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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作品名称:倦鸟东归      作者:彭越      发布时间:2019-12-23 09:24:37      字数:11335

  在各个宿舍楼之间有一些方方正正的空地,边上支着些挂球网的铁柱子,成了打排球和羽毛球的场地。项东方原来的宿舍里有几个比较喜欢打球的人,比如陆德彪和谭志高,项东方羽毛球打得好,排球则一般,而小夫子什么球都不沾。每天下午三四点钟,如果没有课,几个人就会约好其他人占个场地玩个痛快。他们平常最喜欢到37楼前面去打球,不仅因为那个场地好,而且因为那个楼是文科女生楼,好像住的都是西语系、中文系女生,谁都知道西语系的女生是全校最漂亮的,中文系的也不差。打球的时候经常有女生进进出出,还可以看看美女,何乐而不为呢?最近,项东方虽然搬到了留学生楼,但只要是有机会就跑回来打球。
  有时候也有的女生会躲在房间里,透过纱窗偷偷地往外看。有一次,项东方和陆德彪对打羽毛球,陆德彪把球高挑到后场,项东方高高地跳起来,整个人好像定格在空中,右手将球拍拉得很后面,左手微曲伸向前方,看姿势似乎要狠狠地扣杀过去,陆德彪赶紧退到后场,谁知项东方突然轻轻地把球一吊,球稳稳地落在对方的球网后面一点点的位置上。陆德彪不知道这是一个假动作,已经根本没法去救了。正好打饭路过的几个中文系女生情不自禁地赞叹道:“真棒!”当时谭志高也在场。
  几天后的一个下午,几个人来到球场,谭志高忽然提起了这件事。谭志高现在是校学生会的学习委员,他对项东方说,他认识当天那几个的女生中最漂亮的一个,因为那女生也在学生会工作,那女生对他说项东方打起羽毛球来姿势优美、舒展大方。那女生还有意无意地暗示很想认识项东方。项东方听谭志高这么一说,心里高兴得不得了,随口就说好啊,什么时候你给我介绍一下。这件事让项东方偷偷地乐了好几天。
  一天下午,一帮人打排球,双方势均力敌,玩得很过瘾。可是,每当项东方站到右后边一号位时,都感觉到好像有一双眼睛在注视着自己,他几次偷空掉头去看,都瞥见那扇纱窗后面有个影子轻轻地一闪就不见了。那扇窗离那个位置只有两米左右,窗前长着一棵不高的扁柏树,一些枝叶刚好挡在窗前,里面比较黑,从外面看进去不很清楚。
  项东方总觉得那一双热辣辣的眼睛在盯着自己,没法集中精神,不时地分心。对方突然一个网前大力扣杀,球斜着向他飞来,他反应慢了点,伸出双手去垫球,球击中右手臂外侧,然后飞出界外,“啪”的一声穿过纱窗,落入房间内。
  有人大喊了一声:“糟了,球进去了!”
  所有人都愣住了,过了一阵,才有人说;“快捡球啊!”
  项东方才醒悟到该自己去捡球,他虽然心里老大不愿意,但还是小跑着进了宿舍楼。进了楼道才傻了眼,不知道到底是哪一间房。他心里焦急,顾不了那么多,就顺手敲了旁边一个门,没有人答应,又去敲隔壁的门,终于听到一个不耐烦的声音说:“谁啊?”
  “我。”
  “你是谁啊?!”
  “不好意思!球打进了你的房间里,开门让我找找行吗?”
  门似乎不情愿地开了,一个身穿白色高领毛衣的女孩站在项东方的面前。他忽然觉得这女孩好像在哪里见过。女孩面带怒容瞪着他:“会不会打球啊你们?”
  “对不起,实在对不起!”项东方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像一个偷糖吃被逮住的小孩那样,只能不停地点头哈腰,一脸的窘困。
  “对不起就行啦?纱窗都打破了!”
  项东方搔着头半天才憋出一句话:“这,怎么办呢?”
  “怎么办?我还问你怎么办呢!”
  “要不我给你修?”项东方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得了吧你,还修!你怎么修?脸皮可真厚!”
