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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红树林

作品名称:南海魂      作者:沈乐      发布时间:2012-08-29 17:48:38      字数:5356

  太阳渐渐地落了山。卢志强拿着一支手电筒孤身一人上了路。他家离红树林不远。他步履匆匆地、马不停蹄地走着,约摸二十分钟就到了。
  红树林在夜幕的笼罩下显得模糊一片,朦胧一片,寂静一片。凉风飒飒,树影婆娑,夏虫唧唧。虫子们好像在举行音乐演奏会似的,此起彼伏地奏着各种各样的乐曲。林中不时传出各种鸟儿扑打翅膀的声音。在这空茫的旷野里,他的心骤然紧张起来,后悔不该自己一个人来。他本能地回头一看,有个黑影正向他晃过来。他以为是鬼,吓了一大跳,急忙用手电筒一照,原来是金花,于是大感意外,紧张的神经顿时松弛下来。
  金花走近他关心地说:“你一个人来我不放心。我来陪陪你。”
  听了她的话,他心里热乎乎的,觉得她是他有生以来最了解他的人。
  她又说:“我不不好意思跟你去找人。你自己去找,找着了你就带他回去,不要管我;找不着我等你一起回,好有个伴。”
  他又感激地点了点头,然后昂首挺胸地走在宽阔而又凹凸不平的海堤上。海风轻轻地吹着,他用鼻子连连吸了几口,顿时心旷神怡起来。他一边走一边用手电筒往密密匝匝的红树林里照,常常照见各种各样的鸟儿双双栖息在一起。有一对屁股周围的绒毛呈鲜红色的小鸟相互依偎在一起,栖息在一枝快要伸展到海堤的树枝上。它们的眼睛微闭着,看样子睡得很熟。他一伸手便可以把它们捉住,但他不想惊动它们,打搅它们的美梦。他继续前行,行不多远,突然发现前面靠近海堤旁边的一棵红树晃动了一下。他心里一激灵,莫非刘洪达就藏在那里?可当他走近一看,原来是一棵红树幼苗离开母体插入海泥时产生的晃动。他从植物学里知道:红树是一种胎生植物。它的繁殖方式类似于动物的胎生。它的果实和叶子成熟后并不脱离母树,种子会留在果实内继续发芽和生长,待幼苗雏形完全形成时才脱离母树落地生根,因此,胎生繁殖是红树与其他树木繁殖的不同之处。
  这时,远处传来海浪拍打沙滩的“嘭嘭”声,涨潮了。月亮慢慢地升起来了。月光静静地泻在红树林上。树梢在微风的吹拂下一高一低地摇摆着,像绿色的海浪在翻腾。波浪翻滚,涛声阵阵,整个世界好像一下子在他面前动了起来。他的心跟着也动了起来。他继续往前走,走呀走,脚下忽然踩到一个软绵绵的东西,急忙用电筒一照,原来是一只空烟盒。莫非是刘洪达丢的?他在四处搜寻起来,终于在一棵红树下面发现了几个烟头。他拾起来放在鼻孔边嗅了嗅,判定那是刚丢不久的烟头,于是推测很可能就是刘金达丢的,因为他平时喜欢吸烟。他推测他就在附近,于是扯开喉咙说:“刘洪达,我知道你就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我也知道你为什么躲在这里不回家,要使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男子汉大丈夫立于天地间,做事要敢于负责任,不要做缩头乌龟!其实,你也没有什么事,只是碰了她一下,摸了她一下,她说她原谅你了,快快出来跟我回去吧!你奶奶在家里急得要哭了呢!”
