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作品名称:今宵酒醒何处 作者:青云之信 发布时间:2019-05-05 22:17:35 字数:6297
夜深人静,一个人影出现在长廊上。
“凤大人。”小元子惊异地看着忽然出现在自己房间的男人。
“小元子,本公子有话要问你。你可要据实回答!”凤翎脸色冷峻。
“凤大人,小元子不敢。”
“主君不在他的房间里,你可知道他去哪里了?”
小元子默然了,是的,他当然知道,自从阎肃走了之后,他的主君没有一天能睡好,直到前天,他的主君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但他绝不会透露主君的秘密的。
凤翎叹了一口气,他知道司马浩云身边的人是多么忠心。小元子不说,自然是不想透露主君的事,也是不想故意欺骗凤翎,所以,他只能选择沉默。
“小元子,你可知道如今朝中很复杂?那个男人,随时可能因为一点点小事就会把你的主君废了。”
小元子仍是沉默着。那天,他心慌意乱地在小园中乱转时,肖剑跟他说的那句话终于让他镇定下来:“小元子,你要确定一件事:你是忠于主君?还是忠于那个要成为楚王的人?只要你确定了,你就知道自己要怎么做了。”因为,肖剑自己就是这样做的。
“小元子,你应该明白,我凤翎是司马浩云的人,死了变成鬼也是司马浩云的鬼,我会为他做任何事情,只要对他有好处,我都会做的。为了更好地帮他,你必须告诉我实话。”
小元子仍然沉默。那天肖剑还说了一句话:“如果主君是喜欢的,即使那件事对他没有好处,我也会为他做的。”这就是肖剑和凤翎的极大区别。凤翎会为了司马浩云,把一切对他不利的人和事,全部消灭掉。
“好吧,小元子,本公子也不逼你了。你能不能跟我说说,那个阎肃,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就说你对他的感觉好了。可以吗?”凤翎无奈地说。
“凤大人,”小元子终于开口了,“如果凤大人见到阎肃本人,小元子觉得,凤大人会喜欢他的。”
“什么?这就是你的看法吗?”凤翎惊奇地看着小元子,能让小元子喜欢的人,在这个世上并不多。凤翎知道,小元子并不喜欢他。虽然,小元子是凤翎带到司马浩云身边的。凤翎的心又沉了下去。上官天宇,司马浩云,小元子,这些他认为非常理智又聪明的男人,居然都选择了那个人,而可怕的是,一个是楚国最出色的将军,一个是将要统领楚国的储君,都可能因为那个人而产生了隔阂。君臣猜忌,这是一个王朝最可怕的敌人。如果,那个人是怀着特殊任务的人,楚国就糟了。凤翎绝不能允许这种事情发生。不过,至少他知道苏彦正跟在那个人的身边,他多少感到放心一些。因为,他虽然不知道苏彦是否是老头子的人,但是至少他能确定的是,每一个银风卫士都是忠于楚国的。如果苏彦发现阎肃有任何可疑之处,他相信,苏彦一定不会坐视不理的。如果他知道,此刻太子令已经在阎肃手上,那么他一定会立刻连夜飞奔到青州把阎肃抓住的。
此刻的司马浩云,正在那小楼上,躺在阎肃的床上,身上盖着阎肃的被子,睡得很香。他梦到小肃了,她柔顺地躺在他的怀中,他满足地笑了。是的,在他的梦中,小肃一直都是个美丽的姑娘。
离开永州城后,阎肃就策马狂奔,如果不是因为李忠的马不如她的马,她会一路不停地飞奔的。李忠也是心急如焚,恨不得一下子飞回青州。他和他的公子一样,已经多年没有回家了,多少次梦回家乡,多少次梦到妻子那忧伤的脸啊!此刻,他是万分感激那位令人捉摸不透的司马大将军的。
主仆俩人赶了一天路,出了永州地界,在永州和凉州边界的一个小镇的一个小客栈里过了一夜,第二天又继续赶路,到中午时分,来到一个热闹的大镇。
李忠说:“公子,我们到镇上打个尖再赶路吧?”
