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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黄昏书 作者:爱在无言 发布时间:2018-10-21 15:05:02 字数:5769
谁会想到那位死于老毛子枪弹下的披甲人,会将不屈的魂魄附着在她的躯壳里?老毛子不知什么时候撤离了大港镇,那年的阳历十一月还是十二月,抑或是第二年的开春?
——她的脑子就开始糊涂了,只知道他死的那天天空飘着清冷的雨,只知道那些天天气忽冷忽热,变化的很快,许多人都因此受了风寒,道路上也结了冰,只知道他的头七天空飘走轻絮的雪花,大片大片的雪花像是在哀悼他的壮烈,足足飘了一天一夜,厚实的雪积在地上没过了脚脖。她手里挥舞着不知哪里来的一根一寸粗细的槐树棍子,从一楼一路嚷到四楼,再从四楼嚷到一楼,或者干脆离开家,跑向栽种着杨树槐树和丁香的堤岸,跑向大港镇镇里。没有人敢阻止她,包括她的父亲。
本来,她是可以偷出披甲人那杆火铳的,但她不想骚扰他业已入土的亡灵,更不想让他在阴间失去成为英雄的利器,所以也就作罢了,只好权且把这根结实的槐树棍子当作可以怒射出铅弹的火铳,权且把弥漫在空气里虚无当作那些作恶多端的老毛子,把爬行在灶台或者随便哪一个暖烘烘角落的臭虫当作野蛮残暴的老毛子,“砰砰”地逐一消灭他们。她的父亲渐渐地以她为耻,把她视为无法理喻的另类。
一天,她父亲特意请来大仙。那个大仙是个小脚老太太,花白的头发挽到脑后,不像她。她母亲活着的时候就吩咐大家不要给她裹小脚,因为她的血液里毕竟流淌着满人的基因,满人是不需要也没必要裹小脚的。就如同母亲说的那样,“我们都是天足,注定都要行遍千里路”(千里路?——她对母亲这句话感到迷惑,不知道天足和千里路有什么关系)。大仙来的时候,她就持着槐树棍子无声无息地站在四楼的窗口,穿了件红色带白碎花的小棉袄,脚上套着黑布面的棉鞋,嘴里还咀嚼着臭虫,一缕夕阳斜洒过对面的街面。那些树,落满白雪的树,丁香、榛子和杨树、槐树都染上了层玫瑰红,就像当初披甲人被枪弹击中时流淌出来的血。
披甲人死的那天虽然是个雨天,雨落到地上很快就结了冰,他死之后接连半个月却都是晴天,就像是老天爷害怕他的遗骸沾上水汽会悄然霉烂一样,直到三七那天雪才突然侵入惨白的天地之间。她认识大仙,看过大仙魂魄附体时的情形,突然倒地口吐白沫,浑身抽搐,然而只有片刻时光,大仙就精神抖擞,踩着锣点癫狂地蹦蹦跳跳。她一直都很纳闷为什么大仙的桃木剑挑起那张涂满符箓的纸,会令纸砉地燃烧起来,还有那对被隔空点燃的蜡烛。但是纳闷归纳闷,她却毫不惧怕大仙。她甚至想象着怎样真的聚集起飘散在底色里的魂魄们一起涌向大仙,钻进大仙的鼻子眼睛里,让大仙窒息。但她读过那册《人类在自然界的位置》,也读过《物种起源》,库克船长的那位乡党、新式学堂的洋先生不止一次讲过(在她眼里洋先生算是个怪物,一方面在侃侃大谈天演论,一方面却依旧信奉基督,信奉神,动辄在胸前划十字,嘴唇翕动,不知嘀咕着什么),所以她知道这一切都是吓唬人的把戏。
大仙边走边和二妈聊着什么,他们的嘴喷吐出短促的哈气,乳白色的哈气。大仙的两只小脚一颠一颠的,很快就消失于她的视线,消失于窗口下方。随着二妈走进了家。于是,她披散着头发“吱呀”地将房门大敞四开,端坐在床头,手持着槐树棍子静静地等待。就像庙堂里不苟言笑的神佛,就像矢志降妖除魔的韦陀菩萨。果真,片刻后锣敲响了,咚咚咚锵,隔着两层楼,隔着重重的墙壁大仙扯着嗓子卖力地唱了起来,还有二仙沙哑的嗓音。