  这下项东方脸皮真的厚起来,不再低声下气了:“我会木工,只有要工具就行。”
  “吹牛都不用打草稿,骗谁呢你?”她说罢又瞪了项东方一眼。
  项东方较起真来说:“没骗你,我真会,下乡那会就学会了。”
  女孩突然噗哧笑了一声,说:“还摆谱,你可真逗!”
  她一笑就没了刚才那狰狞,显得柔和多了,还原了她的本来面目,项东方也尴尬地笑了,然后问:“我的球呢,可以还给我了吧?”
  “我要你的球干嘛?自己不会去找呀?”她显然已经不生气了,只是顺着性子在说。
  项东方连声说好好,走进房间,在床底下找到那个排球,抱着球走出房间,连声说“谢谢”。他当时穿着一件乳黄色的球衣,因为刚打过球,还因为与女孩的一番的对话,脸色红润青春勃发,身上散发出一种男人特有的气味。女孩一直注视着他,他走到门口与女孩擦身而过的一刻,女孩闭上了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陆德彪看到项东方脸红红的走出来,就坏笑道:“怎么样,挨骂了吧?”
  项东方笑着回答:“是呀,挺凶的!”他嘴上这样说,不过,心里好像还挺惬意的。
  项东方刚离开,那女孩就后悔了。她骂自己怎么这么笨,怎么对他那么凶,心里明明喜欢他,却无情地将他赶走。他一定讨厌我了,好端端的一次机会就被你这个笨蛋给毁了。讨厌,讨厌!什么时候你才能改改你的臭脾气?
  她知道那个男生还在外面,可是,她不再敢躲在窗后偷窥,她甚至不敢靠近那个窗户。她郁闷地坐到床上,绞着手指,脑子一遍又一遍地胡思乱想着。她想起上次在图书馆看那篇小说《伤痕》的事情。当时,看到那个女孩满怀希望回到家,却发现母亲已经死在医院里,自己忍不住就哭了,正在擦眼泪的时候却感到好像有一双眼睛火辣辣地注视着自己,在向左回眸那惊鸿一瞥里,竟然看到一双明亮而忧郁的大眼睛,它镶嵌在一个轮廓分明的脸上。就是在那短暂的一刻,她从那双眼里看到了一丝伤感,里面散发出一种淡淡的忧愁,犹如秋天里的一个深潭,虽然清澈但却望不到底,深邃得仿佛蕴藏着无穷的秘密,轻易就把人的心吸引过去。她感到如果自己再多看他一眼就会被那个深潭吸进去,很快被淹没,然后就沉沦在里面,再也出不来。然而,他却悄悄地走了,就像一颗彗星只闪烁了一秒钟,随即化作尘埃消失于夜空之中,在世界上没有引起任何反应,唯独在她心里留下了难以磨灭的痕迹,令她缱绻情思、一往情深。
  从那以后,她总是在人群中寻找那一双致命的毒眼。在教学楼里,在图书馆,在食堂,在路上,她的眼睛越过人丛一遍遍地搜寻,校园虽然不大,但很长时间里她都一无所获。直到有一天她和两个老外从书店里出来,迎面碰上几个虎视眈眈的男生,她当时直觉到里面那个最帅的一定是他。在擦肩而过的一刹那,她忍不住深深地瞄了他一眼。然后,在某一天,她惊喜地发现这个男生频繁地出现在她的窗外。于是,她就开始躲在房间里面偷看。她下午只要没课就尽量留在宿舍里,心神不宁地盼着他的出现。有时候如果房里有其他同学在,她会想尽办法把她们支走,好让自己独占观景的前台。如果某天他不来,她就会感到失落。他来了,她就会蹑手蹑脚地潜到窗前,透过薄薄的纱窗全神贯注地盯着他看,心情也随着他的动作而起伏。
