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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3

作品名称:灵魂有殇      作者:十一花开      发布时间:2015-08-11 17:56:22      字数:3225

  我们希望人能在磨难中成长,这类有刺激性的语言很多,比如‘风雨之后见彩虹’,又如‘在哪儿跌倒就在哪儿站起来’。可是这世上有一类人,如果受到表扬鼓励,则如同打了鸡血,就连思维都变的活跃,无论学习还是做事,都能做出好的成绩;可是一旦受到挫折、排斥,便性情低落,无法奋进,这是灵魂受的伤,纵然心里明白必需努力才能翻身,可此时,思维模式整个都会受到影响,做事显得力不从心。林子轩就是属于后者,所以他这一学期又是想家,又是想办法维护自己那可怜的自尊,还要时刻防着班主任的伺机而动,他太忙了,以至于,他忙的都顾不上学习了,几轮考试下来,他如愿以尝的坐在了班里的最后一排。
  
  古人云“三岁看大,七岁看老”。林子轩认为这是多么荒唐的一句话。自己三岁之时,凭借一副可爱的长相,便名盛一时。没错,林子轩小时候五官搭配的实在让那些为人父母者垂涎三尺。林父的那些好友争相来认林子轩做干儿子,有些妇人真恨不得这林子轩就是自己亲生的,只可惜肚子不争气,无奈只好把口水都流在了林子轩的身上。这些人也当真是有本事,不仅从林子轩的脸上看出此人以后肯定是个帅哥,还从他的这张脸上看出了,林子轩日后必定是有大才之人。林父虽然学历不高,但他多少也能从生活中摸索出一些让人为之折服的真理。比如说‘虎子无犬父’!林父看到儿子受众人如此吹捧看好,他心里明白其实这些人都是在羡慕自己,毕竟林子轩只是自己的儿子,那张脸也都是自己的遗传之作。又比如说‘三人可成虎’,林父听的多了,自己便也认定了,这林子轩定然是他林家的天才。所谓天才,必当拿来炫耀一番,除此之外,天才还有别的用处吗?
  林子轩怎么也想不到,明明被别人看作天才的自己,竟然现在落的个如此下场。难道自己才十二岁,已经长成大人了吗?自己天生的才华这么快就给用尽了?林子轩当然不会就此认定自己一无事处,既然数理化考不了个好成绩,按照‘天生我才必有用’的真理,那自己一定会在别的某一方面做出点什么成绩来,人生总不能这么平静的过。
  
  追星对于这个年纪的孩子来说,是至高无上的一件事。正长脑子的孩子,大多都会从父母的日常行为中,学习一些为人处事之道,除此之外,也会从电视剧里学到一些。96年开始,‘古惑仔’相继在内地上映,郑伊健演的陈浩南,陈小春演的山鸡,等等。看他们英姿飒爽,看他们义盖云天,看他们一群小伙伴拿着水果刀、搅屎棍,把一群老头子欺负的无家可归,最终夺巢当上了老大;看他们砍倒的人越多,就越得美女青睐,这些怎么能不让处于青春懵懂时期,热血多的无处喷发的小伙子们为之拜倒?可怜当时陪同这些小伙伴们一起欣赏‘古惑仔’的家长们,当他们拍手叫好,热血澎湃的时候,他们却浑然不知,自己的儿子已经把水果刀、搅屎棍带到了学校。那几年的中学时代,当真是狼烟四起,烽火连天。什么“洪兴帮”、“四人帮”、“流氓帮”、“兔子帮”、“男人帮”,还有“女人帮”、“奶奶帮”等等一切乱七八糟的帮会,遍地开花,伙伴们有样学样,倒也学的有模有样。
  
  林子轩有个同桌,叫李云飞,此人的偶像是陈浩南,巧的是,林子轩的偶像竟然是陈小春。林子轩认为,两个人竟然如此投缘,必定是前世修来的,所以拜李云飞为大哥,又叫上李云飞的好友陆谦和李南两人,四人便在晚上溜出学校,用水果刀划破了手指头,滴在李云飞买来的啤酒里,四人喝干了,并且借着酒兴和手指头上的疼痛,齐声大吼“不求同年同月生,但求同年同月死”,吼完之后“四人帮”便成立了。只可惜当李云飞真的死了的时候,其它三个人,竟然把自己当时忍着手指剧痛吼出的结义誓言,给不约而同的忘记了。
  
