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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再续姻缘(2)喜结良缘

作品名称:我的自传——上部      作者:大智若愚玉      发布时间:2016-08-07 16:23:02      字数:3141

  我和王淑华的婚事,她的父亲坚决不同意。王淑华使出了浑身解数来做父亲的工作,还是不行。为这事爷俩已经闹得很僵,几乎连话都不说了。为了阻止我们俩的婚姻,老爷子不让王淑华上我这来了,我们俩只能用书信来往。
  转年夏初,王淑华借着上她哥哥家又拐到我这。我们有好长时间没有见面了,今日相见非常高兴!热烈拥抱后,她告诉我说,她父亲的工作她实在无能为力了。她父亲不同意我,不光是家庭成分问题,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是农村户口,还是一个农民,结婚后她的户口要迁到农村,以后怎么办?孩子咋办?在当时,老人家考虑的这些问题不是没有道理。我听后觉得她父亲的这些考虑确实是为她好,我让她要认真考虑这些问题。但她始终坚持一个观点:我爱的是人,不要任何条件!我听到她的这句话后心里无限感激!真正理解了爱的力量是多么伟大,真正体会了“爱是不需要任何条件”这句话的含义。
  面对她父亲的坚决反对,这事到底咋办呢?淑华说:“实在不行我就在这不回去了,咱俩就结婚。”
  “那不好吧?”
  “那你说咋办?”
  “我看不如我和你去一趟你家,见见你父亲。。”
  “为什么?你能征服他?”
  “那倒不是。串个门呗。”我为什么要去?我想让老头了解了解我,看看我,也许我的形象和气质能让老人让步。这可能和我的性格有关,干啥不服输,总想自己努力去争取,有一股钉子精神。不到黄河不死心,不碰南墙不回头。(现在不的了,老了这种精神是不可取的。)
  “那也好,起码也得让我的父母认识认识你呀。”王淑华也同意了我的观点。
  就这样我和王淑华去了她家。
  说起来我也很寒酸,去他家我没一件好的衣裳,只好上我的好朋友刘向才那借了一套衣裳,还别说我穿上还挺合身。我们是上午坐横江,走柳树岛到佳木斯,在市里溜达一天。我俩逛逛百货,又到动物园看看动物,下午又在小饭馆吃点热面,然后坐晚八点的火车半夜11点多到的华南。第二天上午坐汽车不到两小时就到了大金缸。照实说我们可以坐当天上午的火车下午就到她家,这样安排浪费了一天的时间,原因是故意拖了一天,给我们谈情说爱创造点浪漫时空。
  到她家后,她的家庭很普通,照我的想象要差很多,整个外观还赶不上我家。虽然是吃供应量,公社家属,可和农村没啥区别。两间草房,屋里报纸糊的墙,没有棚,屋顶上用木杆子横起来,上面躺着几块板子,板子上放着乱七八糟的东西。照我家白灰刷的墙,窝纸糊的棚,显得又黑又乱。屋里柜上放的东西也远远赶不上我家,最起码我家柜上的一台上海牌大收音机,一面大镜子就显得亮多了,阔多了;再看外面和我们农村大不一样了,院子里堆得全是木头劈的半子,柴草垛都是柞木棵子,不像我们这全是茅柴和杆棵。明显可以看出,她们这有点半山区的特点。
  淑华的母亲有五十多岁,一看就知道是一个典型的老实巴交、非常憨厚、没啥能力的家庭老太太。我一到,老太太很高兴。不一会她家东屋吕婶过来了,这是一个能说善道的女人。听说话就知道他和王淑华关系挺好,我和淑华的事她了解而且还很支持,这让我们有了很多共同的语言。王淑华还有一个妹妹、一个弟弟,都在上学。
  晚上吃饭的时候,王淑华的父亲回来了,这是我非常注意的人物,也是我这次去想要通过自己的表现,争取让他转变看法的人物。我自然要在各个方面好好表现自己,给他留下好的印象。老头耳朵背,不乐意说话,好在屋里屋外走,好干活,不闲着。晚饭时老头陪我喝了几口酒,我也不太会喝,再说就是会喝也不能多喝,只是象征性地喝两口,简单唠几句家常嗑。吃完饭老头没走,和我又唠了一会嗑。我给老人家削了一个苹果皮,老头把我批评了,说这是浪费。老头呆了不长时间就上旅店去了(他在供销社管旅店)。傍晚,王淑华的几个好朋友都来了,有邹立敏、洛瑞杰、王凤霞,很显然是来看我的。我和她们唠了一会嗑,也就休息了。第二天我在那呆了一天,无非是献献殷勤,挑水、劈拌子,划了划了院子,这些活对我来说,都是在家经常干的活。他们包饺子我也会,而且我包得还挺快,老太太对我很满意。第三天我就回来了,淑华送我到华南,我和淑华是坐森工的小火车去的。这样的小火车我在小说《林海雪原》里看到过,可我还是第一次坐。到了华南,淑华领着我又逛逛华南县城,一直到我上了火车她才回去。
