真会开玩笑!我有老公。”陈晓诗有点嗔怪的意思。
项东方就笑道:“哪怎么不见他人呢?”
“哼!”她不屑地骂道,“他太怂了!来过一次就跑回去了,说是不喜欢美国,要回去继续自己的研究。”
“他研究什么专业?”
“考古学。”
“哦,是有点冷门。”
“他呀,就书呆子一个,硕士毕业都四年了,才刚刚评上一个助理研究员,结婚时连个房子也没有!”
“这应该很正常吧?”
“我不喜欢这样,所以就出来了。”
“哪你以前学的什么专业?”
“历史。这个专业跟你们的东亚系一样很冷门,毕业后很难找工作的,所以我才转学商业管理。你知道,商业管理在美国是最热门的专业之一,不愁找不到工作,好多国内出来的都转学这个专业,为的就是将来找个大公司。”
“哦,是吗?”项东方显然对这不感兴趣,他现在更关心的是怎么写那篇论文,才不被史密斯教授打回来。
陈晓诗认真地说:“你才来不久,等时间长了你就知道了。在美国没有钱是万万行不通的,学一个好专业比什么都重要。”
项东方不置可否地笑了笑,俩人收拾碗筷,各自回房间,一夜无话。
一个月后的某一天,项东方被史密斯教授招到办公室。史密斯的办公室在走廊里的最后一间,并不大,书橱里堆满了书,英文的、德文的、拉丁文,还有不少中文的。项东方在办公桌对面坐了下来,他能够看到史密斯身后的书橱上摆着的几本中文书,《论语》、《庄子》和《道德经》等等。史密斯看着项东方严肃地说,你的论文我看过了,应该说是很大胆、很有见地的,不过,这跟主流思想不合拍。我们做比较文化研究必须要有一个立足点,就是站在西方文化的制高点上审视其他不同类型的文明,找出让这些不同文化如何发展融合进世界文化的方法。你的观点显然抛弃了这样一个中心,没有了一个立足点,这势必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项东方倔强地表示不同意史密斯的意见。史密斯见无法说服项东方,就一本正经地说,如果我给你的论文好成绩,这恐怕是害了你,因为你这样的思想对你以后很不利;如果我给你不好的成绩,你知道直接的后果是什么吗?如果这门主课你不及格,你将失去助学金。所以,你最好回去把论文改一改,我给你一个机会。
项东方沉吟了一会,坚决地说,史密斯先生,谢谢你的好意。可是,我真不知道怎么去改,我的思想就是这样,没法改。史密斯摊开双手说这我就没办法了。
项东方昏头昏脑地离开了史密斯的办公室。回到家里,饭也不想做,拿了袋炸薯片,打开一瓶红酒,咕噜咕噜地灌了几口。不一会儿,脸也红了,身子也发起热来,便把外衣脱了,只剩下内衣和内裤,他好像已经忘了这屋里还住着一个女人。客厅里很安静,电视机静静地呆在墙边,陈晓诗似乎还没有回来。
他闷闷地喝着,很快大半瓶就喝完了,他感到有点头昏,站起来想回到房间躺一会儿。路过陈晓诗的房间时,好像听到里面有人的声音,他一看原来房门开着一条缝,女人的呻吟声一阵紧一阵慢地传出来。他脑筋还有点迷糊,不经意地推开门,看到床上躺着一个一丝不挂的女人,正好对着门口,她正不停地拨弄着一个玩具。
项东方一股热血直往脸上冲,本能地转身想离开。陈晓诗色迷迷地望着他,像只摇着尾巴讨好人的哈巴狗一样,可怜巴巴地肯求道:“求求你,帮我一把!”
项东方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借助酒劲跳上了床。二十分钟后,他从陈晓诗身上翻下来,不停地喘着气。他双眼望着天花板,不敢看陈晓诗,因为他忽然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愧疚,好像小孩子偷吃了糖担心被人发现一样。他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就是感到心虚,他担心一看她就会露出内心那种犯罪的感觉。还好,陈晓诗并没有注意到他的眼神,她满意地发出一阵淫荡的笑声,然后说:“你真棒!你怎么会这么厉害?”
项东方为了掩饰自己的心虚,半开玩笑着说:“厉害什么?说我是个处男你肯定不相信。”
“我信你个锤锤!”陈晓诗一急家乡话就随口而出。
“什么是锤锤?”
项东方从她的语气听出,她肯定不信自己的话,但什么是锤锤这着实让他摸不着头脑。
陈晓诗把手伸到他下面,轻轻地一捏:“这就是锤锤!”
“哎哟,你轻点!想掐死我呀?”项东方忍不住哈哈地笑了。
“谁让你说谎来着?”
“没有啊。”
“哪你干嘛这样骗我?第一次做怎么可能那么棒?”
项东方想起了依娃,她真的手把手教过他的,当然这可不能说,于是,他就扯开了话题:“因为我有胸毛呀。”
“怎么讲?”