  他身材颀长,总是穿着一件乳黄色的球衣,脚上蹬着一双雪白的网球鞋,当他打球打到两颊通红时,便洋溢出一种青春的健美。他的身影总是那么飘逸潇洒,尤其是当他打羽毛球单打的时候,无论是他站在后场随意地挑个高球,还是在网前轻轻地拨球过网,又或者是在中场来个大斜线的扣杀,他都好像不是在打球,而是在轻松自如地表演。有一次,他跃起来像一位骑士跨在马背上,左手拉缰右手挥鞭,姿势美得令人目眩,他把球拍在身后举得高高的。她还以为他会猛力扣杀过去了,谁料到他竟然身子悬在半空,手臂狠狠地一挥,又嘎然煞住,手腕只轻轻地一点,球就轻飘飘地落到对方的网前。哇,简直帅呆了!她差点就喊出声来,羞得她登时就脸红心跳,赶紧用手捂住了嘴,幸亏没有别人在旁边。
  她又细细地品味着刚才的情形,抿着嘴笑了起来。一个看着那么酷的人,竟然在自己面前手足无措、语无伦次,简直就像是个单纯的孩子,犯了错被逮着了一样,真可笑!这真是个谜一样的男人,令人着迷。可是,我又搞不懂自己了,为什么人家送上门来,自己却又把他推出去。我真笨!如果当时我把球捡起来,送给他会怎么样呢?看来他不会再理我了。唉,唉,唉!她只有连连地叹气。想到外面那个飘逸可爱的身影,咫尺天涯的感觉实在令人难受。
  
  自从读了拜伦的诗,项东方一发不可收拾读了英国的雪莱、华滋华斯、科勒列支,德国的歌德、海涅、席勒,美国的惠特曼和弗罗斯特等等一大批欧美诗歌,开始喜欢上西方的东西,无论是文学、哲学、艺术、历史、音乐统统不拘一格都要看。在他看来希腊的雕塑美得叫人心醉,比起中国那些憨头憨脑、不成比例的雕塑,简直要好上千百倍。
  这种态度的转变似乎没有什么突兀,非常自然,秋水无痕,现在他言必称西方,凡是西方的东西都崇拜,他也没有对这种转变做出什么自我反省。他终于发现了小时候喜欢的那首《念故乡》,原来是美籍捷克作曲家德沃夏克的作品。小时候他觉得这首歌好听,所以喜欢,现在知道了这是美国的东西,就更喜欢了。眼下他最喜欢的课就是英语和西方哲学史。对不喜欢的课他就逃课,他情愿呆在图书馆里看自己喜爱的东西,甚至对着书本发呆也比上那些不感兴趣的课要强。只要有机会,他就整天呆在图书馆里面,只有吃饭时才出来。可是,图书馆虽然大,毕竟僧多粥少,去得晚了,或者去得不巧,就找不到位置。这确实是一件头疼的事,他开始学大家那样,早早地就去排队占位置。
  一天早上,他六点多钟就来到图书馆门前,已经有好些人在排队了。他把书包放在最后一个人身后,就急匆匆地赶去食堂吃早餐。等他回来时,队伍已经有几十米长了。队伍里的人有的在轻轻地念外语,有的在默默地看书,还有的在聊天,地上的空位置上摆着书包、饭兜,甚至砖头和毛巾之类物品。
  项东方回到自己的位置上,拿出一本英文版的《培根论说文集》,默默看起来。他知道培根不仅是英国著名的哲学家和科学家,而且他的文章也非常出色,堪称英国文学的典范,文笔隽永而优美,为世人所推崇。他对这本书简直爱不释手,一有空就拿来捧读。最近为了更好地提高自己的英文,他开始尝试翻译书中的一些篇章。他很快就沉浸到书里面去了,有时还不自觉地念出声来。
  开门的时间快到了,队伍开始骚动,后面的人拼命往前挤,项东方赶紧把书收回到书包里,随着人流往前涌。门刚一打开,队伍就乱了套,人流像洪水缺堤一般蜂拥而入,“咣当”一声大响,一块门玻璃被撞得粉碎,碎片撒了一地。项东方突然感到左手臂一凉,然后一阵钻心的疼痛,低头一看,鲜血正从手腕上汩汩地冒出来。他用右手握住伤口,躲到旁边,避开仍然不停地涌进来的人流。
  这时,有一个女生向他走过来,惊慌地说:“噢,天啊,你受伤了!”
  项东方闻言抬起头,把眼睛从伤口移开,仿佛旱天遇上惊雷般目瞪口呆:“是你?”
