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作品名称:倦鸟东归 作者:彭越 发布时间:2019-12-21 15:19:46 字数:8317
项东方的年级有两个班,但英语课却不按既定的班来上,原因是各人的水平参差不齐,有的人在高考时干脆就没有考英文;于是,在一次摸底考试之后,他们被分成快慢两个班。项东方讨厌英语,一直都把它当作美帝的反动语言,心里非常地鄙视,因此从来都没有认真学过,高考时就选择不考。小夫子从小熟读诗书和古文,对英语也是不屑一顾,高考也没有考英语。所以,项东方和小夫子都被分到了慢班。
第一次上英语课那天早上,两个人在学一食堂吃过早餐,看时间不早了,项东方说得赶紧走,小夫子不紧不慢地说:“别焦急,不就英语课吗,没什么大不了的。”项东方觉得第一次上课还是注意点好。两个人背着书包,还拎着饭兜,就走到通往俄文楼的路上。
上次小夫子借饭兜给项东方用,当天,项东方就到学校南边的海淀镇买了一个搪瓷的饭盘,还学小夫子用毛巾做了个外套,把饭盘装进去,拎着就可以到处走。在校内随处都可以看到拎着饭盘的学生,这是北大一道独特的风景,因为校内几个学生食堂分布在不同的区域,校区太大了,教室也很分散,到了下课吃饭的时候不知身在何处,好在学生可以随意在每一个食堂吃饭,因此背着饭盘走到哪都可以吃,很方便。项东方很快就习惯了这种情况。
俄文楼在校园的北边,靠近未名湖,走路起码得十多分钟,路上不时有匆匆走过的学生。两个人从食堂出来,穿过几栋宿舍楼,然后直接进入了燕南园。不知道为什么其他学生一般都不走这条路,虽然这明显是一个捷径,他们宁愿绕着围墙走大路,也许他们不想打扰里面的人。走在园子里,项东方突然问肖福之高考时有没有考英语,小夫子也不觉得难堪,说考什么考?我最讨厌的课就是英语,像鸟叫一样,好端端一个中国人学什么英语,简直无聊透顶!
项东方觉得遇上了知音,就说:“就是啊,我觉得英语听起来更像是青蛙叫。”
小夫子笑着问:“哦,是吗?青蛙怎么叫的,我还真没听过。”
“就这样:哦、哦、哦……”青蛙叫项东方最熟悉不过了,他尽力模仿道。
小夫子却想到了一首诗,说:“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红掌拨清波……英语要真的那么好听,我就不反对学它了。我觉得它倒像乌鸦叫!”
“也对,啊-啊-啊!”
俩人大笑,笑声惊醒了一只躺在门廊下的猫,它“嗖”的一下跳上围墙跑掉了。项东方突然想起这房子的主人,就问小夫子道:“你上次说冯友兰就住这里,是吗?”
“是呀。听说现在还有两户工人住在一起,挺可怜的。”
“老先生被整得够惨的。”
小夫子感叹道:“真是一世英明,晚年失足啊!他要是不参加‘梁效’班子,就能保住晚节,一生清白。可惜!唉。”
他好像突然想起什么,问:“诶,你第一志愿就是报哲学系的吗?”
项东方不假思索地答道:“是呀。”
“你真的对哲学有兴趣?”
项东方觉得小夫子问得有点奇怪,没兴趣我来干嘛?不过,他还是礼貌地回答说:“我经历过许多事,有好多问题想不明白,也许哲学能帮我找到答案。我看过艾思奇的书《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觉得里面有些东西有道理,但还是有很多疑问,所以就报了咱们系。”
“至于这个嘛,我可没你那么乐观,我也看过不少哲学书,越看越糊涂,因为每个哲学家都有自己的一套,谁都说服不了谁。所以,我干脆把哲学扔到一边,去看文学方面的东西了。”
小夫子原来念北大附中,其父是北大历史系教授,其母则是中文系副教授,他对古典文学特别有兴趣,几乎通读过从《诗经》到清末的重要诗集,许多文学和历史典故张口就来;稍为有点名气的诗词都倒背如流,对西方的东西则不太感冒。他毕业后没有下乡,在街道工厂工作了两年,高考时报的是中文系,因为怕北大不收,他的第一志填的是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第二志愿才是北京大学,大概是因为北大有优先选择的权力,不知怎么先被北大录取了,但却进了哲学系。
项东方觉得很惊讶,心想你不喜欢英语我能理解,但你不喜欢哲学,干嘛还来。于是他就问:“那你有没有考虑转到中文系?”
