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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轮胎      作者:孙鹤      发布时间:2018-04-16 11:12:47      字数:3235

  母亲与袁舅间的谈话总算是告一段落了,随即袁舅伸出手来,从地方拎起那个最大的包裹,冲我笑说,“大鹤,我看你体格不错啊。”
  “还行吧。”我这可不是谦虚,因为我深知自己身上的肥肉要比瘦肉多得多。
  “走!到我家看看去。”说话间,袁舅拎着大包裹,头前带路。
  “我说袁舅,那个给我拎吧,我能行。”我拎着小包裹,冲袁舅喊道。
  “哎呀没事,一会儿就到了,再说了,这玩意儿又不沉。”袁舅说。
  “可别这么说,咱家老太太亲手塞的,指不定多少物件呢,还能不沉?反正啊,我拎着挺沉的。”我摆出一副无可奈何的表情。
  “哈哈,你妈这是关心你,怕你来我这儿受罪。其实呀,是她想多了,你来我这儿,又怎么可能受罪呢。”袁舅笑说。
  “那对呗。”我笑说。
  此时,母亲不乐意了,冷冷地说:“你们爷俩聊得挺欢实啊,第一次见面就这么多废话?少白话,我累了,赶紧去你家坐会儿,啊,老袁。”
  就这么地,袁舅头前带路,我紧随其后,最后面则是腿脚不利索的母亲。
  要说腿脚不利索,不仅母亲,我也是,倒不是我们娘俩腿脚有病,实在是除了偶尔到农村串门最多呆过三五天,我们娘俩从未设身处地在农村生活过,难免会对这地方的路况感到不适。
  沈阳张士袁舅家这儿,名义上是城市,实际上呢,就是农村,将近一米高的荒草丛中被人踩出来的那么一条狭窄的、坑洼的土路,蜿蜒曲折,时而还有树叉、砖头不时出现,予以阻碍,若不小心翼翼,怕是如袁舅一般当地的住户都会被绊倒。
  “这什么破地方啊。”母亲毫不掩饰对张士的厌恶。起先还能慢悠悠地走一走,后来干脆就停在原地了,“我说老袁,你这几年就一直在这儿干?”
  “啊,好几年了。”
  袁舅和我也停下了脚步,回头望着母亲。
  “老实说,我挺佩服你的。这要换作是我,给我多少钱,我都不会呆在这儿。”母亲从手提包里掏出纸巾,擦了擦满是汗水的脸。
  袁舅只是笑笑,却没有说什么。
  “那是,你多懒啊。”我却控制不住自己这张臭嘴,调侃起了母亲。
  “你给我滚一边去!”母亲叫骂道。
  “滚倒是可以,可你咋办呀,难不成站在这儿一直等到我们回来?”我笑说。
  “放屁!”
  切记,这类话在我家可不是粗口,就是平平常常的口头语,特别是父母之间讲出来的时候,以及他们对我讲出来的时候。
  “走吧,大艳子(母亲的小名),没多远儿就到了。”袁舅说。
  “没多远?那两栋高楼啊?”母亲问。
  “净扯,那我能住起嘛。再说了,我们离那儿可远着呢,想走到那儿,少说还得一个小时。”袁舅说。
  “哎,不远是吧,那走吧,谁让我都跟着来了呢。”一声喟叹,母亲只好蹭蹬着沉重不堪的双脚,紧跟在袁舅和我身后。
  羊肠小道,蜿蜒穿行,大约十分钟吧,总算是来到一处姑且称之为“村庄”的地方吧。一眼望去,周遭全都是老旧的砖砌的平房小院,显得是那么古老,那么落魄,那么贫瘠。
  “我就住那儿。”袁舅指向村庄最远方的一户小院。
  我和母亲对视一眼,彼此无话。此刻的我对这里的环境貌似也产生了如母亲一般的厌嫌之情,“这地方也太差劲了吧,要我在这儿干?可饶了我吧。再说了,这里都是小平房,我也没看到库房啊,别告诉我平房就是库房啊。”
  我没有问,只管亦步亦趋跟着袁舅往里走,至多一百米的路程,不时奔出一条毛白眼亮的土狗,先是冲着我和母亲惶恐地狂吠,但见我和母亲没有丝毫气恼或愤恨的意思,也便停止了叫声,屁颠屁颠跑了过来,围着我和母亲的脚边好一阵子绕圈,还不忘嗅一嗅我们身上的气味。
  我蹲下来,伸出手,发出声响,唤它过来。小狗萌萌的呆滞了片刻,眨巴着灵动有神的小眼睛,疑惑又新奇地看着我,却不逃跑。又过了也就十秒钟吧,可能它晓得我很喜欢狗,以前也养过狗,便欢天喜地跑过来,偎在我脚边,任我抚摸。
  “叫什么名字呀?”我难得轻声细语地讲话。
  可它没有回答我,反倒是打起滚来,不消说,这小家伙定是很享受。
  那边就更热闹了,六七只大白鹅呱呱直叫,嬉戏于人工垒砌的小水池子里。可这时候有个不懂事的家伙,非要打扰人家玩耍,一只愣头青似的壮实的黑狗,可能是听到了大鹅的聒噪,极不乐意,二话不说,悄无声息地一个猛子便跃入水池中。
  我本以为狗应该是强过大鹅的,可却不成想,它竟然只是个欺软怕硬的主儿。大鹅们太狠了,见有不速之客,压根就没想过要逃,而是齐心协力扑棱翅膀,对着大狗就是一顿嘴啄脚踢,可把这条狗给揍得不善,接连发出数声惨叫。幸亏鹅群主人及时拿出细长的棍子,在鹅群身上频频敲打,厉声制止,那条自以为天下无敌的大狗这才落荒而逃,逃出生天,还不忘极度恐慌地望着浮在水池中的胜利者们的骄傲庄严的姿态。
  我见状,惊讶不已,浑然忘却了对身边小狗的继续搔痒抚摸。“这大鹅,这么厉害呀?”
