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连载】表妹苏甜
作品名称:【江南连载】无处可逃 作者:特快专列2011 发布时间:2012-10-30 22:00:53 字数:10749
我的工作,很快就开始忙碌起来。围绕着嘎吱镇,我四处奔波。那些地磅的故障,我并不熟悉。每遇上一个故障,难免打电话给晋华平。晋华平总是耐心地指导我怎么去查找故障,然后怎么进行修理。
我有一段时间电器维修的经验。这些经验帮助了我,很快,我就把地磅的结构和工作原理摸熟了。工作变得游刃有余起来。这种游刃,带来了我的油滑。
很多故障,在外行眼里,很重大。我说的时候,也说得不得了。实际上,换一个继电器,一个小小的保险丝、甚至一个传感器,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老板,修好了。”客户问多少钱。
“六百。”
六百?会给吗?只是一个保险丝的问题。
“可以少一点。四百也可以。”
晋华平似乎什么都预料到了,他很自信地告诉我怎样说。“再也不能少了,再少我连成本都不够了。就这样说,如果对方不愿意修,你就收拾起包,走人,让他的东西烂在那里。不要回头,也不要犹豫,他会向你低头的。”
我按照晋华平的方法,把价格报了出去。不是四百,而是五百。我突然间涌起一点私心。对方的脸,微微暗了一下,习惯性地回了一句,“能不能少一点?”
“五百。这是最少的价格了。不能再少了。再少的话,我就回去交不了差啦!材料费都不够了。”
五张百元钞票递了过来。我的心当时乱了一下。我把钱塞进了口袋。离开那个地方以后,我给晋华平打电话,在说到钱的时候,我顺嘴就说出了“四”字,肚子里就吞了个“一”下去。咕咚一下,肚皮往下轻轻一坠。
这种“卡”张,一打就会。人的劣根性,马上暴露出来了。悄然的,在私欲的掩盖下,很顺理成章地完成了将本该是别人的钱,变成了自己的。关了电话,我在内心里对自己进行了批判。批判完了,我对已经放进我自己口袋里去的那张钞票,还是很爱惜的。
我去的地方,大多都是一些又脏又乱的地方,交通也不方便。有时一天还得跑好几个地方。累,是肯定免不了的。
我贪欲的心,在这种奔波里,不断膨胀。我自己去购了一些材料,有些活干了,我就不跟晋华平说。有些活,收了一仟只说六百。
晋华平隔着那么远的距离,哪里能管的了我。我的积蓄慢慢增加了一下。我给自己的屋子,增加了一些设施。
买了一台液晶电视,买了一台冰箱,买了一台洗衣机。这些都是一个家所必备的物品。而这么多年,母亲没用这些东西,也活到了去世。
我还买了一台平板电脑,可以在奔波途中消磨时光。平板电脑并不好,故障率很高,后来我丢弃了平板电脑,习惯于坐在窗前,看远方。
这就是我的财富。一点一点积累起来的财富。但是,我还是觉得缓慢,实在缓慢得像一只慢慢爬动的蜗牛,我希望是一只猎豹,让我快速致富。这种想法,实在不现实。
财富以一种外在物品的形式呈现出来,而我内心变得一团糟糕。在我嘴里,跑着的几乎都是一些谎言,没有什么真实的东西。连我自己都感觉,我嘴里散发着一股难闻的臭味,腐烂变质的言语散发出来的味道,像放馊的剩饭。
日子竟会在这样的一种状态下,出现了一些“起色”。转身来,在屋子里看看这种物质的“起色”,难免让我感觉一种坚实的稳定。这是我没想到的。远离了北京这样的地方,我在这山群之间,寻找到了自己的生活途径。
我和金贵均,时不时还是会去那个奇妙的地方,消磨一个晚上。按照每周一次的规律。欢乐从来没有离开过那样几座建筑。在那里已经聚合了一种人气的场,弥漫着一种快乐。走进去,不由就会抛开套在身上的那种寂寞的感觉,找到这种带着热度的快乐。有时我也一个人去,打打球,看一场电影。如此而已。