小夫子无奈地说:“这个,我曾经问过,但是校方说原则上要服从分配,转专业没有先例。所以,只好先呆着吧!”
俩人已经走到了园子的北边,抬头看见那两块立在国槐树阴下的花神碑,小夫子来了兴致,踱过去认真细看。碑文已经有些模糊不清,小夫子开始一面看一面吟诵那些碑文,摇头晃脑的样子。项东方对这些古董兴趣不大,看着小夫子陶醉的模样,觉得有点可笑。呆了一会儿,他看了一下手表,突然说:“糟了,迟到了,得赶紧走!”小夫子扶扶眼镜说别急别急,才快步去追项东方。
项东方小跑着冲出了燕南园,绕过一个球场,在图书馆前左拐,踏上一条几米宽的柏油路。路的左边是一个果园,苹果树上结满了成熟的果实。右边有几栋两层有着飞橼斗拱的中式建筑,围墙上爬满了青翠碧绿的常青藤,门楼顶上也倒垂着密密麻麻的紫藤。
跑到一个门楼前,项东方以为这应该就是俄文楼了,于是就停了下来。气喘吁吁地抬头看见两扇朱红的大门紧闭着,两只铜门环像两个巨大的牛眼静静地瞪着他。再定睛细看,原来右边几个绿字写着“哲学系”,一时傻了眼。
小夫子赶上来了,说:“不对,还得往前走。前面那棵白果树旁边就是了。”
项东方撒开腿又跑,等两个人进到教室时,已经迟到几分钟了。老师是个年轻女人,她倒没有刁难他们,只是说第一节课不熟悉环境,可以原谅。两个人忐忑地走到后面靠墙的桌子坐了下来。
喘过气静下来以后,项东方才有功夫仔细地端详老师。她的脸型不佳,肤色较黑,颧骨高,脸上还残留着一些青春痘疤痕,单眼皮下面是一双无神的小眼睛,下巴微微突出。看着她那张毫无吸引力的脸,项东方脑中不禁浮现出另一个姣好的面容,那是他的中学英语老师英姑。
那时候,文革刚刚过去,项东方已经上中学了。在外面浪荡胡混了这么久,回到学校根本就心不在焉的。
这是第一次上英语课,全班同学静静地期待着新老师的到来。项东方心里在想:千万别来个又老又丑的老太婆。门忽然轻轻地开了,一个青春靓丽的女人迈着轻快的步子走进了教室,令大家眼前一亮。那女人的年纪似乎跟学生们差不了多少,她个头不高,身材苗条,白白净净的皮肤,圆圆的娃娃脸上长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全班看得都愣了。
老师把讲义放到讲台上,带着几分羞涩地介绍了自己。她有个很时髦好听的名字:姚超英。当天她穿了一件粉红色透明的确良短袖衬衣,袖口上露出一截像莲藕般白嫩的手臂,当她转身背对着大家在黑板上写字时,里面的内衣便隐隐约约地显现出来,刺激着那群刚刚开始发育的男生的无限想象,看得项东方脸红心臊。当她转过身来时,他赶紧把头低下,生怕被她发现了。
姚超英说了一些勉励大家要好好学英语的话。项东方虽然很喜欢她,但她说的话让他一下子转不过弯来。他想:英语是美英帝国主义的语言,我们为什么要认真学?心里有了疑问,他很想问问她,可是他又不太喜欢出头露面。于是,他写了张小纸条,递给了隔壁的瘦猫。
瘦猫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孩子,看了条子,偷笑了一下,把右手高高地举起来,同时亮着嗓门说道:“老师,我有个问题,能不能问一下?”