  不出他的所料,刘洪达就在离他不到五米远的一棵红树上坐着。他听了他的喊话后,真想出来跟他见面,但转念一想,以为他说的话是故意骗他出来抓他的,所以仍呆立着不动。
  他躲在红树林里已整整一天,饿得饥肠轱辘、两眼昏花时,只好在里面抓了几只活小虾剥壳生吃;口渴难受时,便想到要去稻田里找水喝却又怕被人发现,只好强忍着。
  他见没有动静,知道他对他的话还有疑惧,便又大声孔道:“刘洪达,你不要不识好歹,不要以为我是‘狗咬耗子——多管闲事’!我今晚只是一个人来找你,想见一见你。你回不回去那是你自己的事,但如果你还不出把事情说清楚,我只好回去叫金花到派出所去报案抓人了,那样的话,你的下半辈子就玩完了!”
  他的话终于起了化学反应。刘金达躲躲闪闪地来到他面前。他见他一副狼狈不堪的样子,既心生怜悯又厌恶至极,就像俗语说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他质问他:“为什么躲在红树林里一整天都不回家?你不知道你奶奶在家里有多着急吗?”
  “我……我在树林里捉鸟儿时迷了路。”
  “你不要骗我!”他指着树下面那几个烟头说,“你在这里抽了整整一天的烟,悠哉游哉的还迷路吗?你肯定是做了亏心事没脸见人才不敢回家的!”
  “我……我……金花没什么事吧?”
  “她有事你要承担全部责任!你懂吗?”
  “我懂,刚才你不是说我碰,不,是摸了她一下吗?她真的不会有事吧?”
  “你真的只是摸了一下她?没有强奸她?”
  “没……没有。”
  “没有就跟我回去向两位队长说清楚!”
  “我不敢回。打死我也不敢回!”
  “你想一辈子躲在红树林里当野人吗?”
  “我……”
  “跟我回去,一人做事一人当,有话就当面跟大家说清楚,躲躲闪闪算什么男子汉!”
  “我怕卢家呈他们不会放过我。”
  “怕什么?有我呢!”
  刘洪达还在犹豫不决。卢志强用力拉了他一把。他才肯跟在他后面走。他们走到金花原来坐的地方时,发现她不在了。她可能是躲开了。于是,卢志强带着他避开村里人偷偷地来到队长家里。
  卢家金一见到刘洪达就狠狠地训斥道:“国有国法,村有村规。你目无国法又目无村规,干活时不好好干跑到树林里干什么去?如果我不派志强去找你,你打算在树林里躲下去不回家了?”
  他哼哼唧唧地辩解道:“我在树林里确实是迷了路出不来。”
  “你不要死猪不怕开水烫,死鸡撑硬颈了!你刘洪达有多少斤两以为我不知道?你跟金花的事如果我把你交给群众处理,他们会吐口水淹死你!你信不信?”
  刘洪达顿时吓得大气也不敢出。卢家金让卢志强去叫卢家福过来。
  卢家福急匆匆地赶来,一见到刘洪达就指着他的鼻子破口大骂:“你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为什么不在树林里淹死算了,还跑回来丢人现眼干什么?你究竟干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躲着不回家?”
  卢家金也虚张声势似的逼问刘金达:“你有没有欺负金花?是不是因为欺负了她怕她告发你才跑去树林里躲起来的?”
  “说,快说,是不是强奸了她了?老实交代,不准说假话,说假话就马上扭送你去派出所!”卢家福气势汹汹地说。
  面对两位队长的咄咄逼人,刘洪达反而冷静了下来。他虽然只有初中文化水平,但理解能力不弱。他从卢家福那句“说假话就马上扭送你去派出所”的话中得出相反的启发——说真话你们才送我去派出所呢!因为如果一旦承认自己强奸了金花就是强奸罪,是要判死刑的。命没有了,名声也没有了,所以不能说。假使金花揭发我强奸了她。我不承认她也没办法。因为没有第二者在场作证,何况金花为了自己的名声,是不会轻易说我强奸她的,于是就咬了咬牙说:“我没有欺负她,更不用说强奸她了!”
  “此话当真?”卢家金说。
  “当真!”