她很快就陷入迷离之中,她闻到了一股烧纸的味道,还有香火的味道,这些都是她不喜欢的味道。她喜欢河水的味道,喜欢蒿草的味道,喜欢槐树开花的味道,喜欢飘雪的味道,喜欢铁壳船驶过后遗留下的汽油味道,喜欢胰子洗过衣服的味道。她向门外乜斜过去,大仙的嚎叫声近了,似乎已经到了楼下,或者已经到了楼梯口,她听到了他们杂乱的脚步声。于是,她突然大笑起来。
想是她的笑声吓了大仙一跳。楼下沉默了,她感到了好笑。停了会儿,锣又敲响了,大仙又唱了,她又幽幽地回想起模糊于记忆中的母亲,以及黑夜里随着枪声栽进堤坝下的老毛子。那个老毛子躯体庞大像只笨重的熊瞎子,又背着枪,手里拎着一只鸡,想是溅起巨大的水花,跌进水里时发出巨大的声响,所幸的是没人注意到这一切。紧接着,她看到大仙的头起起伏伏地浮了上来,浮出楼梯口。她大喝一声,猛地从床头站起来,挥舞着槐木棍子,向楼梯口冲去。刹那间,大仙的脸色煞白,唱声又止,锣声却更加急促了,她看到二仙一个劲儿敲锣的手。槐木棍子扬起又落下,沉闷地打在木质楼梯扶手上,一下又一下。大仙“啊”的一声两手向虚空中不断胡乱抓挠,身子向后仰去,滚下楼梯,和二仙狼狈地倒在一起。她哈哈大笑,手里还死死握着槐木棍子,头发披散着。然而,她并不知道此后他们的密谋。
隔天,或者隔了两三天,一大早儿她正陷落于睡梦中就被按住了手脚,二妈骑在她身上,一条膝盖顶住她的胸脯。惊恐中她看到了她的大妈捏住她的鼻子,将一碗混合着骚味和苦味的液体灌进她嘴里;而她的父亲就站在一边,冷漠地注视着这一切,冷漠地注视着额头冒出细微汗珠的她。
她一共被灌了多少次童子尿和猪苦胆,恐怕只有她自己最清楚。从1900年的年末直到1901年的盛夏。五月,为了治愈她的魔症,她的父亲还找人挖了许多蚯蚓,一条条的,从粉嫩嫩的小蚯蚓到肥硕的黑蚯蚓,她被缚住手脚,先是灌进猪苦胆和童子尿,然后是活着的蚯蚓。她竭尽全力地抵挡着那么多双手,牙关紧闭,却给根筷子撬开,蠕动的蚯蚓被强行塞进嘴中然后钻进嗓子眼里。“九次,八个月,那是致命的煎熬,求求老天不要再折磨我了,我不想再喝尿,不想再吃活着的蚯蚓。”在那册残缺的日记里有这样一句话,但是我想这绝对不是最终,而还有着间歇之后的持续。只不过渐渐地她不再反抗,任由他们把那些污秽灌进嘴里,任由一条条蠕动的蚯蚓钻进嗓子眼里,眼泪涌出眼眶。
其实,蚯蚓的味道和臭虫的味道差不多,只是传说前者能够抵达到体内,将包裹住心的那层或厚或薄的魔道吃掉,融化,从而令她恢复神智。那把珐琅手枪不知什么时候不见了,她明明把它放在枕头下面。刚发现枪丢了的那一刻,她还天真地认为是被披甲人的魂魄拿走了,拿给她的母亲,毕竟它属于母亲的遗物,母亲用它击退过入室抢劫的胡子,没准儿到了另一处世界母亲同样需要它呢。后来,她想一定是父亲或者大妈二妈趁她熟睡时把它收走了,这不能不令她恼怒。为此,她拎着那根槐木棍子每天都在悄悄地寻找,趁着家里没人时挨个房间翻找,但她发现就连原先放枪的盒子也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另外一个木头盒子。
一个四角镶铜的长方体黄花梨木盒子,里面放着一册《九十洲绣像列女传》,她好奇地翻了翻,却丝毫也不感兴趣,也就在那一刻,她恍然大悟,明白这就是为她预备的。于是她将其中的周幽褒姒那一页撕扯下来,丢到一边,然后跑出家,跑出码头,躺在堤岸边眯着眼睛看天空中的云,看粼粼波光,看那几个码头工人的男孩子脱掉衣服跃进河水里,翻腾起水花。也许是因为看到她的缘故,他们嚷的更厉害了,其中一个还屡屡向这边瞧过来,惹起另外几个男孩子的嘲笑。
