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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轻易说分手(连载一)

作品名称:不要轻易说分手      作者:李云龙      发布时间:2013-07-14 10:10:54      字数:4974

  爱情像是玻璃杯,存得下白开水的平淡简洁,容得住路易十四的尊贵香醇;一旦破碎,就会荆棘丛生,叫人不敢再去触及!
  1.分手前夜
  林紫慧还和往常一样,很井然的拾掇着房间里散落的零碎,那些原本属于我们共同的“财产”。不同的是,此刻,或者是不久的将来,这些“财产”只会是我和她共同的回忆,甚至是被我们不约而同的束之高阁。因为,那时我和她都不愿再触及这段离殇的记忆!
  紫慧打开衣柜的门,将一件折叠整齐的衬衫放进去,告诉我说:“空衣架都在中间的柜子里,跟你的军装放在一起。”我转头看了她一眼,很漫不经心的回答了句“嗯”,便继续埋头敲击键盘,勾勒着那段属于我未来的三分之一人生。
  看我对她的告知竟如此不屑,紫慧惯性地不耐烦的数落起来:“李敬尧,知道我为什么对你心灰意冷了吗?彻底的!”见我未予理睬,而她也并未留给我足够予以理睬的空暇,便紧接着数落道:“以前吧,叫你往东,你不敢往西;叫你抓狗,你不敢撵鸡。要月亮,你恨不得把星星都给摘下来……现在呢?”
  现在?我承认,一直以来,你林紫慧让我往东,我绝不往西;让我抓狗,我绝不撵鸡。可总不至于连“要月亮摘星星”这样的甜言蜜语都确信无疑吧?那样,就不得不让我对女人这种动物的智商产生怀疑了。
  我从不欺骗别人,因为我知道,能够听信我话的人,都是信任我的人。但是,我还是认为,恋爱中的男女需要甜言蜜语去滋润,而这些语言的确存在着细细的甜蜜,外人无法体味,却让男女双方彼此着迷。诗人歌德曾经说:
  令人感到最快乐的瞬间,
  就是在两个人诉说着任何人都听不懂的话,
  任何人均不知道的秘密与乐趣之时。
  只是,倘若到了分手的那天,那种甜蜜便不复存在,即便今朝说着旁人都能听懂的话,彼此却难以理会。过往的“甜言蜜语”被称作“花言巧语”,此刻,已然成了互相伤害的罪证。我不得不说,林紫慧的愤怨,的确把我抨击得无地自容。或许这就是她妄图达到的目的吧,好让我自觉一无是处,甘愿接受一拍两散的结局?
  当然,这样的反击,我只能按捺在争斗激励的内心世界。
  跟紫慧共同生活这一年,我早已习惯了她的数落,用她的话说,我是典型的犯贱型男人,三天不打,上房揭瓦。而我也早已在紫慧的数落声中锻造的不屈不挠。因为我始终认为,男人应该抱着一种享受的心态去应对他爱的、且爱他的女人的数落,俗话说得好,打是亲,骂是爱吗!当然,更重要的是,我一向鄙视那些动则就跟女人争锋相对,非要一决雌雄的男人。在外面,你可以因为他人的一言恶语大打出手,但是千万不要跟女人,特别是自己的女人动手。只要动了,就是错了,没有理由。何况是跟自己相爱的那个女人。
  以往,我只要保持沉默,就能平稳的度过紫慧狂风暴雨般的无理取闹,毕竟女孩子吗,谁没有矫情的时候?只是,此情此景的交融,已无法让我淡定从容的面对她的不依不饶。我知道,我习惯了眼前这个女人的数落提点,我还清醒的意识到,过了今夜,就再也听不到这些耳熟于心的唠叨了。
  我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我强忍着,坚决不让那咸咸的、带有苦涩味道的透明液体夺出我的眼眶。因为我不想听到眼前这个女人再用“软弱”、“没用”这样的词汇去修饰她曾经深深爱着的这个男人。那样,不仅我会痛心,她,也会心痛。
  这是林紫慧前所未有的气急败坏,她依旧双手叉腰,把那双饱含灵气的大眼瞪得死圆死圆。不同的是,她已不再嘟囔着小嘴儿,我俨然看到那透明的液体也在她的眼眶里打转,可是她也坚强的把它们紧锁在了那汪涨红的清池中。
  我早已无所适从,只是清晰的记得一年前我跟林紫慧刚相爱时,她问我:“敬尧,如果有一天,我们吵架了,我生气不理你,你会怎么办?”
  当时我回答:“如果我把你惹生气了,我会挠你痒痒,我会竭尽所能的想办法逗你乐,哄你笑,只要能让你开心,就算要摘下天上的星星,我也愿意去!”
  “傻瓜,谁要你摘星星,就会花言巧语!”尽管明知是花言巧语,紫慧依然笑得合不拢嘴,这或许正是莎士比亚所说的:痴情的人总是又聋又瞎。“记着,如果以后我真的生你气了,不要管我,让我静静的呆着。等我心情平静了自然就好了。”那时的紫慧是多么天真,多么小鸟依人!