  “好,既然没有,我就不追究你了,话就说到这里。你也饿坏了,快快回去吃饭吧!”卢家金说。
  “队长,就这样放过他了吗?”卢家福说。
  “他奶奶一整天没有见过他了,在家里都担心死了,还是让他回吧,有事再找他也不迟。我相信他不会跑的。”
  “好,先放他回去,不过我有个建议,明天召开群众大会,要他在会上向群众当面说清楚为不干活而要在红树林里躲上一天……”
  “好吧,你留下来我们再商量。”他打断卢家福的话,又挥手向刘喊道,“还不快快回去!”
  刘洪达像得了特赦令一样,急急如漏网之鱼,惶惶如丧家之犬地溜回家去。
  卢家金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心想如果刘洪达真的承认强奸了金花,那他这个当队长的也脱不了干系,因为人是他派去的,传出去别人会问:为什么派一男一女在一起干活?这不是明摆着要出事吗?所以他不愿意明天再召开群众大会。但卢家福却一再坚持要开。两们队长为这件事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最后,卢家金说不过卢家福,又怕万一有事要承担责任,所以最后只得让步,同意卢家福的意见,决定明天中午召开群众大会。卢家福满意地走了。两们队长的话却被站在门外的卢志强听到了。
  刘洪达溜回家时,见到奶奶韩香仍拄着拐杖在家门口焦急万分地等待着他归来。当奶奶一看到他出现在她面前时,一颗悬在半空中的心顿时落了地,舒心地笑了,但表面上仍怒气冲冲地质问道:“为什么去抓海草和担海草的人都回来了,你却一整天跑到哪里去了?”
  刘洪达嗫嚅地说:“收工后到红树林里捉鱼摸虾去了呀!”
  “捉的鱼摸的虾哪去了呢?”
  他说抓不到。奶奶不好再问,知道他饿坏了,心痛地叫他赶快吃饭。她看着他吃了饭后,就放心去睡了。他却坐在一条椅子上想心事。他不知道金花究竟怎么样了,很想去探望探望她,却又怕人发觉。
  金花知道刘洪达被叫到队长家里后,心里很着急。她怕他在队长面前承认他强奸了她。这样的话,她的名声就臭了,在东岸屯就再也呆不下去了。她越想心越急,却又不知如何是好。
  此时,卢志强悄悄地来到刘洪达家,偷偷地告诉刘洪达要他做好应付明天中午专门为他召开的群众大会,然后匆匆地走了。刘洪达听到这个消息后就像晴天霹雳,心里非常慌乱,非常害怕。他想:如果明天在群众大会上一承认自己强奸金花,那他就会被判刑,甚至被枪毙的,所以不能承认;但金花会不会承认呢?如果她顶不住承认了呢?所以明天的群众大会是不能去的,万万不能去的,但不去行吗?去又不行不去又不行,那该怎么办呀?“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还是外出躲一躲为好。主意打定,他便给她写了一张纸条:“金花,对不起!请原谅我的鲁莽行为和对你的伤害。我外出躲一躲风头再回来。我对你做的事,我一定负责到底的!洪达字,即日。”
  他叠好纸条,开始收拾要随身带走的衣物。此时已是凌晨三点。他蹑手蹑脚地来到奶奶的房门口轻轻地推了推房门,要跟她告别,但突然想起她是不会同意他走的,便没有勇气去推开那扇门。
  黎明即将来临。他神不知鬼不觉地赤着脚来到金花住所的窗外面站小着,侧耳细听里面是否有动静,当听到里面传出来匀称的酣睡声时,知道她还在熟睡。他不敢喊醒她,更不敢久留,于是便把纸条从窗户上格打开的地方丢了进去,之后便像一个鬼魂一样,悄无声息地游出了东岸屯。
  金花早上一起来时就发现地上有一张折叠好的纸条,便好奇地捡起来打开一看,才知道是刘洪达写的,于是本能地把它丢在垃圾桶里,但想了想又捡起来把它小心翼翼地折叠好放在自己最心爱的日记本里夹好,合上日记本后陷入了沉思之中。
