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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玉 面 罗 汉

作品名称:豪杰无恒      作者:谢卫      发布时间:2016-12-03 17:50:07      字数:5519

  再说此刻的李国豪,他似乎已经真的忘记了他这次到武汉所为何来,或者反过来说,他来武汉的目的似乎就是为了寻花问柳和寻欢作乐,而这个叫作美祺的姑娘,又似乎恰恰正好是他们的一种前世之缘,今生注定要在某时某地相逢相遇。所以这时候他们自然是一见倾心,甚至相见恨晚了。所以从昨天晚上到现在,无论是喝酒行乐、吟风弄月,还是鸳鸯戏水、颠鸾倒凤……他们始终都如影随形,形影不离。尤其在行男女之乐上面,如果说胡富国是淫欲无度的采花大盗,那么他李国豪无疑就是金枪不倒的玉面罗汉了。更为重要的是,胡富国行事不仅如猫狗般无所顾忌,毫无廉耻,而且在行事过程中简直如豺狼虎豹般野蛮凶残,易言之,他只是把女人的身体当成了他掠夺、占有和发泄的器具。而这位玉面罗汉则不然,他是把女人的身体当成了一朵花和一门艺术来欣赏来把玩的,尤其在做男女交欢这件事情的时候,他更是把它当成了一门必须由双方来共同欣赏,并最终由双方来共同完成的美妙艺术。如果说,他在进入女人的身体之前,是一个忠诚的护花使者,让女人充分体会到自身的存在价值,并渐渐唤醒了女人的本能欲望,直至最终产生了需要男人的那种渴望的话;那么,当他完全进入了女人的身体后,他便立刻变成了一个舞狮者,女人的身体会随着他充满灵性的舞动,时而热血沸騰,山呼海啸;时而飞流直下,鹏程万里;时而却又小溪湍湍,曼妙无比……。
  那美祺虽然刚刚出道,但她在武汉的名头,却已经远远超过了她姐姐思祺。胡富国对她早就垂涎三尺,只是为了在思祺面前表现他对她始终“情有独钟”,所以才一直没有——毋宁说是一直没有机会下手。回头再说这美祺,她擅长的就是吟风弄月,且接待的又都是达官贵人,但说到底终究只是个粉头,在做男女交欢这件事情上面,完全是职业性的被动应付,至于男人进入她的身体后发出的大呼小叫,更是一种夸张性的职业技巧,而并非交合本身真的让她体会和品尝到了男女交欢的无比甜蜜和快乐。然而这一次与李国豪的交欢,却是她职业生涯的一个例外。她的身体不再是一个专供男人掠夺、占有和发泄的器具。她还原了自己。这个来自广州的大佬,这个相貌堂堂,风流倜傥的男人,他不仅让她一见倾心,而且让她第一次真真正正、实实在在地体会和认识到了男女交欢,原来是一件如此甜蜜快乐而又美妙无比的事情。她第一次真真正正、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意识到了,她的身体原来不只是一个器具,不是只知道一味职业性地“给予”,也就是说,李国豪让她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她在“给予”的同时,其实也有“需求”的渴望,而且这种渴望有时侯还异常强烈。而这种意识的复苏或者说萌生,恰恰正是拜他所赐。所以突然邂逅李国豪这样的玉面罗汉,不说芳心暗许,起码也是“含笑帷幌里,举体兰蕙香”了。所以越到后来,她就越是对李国豪言听计从。
