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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韵小说】追太阳(十一)

作品名称:追太阳      作者:夏日雨荷      发布时间:2012-08-01 10:13:12      字数:4230

第十二章:往事并不如烟

看着艾拉走出房门,方健点燃了一只香烟,站在窗口,追随着那玲珑的身影,袅娜着从他的视线里越走越远,直至消失,思绪也被抻得长长的……
二十三年前,那时候,他刚刚三十岁,却已是滨城商人中的翘楚。他的家具城被经营得风生水起,连着开了四家分店,真的可以用财源滚滚来形容。
然而,春风得意的方健,婚姻生活却并不美满。
方健出身于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少年的方健是个很叛逆的孩子,打仗惹祸的事儿,样样少不了他,唯独不爱读书。十七岁那年,他的老爸看他实在不是块读书的料,就让他进自己的工厂做学徒。可是,这样仍然不能拘束方健。他就像一头脱缰的野马,在工厂里上班,总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这样混了几年,头疼不已的父母决定给他成个家,或许娶上媳妇,儿子就会安分下来。
这话一放出来,就有好事者上门提亲了。
这样,刘秀英就走进了方健的生活。
刘秀英也是普通工人的女儿。第一次相亲时,是在介绍人的家里,方健看着眼前这个过于高大壮实的女人,心里是没感觉的。他的心里还在惦记着,晚上跟大刘他们去星海影院打仗的事呢。可刘秀英对他的印象不错,那张银盘一样的脸上,一双桃子一样的大眼睛,一见到他就冲着他盈盈地笑。
而后,那姑娘就对媒人说:“我觉得还行,处处看吧!”
第二天,媒人把姑娘的话传过来时,方健正在拘留所里,是因为昨晚在电影院打架伤人而被拘留的。
被他闹得头疼不已的双亲,一听这话,如同抓到了一根救命的稻草,高兴的笑逐颜开。不到半年,爸妈就张罗着,给两个年轻人完了婚。那一年,方健二十二岁。婚后的方健果真老成持重起来,看着原本乱七八糟汗臭熏天的房间,忽然就被收拾的井井有条,干干净净,而晚上他一个人早已习惯了天马行空的睡法,也不得不收敛起来,因为身边多了个女人。
特别是新婚的洞房之夜,当他笨拙羞涩地进入到那女孩子的身体里,他那颗一直沉睡的心灵忽然就醒了。
早上,他坐在床上,看着刘秀英对着镜子梳妆,他的心里莫名地就变得庄重起来:自己结婚了,不再是孩子了。记得妈妈曾说过,每个男孩子都是通过结婚后,在女人的怀抱里长大的。这话说得真对。可自己是经过这个女人的肉体成长起来,还真是有点差强人意。不过,不管怎样,自己都是大人了,该为以后的事打算打算了。
方健有了这个想法,立刻就付诸行动。他先去考察了市场。那时,正是改革开放后的四五年时间,人们的手里刚刚有了点钱,开始讲究吃、穿、住的质量了。那一年,滨城流行一种叫立柜家具。是一种很高的柜子,好衣服可以挂在柜子里,从而让衣服保持挺括,不走形。
那会儿,木匠成了热门,几乎家家都请木匠来家里打家具,做立柜。
可方健不会木匠活,对此虽然眼热,却也无可奈何。刚好方健有个朋友是做小服装生意的。有一次,他要去南方某城市进货,批发袜子、裤头之类的小商品,因为数量太多,就邀请方健同行,帮他进货。
方健正对那种中规中矩的上班生活感到厌倦,有机会出去玩玩真是求之不得呢。于是,一口就答应下来。
到了目的地,帮朋友进了货,要离开的头一天晚上,方健跟朋友在街上闲逛,无意中来到一个特殊的市场。房间发觉这里批发零售的全部都是家具。
让方健欣喜的是,在滨城最流行的立柜,这儿就有卖的。滨城做得立柜又高又壮,搬移起来很不方便。而人家做得立柜却是两节的,可以分开搬移,再组装一起使用,即灵活又方便。上面的花式也妩媚,很有江南水乡的阴柔之美。
方健围着这个家具市场转了几圈之后,终于决定订购五十件立柜。
回家后半个月,家具就被运送回来了。望着塞了满满一院子的家具,一家人气得鼻孔冒烟,爸妈更是异口同声指责他是个败家子。
方健根本就不在意。那时,他莫说有门市,就连放家具的地方都没有。可他自有办法,去邻居家借了辆大推车,一次就推一件立柜去市场卖。
这样式新颖的立柜,一到市场就被人们买走了。到了后来,买主就跟着他到家里来取货了,五十件家具几天功夫就卖完了。
方健拿着这笔钱又去倒腾回来一批家具……一年下来,他就成了滨城出名的万元户,那是二十二岁的方健赚到的第一桶金。
接着,方健乘胜前进,在滨城的最繁华地带,买了一处房子,开了家家具门市,这样门市以一年一个的速度稳步发展,直到他成为了滨城家具行业大佬。
有了钱的滋润,方健的生活变得奢侈起来,无论吃穿住行,样样都都追求最好、最完美的。这时候,他才发现自己人生中一个致命的缺陷—婚姻。
刘秀英与英俊又多金的方健站在一起,实在是太不般配了。结婚七年,因为方健的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刘秀英早就辞掉了工作,在家做起了全职太太。可是,原本就过于丰满的身体,因为坐享富贵,变得越发肥胖臃肿。方健记得曾在那本书里看到一句形容胖女人的腰身粗如水桶,他觉得实在是言过其实。现在,每日对着自己的妻子,他才知道那样的形容并不过分,妻子的腰身简直就粗如水缸。而更让他不能忍受的是,结婚七年了,妻子连个孩子连个蛋都没下,更别说生孩子了。唉,都不知道当初自己怎么看上这个女人的。
不过,刘秀英虽说身材容貌差强人意,但性格却很刚烈、强势。一次,方健刚刚流露出几句对婚姻的烦言,就惹来了刘秀英的奋起反抗。她摔桌子砸板凳,还把方健的脸挠得鲜血淋漓。扬言方健若敢离婚,她就挥刀废了他。
直至今日,方健依然记得刘秀英那天双手掐腰,瞪着桃子大的眼睛对着自己发威的神态:“方健,你个王八蛋!我告诉你,不喜欢我,你可以出去跑,跑掉大腿我都不管!老娘我是你们方家明媒正娶进门的,想让我腾地方,门儿都没有!”
为此一战,方健好多天都不敢出门应酬,怕惹来大家的笑话。
而两人的之间的战争,以方健的失败告终。对于这个结果,方健连自己都想不明白:想当年,在街头与众多小混混打架斗殴,从没怯过场的自己,怎么就败在了一个既下不了厨房,又进不得厅堂的女人手里呢?