  不知为什么,连她自己不也弄不明白这是为什么,自从昨天被刘洪达强暴之后,她一觉醒来,觉得心情好极了!昨天乱糟糟的心情居然荡然无存了。但她仍然认为他对她是一种犯罪,一种性侵犯,是一件令她难堪的丑事,但奇怪的是,她想恨他却怎么也恨不起来,怕死了他却又偷偷地喜欢上了他!因为她觉得他强暴了她之后,感觉到从来没有过的幸福、快乐与美妙!她觉得他不是强暴她,而是拯救她,使她重新感受到活着真好,做女人真好!她为自己有这种怪念头吓了一大跳,但很快就心里坦然起来。原来她到东岸屯插队之前,曾经经受过一场感情风暴,至今仍没有平息。她是城里人,住在龙溪街上,父母都在龙溪公社的一家国营饭店工作。她高中毕业后也被公社安排到一家街道办的早餐店工作。不久,她便和一个名叫黎富的男青年在工作中慢慢地由相互理解产生感情,到最后双双坠入爱河之中。两人确立爱情关系之后,便开始筹划着结婚。这时,有一个同在早餐店工作的女同事叫做周晓的,生得有几分姿色,也在暗恋着黎富。黎富原本是个花心大萝卜,不久便对周晓移情别恋了,而且两人还发生了男女关系。金花发现了他们的丑行后,一怒之下,便用一杯滚烫的开水泼到周晓的脸上。周晓本能地转了脸,但开水却洒在她的脖子上和胸脯上,烫得她痛得杀猪般地嚎叫。黎富见状,冲上去不分三七二十一就对金花拳打脚踢起来,直打得她趴在地上不再动弹为止。
  为此,金花跟黎富解除了恋爱关系。在经受了这场感情风波之后,她感到在街上再也呆不下去了,于是自愿申请到东岸屯下乡插队。
  她在屯里认识了刘洪达,知道他家境贫寒又是外姓人,在屯里没有地位、没有尊严、没有发言权,受尽了卢姓人的气。她很同情他,又知道他心地善良、为人正直、吃苦耐劳、乐于助人,于是慢慢地她对他产生了好感。队长卢家金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竟然安排他们第一次在一起干活,使她感到既高兴又紧张。她心里有很多的话想跟他说却又不好意思说,但觉得能够呆在自己喜欢的人身边也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当她掉进海里时,他奋不顾身地跳下海里去救她,使她对他由好感变成了感激。她感到有他在她身边,就有一种踏实感、安全感,正因为如此,她才敢把被海水浸湿的内衣脱下来烘干。谁知正当她聚精会神地烘着衣服时,他却从天而降似地出现在她面前,不顾一切地把她抱住、把她压在他下面,使她一下子感到突然,感到难以接受。她挣扎、反抗,但瘦小的她越挣扎,壮实的他就越把她抱得紧。一番挣扎之后,她就彻底放弃了。正因为她的不再反抗,使他有恃无恐起来。事情过后,她表面上恨死他了,但心里就是恨不起来。这件事还促使她下定决心要嫁给他。于是,她为了保护他,决意不承认他强奸她,只承认他摸了她的胸脯。她的用意很简单:我不揭发你刘洪达强奸我你就要一辈子感激我!我揭发你刘洪达摸了我的胸脯(事实上刘洪达也摸了她的胸脯)你就要对我负起这个责任来,否则你就是一个流氓、一个道德败坏的人!谁知刘洪达并没有领会她的良苦用心,竟然在她最需要他的时候一走了之。她伤心已极,情绪失控地大骂他蠢猪、笨熊、饭囊、酒袋、衣架、懦夫!总之所有难听的脏话她都一一用上了。不过,她在大骂他的同时也暗暗下了决心:你有本事你就逃吧,但孙悟空是逃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的,因为你强奸了我,是要负责到底的。你想赖是赖不掉的。我不想再回到那个令我伤心欲绝的地方了,今生今世我就在东岸屯跟定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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