  李国豪要的就是这种效果,或者说李国豪在她身上狠下功夫,目的就是为了最终能够达到这种效果。因为凭他这么多年的江湖历练,以及他察言观色的能力,他早就发现,胡富国表面上虽然喜欢的是思祺,但他那双寻奇猎艳的眼睛,其实早就盯着这个美祺了。再者说,那思祺虽然年龄大过美祺,出道也比美祺早了许多,但两相比较,她却更像一个乖巧而又充满依赖性的小妹妹。所以,根据已经掌握到的这些情况,李国豪觉得,他只要像放风筝一般紧紧拽住了美祺这根线头,他也就能够自然而然地通过控制美祺,从而达到最终对胡富国这个风筝收放自如的目的。经过这么一番仔细观察,反复盘算和认真推敲过后,于是他开始在美祺身上加快行动步伐了。事实也的确如他所料,当他在床上带着她一会儿腾云(上天),一会儿驾雾(下地),接着又是狂风骤雨之后,他伏在她峰峦一般挺拔高耸的胸前,一边抚摸着她水嫩柔滑的肌肤,一边念念有词道:“难怪唐明皇三千宠爱在一身。你瞧你这脸蛋,你这身段,你这玉儿一般晶莹剔透的肌肤,我的亲亲哎,你简直要我的命啦。”
  第一次真正品尝和享受到男女交欢带来的那种如痴如醉、如疯如狂而又飘飘欲仙般无穷快乐的美祺,此刻再听到如此可心的赞美,她的整个身心一下子变得酥酥软软的,仿佛真的已经到了柔若无骨的地步,她梦呓般开口道:“你才是真正要了我命的亲亲呐。”
  “哈哈,看来咱们是彼此彼此啦。”
  “不不,我说的是真的。”说这句话的时侯,她伸手用力握了握他的命根子。“因为你是第一个真正给我带来快乐的男人。”
  “那就是说,它很棒喽?”
  “是的,你让我起来好好亲亲它。”
  听了这句话,李国豪心头一热。他喜欢进入女人身体之后,展露男性威猛雄风的那种感觉;但他同时也喜欢被女人衔在嘴里,他觉得那种感觉更神奇更美妙,也更令他心驰神荡。然而以往无论是自己的老婆,还是这些做粉头的,只要他提出这个要求,虽然最终都满足了他,但总觉得有点勉强。主动提出这么亲他的,她是第一个。他从她身上下来前,不由低下头,先将她的身体从上到下亲了一遍。当他的舌尖开始在她湿润柔滑的花丛进行探索,并最终像采花的蜜蜂一般,在她的花蕊上辛勤耕耘时,她快乐得大叫起来:
  “我的亲亲,我的大大哟,你才真是要我的命啦,我的夺命冤家哎!你还是让我来好好亲亲你吧!”
  说着话,她伸出双臂,蛇一般箍住了他的身体。紧接着,她不管不顾地俯下身,先用双手捧住他的命根子,接着非常虔诚同时又充满敬畏地凝视片刻后,就一下子将它含在了嘴里。
  她记不清在此之前,她已经含过多少男人的这个物件了。但有一点她记得非常清楚,那就是每次在做这件事情的时侯,她都感到十分龌龊和肮脏。然而,为了讨好男人,或者干脆说,为了确保每一个客人都满意,只要客人提出这个要求,无论她多么不愿甚至于厌恶,她都必须假装心甘情愿,甚至无怨无悔地张嘴去衔、用舌头去舔那充满腥臊味的物件儿。可是今天,她却第一次主动要求亲它,而且第一次觉得它原来竟是如此神奇,如此的让她对它充满了虔诚的敬畏甚至崇拜。为什么?原因很简单,他给了她无穷快乐,他让她第一次体会和品尝到了,她的身体不止是一件职业器具,她也有相同的需求,她也渴望得到满足。现在,这一切她都得到了。所以她必须投桃报李。她必须给予她所敬畏和崇拜的神奇之物更多的礼遇和更多的回馈。何况做这个她早已轻车熟路。唯一不同的是,以往每一次做这件事,都是一种职业需要,而这一次,她却是真正的心甘情愿。
  在这个过程中,她所做的每一个细微动作,都倾注了她对他的无限崇敬和仰慕之心,仿佛他已不再是她的客人,而是一个早已经生死相许的爱恋情侣。李国豪感觉到这一点之后,不禁暗暗为之动容。都说婊子无情,他以往接触的也的确个个都是见钱眼开的浊物,对于眼前的这个美祺,他之所以一上来就对她大献殷勤,是因为他有求于她——希望通过、或者说希望借助她和思祺的美色,来拖住胡富国。可他却没有想到,她竟然对他动了真情,竟然成为了滚滚红尘中的一个例外。无奈时不我待,丁宝根的生死悬于一线,他现在多拖住胡富国一分钟,就能为庄义杰他们多争取到一分钟营救丁宝根的宝贵时间。所以他现在只能见风使舵见好就收。这么想过,他就一边抚弄着她的双乳,一边笑哈哈地开口道:
  “亲亲,你跟思祺长得非常相似,如果我没有猜的话,你们是同胞姊妹吧?”