躺在被阳光晒暖的堤岸边,她又绵绵回想起母亲,回想起其实早就回想不起来的童年,想象着母亲把她抱在怀里的模样。她想,如果母亲不曾死去,她还会是母亲的掌上明珠,有人疼爱,有撒娇的去处,或许每天回到家还会偎依在母亲的膝前,哪怕是什么都不讲,什么都不做,而不会被冷落,被无视,更不会被人缚住手脚,按在床上撬开牙关,灌进童子尿和蚯蚓,那就是一种凌辱。偶尔,她也会到披甲人的坟前,看着那简单的石头墓碑,她继续想入非非。她从别人嘴中知道了一些所谓的真相,关于母亲和披甲人之间的恩恩怨怨。
有人说,母亲和他本应是夫妻,他们的父母早就为他们订下的娃娃亲,只等择一个吉日良辰完婚,但事与愿违,她的母亲偏偏喜欢了她的父亲,偏偏灵魂出了轨,这才有了变故。不过,乌雅家族总是讲究信用的,视荣誉为生命,所以才会执意将她的母亲送到披甲人那里,哪怕她的母亲倍受其父兄的宠爱。可有谁会想到披甲人会在新婚之夜的次日凌晨就怒气冲冲地把她的母亲和一纸休书送回来,还口口声声说她母亲早就不是黄花闺女,口口声声不想娶一个已经脏了身子的女人为妻。“但那是污蔑,纯粹的污蔑。”她在日记里写道。
很早以前她曾听舅舅乌雅德昭说过,她母亲的第一次给了披甲人,那条被她母亲偷偷从洞房拿回来的内裤可以证明,它的上面沾有令她羞涩的落红,这一度令她的舅舅气急败坏,认为披甲人使用了诡计陷害了乌雅家,给清清白白的乌雅家泼了盆脏水,所以才会拿着那条内裤向披甲人讨个说法,所以才会丧失掉了理智同意倒贴嫁妆,同意将自己的妹妹、她的母亲嫁给当时一无所有的父亲,从而成为大港镇乃至整个X城地区的传奇;同时也成就了她父亲,使得原本经营山货及鸦片生意的昌隆号商行在短短几年内破茧成蝶般地演化成为拥有两座码头的昌隆港务有限公司,一度独霸了X城地区的航运业,从而成为她父亲及整个刘氏家族的骄傲。
某些时候父亲毫无理由的傲慢是毫无根据地浸入骨髓深处的,并且这种傲慢随着年龄的增长愈发严重,愈发固执。谈论起往昔,倒背着手的父亲总是老大帝国模样地对遥远的故乡嗤之以鼻,在他的骨子里山东就是只能以地瓜饱腹的穷乡僻壤。他滞留于故土的亲戚,都是满脑瓜子只知守护土地的穷亲戚。“咱家那地方是山区,水浇田少,山坡地多,除了地瓜,地里也种不出什么来,锅底烧着地瓜干,锅里煮着地瓜干。再有就是能种点花生,种别的没收成,长不起来,而且地少,一家分不了多少地,一分半分地的,这个村子和那个村子都连到一起了,打下的那点粮食根本就不够吃的,所以家家都一样穷,要多穷就有多穷,脑筋还不活泛。唉呀,没看我不爱吃地瓜吗,那时没有粮食吃,天天吃地瓜,给我吃的,看到地瓜胃里就返酸,退休那年检查身体,才知道胃里长了个瘤,那个医生是你三哥的同学,都是佳木斯医学院毕业的,他告诉我说,‘唉,大爷,我和你儿子是同学,我告诉这没事儿,这是良性的,不要紧’,后来吃了两年药,这才好的。”
俨然,蔑视地眯起眼睛微驼着背的他对悠远的光阴记忆深刻,就如同他自己说的那样,是饥饿驱赶着他和他的众多同乡走出了故土,一路颠簸地来到了大港镇,侥幸成为一名工人,从此获得了人生的满足,实现了最初的梦想。哦,或者可以这样说,随着岁月的剥离年华的苍老,大港镇的百年码头不仅成为她父亲的骄傲,也成为我父亲的骄傲,虽然他们两个相距百年,一个是百年前昌隆港务公司的缔造者,哪怕濒临死亡之际都野心勃勃;另一个却是百年后终将湮灭于记忆深处的普通码头工人,名不见经传,却满足于逃避掉饥饿状态之后的城市生活。
父亲1956年9月抵达大港镇的,1957年2月成为维护堤坝的养护工,从此成功地摆脱了饥饿与困顿,也无形中改变了我的命运。从此在这座镇子深深扎下根基,在这里繁衍,却不能将遥远的家乡忘记。