在里面,我结识了一些朋友。打个招呼,透过一张张笑脸,为那种气氛添加一分薄薄的力量。
从嘎吱矿上退休的老头很多,还有他们的老伴。他们的生活圈子转动的节奏很慢。或者有一些还在上学的孩子,是那些外出打工的人留在爷爷奶奶身边的孩子。他们也蹦跳着,在这样一个区域里,去展现他们的快乐。打球、玩、看电影。
像我这样年龄的年轻人占的比例不大。留下的这些人,很多是手艺人。泥瓦匠、石匠、漆匠、木工、开车的司机、附近小煤窑的工人等等。也有靠一点低保工资生活,没有任何生活斗志的年轻人,也泡在这样一种氛围里。
又像一个有保护伞的小小天地,很独特的。这种独特,又没有明确标示出来。大家在一起,无非就是喝喝酒,聊聊天,打打牌,看看电影,打打球,让日子过得不要太枯闷。
内心试着想要去触摸一下这片小环境的真实,又被传统的怠惰阻挡了回来。我去过多次,都是玩玩就走了,对于那个天地的真实情况,我一点都不了解。我的心思,在怎样多赚一点钱上面。
进去玩就是。李大妈在里面。张大爷在里面。三伢子在里面。何平松在里面。贺大嫂在里面。黄佑东在里面。
还有很多人。包括那帮打球的半大小子。精力多得消耗不完。
在很少的几次玩的经历里,我感觉还不错。大家都是自由的。没有阻拦。没有规定。没有什么允许或者不允许。在那里面,找到自己感兴趣的玩,玩完就走,我觉得很自由,比一个自由的广场还惬意。
有一次,我在嘎吱镇上走着,一辆宝马车在我身边停下来。我吃了一惊,这样好的车可不能碰上了。我赶紧跳上路边的人行道,准备找一个便于躲藏的地方。
“老气,跑什么?”
有人喊我的绰号。我的心稍稍稳定了一些。我转回头去看,从车窗里探出一个人头来。一张漂亮的脸,悬在车窗外。
“表妹苏甜。”
我朝汽车走过去。走了几步,停下了。我没敢走近。我刚从木岗矿区过来,身上的衣服上还蹭得有一些煤灰。虽然使劲拍了拍,煤所带来的黑污,依然沾在上面。我畏惧地站在几步远的地方,不时有人从我面前穿过,暂时性阻挡我看着苏甜的视线。
“老气哥,你站那么远干嘛?上车呀!”
“不啦,我走路。”
苏甜跟我不是血缘上的亲戚。母亲和苏甜的父亲都是来自四川的某个农村,年轻时谈过一段时间的恋爱。不知道什么原因,后来黄了。我从来没听说过黄了的原因。现在更无从知道了。
母亲去世了。苏甜的父亲也在几年前去世了。他们没有成为一家人的原因,再也没有人能够寻找了。
通过招工,苏甜的父亲来到嘎吱挖煤。过了几年,经人介绍母亲认识了也在嘎吱当矿工的父亲。他们又一同离开自己的亲人,而来到嘎吱这样陌生的地方。在嘎吱矿,血缘上的亲属,基本上没有了。地理上的相近就变成了亲人。母亲和苏甜的父亲认了干姐妹。我喊苏甜的父亲舅舅,苏甜喊我的母亲姑姑。苏甜就成了我的表妹。这种表妹关系,总是很松散的,不那么紧密。如果我不是回到嘎吱来,我可能早就忘记了苏甜这个表妹。
“走什么路?上车。去我家吃饭。”
我拘谨地靠近了车。距离苏甜很近了。她抬起大大的眼睛,有些呵斥我的感觉了。苏甜是很漂亮的,像刚浴过雨水一样娇嫩的美丽。在街上的人流中,我的耳朵发起烧来。像一大堆柴禾,架起来,在烤着我小小的耳朵。
“怎么了?快上车呀!你这个人老是磨磨唧唧的,不像个男人。”
在苏甜的后面,堵了一长溜车。后面的车发出怪腔怪调的叫声,刺耳地奏出一种交响。我不能再磨叽了。那些怕人的声音,催促着我拉开车门,坐上了汽车。
我几乎是跌进了一种软绵绵的舒服里。在生活里,接触的大多是冷和硬,突然一下子包裹过来的这种暖和中的软,让我颤抖了一下。
心底的那些积蓄多年的委屈与伤心,似乎马上就要冲破内心的栅栏,喷薄而出。我用顽强的毅力,将内心的所有一切,依然压在了那里。
汽车开动了。苏甜通过后视镜可能看见了我的模样。
“好多年没看见你了,你见到我不高兴吗?”