  他认出了她就是上次捡排球时骂他的那个女生。
  “你不要紧吧?”她并不回答,只是焦急地追问他。
  “没事!”他皱了一下眉头平淡地说,其实手腕上的痛依然钻心。
  “你流血了,需要包扎一下。”她的声音很温柔。
  “嗯。”
  “把手伸过来!”她像个护士对着病人下命令道,顺手掏出一条洁白的手帕。
  项东方乖乖地把手伸过去,她低下头,细心地将手帕缠到他的手腕上。项东方的手还是很疼,静脉在“扑扑”地跳过不停,但他的心却突然感到一阵温暖。想到自己的手被一个漂亮少女温柔的小手握着,他很感动,情不自禁地望着她的脸。
  她包扎好了,抬起头来,正好碰上他幽幽的目光,她勇敢地迎上去,贪婪地直视着他那忧郁而专注的眼眸,仿佛要把它看透,要挖出藏在它背后的秘密。
  眼神在对流,她都忘了自己的手仍然握着他的手,时间好像过了一百年,空气都凝固了。不知过了多久,她突然把手松开,脸上泛起一阵潮红,然后王顾左右而言他:“你得去医院看看医生!”
  “不用吧?这点小伤不碍事的。”他不是要在女人面前装硬汉,他平时对这些小伤小痛都是毫不在乎的。
  “不行!要是破伤风就坏了。”她好像比他还要关心似的。
  “太麻烦,我最讨厌看医生了!”他不假思索就说出口了。
  “要不我陪你去吧!有什么事我还可以帮个忙。”她不知哪来的勇气,然后悄悄地观察他的反应。
  “也好。”他想今天书是看不成了,有个美女陪着聊天也很好,何况自己还有那么一点喜欢她呢。他转而问道:“那你不留在图书馆看书了?”
  “不啦,我看肯定没位置了,不如出去遛跶一下。”
  “好。那走吧!”他尽量不动声色地说,忽然又好像想起了什么,问,“哎,你是哪个系的?”
  “西语系,我是学英文的。”她边走边说。
  “噢,太好了!我就喜欢学英语的,听说学外语的女生都很浪漫的。”
  “是这样吗?我怎么不觉得呢!看人吧?”她嫣然一笑道。
  项东方笑笑说:“反正大家都这么说。不过,我以前挺讨厌英语的。”
  “真的吗?为什么?”她好奇地问。
  “也许小时候抗美援朝电影看得太多了,特别讨厌那些美国鬼子,连带着就讨厌英语了。”
  “你的联想太丰富了,又不是只有美国人才说英语。”她又宛然一笑。
  “小时候哪懂这么多啊?那时候人都特别单纯,不是中国就是美国,不是忠的就是奸的,凡是坏蛋的东西都是坏的,就这么简单!”
  “这倒是真的,我们小时候也是这样的。”
  他点点头,随口就来了一段长篇大论:“人都活在自己的观念里头,而这些观念都是从各种渠道进入我们的头脑,有很多是从童年时代就潜移默化来的。其实里面包藏着许多偏见,我们却依据这些观念来认识世界,对环境和问题作出判断,从而决定我们的行动,并对此赋予价值判断。所以,我们就经常犯错误。要避免这样,我们首先就必须要有怀疑的精神,就像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主张的那样,对一切已知的观念和信仰进行质疑和批判,经过深入的反思,才作出独立的判断。我现在最欣赏的就是法国哲学家笛卡尔,他通过怀疑作为个体的人、怀疑外在的客观世界、怀疑创造世界的上帝,最后才确立那个正在怀疑一切的自我本身。”
  她很专注地听他讲,虽然有些地方不太明白,但还是不停地点头。项东方滔滔不绝地讲完,十分的得意。跟一个美女大谈哲学,还把人家唬得一愣一愣的,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跟她好像有很多话要说,也许这就是趣味相投吧,他根本不需要无话找话,而是自然而然地总有说不完的话要对她讲。他想起小时候演那个话剧的事,当时自己扮演一个美军中尉,结果被瘦猫用木瓜当场砸昏。他顺口就把这个故事说给她听,她听后就开怀大笑,然后问:“你真晕了?不是装的吧?”
  “怎么会?估计我休克了至少有五分钟,那些人都吓坏了,我醒来就大骂瘦猫,从此以后就更恨美国鬼子了!”
