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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那一战的风情

作品名称:剑啸江湖      作者:黄狗狗      发布时间:2013-03-22 21:20:01      字数:3079

  阳光是金色的,因为阳光代表着永恒。
  只有金才比较接近永恒。
  金枪就在林万鹏的手上。
  江湖中的人都知道自己的武器意味着什么,所以有很多人把自己的兵器看得比性命还要重要。
  但林万鹏却不同,他只是站在那里,随随便便的抱着金枪。
  就好象名震江湖的金枪对他没有任何的意义。
  但却很少人能了解这其中的境界。
  那就是人与武器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存在。
  武器是凶器,人纵不凶,但是多少也会受到感染。
  武器的的本身虽是死的,但是它却能给握住它的人一种无形的影响,这种影响有时也成为具体的感受。
  很多人将武器比作生命,这就是为武器所役。
  武器即是人,人即是武器,人与武器不分,武器感受人的杀性,人禀赋了武器的戾性,
  人变成了武器的奴隶,武器变成了人的灵魂。
  这样的人,这样的武器,已没有精神,没有意义。
  即使最凌厉的杀招,也不会拥有人特有的灵动。
  这样的人已是死人,而这样的武器,仅仅是武器。
  而林万鹏已经达到了另外的境界。
  只因他已经能够完全驾驭手中的武器。
  武器即是我,我却仍是我。
  武器不过是人手臂的延伸,是心中的意力而表现在外的实体,故而我心中要破坏那一样东西,破坏到什么程度,武器就可以为我成之。
  人是武器的灵魂,武器是人的奴隶。
  武器招式纵然有限,但人的思想却没有极限。
  只要我能够想到,武器就能为我做到。
  这两种意境代表了两个造诣的境界,高下自分。
  他只是随便的站着,却如山岳般稳定。
  任何人都看的出,要逾越这座山峰是绝不可能的事。
  他虽然只是随便的抱着枪,但任何都能看的出,只要枪风寒芒过后,必将枪出如龙。
  他的眼中精光四射,正盯着江湖女帝的轿子。
  他的眼睛里有狮子的勇猛,有苍鹰的锐利,也有修罗的恐怖。
  任何人看到这样的眼神都会不寒而栗。
  但轿夫的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在他们的眼睛里一切就如同纷飞的白雪,没有任何的颜色。
  他们的生命是没有光彩的,因为他们随时都会死,但他们不怕死,死对于他们来说,或许只是一种解脱而已。
  轿子的窗帘已拉开,每个人都看到了江湖女帝晴初。
  她的出现,立刻让朝阳失去了颜色。
  只有少女才拥有的清澈如水的眼睛,只有成熟少妇才有的独特风韵形成了一种无语伦比的美。
  她的美,美的无法让人正视,简直就像传说中天庭的仙子,也许仙子若是比起她来还要逊色的多。恐怕世上任何一个男人都会忍不住为她所痴迷。
  但每个人都不敢正视她犹如星辰的眼眸。
  她的威严,她的高傲,她的神圣不可侵犯。
  她的目光迎上林万鹏的目光,一个比枪锋更利,一个比冰雪更冷。
  所有人都停顿下来,即便刚才还在浴血搏杀的双方也都不约而同的停手。
  他们的心里都升起一种很奇异的感觉。
  多少人穷其一生都不会见到这样的场景。
  铁血帮主金枪林万鹏,烟雨盟女帝晴初,两个江湖中早已成为传奇的人,终于同时出现在这浴血的黎明中。
  “你来了。”
  “我来了。”
  晴初轻轻的笑着,鲜血,尸体,战场,刀锋,朝阳,倾城倾国的笑,构成了一副极其诡异却美的让人心碎的画面。
  林万鹏也微笑,他的笑里带着说不出的威严与自信:“我知道你一定会来。”
  “现在我已经来了,林帮主为何还不动手?”
  “还不急。”
  “哦?”
  “这的主人还没有来,我们为何要急着动手?”
  “哈哈哈……这么大的场面,又怎么少的了老子!”
  一阵狂笑由远及近,一阵马蹄声,扬起一片尘土。
  燎原火粗健的长腿踢着泥尘,带起了一卷尘屑,往初升的阳光飞驰而来。
  秦二爷坐在马背的身子挺得笔直,血染的刀锋在朝阳下也放着光。
  永恒的光。
  世上只有死才接近永恒。
  秦二爷的眼忽然明亮起来。
  他看到了一向疏忽了的自然美态,其中每一棵树,每一道朝阳的辉煌,每一片落叶,都含蕴着一个内在的自然,一种内在恒久的真理,一种超越了物象实质意义和存在的美丽。
  在他一向只懂判断敌人来势的锐目中,世界从未曾若眼前的美艳不可方物。
  一股莫明的喜悦,从深心处涌起。
  那并不是因得失而来的喜悦,也不是因某事某物而生出的欢愉,而是一种无以名之,无人无我,无虑无忧,因自在而来的狂喜。
  过去早已过去,遥不可触。
  将来仍未存在,无从预知。
  只有眼前这永恒的刹那。就是在这刹那,秦二爷毕生等待的一刻终于来临。
  他看到了林王鹏,看到了他手中的横扫江湖二十年的金枪。
  他看到了江湖女帝,看到了她没人能抵挡的美艳。
  林万鹏看到了秦二爷,看到他锋利无比的刀锋。
  江湖女帝看到了秦二爷,看到他英雄无悔的气势.