  “可不嘛,厉害着呢。你是不知道,我记得小时候我家就有好几只这样的大鹅,那简直就是家里的霸王,别说鸡了,鸭了,就连狗都不敢惹它们。有一回不晓得从哪里钻进我家鸡棚里一条蛇,那家伙还没等偷鸡蛋呢,就被它们给啄了,差点儿没弄死,要不是有个地缝,钻了出去,下场可比这条狗惨多了。”母亲来到我身边,满面幸福地回忆说。
  还别说,短短十余分钟的张士之行,就打破了一项我一贯秉承的思维定式,敢情狗是干不过大鹅的。
  很快,我们来到了袁舅的家,那是位于这处“村庄”最里面的一个院子,院子里有两排房子,前面一排是房主住的地方,后面一排才是袁舅住的。
  我们娘俩本打算进屋坐坐,歇歇脚的,但袁舅在取出钥匙,打开房门之后,只是帮我们把行李拿进去,放好,随后又转身出来了,弄得我和母亲很是意外。
  “不是,来都来了,还不让我们进去看看,歇歇脚呀?”母亲颇不高兴地说。
  “那我哪儿敢呀。”袁舅赔礼说。
  “不敢不让我们进去?我都累成什么样了。”母亲说。
  “我呢,不是看表发现现在都中午了嘛,寻思你们还没吃饭呢,想请你们吃一顿。”袁舅说。
  “吃啥呀,吃饭着什么急。”母亲说。
  “可拉倒吧,你是不着急,我可着急。你可能不知道,我早上要不下面条吃,要不就不吃饭,今天听说你们要来,我早上就没吃饭,就等着你们来一起吃呢。别磨叽啊,这可是我主场,走,咱们吃饭去,我都饿坏了。”袁舅一副老板的派头说。
  “好吧,好吧。哎,还得走好远吧。”母亲叹说。
  “叫你说的,这地方附近什么都有。你呀,跟我走准没错。”
  袁舅撂下这句话,再不多言,只管前方带路,我和母亲只能跟在后面。
  不远处的确有好几家饭店,不过不是城市里的那种门脸气派的饭店或酒楼,只不过是几间普普通通的平房,门的正上方挂着某某饭店的匾额,有的连匾额都没有,皆属于小吃部一类的性质。
  选了一家饭店,进去,管理饭店的老两口见是袁舅,忙上前打招呼,想必袁舅经常来这里吃饭吧。
  四个菜,两荤两素,外加两瓶冰镇啤酒,我和母亲一人一瓶。本来我是不想喝酒的,但由于天气实在炎热,加之拗不过他们的怂恿,也只能陪着喝一瓶了。至于袁舅,老套路,两杯散白,按照袁舅的话说,要不是随时随地需要接听电话,忙于事物,他喝得还能更多。另外,据母亲说,袁舅是他们同学之中最能喝的,俗称“一斤白酒,啥事没有”,再者袁舅不属于酒蒙子的行列,好饮、善饮,还能控饮,颇有节制,也算是酒者中的上乘了。
  说到桌上的两样荤菜,我本以为这两样荤菜是特意为我准备的,直到袁舅拿起筷子的那一刻,我才发现,敢情是我想多了,袁舅不仅能喝酒,还特别能吃肉,莫看我这么臃肿的体格,跟他比起吃肉来,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一口白酒,一块红肉,再配上他那高大壮实的身板,像极了梁山好汉,酒肉不过,生活不错。
  我们举杯浅饮,动箸吃菜,聊了很多。所谓吃饭,其实就是找一个相对宽松的氛围和场合说说知心话。
  先是母亲跟袁舅继续适才见面时的话题,聊他们的过去,聊他们的童年,其中不乏袁舅对母亲的感激和欣赏。他感激母亲的家庭条件非常不错,毕竟在那样的年代,姥姥是公社饭店的面点工,袁舅从这层关系上获得了不少的实惠,不会像其他孩子一样,吃着最最低劣的食物,甚至还会饿着肚子。
  至于欣赏嘛,老实说,别看母亲现在这么大岁数了,就连作为她儿子的我,也是极其欣赏她之为人,她之品行,她之真性情的。而年轻时的母亲,那就更别提了,在袁舅眼里,俨然女侠一般的存在,行侠仗义,重义疏财,不仅得到了诸多哥们兄弟的肯定,还俘获了大批男士的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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