父亲是在1991年退休的,当时正逢改革浪潮,许多国企工人都下岗了,庆幸的是父亲恰巧到了退休年龄,没有成为那群涌到政府大院前举牌诉求生活艰难的下岗工人中的一员,却又找了份看更的临时工作每个月多出了一千多块钱的收入;闲暇之余还会扛着两件农具到山上开垦一片小地,种植豆角、土豆和芹菜,重温起年少时那无法回溯的光阴。而我的大姐、四姐、五哥就没这样幸运,虽然他们不和我们住在同一座城市,但那几年正是他们最困惑的岁月。我的五哥,刚刚以技校生的身份走出校园,刚刚参加了工作不到半年就已经下岗失业,只好离开萧镇,离开X城地区奔赴向远方,最终几经坎坷成为三亚市的新市民;我的大姐正值壮年却骤然失去了生活基础,又没什么一技之长,难以二次就业,险些失去信心,最终不得不依靠摆地摊赖以维持,供养她渴望奢侈又不愿工作的儿子。
这自然而然成为父亲的讪笑,也使得他总喜欢把一些穿不着的旧衣服邮寄给我大姐,或者邮寄给远在山东的亲戚。“我的舅舅也是七零后,他一辈子也没有正经工作。七零后那一代人的确很不幸运,他们赶上了一个特殊的时代,铁饭碗被打破,自己又没有什么技能用来创业,就像那句话说的一样,旧秩序没了,新秩序却刚刚建立。但我妈还是很幸运,她有个好闺蜜,使她成为一名待遇优厚的教师,但她的婚姻并不美满,虽然她生下了我,还貌似拥有一个不错的夫家。”
隔着屏幕她插了句话,讲述起她的那个枝繁叶茂的大家族。而我,在继续讲述我的父亲。在我看来,父亲那一代是最幸运的,避开了战争,又赶上百业待兴,虽然那时正逢饥饿年代,却能够庆幸地从偏僻的乡村走出来,顺理成章地成为工人,成为有着粮本的城镇居民;每个月可以领着薪水,拿着粮本购买粮食,这显然成为一种优越感,进而成为记忆里永恒的仪式。
“那些年,工资三十六块钱,加奖金总共也不到五十块钱,四十三四块钱;后来干了七八年,工资才涨到四十六块五。开完工资赶紧先去买口粮花去小三十,春节邮回家十块,基本也就剩不下什么了。唉,农村人跟城里人想法不一样呀,看你常年在外,还以为你挣多少钱呢……”很多时候,父亲如数家珍地回忆已不是偶尔,而随着年龄的苍老逐渐成为常态。
父亲会毫无征兆地讲述那些往事,不管我是否在听,什么他没来大港镇之前的艰辛。他那位勤快又命运多舛的老祖母,他童年时目睹过的战争,他险些被国民党抓去做壮丁的父亲,他的信仰基督的同乡,什么他来到大港镇后遇见的形形色色的人。军管会的张主任,参加过朝鲜战争的老兵,外调时到茬平遇到的饭店老板,隐姓埋名的日军慰安妇。“那个娘们儿是个鲜族人,一辈子都是一个人,让小鬼子糟蹋的再也生不出来孩子了,大家瞅着她可怜,就让她到食堂做饭。但后来受不了别人的指指点点就自己不干了,再后来你出生前两年那娘们儿到山上采蘑菇,两三天没回来,等被发现时,已经死在山上,手里还拿着半筐蘑菇,一条腿都被山牲口,被一头野猪咬的血淋淋的,肠子也给掏了出来。”父亲感慨道。
还有,他来到大港镇的第二年正逢港口清理淤泥,挖出了个穿着烂布条子的骸骨,那个兵手里还攥着把快要锈蚀烂了的步枪,大家都在猜那是老抗联,或者是老抗联杀死的小鼻子。“当时疏通河道,捞出来不少稀奇古怪的东西,不光有骸骨,还有汽车铁门。人家有认识的说那是小鼻子装甲车上的,你看那时候小鼻子就有装甲车了,怪不得咱们打不过人家呢,还有烂钢盔和破锁头。老崔头歇班摸鱼还在河边捞上台照相机,那种老式的,木头盒子,里面的东西都烂没了。刚捞出来时挎带上还缠绕着一截骸骨,老崔头把它当个宝,到处跟人家说他捞到了个德国照相机,弄得大家都知道了,后来萧镇来了几个人,把那个破盒子捧走了,后来也没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