  “不是,但我们情同姊妹。”
  “噢,你俩谁是姐姐,谁是妹妹?”
  “我是妹妹,她是姐姐。”
  “噢天,这怎么可能?我是说,她像个叽叽喳喳的小麻雀,你却沉稳持重;她始终像个无忧无虑的快乐天使,你却无论到哪里都是亦步亦趋;而且据我观察,她好像特别在意你,甚至有点依赖你的感觉——我说的对不对?”
  她微微笑着点了点头。
  “所以应该你是姐姐才对呀。”
  她再次微微笑道:“谁是姐姐谁是妹妹,这并不重要。我想晓得的是,我们姊妹当中,你更喜欢哪一个?”
  “你想听真话还是想听假话?”
  “那当然是想听真话喽。”
  “我说出来可不许你生气哦?”
  “行。”依然是一脸的微笑。
  “嘿嘿,那我就实话告诉你,你们姊妹俩我都喜欢。”
  “嘻嘻,这是好事,我高兴还来不及,为啥要生气?”
  “那,我想请你帮个忙,不知道你愿不愿意?”
  “嘻嘻,我懂了,你想要我思祺姐姐了,是不是?”
  李国豪踌躇了,这个问题还真是难以回答。因为从她们姊妹出现在晴川阁酒店包间的那一刻起,胡富国的目光就始终粘在了美祺身上,也就是说,傻瓜都能看得出来,胡富国表面上喜欢的似乎只有一个思祺,但实际上,那已经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所以,他现在无论回答是或者不是都不合时宜。转念一想,开弓没有回头箭,他现在已经别无选择,只能豁出去了。
  于是他做出一副难以为情的样子开口道:“呵呵,恰切点说,是我的那位兄长,”他用手指了指隔壁房间,“他刚才告诉我说,他今天特别想,呃,……就是说,他今天特别想要你们姊妹俩都跟他……可又怕你不愿意,因为据说……,所以就……,我呢,因为是好兄弟嘛,所以我就跟他打包票说,你肯定会答应的……。”
  这时候,美祺张嘴呵呵大笑了起来。美祺说:“我的夺命冤家哎,你床上功夫不错,但你说假话的功夫实在太差劲啦。”
  听了这话,李国豪不由心里一凛。想想也是,对于美祺这样的粉头,胡富国还不是召之即来,挥之则去,岂有怕她不愿意之说?咳,这才真叫聪明反被聪明误了。但事已至此,现在也只能耗子爬竹竿——一节一节来,或者叫作骑驴看唱本——走着瞧了。
  “他刚才明明这么对我说的,说你们姊妹俩,一个杜娟啼血,热情似火,热得都能把人融化掉;另一个——说好听一点,叫作带剌的玫瑰,说难听一点,则像盆温吞水。这都是他的原话,如若不信,咱们可以马上过去找他当面对证。你不愿意帮忙也就罢了,怎么可以随便冤枉人?你又凭什么认定我说了假话呢?”
  李国豪说得言之凿凿,振振有词,且满腹委屈,美祺不免有些错愕,更有些赧然。无论胡富国说没说过这些话,但她不喜欢胡富国,打从心底讨厌他,对他避之唯恐不及,这却是实情。然而在武汉三镇,别说胡富国想玩一个美祺这样的姑娘,就是要了她的小命,也只好比踩死一只蚂蚁。这一点,他李国豪会不清楚?换句话说,这武汉三镇是他胡富国的天下,他喜欢(不如干脆说糟蹋)哪个姑娘,还用得着你一个外来客来当说客?莫非太阳真打西边出来了?
