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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作品名称:26+11      作者:小楼昨夜又东风      发布时间:2017-01-13 21:25:07      字数:3719

  序
  我想,咱们是时候该好好谈谈这部小说了!
  咱们首先要弄清楚的事情是:如今我说的这些话——它们都是在《26+11》写完以后从我的嘴里逃出来的,我本无意让它们来到这个世界。但既然《26+11》已经来了,我也就不拦着它们了!
  其实从我准备写《26+11》之前和我写完了它以后,我都问过我自己:究竟有没有必要把它给写出来。这小说同以前的几部小说一样,大抵是以黑色为基调,朝着人性极恶的方向写下去的,我往往以为写小说的回报是可以使我能够在现实之中掺杂着回忆,在真实之中眺望着虚无,在黑白之中找到平衡,在搁笔之后被自己的文字感动得泪流满面的;但事实上,每每写到了自己预期之处,小说中的人物刚要展现出人性的光芒来了,我却总是忍不住把他们写得天良丧尽又遍体鳞伤。这可能与我自己的思维方式有着莫大的干系,我和这世上的很多人一样,生在一个和平年代,并且幸运地生活于此,见到的好人和受到的恩惠足以使我成为一个虔诚的宗教主义者,我生而该感恩于我所生活着的世界。可每当我看见一个好人的时候,我都会忍不住去多看他两眼,不是因为他很好看,而是因为我从看见他的第一眼开始便开始怀疑他的真实性:这就像我小说中的主人公刘中秋,在所有人看来,他都算得上是个好人——如我们这个世界的所有好人一样善良、虔诚又总是无私地为他人而活着,这确实也是他,却不是一个全部的他,就像我们看见了一个衣冠楚楚的心理变态一样,连一日三餐都顾不上的他却总是喜欢偷着家里的钱买来一身金碧灿烂的衣装来装潢自己,以至于我们所看见的,便是一个衣冠楚楚的……至于什么人,你们爱怎么想就去怎么想吧!
  可我这人的嘴巴和眼睛天生就长连到了一起,我看见了什么就想要说什么。人性本恶就是人性本恶,我不想因为自己也是人而说人性本善以此来抬高自己作为一个人的社会地位,我是满不在乎这种说给别人听的优越感的。但如要把《26+11》写出来,也就是把生而为人的那一面见不得人的黑东西写出来,我得提先给自己打好这样一计预防针:我把它写出来了,那我就不只是在和全人类作对了,我作对的对象,还包括我自己。人们之所以捂着我的嘴巴不让我把看见的东西说出来的原因,我也将有着切肤的体会了:有些东西他确实存在,而我们又实在不能把他说出来,避免让所有的人都知道他的存在。就好像你不喜欢人家说你丑说你矮,说你穷说你胖,说你脸上长了东西,嘴里喷着臭气;同样,我们谁也不希望别人说我们坏。
  可转过头来一想,如若你不是个傻子就不难发现,你丑你胖的事儿人家不说你就以为人家都不知道了吗?我不把《26+11》写出来,这世上的我们就真的都是奉天孝地,一片赤心的人了吗?
  这问题我们姑且放在这里不论,我也不再谈写《26+11》前后的思想挣扎了,但现在回想起写《26+11》的日子来,有一件事是毋庸置疑的:我写的是人性里最卑劣的东西,写的是一直隐藏在自己内心深处,因法律和道德而不敢跃然于世的,连名字都叫不出来的东西,而当我捂着胸腔把它们一个字一个字地写出来的时候,我有了一种彻底释怀了负罪感的怅然,就如同杀人犯最终坐在了牢里一般,无论他这辈子做了多么不可饶恕的错事,无论这罪孽让他何等地羞愧难当,但如今他已经坐在牢里了,这个世界给了他惩罚,他也有了赎罪的机会,他便有了理直气壮活下去的权利了。
  正如同我现在一般,《26+11》里面也包括了我自己邪恶的不可告人的一面,我把它写了出来,这便是一种赎罪。
  至少在这个世界里,我是诚心想做一个人的,我是说“好人”的“人”,不是“坏人”的“人”。
  我希望大家在看这部小说的时候,和我一样,能正着身子站在镜子的前面,而非羞愧地侧过面去或故作高冷地背过身去。 
  《26+11》
  我儿子死的那一年,他11岁,我37岁。没有人发现,是我杀死了我那11岁的儿子,他们就连我有儿子这件事,都不曾发现过啊!这世上注定没人了解一个全部的我,没人知道这世上另一个我的存在:那个凶残、自私、在欲望面前胆大包天,在罪责面前胆小如鼠的我。我恰好刚刚过完自己37岁的生日。37岁,不是我的起点,我也不知道它是不是我的终点。我刚经历完我这一生里漫长的37年,我不知道我还剩下多少的时间,但即便再多给我几十年的寿命,我也满不稀罕,我眼前的这个世界,就连一秒钟,我也呆不下去了。我只想去日本看看北海道的樱花,可美好的东西,总是那么遥远,我还是在自家门口挖两座坟墓吧——一座留给我自己,一座留给我儿子……但我又想,还是把这两座坟墓的中间给挖空,合为一墓算了吧!倘若明天妻子还找得到这里,就请她在我们坟头栽上一两侏樱花,让我好好瞧瞧,吸收了我尸体腐肉和烂骨的花,究竟能灿烂到怎样的地步!