“好。”
于是,俩人便放缓马步,跟着赶集的人,慢慢来到一个规模看起来不算很小的酒楼。
司马浩云怕她不够钱花,把接下来的两个月的饷银也给了她。如果不是她拒绝了,他本来是要给她六个月的。而她这几个月几乎没有花过钱,因为她都是吃他的住他的用他的,就和以前跟着天宇哥一样,所以她也习惯了花他们的钱,反正他们都比她有钱得多。所以,其实这些年来她存了不少的钱,她的饷银几乎都存着没怎么动,反正她也不需要购置什么金银首饰、胭脂水粉之类。
店小二殷勤地过来给他们牵马,另外有人过来请他们上楼去。
楼上几乎已满座了,小二引他们来到靠窗边的一个座,因为那桌人刚刚结账离开了。
“李叔,这里没有外人,你就坐下来和我一起吃吧。”阎肃温柔地说。这些年来,当没有外人的时候,他们就象家人一样,不拘礼节。
李忠也不推迟,于是把肩上背的小包放下来,打侧坐在下首。
热腾腾的饭菜很快就送上来了。
他们刚吃了几口,忽然一个人大声说道:“那边的桌子这么大,本公子就过去拼个座吧。”然后一个人就大马金刀地坐在了阎肃的侧首。
阎肃一愣,转头一看,只见那人穿着一件用料考究的皮袄,内里的衣料也是很华贵的缎子,他的样貌俊朗,倒不讨厌,但是那双眼睛让人讨厌,因为他正笑眯眯地盯着阎肃。
“这位公子,这里没有空座了,叨扰公子拼个桌,还请公子不要嫌弃。”他笑嘻嘻地说。
店小二为难地看着阎肃,连连道歉:“这位公子爷,真是对不住了。店里确是满座了,请公子多多包涵!”他本来是想请那位后来的公子去其他地方的,不料此人居然一眼就看中了这里的座席,非要跑过来“拼桌”不可,如果惹恼了先来的客人,那他可是要被店东责备的。
阎肃举目一看,楼上果然是没有空座了,唉,出门在外,大家图个方便吧。她点点头,示意李忠移到侧边,让半个桌位给那人。李忠虽然心里不乐意,不过,如今只有他陪着公子,还是以安全为重。于是便移到了侧边坐。千恩万谢的店小二马上帮忙把饭菜也移到侧边。他们便自顾自继续吃饭。
那人只带了一名仆从,那仆从却是不敢坐下来的,只是站在那人的身后侍候。
“小二,快把你们最好的酒菜送上来,还有,这位公子的账都记在本公子的账上,本公子请了。”那人高兴地说道。
阎肃心想,本公子才不要你请呢。但也懒得搭理他,反正等会儿吃完饭自会去结账。
那人对着阎肃拱手道:“这位公子,难得能萍水相逢,还能同在一桌吃饭,实在是有缘,三生有幸啊。”
真是莫名其妙的言论。但是,为了不致对方太尴尬,阎肃便对他淡淡地点了点头。出门在外,为免引起别人注意,她一般不主动说话,一切由李忠安排,
那人见阎肃一直不说话,便又笑嘻嘻地对她说:“这位公子,难得我们能有幸相遇,不如交个朋友吧?愚兄姓贺,名之荣,家在燕京,虚度二十六,家中并未娶妻。请问贤弟高姓大名,家住何方?”这人脸皮果然不是一般地厚啊,已经自称兄弟了,还自报家门,甚至要追问阎肃的底细。
阎肃心里一阵厌恶,她可不想交这种莫名其妙的朋友。但又不能不搭理,她只好努力压着声线,淡淡道:“这位公子有礼了。”却不再进一步说下去了。
贺之荣等了一会,却没有下文了,又说道:“贤弟,为兄决不是什么莫名其妙的可疑之人,只要贤弟到京城打听一下‘贺之荣’,就会知道为兄是身家清白之人了。”言下之意,他在京城是有权有势的世家子弟,否则,怎么会一打听就知道有这么一号人物?不过,通常招摇撞骗之人也很喜欢用这种吹嘘手段的,装作一个有权有势的大户,就能唬住很多想攀附权贵之人了。
可惜这次面对的是对权贵毫无兴趣的阎肃,她只是淡淡地点点头:“幸会。”
这时,贺之荣的酒菜也送上来了。
贺之荣马上热情地请阎肃一起享用:“贤弟,来,请尝一尝这个菜吧,山野之地,没有什么好菜招待贤弟,如果贤弟到京城去,愚兄一定请贤弟尝尽京城的所有山珍海味的。”
“这位公子,不必客气。请自用吧。”阎肃终于忍受不了了,冷冷地拒绝了。
“贤弟,相逢就是缘份,请贤弟千万莫要跟愚兄客气。”他转头对那仆从道,“贺远,快给这位公子斟酒。”贺远马上为阎肃倒了一杯酒呈上。他一面斟酒,一面心中叹息:这位美人儿碰上咱们公子也是倒霉,咱们公子岂是能轻易让猎物脱手而去的?