“怎么会不高兴,高兴得要流出泪来了。”
“流泪?你是说‘热泪盈眶’这个成语?没有那么丰富的感情吧!”
不一会,汽车在一个别墅区停下来。
铁门里面是一栋三层的小楼,汽车开进去停下来。马上有个穿着淡褐色制服的男人跑过来,我们下车了,那个男人把车开走了。
我站在原地,有些晕沉。这种感觉有点像电影中的富贵人家的派头。
这里已经离开镇的繁华地段,像一小片规整得很好的别墅区。道路很宽,路边种着香樟树,树叶间漏下铜钱大的光斑。草皮也植得不错,在楼的前面,有一片花圃。我在电影里看过美国的家庭,似乎也是这样布置的。
我随着苏甜一起走进楼去。脚踏在台阶上,听着身后车轮滚动的缓慢声音。我回转头来,往上走时,就撞上一个穿同样服装的小伙子,站在门边迎候我们。
我的表现不好,耳根后面热了一下。脚步没踩稳,险些跌倒。那个模样,一定丑极了。我稳住身体,苏甜微微笑了一下。我跟随着走进去,里面有几个人,正在聊天。一个方头大耳的男子,两位女子。有一位是我在嘎吱食堂里认识的叶梅。
“这是我表哥。”
“你表哥老气。”叶梅抢着说。
她一抢,再加上她得神态,惹得大家哈哈笑起。笑得她有些不好意思,而我也乘势解除了心理上的束缚,变得轻松了一些。
“他们是这样叫我。”
“这是我丈夫李明军。这是她妹妹李明凤。叶梅是明凤的好朋友。我和表哥,可能还是亲姊妹呢?”
前面的话语都还平平稳稳的,后面一句,苏甜一下子甩了一颗炸弹。炸得我当时一愣。而其他人的兴趣,突然就高涨起来。
“怎么回事?怎么回事?给我们讲讲。”
“老气,你讲讲。”
我的脸已经红得像新娘的红盖头。我也听别人说过这样离谱的故事,那都是调侃的语气。我从来也没去求证过。在我看来,这样的故事噱头,无非是一些无聊的人编造出来的。我从来不相信,母亲和苏甜的父亲有那样的事,还能如此自如地认兄妹。
这种尴尬,竟让苏甜如此玩笑地说出来。我想到刚去世没多久的母亲,心里竟有些恼怒。两女一男的目光,几乎要把我的衣服全扒光,甚而要将我开膛破肚才甘心。
“苏甜,你怎么这样说。你要这样说,我就走了哦!”
“别走。我是开玩笑的,来喝杯可乐。”
苏甜递给我一罐可乐。我对可乐没有兴趣,脸上表露出一点不高兴。这种不高兴,又不敢太明显。我知道,在这样的环境里,拿我这样的人开涮,是他们的乐事。
“过去的人,是很纯洁的。”苏甜把可乐硬塞到我的手里。我的手抓住那冰凉的罐体,只得在手指上加了些力气,让罐体稳稳留在我的手上。
“哪里像现在的人,乱七八糟,怎么龌龊怎么来。”
苏甜开了她手里的可乐。在拉环开启的一刻,发出一声很大的声音,可乐喷了一些出来,溅到她得身上。
“这是什么东西呀!恶心。”
苏甜把可乐随手一丢,丢在了垃圾桶里。我愣在那里,不知道该怎么办。
苏甜往一个房间走了。很快就被房间的转弯所遮挡了身影。我有些后悔跟着苏甜来了。
“来,表哥,到这里来坐。”
那个男子招呼我,我往他说的方向走过去。脚步有些僵,但毕竟比没有人理会好。我有点感谢这个方头大耳的李明军了。
李明军剃了一个平头,脑袋像一颗顽石。硕大的脖子上套了一根金晃晃的项链,沉重地圈在脖子上。他这个样子,让我想起一种狗。
“别理她,她就这个德性。”
我就坐下来。在客厅里宽大的沙发上,我们都坐下来。从窗子看出去,是一片开得很好的花圃,有好几种花。
“你和我嫂,是表姐妹还是亲姐妹?”
