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猪排
作品名称:棕榈树 作者:青蛙公主 发布时间:2021-02-05 10:25:34 字数:5836
袁芊芊早上七点就起来做早餐了。金万鹏在家只吃袁芊芊亲手做的饭。面包糕点是昨天晚上烤好的,面粉晚饭前就和好放着发酵的。
金万鹏喜欢在早上来份煎猪排。金万鹏喜欢吃猪排,但猪的内脏及其他部位,他从来不吃;金万鹏喜欢喝牛奶,但也仅限于牛奶,牛排或牛肉他也从来不吃。有时也喝羊奶换个口味。再来个芝士奶酪,培根煎鸡蛋,一盘蔬菜沙拉,一杯现榨果汁。果汁是每天不同的:苹果汁、橙汁、草莓汁、雪梨汁或蓝莓汁。蔬菜也是每天变着品种的。
金万鹏对食材很挑剔,他总担心市场或超市买的东西有农药残留,不安全。他甚至买了一块地,做自己的牧场,规模不大,只养了上百头牛,几百头羊。牧场上还建了个小型的车间,专门用来为牛奶、羊奶消毒杀菌用的,以及制作黄油奶酪等。牛奶、羊奶都是每天早上牧场上的农民从牛羊身上现挤了,经过严格的杀菌消毒后送过来的。奶酪也是每天送来的。金万鹏还有自己的果园和菜园,里面种各种各样他喜欢吃的水果和蔬菜。果树下面的地里,散养了鸡、鸭、鹅、兔子等小型家禽。所以,每天早上,各种水果、蔬菜,鸡、鸭、鹅蛋都是和牛奶、羊奶一齐送上门来的。鸡蛋还是热乎乎的,还带着母鸡身上的体温呢。
说也奇怪,金万鹏那么喜欢吃猪排,却独独不养猪。金万鹏对猪有种奇怪的偏见和厌恶,他觉得猪很脏,猪是他最讨厌的动物了。当金万鹏在美美地享用袁芊芊煎得金黄酥脆、鲜嫩多汁的猪排时,他会全然忘记猪的肮脏和他对猪的厌恶。消化完猪排后,他的厌恶感就又重新回来了。所以,金万鹏禁止在他的牧场里养猪。对于猪排,金万鹏只选中了山姆会员店里的黑猪。绝无第二家。他觉得,山姆店里的黑猪猪排厚薄适度,嫩而不涩,做出来的猪排口感是最上等的。
当然,每天早上,也有人从山姆店里为他送来新鲜刚到的黑猪猪排。
金万鹏只吃新鲜的食物。对于昨天还没吃完的菜肉蛋禽等,金万鹏都吩咐袁芊芊一律倒到垃圾桶去。金万鹏觉得不新鲜的东西就等于是把病毒细菌吃进了肚子里,那可是万万不行的。
袁芊芊刚娶进门时,金万鹏评价她说,服务态度是一流的,厨艺却很糟糕,当然,以他的标准。金万鹏为此还特意送袁芊芊去专门的学校学习厨艺。袁芊芊本身对做菜并不讨厌,其实还挺热衷此道的。袁芊芊学中式菜肴,拿到了一级厨师的证书;同时还学西餐的做法,学面包糕点的烘焙技巧。终于,袁芊芊学得做一手好菜。把金万鹏伺候得心满意足。金万鹏有时想吃点新鲜花样,只要他能说得出来的,袁芊芊都能想法做出来,而且色、香、味俱全。
金万鹏八点才起床,吃完早餐后,就坐在餐厅边的沙发上看会报纸。尽管现在有手机,有电视,各种新闻都能看得到。金万鹏依旧还是保持着他的老习惯,看报纸。看纽约的、华尔街的、伦敦的、香港的、东京的,各地的金融时报。做为一个企业家,他一直保持着这种金融信息上的敏感和紧张感。他随时都要判断出世界局势、经济环境对他的企业发展是有利还是不利,以及他该如何做出应对。
袁芊芊已经上到三楼,金万鹏的衣帽间,整理他出门的服装。身上穿着出门的,挂在衣柜旁的衣帽架上。此外,还要另外准备几套备用的。下午会议时要换另一套衬衫、西装、西裤,以及搭配的领带、皮鞋;如果晚餐有宴请生意合伙人、企业CEO或政府官员,还得再准备一套更为庄重得体的服装。或者,万一金万鹏心血来潮,晚餐后想去打打网球或是桌球。袁芊芊还得额外再整一套网球装、网球鞋,一套桌球运动服、桌球鞋。袁芊芊把会议时穿的衬衫、西装、西裤、领带装在一个袋子里,晚宴、网球、桌球时用的一套又各自装在各自的袋子里。并在一个个袋子外面用标签贴上,一一注明“会议用”、“晚宴用”、“网球用”、“桌球用”。皮鞋、球鞋也用袋子一一装好,也同样一一注明标签。袁芊芊把所有这些都准备好了之后,把所有这些袋子一一排列摆放在楼梯口。