  可是,……再想下去,美祺还是有点糊涂了。这个李国豪,不仅也是个有头有脸的角色,而且还是个有情有义的真汉子。论理儿,他若真想要她姐姐思祺的话,同样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哦,对了,虽说思祺只是个做姑娘的,但现在毕竟是他胡富国的“相好”,他李国豪如果这时候当面提出喜欢思祺,就难免有悖“君子不夺人所爱”的古训。因此,假如这时候让她美祺主动出面去与胡富国周旋,那么这一切也就变得顺理成章了。嗯,他肯定就是这么想的。不然他没必要绕这么一个大圈子。想想还真是难为他了。呵呵,都说男人喜欢女人为了性,女人喜欢男人为了情。眼前的这个男人,这个女人眼中的玉面罗汉,他却似乎是个例外呐。就凭这一点,便更足以证明他是个重情重义的真君子。就凭这一点,她美祺也应该成全了他。想到这里,美祺不由发出了会心的微笑。常言道,花为知己者开,女为悦己者容。能为这样的男人做一件好事,美祺无怨无悔。
  美祺虽然在心里打好了这个谱,但她却不愿说出口,因为,一来事情是否真如她所料,她还不得而知;其次,尽管她是做姑娘的,可她不愿在他面前表现得自轻自贱,或者换句话说,尽管她的身份卑微,但她必须让他明白,她也是有自己的做人原则和人格尊严的;再者,像胡富国这类种猪猡般的男人,如果不是他点名要她,她是宁肯饿死,也不愿屈就的。所以现在,她必须等李国豪开了口,证实了她的想法之后,她才会付诸行动的。
  美祺这么沉思默想,一言不发,李国豪有点沉不住气了,他不知道她肚子里在打什么小九九,但他却十分清楚这样一个事实;此刻若不能拖住胡富国,万一他与思祺云散雾开,提出打道回府,那就说什么都来不及了。也就是说,现在真的已是时不我待,刻不容缓啦。想到这里,他不由一把抱起她水嫩柔滑的裸体,一边充满无限深情地亲吻着她,一边充满无限期待地急切开口道:“亲亲,请你相信我!我的的确确需要你的帮助。”
  “嘻嘻,你不跟我说实话,又怎么让我来帮助你?”
  “我说的是实话呀。”
  “你要是再这么说的话,我可就不理你啦。你刚才明明告诉过我,说你喜欢我们姊妹俩的,对不对?喜欢就是喜欢,干吗要敢说不敢当?”
  听了这话,李国豪心里明白了,而且也有底了。呵呵,好险,真的是差一点聪明反被聪明误了啊。他赶紧嘿嘿哂笑道:“美人明察秋毫,小生惭愧无比。我确实,呃,我刚才的确说过的,你们姊妹俩,尤其你姐姐思祺,确实令人一见倾心……,所以我,……。”
  “别说得婆婆妈妈的好不好?干脆一点说吧,你要我怎么帮你?”
  “你真的愿意帮助我?”
  “当然是真的啦。”
  “呵呵,你让我怎么感谢你才好呢?”
  “很简单,只要你今后不忘了我就行。好了,闲篇少扯,你还是快点告诉我,接下来我该做什么和怎么做吧。”
  李国豪的心里突然对她产生了一种负疚感。因为从这个美祺身上,他看到了杨秀英的影子。她们虽然都是个做姑娘的——换句话说,她们虽然沦落了风尘,身份卑微,但她们一样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有自己的爱恨情仇,如果给她们机会,或者毋宁说,如果老天慈悲,能够重新改变她们的命运,能够让她们重新选择自己的人生道路,能够给她们一个平等的机会,不说她们一定能做出巾帼不让须眉的轰轰烈烈的大事业来,最起码也不会是禄禄无为的泛泛之辈。联想至此,他不由暗暗自问,如果不是为了丁宝根,他会不会做这么卑下的事情?回答当然是肯定的,他不会,也不可能。可是现在,为了能搭救他的师弟,他只能在心里对她充满深深敬意的同时,希望她尽快按照他的意图去“拖住”那个淫棍恶魔,从而能为庄义杰他们争取更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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