伴着叶梅坐着的女孩,仍旧来问我这个问题。问的样子,很天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装的。周围的三个人,我跟他们都没有什么熟悉程度,怎么能生气呢!
我不得不将我和苏甜的关系,原原本本的说了。我的语言,是平淡的,从几个人眼里,可以看出一种失望。
“难道真的没有那种可能吗?”
“哪种可能?”我的声音稍高了一点,很快我就意识到我的失态,我很快控制住了,很温婉地说,“我母亲和苏甜的父亲,一直像兄妹一样处。不可能有那样的故事。那个时代的人,很单纯,像一张白纸一样。”
在说话的时候,我的眼睛一直没有停,我逐一在三双倾听的眼睛里寻找,寻找我渴望的信服。仍旧是怀疑。真是让人灰心。我的舌头变得像一条死蛇,被看不见的棍子拨动着。说完这些,我就停下了舌头,连拨动的兴致也消失了。
“好啦,好啦!有什么嘛!故事不是天天在发生吗?”李明凤从桌子上的水果盘子里,拿起一串水灵灵的葡萄,吃起来。
“哥,你明天要进山吗?我想跟你去玩。”
“不行。里面脏得要命,而且路也不好走。你不要去。”
“是不是你也不去。嫂子说你有好一段时间没去了,是真的吗?”
“那种鬼地方,没必要每天都去,每周,还是要去一趟的。我的生意,我总要照看着一点,不然,我就快破产了。”
他这样说的时候,我们都笑了。李明军说破产这个词,完全是一种矫情。“你们别笑,是真的,我没骗人。我在找人来买这栋别墅。”
“在嘎吱,谁能一下子出这么多现钱,买得起你这样豪华的别墅?”
“有的。在嘎吱,最富的是于大航。我们这些煤老板加一起,不知道能不能抵得上一个于大航。”
“他不是在嘎吱矿上吗?住在办公楼,把电影院和食堂开放给周围每一个人,谁都可以去玩。”我插嘴说。我对于大航,知道的就这么点。
“他是个神经病,一个疯子。干了很多荒唐的事,一般人都很难理解。他有钱,他不像我们这样生活,去结交名流,去组织我们这样的有钱人参加的聚会。他不和我们在一起玩。当然,他也不会来买这栋房子的。”
过一会,有个戴着围腰的半老妇女站在客厅一角,说开饭了。李明军就招呼我们去吃饭。在李明军的带领下,我们穿过几道门,转过几道弯,走进一间摆放餐桌的房间。
苏甜已经在里面了。她坐在一张椅子上,面前盛了一碗汤,正在慢慢喝着。她当时正在想着什么,没注意到我们。等我们走近桌子旁边,脚步带来的较大声音,让她抬起头来,她看见了我。
“表哥,来坐这里。喝点什么?李明军,拿瓶茅台来。让我表哥喝点酒。”
“只有我们两个喝吗?你们不来一点?”李明军已经提着一瓶茅台酒,边走边找着酒瓶上的防伪标签。
“现在假东西太多了。我一个朋友,找人买了一车茅台酒,全是假的。竟有那么多的假货,连我都不信。后来朋友告诉我,市面上流通的茅台酒,很多都是假的。当假的大行其道时,假也就成真的了。那一车茅台酒,还不是被人疯了一样全抢走了。”
李明军对苏甜说的这一大套话,完全没有兴趣。他仍然寻找防伪的标记,并按照方法求证真假。
“真的。”
李明军验证了酒,很自信地说。
他坐下来,开启了酒,给我到了一满杯。我不抽烟,偶尔会喝酒,因为烦闷。喝一点劣质酒,那酒烧得人难受,从嘴唇、舌头、喉咙一直往下,到肚子甚至到肛门去。烧得难受也要喝,在郁闷的心境下,这种难受可以缓解一下被痛苦绷紧的身体和精神。
有这样好的酒,我自然想要试一试。就算是假的,我也觉得占领了一个伟大的高地,足以让我高兴了。
我几乎有些失态了。在李明军还没有端起酒杯来,我就已经将酒液倒进了喉咙里。一股少有的柔和,占领了我的身体。我感觉有些轻飘飘的,眼神看人也变得很奇怪。
“怎样?真的假的?”