这时,金万鹏上楼来了。慢条斯理地穿好出门的衣服,拎上袁芊芊准备好的衣服鞋子,和一个随身携带的文件包,出门上班去了。说也奇怪,从公司到家这段距离,金万鹏从来不用司机,都是自己开车。金万鹏从来不让公司里的人知道他的家在哪里,他家的住址就是他的头号隐私。金万鹏从不允许自己的司机开车到家里来,他处处都在防备着,生怕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被人窥破了似的。到了公司之后,金万鹏就不再自己开车了,去哪都是司机开车。
到公司后,女秘书就迎上来,取出金万鹏车上所有的衣服鞋子,拎到金万鹏的办公室。一幢楼都是他的公司的。金万鹏的办公室在整幢楼的最顶层的最里面,走廊的尽头,最大的一个房间。四周的玻璃都糊上了,密不透风。办公桌后面是一整排的深棕色的办公柜。最边上一个柜子的款式风格和其他柜子一模一样,只是颜色稍微淡些,是浅棕色。这浅棕色的柜子便是金万鹏在办公室的私人衣柜。秘书打开衣柜,按照标签注明的,分门别类地挂好。等金万鹏要开会或是晚宴时,秘书便按标签所注明的取出,为他换上;并把他换下的衣服收拾整理好,放回袋子。下班时,秘书再把所有袋子一并放回金万鹏的车里。
因为昨晚的生气,今天的早餐有些沉闷压抑。金万鹏没怎么说话,袁芊芊也埋头吃她的面包。
金万鹏一出门,袁芊芊就吁了一大口气。只要金万鹏不在家,袁芊芊就是自由的,而且,她总能给自己寻些快活的事情,来打发这一整天的时间。袁芊芊很容易忘记不开心的事情。
袁芊芊把昨天吃剩的青菜、水果、蛋、牛奶,还有猪排等所有食物,一古脑用个购物袋装了,让张嫂带回家去。袁芊芊又把昨天金万鹏扔在地上的衬衫西装另外拿个黑色大塑料袋装好,递给张嫂,袁芊芊沉吟了一下,说,“这些衣服都是世界名牌,衬衫得几万块,西装也得十来万。你拿回去也不一定穿得上。这样吧,你交给你女儿,让她在网上二手网店上挂牌拍卖。这几乎还都七八成新,好歹卖些钱,也不白糟蹋了这衣服。”袁芊芊让张嫂现在就拎着食物衣服先回家,东西放好后再回来继续上班。袁芊芊担心金万鹏下班回来,万一看到了,又要大发雷霆。
张嫂两只手放在围裙上,一直来回地擦着。张嫂又羞愧又不安,涨红了脸,低下头,嗫嚅着,“夫人,昨天都是我办岔了事,才让先生发那么大火,让你挨骂。”袁芊芊按着张嫂的肩膀“别说了”,一边把衣服袋子放到她手上。
张嫂知道袁芊芊对她好,脾气又温和,也不拿她当下人看,心中十分感激,要报这知遇之恩。再说,金家把自己一家人的吃穿用度全都包揽了,自己的工钱还能剩下积攒起来。因此也就一心一意呆在金家,不做他想。张嫂见袁芊芊时常受金万鹏的委屈和腌臜气,心里也很为袁芊芊抱不平。张嫂暗地里,尽她所能,处处维护着袁芊芊,让她尽量少受伤害。袁芊芊明白张嫂处处为自己着想,也就把张嫂当亲人一样看待。
今天依然阳光明媚。袁芊芊想出门走走,也没想干什么,只是很强烈地希望出去走走,晒晒太阳,阳光下一切是多么美好啊。
袁芊芊信步走着,不知不觉就走出了棕榈树丛,走到了宽敞的人行步道上。袁芊芊微微仰着脸,让温暖的阳光洒满她全身,她喜欢这种暖绵绵的感觉。
袁芊芊惊奇地发现,在她右手边,一整溜,挨挨挤挤的都是商店。卖蔬菜的、卖水果的、卖蛋糕的、卖包子馒头的,许多店员都站在店门口吆喝着招徕顾客。虽然她在栖月坞住了二十多年,但她从来没有逛过这附近的小商店。