  铁血帮主金枪林王鹏,万马堂的秦二爷,烟雨盟的江湖女帝。
  主宰江湖的三大势力终于第一次聚首。
  林万鹏笑了笑:“江湖女帝一定不会像狗咬狗一样的打架。”
  晴初还了他一个迷人的微笑:“我偏偏喜欢看狗咬狗。”
  她美丽的手微微一扬,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连她的姿势都如此美丽,却又偏偏带着一种任何人都无法拒绝的魅力。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道理很多人都明白。
  但林万鹏一点都没有生气,多年的江湖生涯已经磨练出他铁一样的情绪。
  他不再说话,枪锋扬起,绝世的金枪正指着关西万马堂的秦二爷。
  显然他没有拒绝晴初的意思。
  林万鹏既不是疯子,也不是傻子,他十五岁开始创建铁血帮,二十年来屹立江湖不倒。
  世上绝没有这样的疯子和傻子。
  他答应晴初先和秦二爷决战是因为他的自信。
  真正的胜利,并不是你能用武器争取的,那一定要用你的信心。
  无论多可怕的武器,也比不上人类的信心。
  他自信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击败他,绝没有!
  秦二爷狂喝一声“好!”,两腿一夹马腰,燎原火昂首怒嘶,瞬间增速至极限,一道电光般向林万鹏冲去。
  蹄声传至。
  秦二爷的血已热,已近沸腾!
  十年来,他第一次与人决战。
  十年来,他第一次找到称心的对手。
  林万鹏看到秦二爷的刀锋。
  秦二爷看到林万鹏的枪锋。
  两人的目光相触。
  在时间上绝对没有一分先,一分后。
  山峰枯林在向秦二爷两旁飞瀑般闪退,形成千万道的光影色线。
  九丈,八丈,七丈……
  驰骋关西的紫金刀扬起,朝阳下熠熠生辉。
  没有人说话,也没有人能说话,两个江湖枭雄的对决马上就要开始。
  六丈,五丈,四丈……
  纵横无敌,所向披靡的金枪枪头颤震,发出阵阵尖啸,连急骤若奔雷的蹄声也不能掩盖。
  一丈。
  林万鹏枪影收回,由左腰眼处往后缩回去,金枪到了背后,有枪变无枪。
  生死胜败,决于刹那之间。
  急劲狂旋。
  所有人都觉得嗓子发干,每个人都不由的握紧了自己的手。
  五尺。
  秦二爷收刀于胸,全身的劲力全部集中于刀锋之中,他的瞳孔收缩,显然是在积蓄着力量。
  一尺。
  金枪已出。
  林万鹏手中的枪已幻化成一片辉煌的金光,犹如江南细密的烟雨。
  每个人的眼睛里只见到无数的枪锋,他想躲却又不知躲向何处,仿佛天地都已被金枪的光芒所笼罩。
  那光芒美的简直难以形容,那一刻,连最冷酷的心仿佛都已被这美丽所刺痛。
  没有人能够形容这一枪的辉煌,那已是完全,那已接近永恒。
  金枪无情,但无情的极限,岂非就是多情?
  无情与有情,岂非只在一线之间?
  这一线间的玄妙,世上又有几人能够真正了解?
  没有人能够躲的开这多情的一击。
  秦二爷的刀迎着这枪锋已劈下,没有招式,没有变化。
  这一劈经过无数变化以后再变回来,变的玄妙,变的完全,也已接近永恒。
  这一刀不但有开山裂石之利,也带着一种一往无前的气势!
  人与刀已经融合成为整体,斩断天地的整体!
  刀枪相击!
  快如闪电,利如雷霆。
  天地为之变色。
  金枪枪尖离开了紫金刀锋。
  秦二爷策马飞驰,转过弯道,直奔山路而来。
  这里有他浴血死战的兄弟,他一定要回到他们的身边。
  忽然燎原火前腿一软,往前倒下,鲜血由它的眼耳口鼻直喷而出,马头强烈地在地上摩擦抽搐。
  秦二爷俊伟无匹的面容如岩石般凝重,跃离生死与共陪着自己转战天下的爱马,一点也不停留,头也不回,继续往前掠去。
  这十年来,由燎原火出世开始,他从不让人碰这爱驹,洗刷梳毛食训练,全由自己一手包办。有生必有死。
  燎原火已跑完了它一生中最壮丽的一程,那已足够。
  林万鹏站在原地,手中握着绝世的金枪,大喝一声:“好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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