  我到家后不长时间,就接到了淑华的来信。信中说我这次去,作用还是很大的,最起码的作用,我本人他们全家,包括她的女朋友和吕婶还是相中了。他父亲对我本人也没意见,只是对我的家庭条件还是没相中。他父亲老是觉得:把自己的女儿户口落到农村,嫁给一个农民,心里总是捌不过这个劲来。但一看大家都同意,他自己也就不坚持了,但也不支持。
  我回家以后,我和淑华的信通得很频繁,主要是商量结婚的事。当时社会物质非常匮乏,几乎啥也没有,而且还啥都凭票。好孬淑华家是在供销社,所以花了110元买了一块天津牌手表,又买了两块锦纶。我家邻居老周大婶去长春部队看儿子,托她买了一块兰尼子,这就是我结婚的全部物资。
  这年夏季,我第二次又去华南,这次我买了两条鲤鱼,一条都有七八斤重。华南离大金缸有三十多里地,汽车每天只通一趟,我下火车后汽车票早已卖没了,我只好步行。三十多里地我走了四个来小时。我拿的两条大鱼,他们家包括周围邻居都感到很稀奇,因为那块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鱼。我这次在那住了三天,回来淑华和我一起来了。她在我们这住了一段时间,淑华回去后不长时间,就要过八月节了,我又一次去华南。这次去就把结婚的日子定了下来,定于阳历十一月二号。
  我从华南回来,离结婚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我便开始筹备结婚。我的筹备很简单,西屋我二哥已搬走了,我自己开始收拾西屋。首先我把西屋间壁成一大一小两个屋,南边的大屋当新房,北边的小屋当仓库,这些活都是我自己干的。然后我去信让淑华来,我们俩一起糊棚,用白灰刷墙。我又用色纸剪的花边,贴在棚的四圈,非常好看。炕上是窝纸糊的,然后用清油一刷,又亮又新鲜。窗帘我也是用色纸糊的,只能上下卷起。炕上买了一对炕柜,地下西墙搪了一条长板,我刷的红油。上面放了一张大镜子(还是托人买的),大镜子两边是两个长条相框。板上摆着茶壶、水杯,雪花膏,艳粉、牙具之类。我母亲给我做了两道被褥,放在炕柜上。整个结婚从物质到屋里“装潢”就绪了。我就买了一套线衣线裤,连件新衣服都没做,淑华自己做了两件衣服。
  淑华和我一切收拾完,临结婚头十了天回去的。回去后她自己没有通过他父亲把自己的户口迁到我们屯。结婚的头一天晚上,他父亲心里还是不同意,但事情已经如此,全家都同意,他也就不当了。淑华临走时老头掉下眼泪,从兜掏出八十元钱给了女儿说:“你的这门婚事自始至终爹不同意,小孩我看后挺满意,可你也知道我为什么不同意。现在爹啥也不说了,你到那享福遭罪是你自己选的,认命吧。这两个钱你拿着,啥也不好干,别嫌少。”淑华的几个同学和妹妹送她到华南车站,然后她的同学就都回去了,她自己夹着包和妹妹坐火车来的。我和我的朋友张立军,刘向才,陈若仪,骑自行车去车站接的她。
  结婚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谁都想把婚礼办得风风光光,热热闹闹。可我的婚礼没有鞭炮,没有酒宴,没有仪式,难道我不想吗?不是!我清楚的知道我当时的社会地位很低,是我人生最低谷的时候,我的婚事想张罗也张罗不起来,我也就不打肿脸装胖子了。结婚从简,旅行结婚。对外我一点也没声张,不下请帖,不通知,不办酒席,不收礼,第二天我们俩坐火车去一趟佳木斯,(当时大江正跑冰排)在街里逛了半天,到原笼包子铺吃一顿原笼包子就坐火车回来了。家里我的亲属,我的朋友,人也不多,摆了两桌。大家喝点酒,晚上我的几个朋友在我家玩一会,闹活一阵就结束了。这就是我们的结婚。一个非常简单、贫穷、寒酸的结婚。那是1969年11月2号,我24岁,我爱人2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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