我怎么分得出真假来。我像鸡啄米一样点着头。很久以后,我都为自己的表现感到羞愧。我太丢脸了,一点起码的自尊都没有了。
在当时的境况下,我无法控制自己内心的那种因穷酸而突出的贪婪模样。我是个穷人,我的表现,不可能温文尔雅。我离开苏甜家,被冷风吹吹,我在反思自己的行为时,这样替自己辩解。
任何辩解都是苍白无力的。又能如何呢,已经这样了,那些做出的动作,表现得神情,无法在其他人眼睛里进行修改。
李明军抿了一口,让酒在唇舌之间逗留了一会。舌头上那些密布的味觉,在寻找着一种熟悉的感觉。
我停顿下来,等待李明军。苏甜不去看李明军,也不关心酒的真假。她夹一点菜,送进嘴里,缓慢地咀嚼。在吃菜的过程中,评论着菜的味道、颜色和作料的搭配。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学会的这些知识,娓娓述来。
菜的香味窜进了我的鼻孔,被鼻子拉着,想要去做狼那样的动作。李明军很优雅地放下杯子,夹了一块菜进嘴。
“还不算辣。茅台那种酱香的醇厚与绵长还保持得有。来,大舅哥,我敬你一杯。”李明军把杯子里剩下的喝了。
这酒喝起来就有些别扭。管它别扭不别扭。既来之则安之。我也不客气地端起酒杯,倒进自己的嘴里去。
酒的作用,可以消融彼此的隔膜。我心情放松了不少,话语多起来,也忘记了衣服上的那块油斑。
“来,妹夫,干了。”
满满一杯,我全都倒进嘴里去。李明军浅浅地抿了一口。我倒酒的时候,装看不见那大半杯酒,只是加一点,给他的酒杯满上。
桌子上很快就分成了三拨。我和李明军。叶梅和李明凤。苏甜。我才发现苏甜很孤独。我却无法帮助她。酒下去大半瓶了,我的头晕晕的,对周围的环境开始感到摇晃起来。
我端起酒杯,准备跟我的妹夫再干一杯时,李明军的手机唱起歌来。李明军拿起手机来看了一下,没有马上接。而是站起来,往屋外走,走到屋外的草坪上他才把手机贴到耳朵上。我端起酒杯的手,就空了。
苏甜的脸阴暗了一下。叶梅和李明凤没有受任何影响,继续谈论她们正在进行的话题。我想,我得帮助苏甜。但我缺乏帮助女孩的言语。
李明军站在草坪上,脸上飞扬着快乐的神采。苏甜管不了他的丈夫。我小的时候,只要跟她在一起,她可是把我管得紧紧的。什么事都听她的。苏甜从小就有一股控制欲。这股控制欲,现在去哪里了呢?
我那个时候是怎样的呢?我不想带着身后像个跟屁虫一样的苏甜。我总是躲着她,跟她拉开距离。更主要的是,那时有一种朦胧的男女观念,我不再愿意和女孩子混在一起。
但是,又怎么能躲开她呢?我们两家住得很近,走几步就到了。我常常跟她玩在一起。玩什么游戏。买什么书。周末怎么安排。出门穿什么衣服。她的嘴从来没有停过。全得她拿主意。她喜欢来安排这些事。安排我。或者她的父母。
她拿主意,我不反对。让我讨厌的是,干嘛什么事都要听她的?