阎肃不耐烦了,真想把那杯酒泼到那人的笑嘻嘻的脸上。如果此时司马浩云在场,看到贺之荣这副嘴脸,一定会想也不想就把他砍了,而绝对不会去管他是吏部尚书的宝贝儿子,更不会去管他是待嫁太子妃的长兄。
“公子,时候不早了,我们还要赶路呢。”李忠适时地说道。
“好,我也吃好了。去结账吧。”阎肃马上站了起来,转身大步下楼。李忠也马上拿起包袱,紧跟着公子下楼去。
贺之荣愣住了,她怎么就这样走了?他还什么都没开始呢!他也马上站了起来,追了出去。贺远当然只能摇摇头,跟了出去。不知道是否太过匆忙的缘故,贺之荣刚走了几步,就觉得膝盖好象被什么叮了一下,便整个人都摔倒在地。好在此时他还没有走到楼梯口,否则滚下楼去可不是玩的。贺远急忙上前扶他。贺之荣却着急地推他:“快,快追,别给她跑了!”贺远只得放开他,急急跑下楼去。一个黑衣的高个男人也紧随其后下楼了。
贺之荣从地上爬起来,心中很疑惑,不过,因为记挂着小美人,也就暂时不去追究了。不久,贺远便上来复命了:“公子,他们是骑马的,已经走远了。”
“什么?为什么不去追?你就这样让她跑了?”贺之荣怒道。
贺远忙低声说了两句。贺之荣才收回怒容,微笑道:“好,本公子先用完饭再去会我的小美人。”
贺之荣是燕京有名的花花公子,在吏部尚书的严加管教之下,他也经历了所有贵族子弟所经历的严格训练和学习,然而,到他本该按照尚书大人的安排,进入朝廷,为国效劳的时候,他却变成了一个玩世不恭的纨绔子弟。吏部尚书的棍棒也打断了好多根了,然而却无法改变这个宝贝儿子的态度。最后,吏部尚书也对他死心了,任他自生自灭了。燕京所有的青楼都有贺公子的身影,所有富贵人家中的绣楼之外都传说有贺公子的踪迹。没有一个门当户对的世家愿意把千金嫁给这位公子哥。于是,贺公子就更乐得自由自在了。
这次来到这个边远的城镇,贺之荣其实是为了他的妹妹、待嫁的太子妃而来的。那天,贺小姐又苦劝兄长好好改过自新,为父分忧,为国效劳。贺公子却冷笑说:“你还没嫁过去,你就只为你的那个夫君着想了?你可知道他在外面风流快活,一点也不想回来娶你?”气得贺小姐大哭不已。
所有人都告诉她,太子忙于国事,为了边疆安危,不能抽身回来,因此大婚之期一推再推。她也愿意相信这样的话,因为,她也实在不明白他为何不回来娶她。自小的家教告诉她,她不能做一个善妒的太子妃,她必须为他管理好后宫中所有的美人,好好侍候他,好好为他生下子嗣,让他安心处理国家大事。是的,她一直在努力着准备着做他最温柔最体贴的妃子。从她十二岁第一次看到他,她就决心成为他的妃子。可是,她等了这么多年了,一直在等着他迎娶她回宫,一直等着他对她的温柔怜惜,她等啊等啊,青春已渐逝,他却仍不见踪影。他为什么不回来娶她?为什么呀?就算他在外面有其他女人,那又有什么关系?宫中本来就美人无数。他只能拥有一位太子妃,楚国也只能有一位王后。
贺之荣很后悔说出那样的话,惹得妹妹如此伤心。他知道妹妹是多么爱慕那位太子殿下,他明明知道她是多么焦虑地等待着那位太子殿下回来迎娶她。但是,认识司马浩云这么多年了,他的直觉告诉他,这位太子殿下是不可能给与她幸福的。当年,当楚王指婚的旨意一下,他就极力要求父亲,请求楚王收回成命。然而,那是不可能的。嫁给太子,本来就是贺小姐的心愿;而亲上加亲,也是王后娘娘和尚书夫人的愿望。大婚一推再推,贺之荣就明白了,他的预想是对的,司马浩云根本不想娶这位表妹。贺之荣很清楚司马浩云的脾性,如果司马浩云喜欢,纵有千军万马阻拦,他仍会一往无前;如果司马浩云不喜欢,就算用千军万马去拉他,他也不会动一动的。
贺之荣决定到永州看看,看看那位太子殿下在永州过着什么样的逍遥日子。
这天午时,贺子荣也来到了这个邻近永州的镇子,于是,和阎肃的打算一样,准备吃完午饭再赶路。当店小二告诉他们:“客官,实在是抱歉,已经满座了,请移驾到别的店中用饭吧。”但贺之荣不想动了,于是直接上了二楼,当看到二楼果然也满座了,正想掉头换店时,却一眼看到了那张俏丽的小脸,他顿时便无法再转身离去了,而是立刻快步走了过去。经验丰富的花花公子一眼就看穿了这是个穿男装的女人。这也是贺之荣第一次用这么厚脸皮的方式纠缠一个女子。而且,鬼使神差之下,他不但自报家门,还表明仍未娶妻的现状。
于是,阎肃因为不想节外生枝,只好吃了一半就和李忠结账离去。好在小元子为他们准备了很多肉干,李忠也准备了糕饼,路上倒是不会饿着的。
贺之荣还没吃完饭,贺远安排了跟踪阎肃二人的侍从回来了。
“什么?跟丢了?”贺之荣大怒,他好不容易遇到她,还不知道她是哪家的姑娘呢,怎么就没有了?