姚超英愣了一下,转过头来诧异地说:“你问吧。”
瘦猫开始一板一眼地说道:“毛主席说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是要干革命,消灭资产阶级反动派的,为什么我们还要去学英语?”
姚超英耐心地说:“学好英语才能更好地干革命,更好地建设共产主义啊。”
瘦猫辩解道:“可是,英语是资产阶级的话,美国鬼子的话,我们无产阶级怎么能要资产阶级腐朽没落的东西呢!学了英语只会污染腐蚀我们的思想和灵魂!”
“对啊!不学ABC照样闹革命!”许多人起来附和瘦猫,一时间课堂乱成一团。
老师竟一时语塞,白皙的脸上泛起了两朵红晕,引起哄堂大笑。这时,项东方才觉得有点不安,他本来只是想问一个问题,没想到瘦猫却趁机把老师捉弄了一把。
整节课几乎变成了一个辩论会,基本没有时间学课文,到头来他们只学会了一句话:“毛主席万岁!”
老师带领大家把这句话大声朗读了许多遍。项东方怕记不住,用中文注了音。临下课时老师要大家复习一下,叫几个同学起来念哪句话,项东方生怕老师叫到自己,只好低着头,用书本把自己的脸遮住。没想到,到最后一个时,老师却从花名册上念到了他的名字,他犹犹豫豫地站起来,结结巴巴地照着注音读了起来:“冷啦勿穿棉帽!”
他的声音很轻,因为紧张而带着颤抖。话音过去了几秒钟,没有任何反应。又过了半晌,一个男同学忽然阴阳怪气地说:“老师,我不懂他为什么说天冷了不能戴棉帽?“
姚老师还没来得及回答,另一个男同学就插话道:“不对,他说的是不能穿棉帽,不是戴棉帽,难不成你把棉帽穿在裤裆里面吗?”
全班立刻爆发出一阵哄堂大笑。在乱作一团的哄笑声中,项东方先是跟着大家一起笑。过了一阵他忽然发现不对劲,觉得这好像是因为自己的愚蠢而起的,于是他低下头,羞红了脸。虽然没人注意到他,但在这一刻他恨透了英语,视英语为世界上最讨厌的语言,他还把自己对英语的厌恶迁怒于老师。
这节课后,他给姚老师起了一个花名:英姑。他解释说:这个花名的含义是她的名字就有一个英字,而且她还教英语,姑的意思是姑婆,就是不结婚的老女人。这花名经过瘦猫和肥猪等人的传扬,迅速传遍了全班,然后播及全校。英姑虽然漂亮,是全校公认最美的老师,可是她并不受欢迎,只因为她教的是英语,而那时候没人喜欢念书,更何况是英语呢!
项东方还给瘦猫出了个馊主意。下一次英语课前,瘦猫拿起长条形的粉笔刷,把黑板从头到尾擦了一遍,弄得粉笔刷上沾满了粉笔尘末,然后把门关上,只留下一条缝,再将粉笔刷搁在门框和门沿之间。上课铃声一响,英姑推门进来,粉笔刷不偏不倚地落在她的头上,弄得满头白发,引起全班一阵哄堂大笑。英姑当时就气哭了,狠狠地摔门而去,然后,有两个星期都不曾露面,由一个男老师代了课……
老师喋喋不休的话语打断了项东方的回忆。当年美貌的英姑尚且不能勾起他对英语的好感,眼前这个丑女人只会令他感到恶心,看着她那微微向前突出的嘴巴,项东方期待着里面吐出来应该是土不拉几的方言,没想到从里面竟然发出了一连串叽里咕噜的声音,叫人一点都听不懂。老师在上面装模作样地对口型,摆姿势,项东方不忍心看下去,把头低下来,只想着当年怎么作弄英姑的事,他还听到旁边的小夫子鼻孔“哼哼”地出着气。
这位老师显然没有唤起项东方对英语的兴趣,下课后他也没把这门课当回事,只是得过且过随意敷衍,结果,这个学期期终考试他只拿了56分。小夫子比他更惨,只得45分。他们的成绩是全班最差的,老师不得不登门造访;在宿舍里跟他们大谈英语的重要性,还警告说如果下学期再不及格,就有可能要重读一年。这件事让项东方有所震动,但他对英语还是提不起兴趣来。