我们在一种很不和谐的关系里维持。时而一起玩。时而躲藏起来。
上初中了,我不喜欢跟她一起玩,我很少去她家。她来我家,我就躲在屋里看书。不过,这个时候的苏甜,美貌开始发生作用,一点一点从身体内部漏出来,她的身边,不乏男孩女孩。那些人,喜欢让她去帮着拿主意,我的作用逐渐变得虚无。
叶梅和李明凤谈的,无非是娱乐圈里的那些娱乐新闻。什么艳照门,兽兽门等等。明星们的花边新闻。这些东西,我很少去看过。我平时关心怎样修理一台磅秤,然后怎么弄点钱放进自己的口袋里。女孩子们谈论的那些东西,我听来无异于一头的雾水。
“姑妈呢?还住在嘎吱矿上吗?”
我和苏甜,也是很多年没见面了。我去北京读书,她在阳城读书。读书后生活这样窘迫,我几乎不跟过去的熟人朋友联系。我害怕将自己的境况告诉别人。苏甜还不知道,我母亲在大半年前已经去世了。
“走了。”
“走了?”苏甜开始没有明白话语中的意思。她是很聪明的人,很快就明白这两个字隐含的真实意思了。
“她和我父亲,在阴间还会不会遇见?”
“如果,只有一个天堂。在天堂的宽阔天地里,所有人都会重逢的。如果有地狱存在,情况可能就不一定了,地狱有十八层。但我不相信天堂。更不相信地狱。”
“你相信那些流言吗?那些漫天飞舞的,像芦花一样的流言吗?”
“我不知道。”
我端起酒杯,发觉我的杯子很轻。我还是把杯子凑在嘴唇边,往里倾倒。什么也没有,连空气都没有,嘴里一片虚无。
“你不是我哥。我结婚你都没来。”苏甜突然这样说。我愣了一下,不明白苏甜这样说的意思。愣了一下,还是反应过来了,赶紧拿话去回应,给自己找找借口。
“那时,我在北京。找工作……我……我也……也不知……道……”
我回答得很迟疑。这样的借口,不能说明什么。那段时间,我实际上是在尽量躲避。躲避跟我有联系的任何一丝讯息。
“是。你在北京。父亲死了。我没有亲人了。我想去找姑妈陪陪我的。我去看姑妈,姑妈就一个劲颠来倒去跟我说你在北京的什么什么公司工作,听得我直犯困。我后来还是放弃了,就我独自一人,结的婚。”
苏甜的母亲常年多病,早在她读小学六年级,就死了。我很害怕她母亲。躺在病床上的女人,身体瘦得像一把干柴。我去看过一眼,就会连做十多天的噩梦。将死的人,都是那个样子吗?我后来很少去苏甜家,这也算一个原因。我走进她家的屋子,那昏暗的空气里,就会浮起她母亲的脸容。
“我在北京。工作真难找呀!每一个要招人的地方,都是排着长队的大学生。每一次都是失败。失败这两个字,一直伴随着我。”
“我很好,我成功了。我嫁了一个有钱人。”
苏甜突然高兴了。她刚才脸上的阴霾一扫而光。我不能理解,苏甜这样多变的心情。当然,变好总比这样阴沉着脸好。
我们都喜欢在吃饭的时候聊天。饭吃完天也聊得差不多了。在饭桌上,饭菜倒是次要的了。苏甜说到她的婚姻,在一旁的李明凤耳朵一动,听到了我们之间的谈话。她扭过头来。
“嫂子,他们传说我哥对你是一见钟情?”
“一见钟情?”在故事、小说或者戏剧里,这样的事经常有。在生活里,很少听说这样的事。我们几双眼睛都看着苏甜,等待她的答案。
苏甜拿着架子,没有即刻回答。她去桌子上的菜碟里夹菜。样子很矜持,高高地吊着我们的好奇心。饭菜已经有些凉了。苏甜大声地喊来一个妇女。
“姜妈,把这个菜,这个菜,还有这个菜热一下。明军还没吃饭。明军也是的,什么事这么重要,不能吃完饭再打吗?”
