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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乡村童年

作品名称:藕节      作者:青蛙公主      发布时间:2023-02-21 19:36:35      字数:4412

  序
  
  在我们的人生中,时间是源源不断向上生长永无穷尽的藕。而不同的人物、地点、事件、环境和境遇,形成了我们人生中一个又一个不同的藕节。似乎是相联的,似乎是一个又一个独立、新鲜、隔断而毫无干涉的节。能够使我们向回流淌的,恐怕是心中似断非断的情感的藕丝。我坐在这里,仔细地端详我的人生。苦痛、煎熬、折磨萦绕于心,我用我的笔端来了一桶清水,算是冲洗我自己吧。其中的仇恨、憎恶、绝望和无能已经像疾病一样长在我身体里了。我能冲刷掉的,仅仅是狂躁、暴怒、苦闷和倦怠,一些灵魂身体上的污垢。灵魂还是生着疾病的。然而人生,正如生着病痛的身体,我们还是不得不爱它。
  我的苦痛是如此深重,以致我闭了眼、聋了耳、捆绑了手、禁锢了我的双足,我发不出声来。不要责怪我醉心于心灵洞穴或心灵海底隧道的探险。正如蜜蜂出于本能的酿蜜,或屎克螂出于本能的搬运粪球。亲爱的人们啊,假如你们觉得有一点点的用处,拿去吧,全都拿去吧。但是,请不要赞扬我是酿蜜的蜜蜂,或指责我是搬运粪球的屎克螂。我不知道我在做什么。我以血滴成此书。
  那么,让时光跌落吧。
  
  
  上篇
  
  
  一
  
  我坐在火车上去锯城看望风爸和风妈,我父母。眼睛散乱地落在窗外,一会是门江博大的水面;一会是沙汀几只独脚站立的水鸟;一会是集结成阵、汹涌如云的水草;一会是农舍旁蓬勃怒放的梨花、桃花;一会是工厂横切入空的大烟囱;一会是一梯一梯、拾级而上的翠绿山脊。大自然是整个儿的全开放的、毫无介蒂、从不计较、无知无识、无欲无求的自古至今伫立在那儿。可是你的一双眼睛呢,一只宇宙间微小生物的眼睛,你只能看见你所能看见、你所想要看见、你不得不看见、你所必须得看见的那些东西。人长长的一生也是如此吧。人的一生有多少东西啊,可是你的一双眼睛呢,不管是肉眼还是心灵的眼睛,你也只能看见你所能看见、你所想要看见、你不得不看见、你所必须得看见的那些人生的东西。
  手机一直没有响,没有人给我打电话。即使我到了锯城车站,也不会有人给我打电话。我像是被一只无形的宿命的手推到了这儿,也像是被风吹过来的胡乱打转的浮萍。没有人怜惜我,我却得履行我的义务。是啊,锯城,父母所在地,本该是相聚的地方,泪水应该洒落的地方。亲情,就像是一把锯子。它把我们都围拢来,然后再把我们一一锯开。亲情本来是一道柔软的篱笆,可以把我们都围在里面。可是,金钱、利益、算计、得失是锋利的锯齿,它把本可以做篱笆的柳条武装成了一把锯齿。而且,当它在外面已经毫无用武之地时,就异常锋利地锯向身边最亲近的人。亲情就是埋葬亲情的坟墓。在我模糊的想象中,有一种隐隐约约的印象,风爸风妈是以钞票为食的。用嘴巴吃,用眼睛也能吃。吃完后马上就消化了,并时时刻刻保持着饥饿感。过度的贫困是一种后遗症很强的病。中年时期,家里几陷绝境,风爸和风妈便患上了这种过度贫困和过度劳累的病。当时一种比较可行有效的医治办法就是放血。医生把他们血管里温情和亲情的血差不多放完后,才救了风爸和风妈的性命。
  我,水姊,云哥,风爸,风妈,一家子。水姊,人如其名,性格像流水一样,一直向前流去,毫无畏惧,从无挂碍。云哥像热气球一样,一直往高处升。我们各住一个城市,除了风爸和风妈与云哥一起住在锯城,平时难得相聚。昨夜听说风爸病情危急,后经抢救已经脱离危险。所以今天一早,我就坐了火车赶往锯城看望风爸,安慰风妈。好像只有死亡,对死亡的恐惧,对来日无多的眷恋和惋惜能冲破我们心头的痼疾,冲破我们的冷漠和麻木,使我们的亲情沸腾而热烈起来。
  我们一家,就像是同一科目里的不同植株。原本在同一土壤里生发、成长、抽枝发穗。后来,各自对土壤、空气、水份的需求不同,便被移植到各自不同的城市里去了。云哥和水姊还像是一母所生,而我简直就是个异类。听风爸风妈说,我小时,可以不给我饭吃,不给我衣服穿,而我全不以为意。而只要看到书,我就会撕下来,整个儿嚼吞下去。我也不管天塌下来,地陷进去,水涨到床铺,火烧到后院,我自小全部的乐趣,就在静静地观察我内心的成长,我内心世界所有的声音和动静。在别人的眼中,我只是一个呆子,傻子,痴子,聋子,哑巴。所以,别人也就习惯了把我当抹布一样忽略不计。我看到,我赖以生长的土壤,是由一个断层一个断层组成的,而我的心灵,要冲破这一个断层一个断层的破裂和不连贯,才能长到地面上来。
  我坐在火车上,我只能根据这之前我对于风爸风妈的记忆,以及这些时日我没有见到他们的想念,我在想象中描摹风爸风妈现在的身体状况、兴趣爱好、性格心境,以及他们现在的味道和乖戾。等到真正见到他们时,我才发现我的描摹有一些是对的,有一些是错的。岁月在悄悄地变化,而他们也总有新的改变。就好比地图测绘员,他每次都带着旧的图纸回去,而每次他都发现山川、河流、交通、建筑都有新的不同的变化,每次他都要重新修改他的图纸,订正他的错误,增添新的变化。我就像那地图测绘员一样,每次我都带着一幅风爸风妈的旧图纸回去,每次又都带着一幅订正修改过的新图纸回来。所以,定期回去看望父母是必要的,也是必需的。
  