  我26岁那年,娶了我现在的这位妻子——我们是奉子成婚。
  她于我而言,一直没有所谓的爱情。我们之间有的,不是那一纸契约,而是一个协商:她说她怀了我的孩子,要和我结婚;我说我们结婚可以,婚后你得堕胎。
  我们在她怀胎三月的时候结了婚。
  等到四个月后,怀胎七月的她,于我们租在三楼的廉租房的阳台上嗑着瓜子。这三楼便是这房子的顶楼,它的阳台更是和隔壁的两家同用,自然是大的不得了,足有百来个平米。从这里望下去,街上行人的一举一动都在我们的把控之内,自然,比我们高出的别些楼房的房客一眼望下来,我们的一举一动,也被他们看得清清楚楚。我们就像是画家:画着我们所看得见的,然后我们的这一切,又都被别人完完全全地看在眼里。
  我原本以为只有我隔壁的两户邻居,只有他们才和我看见了一样的东西。
  但直到妻子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圆润起来我才发现,他们的嘴巴,也一天比一天圆滑了。他们眼里似乎从来都没有我,特别是那两户邻居里的两个女主人,两个和妻子一般三十来岁的小妇人,她们眼里只有妻子日渐圆扩的肚子,嘴里没昼没夜,似是无心,又是有意地在距离我们几步的地方斜睨着我们,捂着耳朵嗫嚅着:
  “真不知道这肚子里的是男孩还是女孩;等到他长大了,不知是做个不愁吃穿的公务员合适,还是该去当个流芳千载的艺术家;那也是,那孩子不是和他妈一样天生丽质,就肯定和他爹一样才华横溢……”
  可事实却远和她们说的不一样啊!我并非是个什么才华横溢的爹。首先,我肯定不能让自己沦落为一个爹;再者,我只是一个初中文化水平的搬运工人,靠出苦力吃了十来年的饱饭,也写过十来年的无人问津的小说:要是把它们拿出来,密密麻麻地能铺满整个天空!可字却是黑的,天也只是星空,它们中间,没有一个被人的肉眼所瞧见过。
  要是妻子的外貌也和他们所言一样反差甚大,也就罢了,可妻子又偏偏就是一个颇有姿色的大美人,这样一来,我和妻子之间的反差,便又上升到了另外一个台阶上了。这曾让我痛苦过好一阵子。
  她们看不见我的痛苦!她们又怎能看得见我的痛苦?妻子婚前明明就已经和我商定好,我们一结婚,她便堕胎!可她,她都已经对此事视若罔闻四个月了!她食起言来,就和她早上囫囵地吃下她胡乱地搅拌了两下的热干面一样稀松平常!
  “您吃了没?怀了孩子得多补充些营养知道吗?还有,这天气也是反常得很,你还是得再多备几件衣裳才是……要不,待会儿再让你丈夫带你出去好好走走,散散步,走一走,去走一走……”那两个八婆半晌下来,就只在那里动动嘴皮子,好不容易动起身来,竟都跑回了自个儿的家里。所谓的朋友啊!无非和照镜子是一样的:见面的时候,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一转过身去,我是我,你是你。那女人吃的饭,穿的衣服,包括陪她出去散步的人,除了我以外,这担子还会落到谁的身上!要是放在以前,给妻子做饭我是很乐意的。两个月以前,我终于找到机会在她的碗里放下了半包的堕胎药,当她被穿着白大褂的一男一女抬上担架的时候,我的心终于放落了下来!可我他妈的电话打得实在是太及时了!医生说我要是再晚几分钟呼叫救护车的话,我妻子肚子里的孩子就完了!那我他妈的为什么就没有晚几分钟打电话呢?不就是半包堕胎药吗?又毒不死她!我怕他娘的怕个什么啊?
  这事儿已经过去两个月了。一来妻子虽然不确定那堕胎药是不是出自我手,但对我端来的食物,多多少少起了一些戒心;二来我也不敢确定究竟多少药,才能够恰如其分地在不毒死大人的情况下毒死小孩;还有,我究竟是该在她吃下药几分钟后呼叫救护车,才能够确保孩子已经打下来了,而大人又不至于殒命呢?
  堕胎药肯定是不行的了!让她堕胎不成,怎么着也得让她流产!意外怀的孕,就得“意外”流产!那个冲天而降的肮脏玩意儿!我要扯下他的降落伞!让他如同跳楼一般硬生生地摔在地上,我要让他活活摔死!
  又一个惊天的阴谋在我的心里隐怀了出来:我待会儿就诬陷妻子偷了我的钱!以她刚强的性格,一定会和我据理力争的,到时候我再激将她一句——“你从窗口跳下去就证明钱不是你偷的”,根据人的共性,这个时候饱受委屈又情急火燎的她一定会跑到窗户边,我再事先在那里放上一个板凳,她便定会踩上板凳与我示威,我知道,她只是想同我示威……但这已经足够了,我会在窗户边上和板凳上抹满肥皂水,这就万无一失了!只要我们之间不出现第三个人捣乱,那到最后,就可以只剩我一个人了……
  我躲进厕所里,将水龙头揪到最大,在水管的轰隆声和水流的冲击声之中,我忍俊不禁,狡黠地大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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