“禀报公子,”那名侍从低声道,“小人认为,有人暗算,阻止我们追踪那位公子。”
“怎么说?”
侍从便一五一十地报告:他们骑着马在后面追踪,当出到镇外时,他们的马却接二连三地马失前蹄,倒在地上,后来发现,马腿受伤了,似是被石块之类硬物打伤。显然是有人暗中出手,阻止他们追踪,但并没有伤人。
贺之荣想起自己莫名其妙摔倒,也似是什么东西打在自己的膝盖上。他也是习武之人,知道要这样不动声色地暗中袭击有多么难。显然,那姑娘身边有高手暗中保护着。看来,那姑娘的身份非同一般。她会是什么人呢?
“你可看到他们往哪个方向走的?”贺之荣想了一会儿,问道。
“是,公子,小人认为,他们不是去凉州,就是去青州。”因为他们走的那条路只通向这两个地方。
贺远不禁瞪了那人一眼:“不是凉州就是青州,你还有没有其他废话了?这叫我们怎么找?”
他们本来是从凉州城那边过来的。
贺之荣想了想,便吩咐道:“派两个人往凉州那边找找,我们去青州吧。”
“我们去青州?”贺远大吃一惊,“公子,我们不去永州了?”
“先去青州。”贺之荣决然说道,他的内心仿佛有一个声音在驱使他去寻找她。
“可是……公子,只是为了无意之中碰到的姑娘,是不是……”贺远很想说:太冲动了。
贺之荣瞪了他一眼:“你不想去就回京城吧。”贺远立刻不敢说话了。如果夫人看到他一个人回来了,一定会没完没了地质问他,公子去哪里了?为什么不劝公子一起回来?为什么让公子一个人在外面?等等,一连串让人崩溃的问题。
阎肃并不知道后面有人跟踪,也没有想过为何会有人跟踪她。他们这次出门,装扮普通,尽量不惹人眼目,只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少爷和一个老家人而已。而且,即使回到青州,他们也更加需要低调,因为他们绝不能以“阎肃”的身份大张旗鼓地回去,毕竟,青州是真正的阎肃成长的地方,有很多人认识少年时代的阎肃。就算年月怎么流逝,以前的阎肃也不可能长成如今的阎肃的样子!所以,他们必须要非常小心。万一被人发觉什么破绽,那么就可能会大祸临头了。因此,上官天宇从来不许她回家探亲。三年前那匆匆的一会,也是在上官天宇的陪伴和掩护下,悄悄回到阎家,和阎夫人见了一面,呆了不到半天就匆匆离去了。没有任何亲友知道。如果有人问起,阎夫人都只是说,儿子在外从军,已多年没有回家了。大家都很明白,从军之人是极难有机会回家探亲的。而阎家之人也是深居简出,尽量不与他人有过多的接触。以前的家人,除了极忠心的几人留下,如奶娘绣娘,其他人多数都借故辞退了。后来所雇的人都只是在外堂侍候的,并不知道阎家以前的公子和小姐的任何事情。
“公子。”李忠忽然说道。
“什么事?”
“公子,不如,披上那件披风吧?那件司马大将军给你准备的披风,有帽子的那件。”李忠说。
阎肃想了想,便明白了,李忠是想请她尽量把脸遮掩一下。而司马浩云也是一再强调她要披上这件披风,甚至希望她把脸蒙起来。当然,他们俩的想法应该是不一样的。阎肃依言披上了那件披风,戴上兜帽,于是,她的人便完全被那件大披风包住了。
一路无事地走完下半天的路,他们终于来到凉州城。其实,他们完全可以不必经凉州城的,因为这样反而是走远了一段路了。但是,如今是冬天,日短夜长,如果他们不走官道,那么就很有可能要在夜里走山路了,甚至要在山里过夜了。李忠是强烈反对的,因为,他绝不能让他珍爱的公子冒任何危险的。于是,阎肃只能依他,走大道,经凉州城走。
而贺之荣认为那个姑娘暗中有高手保护,而且走得如此匆忙,显然是有急事,所以,应该会尽量抄近路,结果他是一路向青州追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