不过,从那一仗之后,方健的心就从那个家彻底逃离。每日里除了做生意,大部分时间就是流连于那灯红酒绿的风月场中,寻欢买醉。直到遇见了艾雨歌。那年,方健二十九岁,正是一个男人意气风发的时光;艾雨歌十八岁,一个女孩最美年华。
两个人的邂逅,是偶然也是命运的必然。
他们是在酒吧里偶然相遇的。但两个人都是在风月场里走动的人,相遇也是必然,只不过时间上的迟或早而已。
那天,方健跟往日一样与几个到酒吧里消磨光阴。他们在一个小单间里饮酒唱歌,与陪酒的小姐们打情骂俏。期间,方健去洗手间,回来时在吧台旁看到一男一女,那个男的正在逼迫一个女子喝酒。男人身材胖大,他将那个娇小的女人搂在怀里,一只手捏了酒杯,不断嬉笑着劝酒:“来,喝呀,再喝一杯!”
那女子则拼命扭动着身体,想要挣脱男人的掌控,一边求恕地叫着:“胡总,别这样。不行,我不行了,真的不行了!”
那女子的嗓音很好听,有种古典的温柔之美,仿佛是一种华亮的丝绸,在风中舞蹈的样子。
方健不知自己怎么会这样联想,但那女子的声音真的吸引了他,不觉就往那声源望了过去。刚巧,那女子在挣扎中扭过脸来,巧巧的两个人的目光就相遇了,那惊鸿的一瞥,灿若烟花。
灯光下,虽然那女子涂了很厚的妆容,但方健依然从那无奈的眼神里读到一抹女孩本该天然的本真。
只是这一眼,让方健那颗早已麻木的心,忽地就是一软。
他几乎没怎么思考,就径直走了过去,一把拽开那只搂抱着女子的那只肥厚的胳膊,用了谴责的口吻说:“放开她,人家不愿意喝了,你干嘛还要强迫她呀?”
那个胖子转过脸来,看着方健。女子趁机躲到了方健的身后,这情形让那个胖子的眼里渐渐有了挑衅的意味,粗着嗓门说:“干嘛,你他妈的算是哪根葱,跑到老子的面前装相?”
方健压抑着自己的情绪,克制地说:“这位老兄,说话嘴巴放干净点!”
“干净?老子他妈的看你就是欠揍!”那胖子说着,出手就是一拳。
方健没防备这胖子如此臃肿,动作竟是这么的利索,刚好让自己的鼻子结结实实地受了这一拳,殷红的鼻血一下子就窜了出来。
方健是什么人啊?想当年跟那些小混混们打架,那可是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的,哪里吃过这个亏啊!
那鲜红的鼻血,仿佛把他体内蛰伏许久的桀骜的野性火焰一下子点燃了,立马就回击了那胖子一拳。接下来,两个人在酒吧里摆下擂台,你来我往地打在了一起。
直到吵骂声惊动了朋友们,大家走出房间,把他们拉开。一介绍,原来,那胖子还是朋友的朋友,彼此算是不打不相识。胖子姓胡,是经营建材的生意人。今晚酒喝得有点过,做了点出格的事。按说,在这风月场中,也算正常,偏偏就遇见了一个既想在风月场里混,又想出污泥而不染的倔女子,这才引发了一场误会。
两个人去洗手间,洗干净满脸的血迹,由朋友重新引见,便也成了朋友。寒暄之后,胡总把那个从打架开始,就一直萧瑟在角落里的女主角喊过来,带了点调侃的口吻说:“方总英雄救美,令某钦佩。不过,你我现在既已是朋友了,我就慷慨一把,这小女子今晚就敬献给方总了,请您笑纳!”
一众齐齐鼓掌!
那女孩子红了一张桃花面,乖巧地坐在方健的身旁,拿起酒壶为他斟酒。
就是在那一晚,方健知道了,这个女孩子名叫艾雨歌……