这一望,就像哥仑布发现新大陆似的,让她看到了一个迥然不同的世界,让她觉得新鲜而又惊奇。袁芊芊带着好奇而又饶有趣味的探究的心情,在这些商店外面的人行道上慢慢地走着,一边拿眼睛一家商店一家商店地逡巡着,想探究里的秘密。这些热闹的人群和喧嚷的声音,充满着生命的活泼和生气,鼓动着她,同时也吸引着她。
忽然,白底黑字四个大字“秦氏黑猪”吸引住袁芊芊的眼睛,袁芊芊愣了一下,停住脚步。这家店向街的一面是整面的玻璃墙,可以一眼望到店里的全部摆设:店两边摆着开放式冷柜,冷柜里放着一排排盒装的猪肉。店中间,摆个硕大沉重的树桩子当案板,案板上边用薄铁皮围了半圈,防止肉末溅出。案板边上放着一大片猪肉。案板后面站着一个结实挺拔的小伙,身上系着一块雪白的围裙,围裙上溅了星星点点的肉末和血星,却显得围裙越发白得耀眼。
小伙在笑,咧着嘴,露着雪白的牙。袁芊芊以为自己看错了,别了头,再一转头,没错,小伙正对着自己笑呢,笑容明媚灿烂,就如洒在身上的阳光。袁芊芊羞红了脸,忙低了头,忍不住又偷偷朝店里溜了一眼,小伙正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一直在笑。
袁芊芊深深吸了一口气,用手按了按胸脯,想让“怦怦”直跳的心平静下来。她想离开,脚却鬼使神差地,跨进了店。
袁芊芊不敢正对着小伙,就站在旁边的冷柜旁,看包装盒里的肉。
“第一次来我们店吧,需要我为你介绍一下吗?”袁芊芊环视了一圈,确认除了自己,再没有别的顾客,这才确定小伙是正对她自己说话呢。
“今天这猪肝很不错,要不要看一看?”小伙从案板拎起一块新鲜猪肝说。
猪肝?袁芊芊有些欣喜:她已经多少年没有碰过猪肝了,自从她嫁给金万鹏后。因为金万鹏不喜欢猪内脏,家里就从来没有买过猪内脏。袁芊芊小时最喜欢妈妈给她来一盘爆炒猪肝了。不单猪肝,猪心,猪腰,猪肚,袁芊芊都很喜欢。可是已经很久没有尝过了。想到这,袁芊芊咽了咽口水。
袁芊芊转过了身,小伙手中那块猪肝相当不错:形状饱满有弹性,颜色紫中带红,这是最鲜嫩的猪肝。炒一盘,可以大快朵颐了。袁芊芊的口水又流出来了,可她还在犹豫着。
“你们家就只买山姆的黑猪猪排一样,对不对?”小伙像是看穿了袁芊芊的心思,一语道破,还是带着吟吟的笑。
袁芊芊惊奇得眉毛都挑了起来:他怎么会知道?她从来没见过这家肉店老板,他怎么会知道她们家餐桌上的事?
“给你们家送黑猪猪排的,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们是一个村子的。”小伙像是看出袁芊芊新的疑问,又笑着解答。为了让袁芊芊信任他,小伙又进一步,着重强调,“其实,山姆卖的黑猪,和我们店卖的黑猪,是从同一家肉厂进的货,只是山姆的包装比我们好看。”
袁芊芊下巴都仰起来了,送黑猪猪排,怎么就知道是送到她们家呢?栖月坞里好多住户呀,而她从来都没见过眼前这个人啊。他怎么能那么肯定呢?
小伙像是再次读懂了袁芊芊心里所思所想,笑着直率地说,“栖月坞里所有的女主人中,就数你最漂亮,气质最高贵,再没有第二个。”
袁芊芊还从来没有听过男人当着自己的面这么直白这么露骨地称赞自己,脸红到了脖子根。可是小伙的话语却很坦诚,没有阿谀,也没有奉承。就像人赞美一朵花自然而然流露出的那种感情。袁芊芊的虚荣心意外地得到了小小的满足。袁芊芊虽然一声不吭,但小伙的每一句话都很受用,句句都落到她的心坎上。
小伙看到袁芊芊的眼光又落到猪肝上,一半带着怂恿,一半带着恳求的语气看着袁芊芊说,“要不要试一试?”