  他说得眉飞色舞的,不自觉地又把戏弄英语老师英姑的事抖了出来。她听完就情不自禁地似嗔非嗔道:“你真坏!还有没有王管了?”
  “你还别说,还真没人管,结果那个老师有两个星期都没来上课。”
  两个人一起呵呵地笑了,她忽然觉得这个人真是有点坏,外表看着酷酷的一本正经,没想到还那么的皮。她心想他一定还有更多的故事,这越发勾起她的好奇心,于是就问:“那你现在喜欢英语吗?”
  “喜欢得不得了,我觉得英语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不仅逻辑清楚、准确严谨,而且悦耳动听。我现在最喜欢的课就是英语,没有之一!”
  他毫不掩饰自己的真情,她反倒觉得有点讶异:“你原来那么讨厌英语,怎么突然间就喜欢上了呢?”
  “说实在的,我也不知道。自从第一次读了拜伦的诗,我就不知不觉地喜欢上了英语,然后就发疯似的读了许多英美文学和哲学的书,最后就彻底沦陷了。我现在觉得英语是高端的语言、贵族的语言,能说这种语言也是身份的象征。”
  “哦,这么夸张?我承认英语是一门很好很有用的语言,但我不觉得它有多高级,它只是世界上使用最广泛的语言而已。”
  他不想跟她争辩,就说:“高不高级另说,你既然选了英语专业,你应该很喜欢英语吧?”
  “那当然,不过小时候我也不喜欢,都是我爸逼的。”
  “是吗?”这下轮到他好奇了。
  “我爸在外交部工作,常年满世界跑。小时候他老在我面前说‘学会英国话,走遍世界都不怕’,还经常在家里教我学英语。所以,后来我就慢慢地喜欢了。”
  “看来多数中国人都是被逼着学英语的,要不然谁会喜欢这些外来的语言呢?”
  “是呀,谁让咱们国家那么穷呢!我爸每次从国外回来就感叹中国比非洲好不了多少,起码比美国落后五十年!人家美国人家家住别墅,户户有小车,你看咱们!”
  “这点我同意。我现在陪一个老美住,他给我看过他家的照片,那房子咱们国家的部长都住不起!可他们家只是一个普通老百姓呀!”他说得有点唏嘘,“还有啊,那小子十六岁就会开车了,他说所有的美国人跟他都一样,可我长这么大连小车都没坐过,想想都惭愧!”
  “问题是咱们大多数人都不知道这些,还觉得自己生活多幸福,别人都吃不饱穿不暖,整天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实在是愚昧!”他说得竟有点愤愤不平了。
  说着就到了校医院,医生给他清洗了伤口,敷了药,还打了一支预防破伤风的针,交代他过两天回来检查一下。他走出治疗室,她还在外面等着他。她迎上来问:“不要紧吧?”他轻描淡写地答道:“没事,就打了一针。”她说:“你有什么需要帮忙的,跟我说一声。”他没反应过来,愣头愣脑地说:“不用了吧?”突然觉得不对,又转口说,“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怎么找你啊?”
  “哦,我叫林梦茵。”她正巴不得他问呢,心里一阵欣喜,脱口而出道。
  “真好听!”他在心里对自己说,完全配得上她的人,真是名如其人。他接着说,“我叫项东方。”
  林梦茵一边走一边问:“哎,项东方,你是学什么专业的?”
  “你猜一猜?”他想逗她一下。
  “不是哲学就是历史。”
  “让你说对了,哲学系的。你怎么猜到的?”
  “看你说话一套套的,还喜欢从小事概括出大道理,只有学哲学的人才会这样的吧?”
