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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的牛虻36

作品名称:流浪的牛虻      作者:雨亭      发布时间:2012-09-11 10:10:17      字数:3630

  小时候我常走夜路。
  那时候流行看鬼片,家里又没有影碟机,每到晚上我就经常到邻居家去看电影,而电影放映的大部分都是鬼片。鬼有恶鬼好鬼,跟人没什么两样。一屋子人围着一部影碟机在看,画面上都是些张牙舞爪的鬼脸,像人戴着面具。那些僵尸一跳一跳地出现,从墓地里,从棺材里,甚至从马桶里,一个接着一个,伸直的双手随时准备要人的命。
  林正英是鬼片的一个符号。他演过很多道长,专治各种邪门歪道。他小时候是我的偶像,我还有过想做一名道长的梦想,可惜我们那里连一个道长都没有,顶多也就是巫婆。巫婆的把戏我是不看的,既没形象又恶心人。我记得小学时我们学校组织看电影,村里十几个人沿着山道去看,途中经过一大片坟地,也就经常会遇见“鬼火”。那时候一群人都吓得尿裤子,然后夺命而逃,哪里还敢去看什么电影。后来学了化学,才知道那是磷火。
  在村子里走夜路,听见悉悉索索的声音我都会冒冷汗。月影下的影子也很可怖。要命的是经常有人从草丛中或者从柴垛里冒出来吓人,那情景比看电影恐怖多了。我一个人看完电影后走回家,都是一路飞奔,可是脑子里还是有鬼的影像,哪怕钻进被窝里也无济于事。不过,到后来,走夜路我是越走越胆大了,因为我身上怀揣着一大叠鬼符,遇到鬼我可以用鬼符治鬼的。电影里可常用了,况且算命的给我算过命,说我能活九十九岁。我想既然我都能活到九十九岁,那我还怕那些牛鬼蛇神干嘛呢?所以我走夜路越来越心安理得。
  每到夏天的晚上,我们那里的孩子都会去田里夹鱼。一手提着用松香点燃的一吊篮火烛和一个麻袋,一手拿着一把鱼钳,然后沿着有水的田地前进。一般都会往深山野岭里钻去,那里的鱼多也大,我们夹的鱼大多是黄鳝和泥鳅。黄鳝最笨拙,鱼钳钻进水里它都没有发觉。而泥鳅最狡猾,一般人都很难夹住它。鱼钳有时候碰到水面它就钻泥里去了,还搅浑了一潭水,让人又气又恨。所以一碰到泥鳅我们几乎都不会去夹它,夹它只会浪费时间。走在荒郊野岭围绕的田埂上,常常可以听见一些凄厉的叫声,这叫声的发出者是一种鸟,叫起来像孩子哭一样。听多了倒没觉得什么,害怕得都不敢再去夹鱼了,而是跟上前面的队伍,一边喊一边说话,好驱赶掉内心的恐惧。
  “就像现在的我们一样。”章子非笑着说。
  “福尔马林,给我支烟,烟瘾犯了。”
  “要说走夜路,我看路妮在行。”
  “走夜路我不在行,章子非才有一套的。”
  福尔马林扔给我一支烟。
  “《山海经》中有一种妖兽叫九婴,声如孩啼,没准你说的鸟就是九婴进化而来的。”
  “这鸟的叫声可真是千百样。我家乡有一种鸟,每到杨梅成熟的清明时节,都会叫个不停。这鸟一叫,杨梅也就熟了,你们知道它是怎么叫的吗?”
  “不知道。”
  “我们那里有句俗语,音译过来叫‘公狗爬木,杨梅子熟’,那鸟的名字在我们方言中跟公狗的发音一样,学名就不懂是什么了。”
  “公狗都爬木了,杨梅子哪有不熟的道理。”
  “可惜了,现在我再也没见过这种鸟。”
  “的确可惜。”
  “真不懂什么时候才能走到头,莫非要走到天明吗?”