“嫂子——我们问你问题呢?”
李明凤有些撒娇,声音软绵绵的,像玉米糖似的。
“很多年前的事了。别问了。我吃饱了,你们呢?”
苏甜站起来走了。桌子上的菜,被姜妈抬走了。留下几个空盘子。我没吃饱。还想再喝点酒。叶梅和李明凤也说吃饱了。我慌了,赶紧拿碗盛了半碗饭,也不要什么菜,像吞一样扒拉进嘴。
这就是做客?我擦擦嘴,回到客厅里去。
苏甜不知道去哪里了。叶梅和李明凤身子挤身子,说着什么开心的话,不时放肆地笑着。我倒很孤单了。
在茶几边坐下来,翻看一本《商界英才》的杂志。
李明军打一会电话,进门来。他很匆忙的样子,对着屋子里的人说。不知道对着谁。也许是每一个人。也许一个都不是。苏甜不在客厅里,她在这个屋子的某个角落。也许根本就不再关心这里。也许她在偷听。
李明军自顾自说话。然后转身走出去了。
“有点事,我先出去一下。”
李明军走了。我继续翻着杂志。杂志印刷得很精美。大多是对商界精英的吹捧。我对这些文章毫无兴趣。翻了一会,苏甜从里屋走出来。也对着大家说,“我去格子健身俱乐部。”然后就走了。
我是苏甜邀请来的。她可能已经忘了这件事。忘了我,我不能忘记我自己呀。我也该离开了。我回身一看,就看到自己肩头的一块油斑。我心里紧了一下。
“要走了啊?”李明凤这样问。
我点头。李明凤说,“我去我的一个同学家。我们一起,她家在前面不远。”我放下手里的书。
李明凤没有就往外走。而是进了里面的房间。
“她去换衣服去了。”
叶梅走过来。她站到我身边,从桌子上捡起那本杂志。
“看见李明军这一页了嘛?花了好几万呢!”
我没有看到有这样一页。可能我过于漫不经心了,匆匆就放过了登载李明军的那一页。我从叶梅手中接过书。她已经将书翻到了登载李明军的那一页。
我的眼睛刚刚浏览上去。字还没有捡到几个。李明凤蹬蹬蹬跑出来,拉着叶梅的手,着急地往外走。我不得不丢下杂志,跟着往外走。
李明凤穿了一条浅绿色的裙子,飘飘的像一团绿雾。裙摆下面三层,按照维多利亚风格的蛋糕模式,再配上浪漫的荷叶边皱褶,走起来像风摆荷叶。
我跟着出去。往前走了两百多米,李明凤就到了。这是另一家别墅,铁门关着,墙上探出爬山虎的朱紫色的叶片。
“叶梅,让老气送你回去。我就不陪你了。”李明凤摆着手,往另一条道路上走。“老气,来我家玩。”
走出几步远了,李明凤才回身来对我讲。叶梅走到我身边,悄悄地笑了。我很奇怪,就问叶梅,“你笑什么?”
“你还去他们家玩嘛?”
我停顿了一些,带着一些思考的痕迹说,“我确实不想去。”
“李明军在外面有女人。这是有钱人家的通病。”叶梅用眼睛盯着我看,我有些奇怪,停下来,问她,“干嘛这样看着我?”