  李云飞的家就在镇上,父亲李镇南是个生意人,不像林父,这李父是个真正的生意人。在河南这块土地上有一个奇怪的现像,如果想做成生意,必须先在此地混出些名声,简单说也就是黑白两道都得有些关系。李镇南为人大气,生意之余,便是四处送礼,结交权贵。随着家境越来越富裕,关系越来越好,脾气也越来越大,李镇南要做这地方上的霸主。想必李镇南很是欣赏自己,于是还要培养心爱的儿子,以后也要成为一个和自己一样有霸气的人。于是李镇南告诉李云飞,“儿子,在学校有人敢欺负你,可别怕事,只管干,要钱给钱,要关系有关系!”,此话在李云飞看来,甚是中听。有如此善解人意的父亲,那当真是几世修来的。
  林子轩成了李云飞的跟班,学会了不少技能。比如吓唬那些胆小怕事,形单影只,外形比自己小上许多的人;和几个兄弟一起晚上翻墙出去偷鸡摸狗,或者到乡下田地里,摧毁那些不知道报复的庄稼。可是要真的去打架,那林子轩是万万不敢的。林子轩认为他可能真的是胆小,而我却认定,他只是善良。是的,林子轩当直是威风了,在学校食堂打饭不用排队也没人敢说他,去取水洗漱也没有人和他抢,偶尔还能到李云飞家里,吃上一顿大餐。李父对于李云飞带的这个小弟,也是相当满意。不是因为林子轩敢闯敢干,而是因为林子轩长着一副让男人都不讨厌的脸。
  
  青春发的芽,像春天的小草,一旦生了根,便疾速地生长。外表看似很弱小,总是引不起大人们的注意,内心却是很强劲,少年们只按照自己认定的方向不断的壮大。
  这一年林子轩过了13岁生日,外婆称他已是14岁的人了。林子轩念初二,分在了二年纪三班,跟李云飞又是一个班,还有莫莎,这个一年级的班花,到了二年级依然是班里最漂亮的女生。
  莫沙的家也是农村的,只是条件要比林子轩好的多,至少他父母健在,家里有没外债堆积如山。可是莫父,为人及其吝啬,也许不是真的吝啬。可是莫莎认为,父亲是个吝啬鬼,母亲也是。其实莫莎的父亲着实不易,家里有三个孩子读书,两个女孩儿,一个男孩儿。在90年代开始,虽然已经有了‘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接班人!”这样的计划生育宣传口号,可是那些宣传此口号的人,家里至少也有两个孩子,有些甚至三个、四个,总之不生到儿子,就誓不罢休。而他们发出的生男生女都一样的口号,印在青砖墙上的,已经是耐不住风雨,掉成了青灰色,和青砖墙一样的灰色;那些写在红布条上挂在街道上的,也被手巧之人把红布拿去改做了尿布。莫父这人孝顺祖宗,谨遵祖宗遗训,必须生到儿子,以传承莫家之无上荣耀。生到第三个终于如愿得了儿子,老人家细心,从儿子一出生时,便为儿子算了一笔账。读书一年要五千10年就是5万;结婚要盖新楼房,18年后的消费水准来算,估计要10万才行;娶媳妇彩礼那时怕也得5万。莫父一算,18年时间自己要给儿子存上至少20万,这数字有些吓人。老人家仔细打量一番,拿定注意,为了儿子,那女儿必须要吃一些苦头才行,所以便尽量减少了莫莎和妹妹的零用钱。
  
  上帝是公平的,让男人有力气,让女人有智慧;让男人好战,让女人好吃。这莫莎少了零花钱,也就基本与零食无缘了。于是莫莎恨透了学校,因为这学校刻意让食堂的美味小吃肆意飘香,让那些小卖部的零食琳琅满目,呼之欲出。而且学校还刻意把这些小卖部设在了从食堂到教室、从教室到宿舍都能必经的地方。莫莎每每看的口水横流,泛滥成灾,蠢蠢欲动,奈何囊中羞涩,只能看同学风卷残云,自己只能作壁上观。
  青春在刚发芽的时候,是极其羞涩的,也是极其脆弱的。林子轩终于跟莫莎有了亲近的机会,这是他暗恋的女神,怎能不让他为此兴奋不已?虽然这次是李云飞请客,一共六人,三个男生三个女生,自己只是陪同,可林子轩心里依然如同小鹿乱撞,只好用不知道哪里借来的高傲与冷漠来掩饰自己的紧张。一顿饭下来,林子轩,一句话没说,可是他想尽了一切方法来证明自己,要么就假装自己能喝一点酒,端起啤酒杯一饮而尽,以此证明自己十分豪爽;要么就不停地吃肉,显得自己肚量很大,以此证明自己有君子之量。林子轩不知道自己如此表现,莫莎是否能看透,也许她根本就是毫不在意自己,如此一想,林子轩自卑的毛病又犯了。
  林子轩认为自己没戏,吸引不了莫莎,那么,偷香总是可以吧。他很快进入化境,屏蔽若干人等的臭味,只留下莫莎身上散发的香味。于是众人偷乐,林子轩偷香,这一顿饭当真也吃的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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