  “你真聪明。其实也不完全,搞哲学的反而不应该以偏概全,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看到几个例子就随便下结论,而应该对尽量多地收集证据、掌握事实,尽量避免下一般性和普遍性的结论。”
  “你说得对。有一个问题想请教你,上哲学课时,老师总是说这个主义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我就搞不懂了。”
  项东方冷笑了一声,接茬道:“那纯粹是胡说八道,世上根本不存在什么绝对真理,要有的话那只有是上帝,可是上帝本身却可不能被证明。我学了哲学以后最大的收获就是不再相信任何绝对的东西,什么最大最好最正确等等都是胡扯,所有东西都是相对的,正所谓楼外青山楼外楼,高手之外有高手。就说物理学吧,普通大众的常识都觉得那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其实那完全是一种错觉。物理学只不过是一整套建立在某些假设之上的定理和规则,可是那些假设本身却是无法用经验和实验去验证的,因为它们不过是一些基本的理论假设。例如,物理学的一个最基本假设就是:宇宙万物的变化是遵循一个确定的规律的。这个假设已经变成了一个哲学命题,而不可能被人的经验和实验完全证实,因为人的经验是有限的,无法逐一验证无限的物质世界。”
  林梦茵听得有点迷糊,她踌躇着说:“太玄了,我不是太明白。”
  项东方沉吟了一会儿才说:“我举一个更具体的例子,或者容易理解些,就说中医好了。它虽然不能包医百病,但起码能治许多疾病,尤其是一些疑难杂症。但是,这是否就能证明中医的基本理论的正确性呢?不能!因为中医最根本的理论基础就是阴阳五行的假说,它假定世界万物包括人都是由金木水火土这五种元素组成,并依照阴阳相生相克的原理而运行。问题就在于这一套假设是无法证明的,它本身已经变成了一个哲学命题,只能用哲学的方法去讨论,却不能用经验去验证。说得具体一点,人的经验不可能证明世界是由金木水火土这五种元素组成的,也不能证明世界和人是依据阴阳相生相克的原理来运作的。中医作为一个理论假设的系统,在一定范围内可以适用于人的经验,但这个系统本身却不可能得到经验的完全验证。”
  林梦茵依然似懂非懂,但却佩服得五体投地,她问道:“如果物理学和中医学是这样的不确定,那哲学呢?”
  “说到哲学那就更离奇了。”项东方兴致勃勃地继续说,“如果说哲学有真理的话,那唯一的真理就是,所有哲学学说都是个人意见,没有公认的真理。哲学的对象都是抽象的观念,其方法则是理论思辨,根本没法验证,不要说没有客观的真理,连公认的东西都不存在。一个学说就是某个人或某个学派的主观思想,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某一学说得以盛行只是因为它抓住了当时的社会心理,就像流行歌那样。所以,一个人读了一年哲学就可以去跟顶尖的哲学家辩论,而你学了十年物理,还得乖乖地跟在教授屁股后面一点一点地啃书本。”
  这下真让林梦茵目瞪口呆了,在那个年代思想虽然慢慢开始解放,但气氛仍然相当保守,项东方的言论显然与流行观念背道而驰。林梦茵感觉到项东方是个很有见地、与众不同的人,她有点疑惑地问:“你这些想法非常独特,是不是从老师那里学来的?”
  “那倒不是。老师们只会照本宣科,一本通书读到老,都是我自己感悟出来的。”
  “你真厉害,是不是因为你太聪明了?”林梦茵不由自主地赞叹道。
   “其实我也没那么聪明。”项东方笑了笑,假装谦虚地说,“我只是不想跟别人一样,喜欢独立思考而已。”
  林梦茵好奇地问:“哪学哲学会不会很枯燥啊?”
  “一般来说是的。不过,我也很喜欢文学和诗歌,所以不觉得。”项东方顿了一下,继续说,“我读了很多书,也思考了许多,慢慢地发觉连哲学也不能满足我心灵的追求了。因为我发现,古往今来无数圣贤哲人发明出来的思想体系,只不过是一些麻醉自己、糊弄他人的小把戏。无论他们说得多么玄乎、多么高深,目的都只有一个,那就是怎样说服自己在这个没有希望的尘世上心安理得地混下去。我原来指望哲学能解除我心中的困惑,但现在我已经有点失望了,因为哲学也救不了我,我还是有更多的困惑。”
  林梦茵实在觉得不可思议,一个年纪轻轻的人竟然会说出这样的话来,于是就说:“你这话挺有意思的,就是太悲观了,你是不是一个很悲观的人呢?”
  项东方自嘲地笑道:“对人的终极命运我是悲观的,因为我相信人是有限的生命,他的归宿就是虚无。但在日常生活中我却是非常乐观的,我相信任何困难都可以克服,可以得到你所想要的。”
  林梦茵忍不住笑了:“看来你是个自相矛盾的人,对吗?”