  “那倒不必,顶多再过半个时辰就可以到火车站,这条路是越走越热闹了。”
  我们来到火车站,已经凌晨两点。路妮自己开了一间旅馆住下了,而我们三个坐在火车站门前广场的座椅上通宵斗地主。福尔马林那晚的运气差到了极点,差点没把身上的衣物都脱光。火车站偏安一隅,座落在一处比较荒芜的地带,周围还是一大片的农村,火车的到来似乎没有改变那里贫穷的状态。在农村,凌晨普遍都会下起雾来,冷的时候还会下起霜,夹带着寒意。福尔马林光着上身不停哆嗦,他不停地催我们快出牌。可是我们却故意拖延,看着他的滑稽样,我和章子非心里快意十足。能玩弄人于股掌之间,这真是一种享受,但我和章子非都没做得太过分。玩得腻了就会换新的花样,玩大冒险的时候我输了,被福尔马林报复。他竟然叫我脱光衣服站在广场上的纪念碑前,愿赌服输。不过我没有脱光,而是穿着一条裤衩站在纪念碑下,这情形让我想到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我站在那里接受着福尔马林的审判,同时也接受着道德和良心上的审判。而章子非玩得有些过火,他拿出手机拍下了这个画面。这只是一个插曲,到后面越玩越刺激。我把所有能想到的整人的招数都派上了用场,等到福尔马林输了的时候,我要他扶着自己的胯下之物唱哈狗帮的《寒流来袭》。歌词里有这样一句:操你妈的逼。可是福尔马林不认账,怎么逼他他都不做,最后他还翻脸了。这是我第一次见福尔马林发火,他发起火来简直就是宇宙爆发,他额头上青筋毕露,牙齿咬得格格响,一双充满怒火的眼睛看着我和章子非,同时拳头紧握,做出了一副要跟我们干架的姿势。我和章子非都有点懵住了,娱乐的游戏而已,可没想到福尔马林会如此激动,也许我刺到了福尔马林的痛处。
  以前听人说起过生殖崇拜。我想既然是生殖崇拜,那胯下之物也该是神圣不可冒犯的。福尔马林的行为让我想到了生殖崇拜。见到福尔马林这么生气,也是我和章子非都意料不到的。他叫我脱光站在纪念碑下面接受前辈们的检验,那他应该不介意我叫他扶着自己的阳具唱歌吧,难道这首歌很恶毒?我想这应该不是歌的问题。二十几年,福尔马林一直都守身如玉,他对于爱情也还是有幻想的,要不然他也不会去见他的网友。我想爱情在福尔马林的心中占据了很大的位置,而建立在爱情之上的性,那也应该是圣洁无比的,我想这就是为什么福尔马林如此激动的原因了。对于这方面的事情,跟福尔马林开开玩笑还可以,但当要他做出他难以接受的事情那就是对他的冒犯与不敬了。
  我和章子非说了一大堆好话也无济于事。福尔马林固执得像头牛,那个晚上搞得我和章子非一点心情都没有。从那以后,福尔马林常常一个人坐着发呆或者写日记,而他一直都未原谅我和章子非,而路妮也察觉到了这种变化。要不是路妮从中周旋,我想福尔马林一辈子都不打算原谅我们。等到我和章子非凑钱买了一条好烟送给福尔马林时,福尔马林才眉开眼笑。他从一条烟里抽出一包递给我们说,我也不是小气的人,之前的事就当没发生过,这一包烟你们拿去分了吧。苦逼了的章子非,掏了钱还抽不上烟,只能傻愣地瞪着眼。
  烟真是个好东西,没有烟,男人就会少了很多乐趣。有了烟,灵感才会迸发,这也是为什么福尔马林抽烟时能写出那么多文章的原因。而在中国乃至国外,大部分作家都有抽烟的习惯。作家每当遇到创作的瓶颈或者心烦意乱之时,抽烟也许会是一个很好的选择,烟是一支一支不停地抽,直到自己心满意足为止。鲁迅吸烟是厉害的,可以说上瘾,想戒也戒不掉。对于烟民来说,戒烟是痛苦的,就像女人舍不得打掉自己胎中的婴儿一样。我曾经也想过要戒烟,为了米路,我还发过誓,可是也没把烟戒掉。
  火车一路向西走,路过城市,也路过荒芜。福尔马林像一位旅行记者一样真实记录着路上所发生的事情。路妮拿着照相机拍照,章子非拿着吉他弹唱,我只能拿着啤酒喝,精神上的空虚有时候比走路还累人。我几乎把自己身后的一切都抛开了,连同我的学业和前途,还有我宿舍那帮兄弟、米路、许晴和丹露,甚至生我的父母,仿佛我从来就没有在他们的生命里驻留过。流浪在他们眼里,也许意味着背叛:背叛生活,背叛众人,背叛自己的前途。牛虻活着的信条是寄生和流浪,有谁会在意它们的死活呢?牛虻是遭人唾弃的,牛虻连一头牛的命运都不如。牛虻只配活在虚无里,可是无数异化了的牛虻正在蚕食着这个世界,它们无处不在,它们跟世界开玩笑,对传统进行颠覆,甚至对于生命也存在着亵渎的嫌疑。而我是一只流浪的牛虻,行走是我的信仰。
  世界的尽头是无穷,而哲学的尽头是无知,万物也都是星球上的傀儡。世界的本质是寄生,有了寄生才有了灿烂的星球。可是人类一直都不承认自己是个寄生的生物,这是可笑的行径。人类处于生物链的顶端,自以为主宰着这个星球的命运,于是盲目自大,为满足私欲,不断摧毁一直保持平衡的生物链,不停地采矿,不停地建筑,不停地制造地球危机,捅破臭氧层,制造海洋污染,破坏环境,灭绝物种……都只是为了所谓的文明。而在所谓文明的过程中,寄生一直都在参与着重要的角色。一切的文明也都是建立在寄生之上,发明纸,是精神的另一种寄生;发明火药,是掠夺和拓疆的一种寄生;发明指南针,是人类内心私欲的寄生;发明原子弹,是野蛮与霸权的寄生;发明电脑,是人类变形记的寄生。物质的、精神的、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军事的、科技的……凡此种种,都是一种寄生。人类各种厮杀,掠夺,猜疑与竞争,也都是为了能够寄生在更有利的位置之上。人类自从诞生,就是个寄生的生物,寄生在这个星球之上,寄生在其他生物之上,甚至寄生在同类之上。而我们居住的这个星球,不也是寄生在这个浩瀚的宇宙之中吗?而人类又算得上是个什么东西?
  我把我的观点跟福尔马林一说,他不置可否。大概他不想承认自己是个寄生的生物。这恰恰说明他虚伪。我再把这话跟章子非一说,章子非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这种卵事你瞎操什么心,宇宙大爆炸也不关我们事,有时间你还不如摸摸你自己那两颗原子弹呢。也许正是有太多章子非这一类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人,世界也才变得满目疮痍。只有路妮一个人是赞成我的。这或许能说明女人天生就是寄生虫。而所有人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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