  紫慧心情郁闷的时候喜欢静静的呆着,不让人烦她,那样她很容易大发雷霆。那时候,她更不喜欢人问她怎么了。用她的话说:别烦我,等我好了自然会告诉你。她喜欢一个人蜷缩着,神情凝重的思索;或是独自站在窗口,双手怀抱着远处眺望;或是傻傻的窝在沙发里边看着肥皂剧,边拿出化妆盒,打扮着原本就恬静无比的容颜。片刻,或许她便会俏皮着转过头问我:亲爱的,媳妇儿美不?
  每每想到,我本该莞尔一笑。或许,正如我所想,这回她是有意想大吵一架,为我们的分手渲染上一股厚重的气氛。事实上,我也想冲上去,为她擦干眼眶里的泪花,然后紧紧的拥她入怀,轻轻的拍打她的后背,宽慰她。但是,很明显,我失去了拥她入怀的勇气,而此刻凝重酥麻的双腿却迫使我坐落,按部就班的对紫慧的宣泄不问不顾。
  都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吵架也是一样的,一个人想吵,另一个人不迎合,这架也吵不开。果然,林紫慧见我久久不做声,也不再坚持,狠狠的将自己的衣物往手提箱里一压,拉上拉链,平淡的撂了句“的亏没昏了头,跟你把婚给结了!”便躺上床,不再做声了。
  不知道是谁说过:爱情就像织毛衣,建立时一针一线,千辛万苦,拆除时只需一方轻轻一拉,曾经最爱的人就变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这件毛衣的线头,就拽在两个人的手中,幸福还是痛苦,往往就在一念之间。
  那一夜,我们没有分床睡,却背对背的隔开了好远……
  是谁打开了记忆的潘多拉宝盒?都说时间是治愈情感创伤的灵丹妙药,而我的记忆却在时间齿轮的旋转中不断发酵,最终成了陈年佳酿,那股香醇,只有我能体味到。
  2、遗落的日记本
  紫慧走了,就那么头也不回的走了。
  有时候,我不得不佩服女人,她们狠起来时斩钉截铁,这倒与古人冠以的“最毒妇人心”、“蛇蝎女”挺相称。不过,历史是公正的,它在总结女人秉性的同时,一并将“虎狼之心”这样的词汇送给了我们男人。
  我保证,她林紫慧走的那一刻,我没有说过任何有挽留之意的话语,更没有做任何有挽留之意的举动。尽管有些违心,但我深知:若已不爱,何必强留?男人要大度,不仅要倾尽所有地为自己所爱的女人去奉献,更要舍得放开那个你爱的、却不爱你的女人的手,然后豪放地跟她说“祝你找到自己的幸福”,“只要你开心,我就很开心”之类的话。那一刻的大义凛然,能显现出你的潇洒,从某种程度上讲,更是一种智慧,这种欲擒故纵的手法,或许会为你赢得印象上的加分。
  不过,这一让我屡试不爽的手法,这次却失灵了,在已过去的二十六年生命中,我唯一深爱的女人面前。
  我习惯性地右手捏着高脚杯。有这样的习惯,并非因我多高贵绅士,实在是因自己想去习惯才去习惯。
  轻轻摇晃酒杯。之所以如此,也绝非想通过检测挂杯度,来判别杯中红酒的优劣,我更不可能去浪费有限的生命,花钱买各类优劣不等的红酒,来论证摇晃后是否会更香醇的问题,尽管这个问题在近一年后已被我论证。但我主要还是想通过摇晃,让杯中的红酒激起一涡旋流,然后将酒杯高举到眼前,使自己的双眼透过旋流来观察整个房间,眼中的房间充满璀璨和色彩。此刻,红酒的香醇充斥鼻端。尤其当酒杯经过埃菲尔铁塔墙画时,仿佛铁塔浮动起来,还有一女子在铁塔下翩翩起舞,舞姿跟紫慧跳的一样婀娜……
  一年,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可以做很多事,例如,我的N名战友,就在我人生的26分之一个年头里,实现了我奋斗了26年都没实现的大业,完成了恋爱到婚姻殿堂的大飞跃;又例如,在这短短的一年里,与我泱泱中华隔海相望的某弹丸小国,居然戏剧性的完成了“购岛”闹剧,促使尘封几十年的钓岛争端突起风云;再比如,也是在这一年,举国期待的“辽宁”舰下水试航,圆了国人百年航母梦,到舰载机触舰复飞,到再后来的正式服役……
  比起这些颇具气魄和胆识的大事,我越发的觉得自己像一只蜗牛,缓缓地攀爬在记忆里,无法自拔。
  我从不否认,与紫慧分手近一年,我依然没有忘记她,甚至说,这一年里,我无时无刻不在想念她。否则,我不会反复的借着葡萄酒的香醇,独自坐在这间设置如初的房间,傻傻的摇着酒杯。而且一摇就是一年。
  埃菲尔铁塔墙画,是紫慧租下这间房子之初贴上去的。我清楚的记得,她喜欢将转着旋流的高脚杯高举在眼前,看着埃菲尔铁塔,然后天真的对我说:“亲爱的,要记得带我去巴黎哦!我要在埃菲尔铁塔下,为你跳最美丽的舞蹈。”而我有这一习惯,也正是受她影响。