  项东方也不否认:“我本来就是一个矛盾的综合体,其实每个人都是如此,只是自己不自觉罢了。”
  不知不觉他们又走回了图书馆,来到那片大草坪上。草地上有人坐着读书,有人躺着晒太阳,也有情侣偎依在一起卿卿我我,还有一些人在玩飞盘什么的。草地上绿草青青、阳光明媚,一片生机勃勃,洋溢着一股温馨而平和的气氛。草坪上有一些雪松树,一棵棵就像一座座绿色的宝塔。两个人一路走来,聊得很投机,来到一棵雪松树的阴影下,就自然而然地坐了下来。
  他们并排坐着,中间隔着一段距离。默默地坐了一阵,看着草地上的人,两个人都没有开腔。过了好一会,项东方突然侧过脸看着林梦茵问:“诶,林梦茵,我怎么老觉得以前在什么地方见过你?”
  “是呀,在我宿舍里面吧。”林梦茵有点不好意思。
  “不是那次,更早的时候……”他极力回忆着。
  “真的吗?”她不知道他指的什么,心里也在乱猜。
  “哦,对了,好像是在图书馆报刊阅览室,我记得当时在看那篇小说《伤痕》……”
  “真的?那真是你?”她情不自禁地叫了出来,突然又好像被人窥破了心思,既惊喜又害羞,脸不自觉就红了。
  “哈,原来咱们真有缘分!也算是不打不相识呢。”他自顾自地说着,并没有注意到她的尴尬。
  她有点不自然地说:“应该是吧?”
  他瞥了她一眼,似乎看出了她的窘困,转而说道:“我真喜欢这片草坪,看上去那么简洁空旷和开阔,令人心旷神怡的。”
  林梦茵顺水推舟地应道:“是啊,我也很喜欢!公园的草坪都是不让人踩的,这里那么大一块你可以随意走来走去,真是太舒服了。”
  “我总觉得这种草坪是从西方引进的园林样式,不是我们固有的东西。中式的园林总是喜欢弄点小桥流水,弄点怪石假山,搞得曲曲折折、稀奇古怪,人工雕琢痕迹太明显,不如西式的简洁明快、自然大方。”
  “确实是这样,哪你喜欢哪一种呢?”
  “我不喜欢曲折繁复的东西,觉得很是压抑,以前不了解西方,但现在我是越来越喜欢西方的文化,我总觉得那比较符合我的天性。”
  “那你一点都喜欢中国的风格吗?”
  “哎,怎么说呢?也不是都不喜欢,只是我现在一看到那些红墙绿瓦、飞檐斗拱的玩意儿就会反胃,就会不自觉地联想到许多古老阴森的东西,想到红色的棺材,想到人身上流下来的鲜血……”
  他蓦然停下来,陷入了沉思,两只眼睛呆呆望着天空,眼神里流露出一种空茫和落寞,仿佛一下子潜回到了一个遥远的时空。
  林梦茵转过脸,她惊讶地发现,这个刚才还是那么有说有笑、神采飞扬的年轻人,倏忽之间竟变成了一个似乎经历了无尽苦难的老人,他的侧面看起来就像是一尊千年雕像,那么冰冷,那么沧桑和压抑。她的心像是掉落到冰窟骤然冷却了,她找不出话来说,只默默地看着他,好想穿透他那笼罩在荫霾下的眼睛,走进他的内心,去窥探他掩藏多年的秘密。但是她不敢,她刚认识他,她不想因为自己一句愚蠢的话而掀起一场无谓的风暴。于是,她跟他一样保持着沉默。
  不知过了多久,他仿佛从太空旅行了回来那样幽幽地说:“算了,不说那些了,聊点有趣的吧!”
  “嗯。”她显然还没有回过神来。
  “喜欢诗歌吗?”