新学期开始后的一天,项东方下课后,在食堂草草地吃过午饭,便匆匆地赶到图书馆,从一楼走到四楼,每个阅览室都走遍了,就是找不到空位置,最后来到四楼北端的期刊阅览室。这是他最后的希望了,如果还是没有他只好离开去找教室。期刊阅览室里面也是坐满了人,走到门前见一堆人围着阅报栏,他便近前细看,原来栏上贴着几篇小说,正中的位置上是一篇叫做《伤痕》的短篇小说,似乎所有的人都是冲着这一篇而来的。项东方挤进人堆,手里还拎着饭兜。大家都很安静,能隐约听到一片此落彼起的呼吸声。
这是一个简单而动人的故事。在文革期间,一个女孩的母亲被错误地打成“叛徒”,这个十六岁年轻少女无法接受这一残酷的现实,留下一封短信,声明坚决与母亲决裂,划清界限,然后毅然离开了家,到农村去插队。后来她与一个男知青相爱,一个偶然的机会她无意看到了男朋友的日记,上面写着他因为与她的关系有可能会失去上调工作的机会,于是,她不得不放弃了这段恋情。在长达九年的时间里,她从来不跟家里联系,母亲寄来的信几乎全部被她原封退回。有一次,她无意拆看了母亲的来信,母亲说自己已经平反了,要女孩回家。女孩依然不敢相信。直至收到一封印上公章的信函,她才终于确信事实。可是,等她满怀期待地回到家时,母亲已经病逝在医院里了。
看着看着,项东方很快就进入了情景,故事深深地吸引了他。他很自然地把自己代入到故事之中去,仿佛自己成了那个被女主人抛弃的男朋友。那个故事告诉他,像他自己那样的经历并不是个案,而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只不过每个个案有不同的体现罢了。因此他能够理解那女孩的苦衷,知道她的无奈,他不由自主地就想起了柳丝雨,心里一阵酸楚。身旁不时转来一些轻微的叹息声,当他忽然听到旁边有人抽泣时,才仿佛如梦初醒,注意到自己右边站着的一位身材苗条的姑娘。
那姑娘穿着一件白色高领毛衣,外面罩着一件浅蓝色夹克,恰好能显露她姣好的身段。她的头发烫过,发端在肩膀处向上弯起,处身在一大堆穿着蓝色黑色又肥又大的衣服的人中间,她显得有点鹤立鸡群。那姑娘也许正看到伤心之处,掏出一条白色的手帕去拭眼睛。
项东方的思绪被她打断了,转过头注视着她的举动。他只能看到她的侧脸,但依然能感受到她高傲优雅的风韵。那姑娘也许感觉到了项东方热辣辣的凝视,转过脸来,四目相对,项东方看到了一双眼尾微微上翘的丹凤眼。他并不觉得她特别漂亮,只是看似古代仕女,有种奇特的韵味。她个子不高,但身材匀称。她那依然带着泪痕的眼眸里闪烁着一丝哀怨。项东方心里动了一下,不好意思地转头假装去看板上的小说。那姑娘飞快地瞄了项东方一眼,好像有点愠怒,仿佛怪他偷看了自己哭泣似的;又仿佛若有所思,似乎想从他眼里看出点什么来。总之,她的表情夹杂着惊艳、好奇和羞恼。
项东方被小说的情节、自己的回忆,还有眼前这位气质典雅的女孩搅得心烦意乱。他从人堆里抽身出来,走到二楼的文科借书处,借了几本小说和诗集,就离开了图书馆。
他步履轻盈地徜徉在图书馆东边的大草坪上,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清新的空气。金秋十月是北京一年中最美的季节,万里晴空一碧如洗,没有一丝云彩,阳光照在身上不冷不热,十分的舒适。他越过草地,穿过第一教学楼旁边的迎春花丛,然后走上一个小山包,沿着一条羊肠小道一路往北。在杂草丛中,他不经意地发现了一些长满了果实的枸杞树,一簇簇红豆般的枸杞子在逆光的照射下像玛瑙一般晶莹剔透、分外诱人。穿过几棵依然青翠盎然的白皮松后,眼前豁然开朗,一个弯月般的小湖展现在他的面前。