  二
  
  我坐在火车上,陷入冥想。
  我的童年,我这一整幅绣幅的最开端的几针,我人生画卷最开初的几笔,是充满生趣和快乐的,就如铃铛在风中叮当作响。它就像是一颗闪闪的明珠照耀着我。而我在这么长的岁月里,竟然从未想起过它。因为我太沉湎于我的苦痛了。抑或,它的闪闪光芒只能折射出我苦痛的深沉,而使我不愿意去触及它。如今,生活比较安定,心情比较平稳,就像是一块洁白平整的绉布,由这块洁白平整的绉布垫着,我才小心翼翼地请出了我这颗闪闪的小小的明珠。
  我的童年是在舅舅家度过的。
  舅舅家住在祝家庄。长大后读《水浒传》,才知道跟宋江三打祝家庄的祝家庄是一个名,但是不是同一个地方,没有考证过。虽然叫祝家庄,村里却没有一户人家姓祝的,想是自古沿袭的地名吧。我小时候并不知道祝家庄三字怎样写的,用家乡话读却是“竹架寺”,所以,我自小以为那是竹林里边架着的一个寺庙。
  小时却并不觉得村子美。只是觉得天地便该是那样铺设,天就应该是长得弯弯的,像被子一样盖着大地;地就应该像是绿毯子那样铺下去铺下去,无穷无尽的。清冽的溪水就应该那样从单拱桥下静静地流下去。村妇在溪边漂洗衣服时,小鱼就围绕在手边,咬着衣服。溪头两旁有两棵合抱的百年老樟树,即使在最炎热的夏天,树下也是清凉可掬。
  每当我从父母身边回到祝家庄时,心中是何等喜悦啊。假设我看到舅舅家门锁着,十有八九舅舅在田里劳作,舅妈在溪头樟树下捶洗衣服。在去小溪的路上,一路上都有村民热情的招呼。
  “风儿,回来了!”
  “风儿,是找你舅妈吧,她在溪头呢!”
  “风儿,你舅昨天还在念叨你呢。”
  “风儿,长胖了!”
  这种热情、单纯、友善而淳朴,能使你心里鼓得满满的感情,就跟这弯弯的蓝天、绿油油的大地、清冽清凉的溪水一样,它就自然而然地长在那里,铺设在那里,和天地浑然一体。这种感情,在我长大后是何其罕见,何等珍贵而稀有啊。
  随后我便和舅妈抬着满满一筐洗净的衣服回来了。在舅妈家,我有五个表姐,两个表哥,他们全都宠着我。舅舅家有三个卧房,一字儿排开。两个表哥一间,舅舅一人独占中间最暖和最宽大的一间,舅妈带五个表姐睡最旁边光线最暗的一间。舅舅最疼我,每次我去,都是带我睡在他卧房。舅舅的床是铺得最厚实最暖和的,床底下铺着厚厚的干草褥子。因为舅舅要干全家最重最累的农活,一定要睡好。我睡觉又不老实,经常清晨起来,头发衣服上都沾着草杆子,经常被表姐们笑。大表姐心地最好,从不笑我,每次都帮我摘掉草杆子,替我编辫子。有时我淘气,一定要到表姐们的床上去挤。有一回是五个人挤在一张窄小的床铺上。结果到了早上,一个表姐嚷发卡子不见了,一个叫头上簪子没了,一个说发箍掉了。我们吵吵嚷嚷地在地上、在被窝里、枕头上翻腾了一清早,什么也没有找到。
  三表姐手最巧,会用粽子树(因为它的叶子总是用来包粽子,我们就叫它粽子树)的叶子编成篓子、篮子、背包、盆子等。下雨的时候,表姐们都没法出去砍柴割草,就围在天井边编篓子。我缠着三表姐教我。三表姐手把手地教:左边叶子往右压,右边叶子穿两格再往回压。我好不容易把篓子底编好了,我很高兴。可是篓子往上编角的时候,我怎么也弯不上去。我泄气了。我一边看表姐们编,一边拿着自己的半成品接檐下的水珠儿玩。