“你没听过‘胸口有毛杀人不用刀’这句话吗?”
“没有。什么意思?”
“小时候我常常听人讲这句话,我以为是说人家很野蛮,现在我才明白这原来说的就是一个人很棒的意思。”
“怪不得你那么厉害!我结婚三年来,这是第一次同时来高潮。”
他见她说得那么直白,心里挺高兴的,就故意笑着问道:“你先生也很厉害吧?”
“厉害个球!简直就是一个大怂包,什么都不行,我现在正跟他办离婚呢。”
听见她讲粗话,项东方倒没有太大的反感,可是她提到要离婚,这却让他有了几分警惕。现在,他身上的酒气已经挥发了不少,人也清醒了许多,他告诫自己,跟她也就是逢场作戏,是因为在这个陌生的异国他乡大家都需要对方的安慰,属于同病相怜。这只是暂时的生理上的满足,千万不能投入感情,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他已经被伤得太多太深了,不会轻易动真情的。他在心里给自己画了一条三八线:做戏可以,千万不能动真格的,不能越过这条线!
他站起来穿衣服,陈晓诗想留他在房里过夜,他执意要走,陈晓诗依依不舍地恳求,他还是坚决地走了。
第二天是星期六,项东方起得很晚,记起了昨夜的事。走到厨房,见陈晓诗的气色很好,显然昨晚睡得不错。她已经做好了早餐,不是项东方吃腻的那些牛奶面包加果酱,而是一个皮蛋瘦肉粥,还有几个叉烧包,粥是自己做的,包则是超市买来的。
陈晓诗见项东方睡眼惺忪地走过来,就笑着招呼他一起吃早餐。项东方看见那些早点,馋得像只饿猫,一屁股坐下来,张嘴就吃。这些都是他最喜欢的食物,他吃得特别香。他一边吃一边问陈晓诗怎么会做这些广式的早餐,她说是跟上次那个房客学的,那是个从广州来的妹子。他觉得她真是很会做人,心里感激她,但他又想起了昨天晚上的忧虑,于是,就很认真地跟她谈了。最后,两个人同意约法三章:生活上的费用大家共同分担;到外面不能互称男女朋友;在家里不能叫老公老婆。
吃过早餐,俩人坐上项东方的破本田,去中国城买了一个星期的菜,回来后就一起做午饭,开始了正式的同居生活。这个临时的老婆给了项东方家的温馨感觉,两个孤独的海外游子就这样相互依靠,共同抵御那无处不在的空虚与寂寞。
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个人虽说不上如胶似漆、心心相印,但也经常出双入对、形影不离。他们有时候一起去学校,周末一起去买菜吃饭,去野外郊游,过得有滋有味,项东方甚至还长了几斤肉,不再感到那么孤单了。他在金钱上很大方,不会跟她计较,总是在各方面都多付钱。陈晓诗觉得也许这是他爱自己的缘故,因此也不动声色,乐得个顺水推舟。其实,她真的慢慢地爱上了他。她觉得他不仅人长得帅,心眼又好,不斤斤计较,关键是床上功夫了得,总是让她销魂蚀骨,所以她特别喜欢他。只是有一样东西总让她高兴不起来,就是有时候两个人正在兴头上,他会突然说出几句让人扫兴的话来,一下子把好端端的气氛败坏了。她真的没法摸清他的心思,为此十分的烦恼。
有时候温存刚过后,俩人相拥着,激情还没有退去,她情不自禁地说:老公你真棒!不管她的声音是多么娇滴滴、多么惹人怜爱,他却会硬邦邦地甩出一句话来:跟你说过多少遍了,不要叫我老公!她的心一下子就像进入冰箱凉了半截,老半天都提不起劲来。而他却继续冷冷地说:你千万别爱上我,我随时会说走就走,因为我的心装不下任何一个人。每当这时候,她也只好顺着他的意思,苦笑着说:咱们只是露水夫妻,哪天太阳出来了,露水就干了散了。她心里真的是喜欢他的,只是碍于他的态度她从不敢表露出来,她怕他真的一拍屁股就走掉,还不如就这样若即若离,过一天算一天。
有一天,他回来得较晚,一进门就看见满桌都是自己喜欢的菜。陈晓诗跑过来抱住他,兴高采烈地说:“我离婚了,今天要好好庆祝一下!”他亲了她一下,然后说怪不得那么多好吃的菜。两个人坐下来,边喝啤酒边吃菜。陈晓诗说:“我终于自由了,以后就可以开始新的生活了。”项东方说:“你没想过自由的代价是什么?自由了你就孤独了。”陈晓诗满怀期待地说:“不是还有你吗?只要有你我就不孤独。”
项东方笑道:“可是,你怎么那么肯定我永远跟你在一起?”
陈晓诗红着脸说:“我不管,反正我喜欢你,我就一直跟着你。”
“哪如果我失踪了呢?”
“无论你跑到哪,我都要去找你!”