这就是名闻遐迩的未名湖。项东方抬眼看看右边那座古朴厚重的高塔,开始沿着湖边的小路漫步。路边是一排依依翠柳,沿岸的国槐和银杏一片金黄,仲秋的湖水如同绸缎般平滑,对面湖心岛上几株枫树红得艳紫,与黛青色的松柏交相辉映,在宁静的湖水里垂下色彩斑斓的倒影,蓝天、绿树、黄叶将湖水染成一袭飘逸的彩衣,微风吹过,惹起一片涟漪,让这幅彩缎添上更加立体的质感。
项东方绕着湖岸走了一圈,然后找到一张长椅坐下来,他的心情变得舒坦多了。他从书包里掏出一本诗集,随意地翻了起来。他以前几乎没有读过什么外国的诗歌,除了俄国诗人普希金。他虽然喜欢普希金的某些诗,但总觉得他带有俄国人的那种阴郁沉重的气息,那也许是因为俄国漫长寒冷的季节使然。以前他只要看到是欧美的东西都很反感,对西方的文化也没有什么兴趣。刚才借书时,他要找的书都被借出去了,这让他非常的扫兴,正在失望时,他无意中发现了几本英美诗人的诗集,他是看着那些诗人的名字好听才勾起兴趣来的,他开始时还以为雪莱是个美丽的女人呢,于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借了出来。
他首先打开的是一本《拜伦诗选》,翻开扉页就是一张拜伦的肖像画,那幅画美得令人窒息:拜伦一头卷发,高耸挺拔的鼻梁,棱角分明而性感的嘴巴,还有微翘的下巴上那条深沟,也就是所谓的天使的指痕,纯净的眼眸里流露出孩童才有的无邪与天真,简直就像是一个天使。项东方觉得自己要是个女人,肯定会立刻爱上这个英俊的男人。他随意翻到一页,看到了《我见过你哭》这一篇,他就开始默默地在心里吟诵,一遍以后,他竟忍不住轻轻地读出声来了:
“我见过你哭,
那晶莹的泪滴,
从你的蓝眼睛里落出,
宛如梦中的紫罗兰滴下的露珠;
我见过你笑,
那蓝宝石的光芒,
在你身旁也不再闪耀,
因为它没有你回眸一笑的娇娆……”
“哇,太美了!”他在心里暗暗地赞叹:真没想到原来英国人写诗也可以这么动人,虽然没有中文古诗那样工整对称,但字里行间还是有一种浪漫意境的,读上去还有一种优美的韵律感呢!
在这般美景中读这些浪漫优美的诗简直就是一种享受。他沉浸在那种浪漫主义的情调里,看着眼前的美景,心里洋溢着一股浓浓的化不开的柔情。对面湖心岛的树丛中坐着一对恋人,他们依偎在一起喁喁私语,女生那鲜红的外衣就像一丛红枫,悄然无声地融化进身后那一片柔蔓如茵的柳丝中。此情此景让他艳羡,不由得忆起以往的甜蜜往事,又觉得惆怅不已。他无法排遣心中的愁绪,又把诗集翻起来,读到了《春逝》这一篇:
“••••••久别已经年,
他日有缘再相见,
何以慰君颜,
默默无语泪眼浅。”
这首诗一下子击中了他的心中的哪根弦,说出了他的心里话,脑海里又浮现出苏轼那首《江城子》: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
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
两行热泪不知不觉地滑下他的脸庞,他睁着泪眼注视着波光粼粼的湖水,一时竟无法自己。
他一下子就爱上这位英国诗人,发疯似的读了许多他的诗歌。他爱拜伦如此之深,以至于他觉得一定要了解他的一切,于是,他后来专门看了拜伦传。他发现自己与拜伦实在是有太多的相同点了,拜伦的敏感多疑,自卑又自负,自我中心等等,不正是自己的真实写照吗?他开始把拜伦视为自己的偶像。他实在是太喜欢书上那张拜伦肖像了,差点就把它给撕了下来,但突然醒悟到这是学校的书,才停下手来。好不容易等到星期天,他特意跑到王府井书店买了一本拜伦传,就把他的画像撕下来,贴到墙上,每天都看着它来给自己提神壮胆。