  另一件最使我开心的事就是跟二表哥去放鸭子。大清早从鸭舍里把鸭子赶到水稻田里,鸭子会在稻苗下自己找虫子吃,到傍晚再把鸭子从稻田里赶回鸭舍。去鸭舍的路上要经过一处牛棚,村子里所有村民养的牛差不多都圈在这。所以这牛棚外的路说是路,是不确切的。已经看不清路原来的颜色,已经覆了一层厚厚的牛粪,乌黑发亮的了。一坨又一坨的牛粪往上堆积着,已经踩不着原有的路面了。放久了的牛粪已经干硬了,可以充当路石。牛刚拉出来的牛粪稀烂的,上面还冒着热气。天晴还好,二表哥牵住我的手,叫我踩着干牛粪,避开湿牛粪,我在上面一踮一踮的跳跃着走。跟跳舞一样,很好玩。下雨天可就惨了。牛粪全和成一片,路面成了粪稀泥。我不可避免地要踩了一脚厚厚的粪稀泥回家。我哭丧着脸,每次都是好心的大表姐帮我清洗沾满了粪稀泥的鞋。
  到了鸭舍,睡了一夜,攒足了劲的鸭子们争先恐后地跑出来,到了稻田,不用人吆喝,就一只一只急不可待地摇摆着肥胖的身躯跳进田里。可是傍晚往回赶的时候就比较困难了。鸭子要一只不落地赶回来。有些比较贪玩调皮的鸭子,要去很远的地方找回来。二表哥拿着根细长的竹竿在田里赶鸭子,我在旁边帮着吆喝。走完窄长的田埂,要过一条田间小涧,小涧常年水哗哗地响。把鸭子往涧里赶时,二表哥便要一只一只地清点鸭子数目。等二表哥清点完,便又要把鸭子赶出小涧,往前赶路。鸭子们这下可就不愿意了,刚刚抖擞开翅膀在水里嬉戏呢,刚把这只赶上去,那只又“扑通”掉下来。我们手忙脚乱,终于把鸭子全都赶出了水涧,天已经擦黑了。
  等到家,灶膛里燃着通红的火,舅妈已经在烧晚饭了。我最喜欢烧火这个差使了。每次都自告奋勇地要烧火。舅舅家砌的灶很大,灶膛里能放很多柴火进去。灶前散乱地堆着十几根小腿粗细的柴火。我坐在灶前的小板凳上,一直纳闷着:这么粗,这么结实的木材,火苗怎么能把它给吃掉呢?我放一根柴火进去,不一会火就把它舔着了,就像我舔冰棍似的,先是头上一点,扩为一圈,接着整根就燃起来了,就像冰棍突然化了,灶膛里的火一下旺了许多。听得舅妈在头上说:“烧火烧火,小孩子家胳肢窝下就七把火呢。”我就支着脑袋在想:什么时候能把我胳肢窝下的七把火放到灶膛里去烧呢?
  转眼到了我上学的年龄,风爸来接我回家。我只记得舅舅他们在桌上陪风爸喝酒。我一个人偷偷躲到猪圈里去了。我躲在猪圈的角落里,用猪圈里的干草堆把自己浑身、满头满脸遮蔽起来。我不记得他们是怎样从猪圈里找到我,怎样把嚎啕大哭的我强行从舅舅家带走。哪里知道,这样一走,我就再也没有回去过。只听说,后来舅舅家的土房子已经拆了,舅舅舅妈也都不在世了。
  对着祝家庄的方向,我在地上洒了三杯酒,亲人们,伏惟,尚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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