项东方暗暗吃惊,只好拿些无关紧要的话来敷衍她。俩人吃饱喝足,又看了一会电视,就上床休息。亲热了半天,项东方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劲,就停了下来,发现原来保险套掉了,就问怎么回事?陈晓诗说可能自己掉的吧。他不相信,觉得不可能,继续追问,陈晓诗不得不承认是自己扒掉的。他粗鲁地责问道,你为什么要这样?陈晓诗嘤嘤地说,我就是想要一个孩子,想生一个像你一样漂亮又聪明的儿子,你就不能帮帮我吗?项东方冷漠地说,不是想用小孩子来捆住我的心吧?咱们不是有约法三章吗?根本就不要谈什么小孩的事。陈晓诗突然泪流满面说,我承认我爱上了你,我不能没有你。项东方把她推开,断然地说这根本不可能,我不会爱上任何人的。她不死心地追问为什么?项东方没好气地说,因为我被女人害得太惨了,我不会再对任何女人动心的。接着,他跟她讲了两个前女友怎样抛弃自己的故事。听完他的故事,陈晓诗信誓旦旦地说,我跟她们不一样,我是真的爱你的!项东方冷冷地笑道,我这辈子再也不会相信什么誓言了。陈晓诗沮丧得说不出话来。
发生这次事件以后,两个人的关系冷淡了许多,陈晓诗有一个星期都不敢接近他。项东方也特别的小心,他担心陈晓诗真的缠上自己,到时候脱不了身麻烦就大了。他其实并非不喜欢她,他只是不愿意为她付出真心,他只想与她保持着若即若离的关系,到了过不下去的时候可以一刀两断、清清楚楚。
史密斯教授果真给了项东方的论文不及格,这样,他下个学期的助学金就没有了。项东方早就有所预料,但知道消息后还是相当的懊丧。他开始为下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烦愁,想来想去没有什么好主意。回到宿舍,陈晓诗见他垂头丧气的样子,便关心地问怎么回事。他说明了原委。陈晓诗就责备地说他太死脑筋,为什么不顺着老板的意思,这又不难做。他看她不理解自己,心中不悦,就不再理她。
他现在已经明确地感觉到系里面弥漫着的西方中心主义气息,看来自己的观点和思想不适合在这里,他感到了束缚,这与他爱好自由的性格格格不入,他开始萌生了离开的念头。也许陈晓诗说得对,东亚系没什么前途,毕业后最好的前景就是留校任教,不行的话找个图书馆做个没劲的管理员。这些都跟他的天性不合,他感到自己不喜欢卖嘴皮子,也不喜欢那种朝九晚五的办公室工作,他考虑着要换个专业。
还有一件事让他一直耿耿于怀。自从与林梦茵分手后,他在学校里见过几次亚当,都是远远地看见,然后扭头就走。他最怕见到林梦茵。有一次,他借了两本书,刚迈出图书馆大门,就瞥见林梦茵挽着亚当的手悠然地走过,林梦茵一副小鸟依人的模样,俩人十分的亲密,惹得路人纷纷注足侧目。项东方一时生起满腔醋意,恨恨地望着他们的背影,他突然意识到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唯一的办法就是离开这个是非之地,眼不见为净。
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他找到了另一个学校。这一切陈晓诗并不知情。临走的那天,陈晓诗要去系里办事,他把她送了过去。回到家,他给陈晓诗写了封信,大意是:
“晓诗,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我走了,我不能再呆在这里,因为我觉得我与这里的环境和气氛格格不入,我要去寻找一个新的地方,一个能够让我安定下来的地方。我跟你说过我是一只不安分的小鸟,总想着要飞,在没有找到可以让我栖息下来的归宿以前是不会止步的。
“谢谢你一直来对我的照顾和关心!你在我一生中最孤独的时候拯救了我。我曾经以为美国是一个自由自在的国家,生活在这里的人们都很幸福快乐,没有忧愁,但现实告诉我人间的悲欢离合同样会在此上演。我刚来到这里就碰上了数不清的倒霉事,我差点就丧失了活下去的勇气。幸好老天让我遇上了你,你的温柔体贴化解了我的孤独和寂寞,给了我重新出发的信心。为此,我衷心地感谢你!
“我知道你喜欢我,但我告诉过你许多次,我不值得你去爱,因为我经历过太多的苦难,我的心已经死了,我不可能去爱任何一个人。如果你真的爱上我,你会吃亏的,你会一辈子都不得安宁,生不如死。与其这样,倒不如一刀两断来得干脆。我不想看到你为了我神不守舍,惶惶不可终日。千万别去找我,我将消失于茫茫人海,你就把我当作一颗流星,消散在茫茫的太空之中了。忘了我吧!去找一个真正爱你的人,幸福地过一辈子。
“再见吧,我曾经的朋友!”
他把信放在餐桌上,收拾好简单的行李,跳上自己那部破旧的本田,轻轻地一踩油门,绝尘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