  “喜欢。”
  “我也是。以前我喜欢李白、苏东坡和辛弃疾一类豪放派的诗词,感觉它们更能抒发胸中那种冲天豪情。”
  “我跟你相反,我更钟情于秦观和李清照那类温婉细腻、香软浓艳的婉约派,也许因为我是女人的缘故吧。”
  “这很正常啊,不是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吗?可是,看了一些欧美的诗歌以后,我发现中国的诗词里面太多无病呻吟、自怜自艾的东西了,有事没事就愁啊怨啊,整天不是风花雪月就是才子佳人的。照我看,那个南唐后主李煜简直就是一个得了忧郁症的怨妇,整天唉声叹气的,国不亡才怪呢!还有那个不识弯弓射大雕、只会舞文弄墨的宋徽宗,把个好端端的国家搞得人人手无缚鸡之力,怎么打得过孔武有力的金国人?”
  项东方这一番话把林梦茵逗笑得花枝乱颤:“你以偏概全了,咱们不是还有岳飞和文天祥吗?”
  他本来是一本正经地说那番话的,可是,林梦茵的笑也带动了他,两个人一起笑起来,笑完了,他又说:“没错,当然还有黄之涣、辛弃疾等等,但那些都是少数。也许你不同意我的看法,可我觉得中国诗词里面有很多都像是鸦片烟,使人消沉懒散、丧失斗志,不像多数欧美诗那样,似火般地燃烧着人的心,给人以鞭策和勇气。”
  “是这样吗?我可从来没有这样的体会。”
  “读过普希金的诗吗?”
  “读过一些,不多。”
  “哪你记不记得《假如生活欺骗了你》这一首。”
  “记得呀,中学的时候曾经背过。”
  “这首诗当年曾经救过我,如果不是它,也许今天我就不会在这里了……”
  他的语气突然变得沉重,眼睛又蒙上了一层忧伤的云翳,仿佛一片白云投影到秋天的深潭,让它变得更加神秘莫测。看着他那明亮又忧郁的大眼睛,她的心好像被人用针刺了一下,隐隐地在作痛。她可以感觉到他心里一定有一个故事,她真的很想听他讲这个故事,也许他讲完了心情会轻松一些,自己也会对他更了解。于是,她肯求他,他就讲了。他把公安局的人怎么将他关在牛棚里,自己怎样苦闷彷徨,柳丝雨又怎样把那首诗塞进房间,使自己振作起来等等,一五一十地细细道来。末了,他还强调说,不仅仅是这一事件,就是在他的生活中他一直都把这首诗看作为一个座右铭,在遇到困难和挫折时鞭策和鼓励自己。
  林梦茵静静地听着他的叙述,心里十分的感动。她不敢相信自己现在面对着的这个人竟然有着如此坎坷的际遇,真活脱脱地像一本小说。她觉得自己好像越陷越深,已经爱上了这个人了。她一开始只是被他的眼睛所吸引,她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年纪轻轻的人,会有一双像他那样清澈明亮却又忧郁深邃的眼睛。听着他低沉而富有磁性的男低音在叙述一个忧伤的故事,她的心慢慢地就融化了。有时她只是想听到他的声音,他那略微带点广东口音的普通话简直令她酥麻,很阳刚很成熟,又很性感;无论他在说什么,都无关紧要,何况他还在诉说着一个动人的故事。他的声音像是一面低音鼓不停地在她的耳膜上重重地敲,又好似一股清泉在她的心上缓缓地流淌。她的心感到一阵阵陶醉,她觉得他的过去竟然如此强烈地吸引着自己,让自己一步步地走进他的生活。
  过了一阵,她忽然想到他故事中的那个女主角,心里泛起了一丝醋意。她就急不可耐地追问他,他则冷漠地说:她走了,去了香港,永远消失了。于是,她一方面为他感到惋惜,另一方面又为自己感到庆幸。
  项东方讲完这个故事,心里仿佛轻松了些,也许他只把林梦茵作为一个倾诉的对象,他只讲了那个片段,并没有把自己所有的故事都和盘托出。他刚刚认识她,他不会随随便便就把自己的过去一股脑地端出来,让一个陌生人去审视。当然,他更不可能这么轻易就爱上她,苦涩的初恋给他上了一堂课,他不能随随便便就爱上一个人。“得悠着点儿”,他不久前刚学会这句话,他觉得这有道理,但他知道自己是喜欢她的。
  不知不觉聊了好久,林梦茵要去上课了,项东方也觉得手有些痛,要回宿舍休息,于是,两个人依依不舍地告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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