方健想的出神,忽然手指上一阵锐痛,将他从久远的回忆里拉回来,低头一看,香烟已燃烧成烟蒂,烤得手指生疼生疼的。
他转身将烟蒂按进烟灰缸里,抬头看了看表,已经是下午四点钟了。虽说外面天光依旧明亮,但若在冬季,这个时候已是黄昏了。
他想起艾拉临走前说过:今晚八点,简捷做手术。
他觉得,应该去看看他们,即使帮不上什么忙,也能给那个女孩子壮壮胆子的。想到此,他拿起电话拨了几个数字,放到耳边,一会儿就听到了一声柔润的问讯:“喂,方大哥,有事吗?”
自从两个人相识后,雨歌就叫他方大哥,这个习惯一直没改。
“嗯,雨歌,早点做饭,我今晚去你那里吃饭,然后带你去一个地方!”
“好啊!”那边的声音里有了欢快的意味了。“我等你!”
听着那样圆润悦耳的声音,方健乱糟糟的心境,莫名地就是一阵清凉。在风月场中见惯了各色各样的女人,方健分外喜欢艾雨歌。她是属于那种小鸟依人型的,天生的柔弱性格。一双眼睛虽很明亮,但那眼神似乎总是含着一抹凄容,让方健看到了,时不时就会生怜惜之心。仿佛是一只名贵的易碎的花瓶,欣赏把玩之际,总会不由自主地小心翼翼。
与家里那只河东狮吼,竟有着天壤之别。
男人都是浪子,但浪子也会厌倦漂泊的,这是人的本性所决定的。方健遇到雨歌,他觉得终于找到了灵魂的安放之地了;雨歌遇到方健,她觉得自己再也不会四处流浪了。两个人相遇在最美的年华里,唯独中间隔了一个刘秀英。
或许,不完美,这才是真实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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