同宿舍的李鸣宇看到那幅拜伦像就问他,是不是喜欢拜伦的诗。他说是;李鸣宇又问他,读的英文原著还是中文翻译,他说是翻译版的。李鸣宇就非常不屑地说,诗是不能翻译的,读翻译的诗就像是吃中式的西餐一样,味道都变了,要读就必须读原著。他觉得李鸣宇太武断了,就跟他辩论了一番。李鸣宇巧舌如簧、滔滔不绝,终于让他相信语言中那些微妙的差异和美感是不可能翻译为另一种语言的。他觉得李鸣宇说得有道理,这让他下定决心学好英语,使自己有能力读遍英美文学和哲学名著。
没想到,丑陋的英语老师没有激起他对英语的兴趣,甚至是她的威胁都让他无动于衷,反倒是一个帅气的英国诗人不费吹灰之力,就为他打开了通往英语世界的大门。从此以后他就爱上了英语。他开始觉得英语是一种高级的语言,只有高贵的人才配说。能说一口流利的英文既显得洋气,又表明身份的高贵,而说中文在世界上就是土气的,就像在国内说粤语是土气的一样。
他开始下苦功来学习英语。他没有死背硬记,而是善于找窍门。他发现英语虽然不同于汉语,可以用单字组合成许多词组,但它也有自己的构词规律,熟悉了词根和前后缀,就可以很容易记住新词。他去图书馆借来关于英语构词法的书熟读,他还开始尝试翻译一些英语原著,自娱自乐。很快,他的英文就突飞猛进,在班上名列前茅,令人刮目相看。当然,他还是一如既往地爱着诗歌,因为那些枯燥乏味的哲学书始终不能满足他那颗敏感多情的心灵。他后来真的发现自己当初读的拜伦的诗确实是在翻译方面做了修饰,比较符合中文的韵律和习惯,而与英文原著有着距离,但他已经能够阅读英文原著,所以也就无所谓了。
一天晚饭后,他在食堂旁边的书店买了一本惠特曼的《草叶集》,就踱到外面的三角地。见橱窗上贴着一张告示,是未名诗社招收新会员的启示,还说当晚七点在第一教学楼有一个诗歌朗诵会,有兴趣者可以自由参加。他看自己没什么事,想都没想就迈开脚步,向着一教走去。
走进一个大的阶梯教室,里面已经有许多人,他在后面找了个位置坐下来。讲台上有一个留着长发的学生在朗诵一首诗,他一会慷慨激昂,一会婉转低回: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
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看吧,在那镀金的天空中,
飘满了死者弯曲的倒影……
我不相信天是蓝的,
我不相信雷的回声;
我不相信梦是假的,
我不相信死无报应……”
朗诵完了,教室里响起一阵雷鸣般的掌声。项东方因为进来晚了,不知道那是谁的诗,就问旁边一个学生,人家告诉他是北岛的《回答》。他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诗人,但是他能感到这诗有一种痛快淋漓的舒畅,仿佛道出了他自己的心声,诗中对那个变异社会表示的怀疑和否定激起了他的共鸣,那种对现实的强烈怀疑和否定精神让他久久不能平静。
他毫不犹豫地就加入了诗社,入社的唯一要求是要提交一首自己创作的诗,他就把那首写给柳丝雨的诗呈上。诗社的人看了他的诗说不错,还有点朦胧诗的味道,似乎有先知先觉的意味。他谦虚地说没有啦,这只是自己情急之下胡诌来的。晚上回到宿舍,他躺在床上仔细想想,发现那些诗歌除了让感情得以宣泄以外,并没有给未来指明方向,自己依然是感到彷徨,思想依然在徘徊,心中的疑团依然没有解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