  “埃菲尔铁塔”的周边布满的繁星也是墙画。我一直毫不怀疑地认为,这种将温馨与浪漫如此得体的布置,也只有紫慧这样对艺术有灵性的女孩子,才张贴得出来。
  房间的外面是练功房,平时紫慧就是在这里练舞和教授她的学生。除了舞蹈,紫慧最乐于的活动,莫过于抱着那只变了形的小猪皮杰公仔,窝在床角,然后照着衣柜上的镜子,做着各种狰狞的鬼脸,同时对皮杰猪实施着各种“暴行”。当然,这只是在她心情郁闷的时候才会发生的行为。对于生气时照镜子,紫慧总是嬉皮笑脸地解释:看着镜子里生气时丑态百出的自己,我会担心自己会不会变丑。后来我再想想,为了自己的花容月貌,还是不要生气的好,哈哈。
  她总能为自己的言行找到别人看似很荒谬、却令她自己陶醉的理由,这也是她吸引我、令我陶醉的理由之一。
  我也学着紫慧生气时的样子,窝在床角,对着镜子,却就是学不来她的荒谬,反而越看让自己越郁闷……
  等等……就在我刚郁闷了大约六十分之一分钟,我的视线像是发现新大陆般停留在镜子的上方,也就是衣柜顶端的某个角落。这种思维定势同样持续了大约六十分之一分钟,好奇心和期待感混合成的合力将我的臀部从床角弹射起来,直冲衣柜顶上的目标物。
  如我预期判断,那是一本笔记本。确切点说,是一本日记本。我诚惶诚恐地够下日记本,吹去封面上的尘埃。翻开这本尘封许久的日记本,扉页上“林紫慧”三个字赫然跃出。很显然,日记本的主人是紫慧。名字的下方,写着日记本的起止时间:2011年x月x日——2012年x月x日。
  才思敏捷的我,很迅速地对这两个日期进行对比分析,惊奇地发现,2011年x月x日正是我第一次见到紫慧的日子。而2012年x月x日究竟是什么日子,我想列位用脚指头都能想得出来答案了。没错,那天正是我跟紫慧分手的日子。
  依然是在好奇心及期待感的驱使下,我的右手指尖早已迫不及待的捻开日记的第一页:
  X月x日星期三晴
  夜
  仿佛是寂寥与无助的代名词
  我本该早已习惯这种漫无边际的空旷
  奈何
  女人的心,并没有教会我坚强
  于是我继续蹒跚在华灯初放
  却依然迷茫的旅途上
  有谁知道
  我多么渴望一张宽大的臂膀
  拥我入胸膛
  用那颗炙热的火塘
  融化我冰封许久的心房
  写完这首诗,对面马路上的灯红酒绿早已不再。其实很不习惯如此感慨良多的自己,但是今夜实在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多么渴望有个人能倾听我的心声,那样我肯定会毫不吝啬自己的舞姿,尽情地为他绽放舞蹈的绚丽。
  入夜时的枪响仿佛就在前刻,犹在我耳畔回荡,但不知为什么,我尽毫无害怕之意。或许是他的出现,消散了入夜后枪响时的肃杀。现在想想,当子弹击碎玻璃的一霎那,我仿佛与在天堂和地狱间来了一次轮回。要不是他栽倒时的酿跄动作,那种惊悚对我心灵上的震荡,恐怕不是时间能够淡去的。
  不可否认,当他栽倒在地的那一刻,酒杯从我手中脱落,我吓愣了,不敢相信这种可怕而又血性的一幕,居然真真切切地发生在我的眼前。后来,当他站起来的时候,我感到很庆幸,子弹是避着他射向店面的玻璃墙的,虽然我还不清楚门外发生了什么,但是当我眼前的这个男人站起后,跑向店门口,奋力抱住意图闯进我的练功房的恶徒,并将他按倒在地的时候,我油然而生起一股亲近崇拜之情。
  就在几分钟前,我一直都以为他只是个谄媚的色狼,只是垂涎于我的舞姿,眼巴巴的趴在门口看着。那一刻我心想,这么柔美的舞姿跳给这个色狼看,岂不糟蹋了这门艺术的神圣?想到这里,我为最初对他的误解和鄙夷感到愧疚,但更为自己的想法感到好笑,前后的落差又让我感觉窃喜,喜得几乎完全忘记了此刻空气中暗藏的危机。
  还不及我幡醒过来上前答谢呢,他和他的战友们,就将那恶徒五花大绑的押上了警车。临上车前,他只微微的回头一望,从他的眼神里,我仿佛看到了担忧和宽慰。那是一双坚毅、仁和而又充满担当的眼神,一双曾几何时我渴望许久的眼神。
  车灯闪烁,渐行渐远,一切又归还夜的安宁。留给我的只有他的眼神和背影。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或许今夜的惆怅,只为能再偶遇他的眼眸。
  紫慧于2010年x月x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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