从袁芊芊进店起,小伙脸上就一直带着笑。不是生意人的那种笑,而是一种生性快活,心无杂念,对什么都满不在乎的,发自内心的快乐的笑。这笑,就像小伙年轻而又蓬勃的身体一样,充满朝气和生命力。它像磁铁一样吸引和感染着周围的人们,并使靠近它的人同时也沾染上它的磁性——充满朝气和生命力的快乐。袁芊芊就是被这笑吸引进来的。
小伙的笑就像是向日葵的花在开放着。而袁芊芊就像是太阳,向日葵就围饶着袁芊芊这太阳的方向而转动着开放。这种感觉很奇异,袁芊芊从没享受过被人这样尊荣而又高贵地对待。袁芊芊觉得自己快要窒息了。可是她宁愿这样窒息而死。
鬼使神差的,袁芊芊为自己买下了那块猪肝。
中午,袁芊芊让张嫂炒了盘猪肝,蒸了大闸蟹,煮了鳗鱼汤,两人一起坐在餐桌上吃午餐。金万鹏是绝不让佣人一起上餐桌的,说是乱了规矩。袁芊芊不喜欢一人吃饭,没劲,只要金万鹏不在家,袁芊芊就都让张嫂陪她一起吃饭。金万鹏不在家时,袁芊芊也不爱下厨,都是让张嫂炒菜。袁芊芊觉得自己做的菜自己吃,一点味道都没有,闻都闻够了,哪有什么胃口呢?
炒猪肝时另外用了口锅,用完洗净,袁芊芊交待张嫂把这口锅拿到储物间收好,下次用时再拿出来。金万鹏是个狗鼻子,一点点他不喜欢的味道,他都能嗅出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袁芊芊不想再惹事。
自从买了那块猪肝后,时不时地,袁芊芊总爱往那家黑猪店逛逛。有时也买个猪腰猪肚的,有时什么也不买,只是逛逛。袁芊芊喜欢呆在店里的感觉,像是总被阳光在温暖着。冬天里晒过了太阳的人,就再也不愿再从太阳下移开,又重新回到那阴冷黑暗中去。
袁芊芊和店中小伙熟了,慢慢知道他的身世:小伙叫秦申生,乡下长大的。二十岁高中毕业,没有再读书,就进城打工了。后来盘下这家店,开始卖黑猪肉,这一卖就是十年。生意红火,来买的大多是这附近小区里的居民,都是老顾客。
袁芊芊和秦申生像老朋友那样,充满默契。袁芊芊只在没人的时候进来,和秦申生聊上几句。秦申生在店的一个角落里,腾出一块地方,特意为袁芊芊摆了一个小小的圆桌,一张靠背椅。让袁芊芊来时,可以舒适地坐着,泡杯咖啡。袁芊芊没有拒绝,就像接受老朋友的礼物一样,自然而然地接受了秦申生的殷勤。
后来,袁芊芊几乎每天都要去秦申生那儿坐上一会,那张年轻的总是笑着的充满生命力的脸是多么吸引人啊。袁芊芊对自己的生活没有什么太大的不满意:虽说金万鹏有些怪癖,但也在她的忍受范围。她是随遇而安的女人,对生活并没有很多的要求。生活给她什么,她就接受什么。但是,年轻的生命力和充满朝气的快乐,就像毒品一样,让她吸食上瘾。一天不吸食这毒品,她就一天都不得劲,这一整天都死气沉沉,毫无意义。
袁芊芊并没有觉得危险在向她靠近。她并不知道她自己在玩火,引火烧身,最终自我毁灭。她只是太孤单,太寂寞了,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每次走近店铺时,袁芊芊都在告诫自己:这不可以,她这是在滑向深渊,一步比一步走得更远。这是最后一次了,不能再来了。就在跨进店的刹那,袁芊芊总是自欺欺人地自我辩解:这没什么,她其他所有家庭主妇一样,只是来肉店,买块猪肉而已。最多不过她想找人说说话罢了。这时,袁芊芊非常怀念孟春:孟春啊孟春,要是你还在我身边,我有个随时可以说话的闺蜜。我也不会到今天这个窘困的境地,玩这种危险的游戏。
秦申生凭着本能感觉到袁芊芊在迷恋着自己。这女人是个令任何男人都会垂涎不已的尤物。除了容貌之外,更让秦申生觉得惊异的,是她的柔弱。袁芊芊身上没有阔太太的那种专横跋扈,没有任何富贵之家的不良习气。她还保留着她质朴的本性,这让秦申生暗暗称奇。秦申生能感受到袁芊芊身上所受的压抑。这是一枝常年没有见到阳光的花朵。这花朵在乍见阳光时的那种贪婪和渴求,让秦申生感到非常心痛。这是她不该有的遭遇和命运。秦申生愿意把自己所有的阳光都倾泄给这朵花。这是多么叫人怜惜的一朵花啊。
几乎所有的男人女人都是一见钟情的。爱情一旦开始,就注定要走向它的结局。就像种子一旦发芽,就注定要开花结果。谁也无法阻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