“我说是一种病,是不是像癌症一样。无药可治。”
“同样无药可治的病还有很多。不仅有癌症。”我一边走一边说,我想小小的表达一下我自己的见解。“痛风病、糖尿病不都无药可治吗?这些都是人们在富裕起来的情况下得的病。像过去那些肺结核一类的贫困病倒很少听说了。”
叶梅没有回应我的话。脸上挂着一些不高兴。她嘴里嘟囔着什么,我内心就有些惶恐了,我对自己刚才展露的表现欲有些担心。担心是有,在担心之下潜藏的还有一丝兴奋。让这个总是站在高处,穿白衣服的女人不高兴一下,有什么不可以?我不去管这些,照正常的步伐往前走,手摆来摆去的。
路边的向日葵开花了。圆圆的花盘,高昂着,对着同一个方向。向日葵生在玉米林里,玉米也开始抽穗“背儿”了。玉米那淡紫色的花穗,实在难看。在一片艳阳一样盛开的田野里,玉米在青绿色的叶片下托出来的玉米花穗,颜色实在暗淡。
有艳丽,当然也有灰暗。还有地上那些根本没有颜色的狗尾巴草,开出来的粗俗无比的狗尾巴花,无香无味无色彩。狗尾巴花没有消失在世界的尽头,依然摇头摆尾地开放着。
过了一会,叶梅的情绪调整过来了。她又提起去李明军家的事。
“去吧,去吧,有时还是很好玩的。比如,他们家搞聚会的时候,很多有趣的人都会去。”
“什么有趣的人?”
“一些比较活跃的人,或者说经常在电视上看见的人。你就像在看电视一样,很有趣的。我就经常去参加这样的聚会。当然,我只是一个小角色,帮帮忙,招待一下。”
“以后有这样的事,你叫上我。我也去见识一下。”
“其实,李明军家的聚会也没有意思。我更喜欢去于大航家,他会开飞机。偶尔还可以跟着他坐飞机出去玩一圈。相当于飙飞机,那才是真的爽。爽到让你叫喊。”
“有这样的事?我去他那里玩过几次,没看见飞机呀!”
“飞机在电影院后面,有一个大坝子,停在里面。平常看不见,他每周五飞一次。去看的人很多,他会随机选两三个人,跟他一起上天,在阳城、凯里等地的上空转一圈,然后回来。”
“有私人飞机的人,在我们国家还不多。”
“对,在我们国家,于大航算是少数几个人中的一个。而且他的飞机,让我们这样的普通人也有机会乘坐,更是少之又少。”
叶梅家不住嘎吱矿上,而是住在距离嘎吱矿还有几里路的那固村。因为矿区里面,常有因矿难死亡的人,很多人认为那个地方飘荡着过多的死难者阴魂,他们不愿意住在里面。后来,矿区就把一部分家属区建在这个村子,这里离嘎吱镇更近。
矿区破败了以后,这一片家属区不可避免地也出现了这样的局面。家属区内的人在减少,家属区的人气,出现了很大的溃败。
“进去坐坐吗?”
“不去了。今天忙了一天,回去洗个澡,洗洗衣服。”
我指了指身上油斑的地方。油斑代表了我目前所处的一种尴尬处境。这种尴尬,我并不去刻意回避。
“你干的工作有意思吗?”
叶梅以前在李明军的那个矿干煤质化验的工作。在一个灰黑的世界里,穿着白大褂。叶梅的工作,算得上一群鸡中的一只凤凰。她的气质和风度难免带些高傲的感觉。她在矿区干了几年,现在到镇办公室去了。怎么去的,叶梅没有说。在说这种变化时,叶梅的脸上有些得意之色。
我和叶梅是不同的人。我心里有些自卑,特别是在女生面前。我们不可能走得很近的,我想早点离开。
叶梅知道我干的什么工作,也看见过我。我不想就我的工作说什么,和她的工作相比,我的工作算什么呢?人得活着,这是第一位的。解决了这个问题,才可能去想关于尊严、地位、爱情的一系列问题。
我笑了笑。对叶梅说了再见。我转过身,往嘎吱矿方向走。我住的地方,在嘎吱矿的门口。公路进去的地方,路边上还有留下的一根桩子,是装栏杆的地方。栏杆早就不见了。进门处的两三栋楼都垮了,留下一堆黄色的砖,在砖缝之间,已经长出绿色的杂草了。
我,或者说母亲住的这栋楼里,还有几户人家。这里的人很稀少,平常很少看得见在这里进出的人。要不就是老人无所事事的身影。而年轻人,像我一样,很少停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