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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章 良心和命运

作品名称:法官笔记(小说)      作者:清闲若水      发布时间:2018-03-09 18:18:58      字数:6600

  孝顺父母有良心,知恩必报有良心……凡是用良善之心报答有恩之人的,报答国家之恩的,都是有品位有德性有良心之人,反之是卑劣污浊之士,被人唾骂的狼心狗肺之人。
  对于法官,良心最为重要。
  首先,国家百里挑一选中你当法官,使你有了令人羡慕的职业和收入。其次国家对你完全信任,把生杀予夺大权交给你,权柄赫赫,必须用无限忠诚国家法律回报,否则是不知报国恩的无良之人。如伴有贪腐,挟嫌报复,枉法裁判,便成为罪人,成为不齿于人类的狗屎堆。
  每一个案子,都在考验法官的良心。
  是不是办错案叫没良心呢?不是。有的法官水平低,或者对案件没看透,但他内心想把案件办好,只能说他办了错案,不能说他没良心。如果明知错误而故意办错案,不管是来自上面压力多大,还是不得已趋炎附势,把国家重托抛到九霄云外,良心必然让狗叼走了。
  法官的良心是可见的,表现在每一个案子上,瞒不住。谁都一样。
  一天赵院长告诉我:“这回你出名了,郝利生点名让你当审判长,否则开庭他一句话不说。”
  看守所在押嫌疑人和被告人,对法官都有评价。一次狱警对我说,有的被告人得知我接案,还自我庆贺呢。说实在的,听到表扬心里是有点儿得意。但点名让我当审判长还是头一次,全没感觉,反倒觉得是累赘,说:“那个反革命呀,我不认识,也没见过面。我没审过政治案件,怕审不好。”又自言自语说:“他还想学国家审判那个一言不发的大人物呀,他也没那个资格呀。”
  赵宝音院长是两袖清风,性格耿直,从不考虑案外情的人。说:“认识也没关系,只要不没回避事项,这案子交给你了。细点审没问题。”
  这是一起公安部督办、自治区一把手在全区严打刑事犯罪会议上,让市公安局长站起来,严厉训斥,限期破案的反革命案,俗称地区天字第一号政治案。院长交给了我,别人一定觉得我很得意、自豪。其实不然,我一点儿也不愿接这个案子,反倒觉得郝利生把我放在火上烤,麻辣苦酸闲不是滋味。
  恰好检察分院领导对我当审判长提出异议,认为我不是共产党员审反革命案件不合适。我听到后如释负重。没想到赵院长回答迅速、干脆利落:“他是自治区人大主任巴图巴根任命的审判员、刑事一庭副庭长,什么案子都可以审。”
  结果我想躲也躲不了了,反倒平静下来。心想,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听天由命吧。
  卷宗不厚,加上公文文书才六十多页。没有副卷,大概是保密缘故吧。我半天就看完了,而且是一个字一个字捉摸着看的。合卷之后疑窦顿生。他家出身贫农,父亲是其通辽市一个旗的人大主任,母亲是公安局政委,他本身是当地公安局内保科干部,业务上受公安局、安全局双重领导。他不会不知道寄往根本不存在的香港101XXX信箱蒋经国收的信,只能邮进公安局,干嘛偏偏要写呢?
  信中他大言不惭,劝蒋经国不要回归大陆,不是痴人说梦,夜游呓语吗?退一万步讲,蒋经国收到这封信,能相信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吗?信中他告诉小蒋,严打时一次枪毙了我们二十五个阶级弟兄。是小蒋的阶级弟兄还是他的阶级弟兄?哪跟哪呀?他怎么和流氓杀人抢劫强奸犯成了阶级弟兄?
  他发泄不满情绪倒是真的。他写道,蒙古族受到歧视,人口越来越少。但也不可理解。刚解放时蒙族92万人,三十多年后,猛增到230万,都是公开公布记载的数字,他明明知道,为什么编瞎话这么写呀?他可能是精神病患者想法油然而生,而且挥之不去。
  送达起诉书时,才知道他个子中等,方脸黑瘦,下颏尖尖,眼睛不大,目光异样,直盯着我,似乎要看透我的心。我问他对起诉书有什么说的。他所答非所问说,我答应当审判长就满意了。我提醒他我问的是对起诉书看法。他说都是上纲上线,将在开庭时反驳。我心里好笑,现在不是平等主体之间讨论工作,而是检察院依法起诉,他成了被告,没有了平等地位,只能靠法庭判决明辨是非。但我没说,换话题问他:“咱俩不熟悉,没见过面,干嘛要我当审判长?”
  “我听说过你公平公道,不畏强权,大学生,能理解我写信的内心世界。”
  这么大的高帽我真承受不起。我想,对首次见面的人这么直白赞扬,精神正常的人一般不会作出。另外,他别于常人的自投罗网啼笑皆非的趣事,任何人都会怀疑他精神不正常。
  这封寄不出的信在市里引起海啸般震动,包括法官在内都进行了笔迹核对。大家知道在侦查一封内容十分恶毒的反革命挂钩信,都愿意配合。但案件久侦不破,连嫌疑人也没形成。公安局长被自治区领导大会罚站批评,丢尽脸面。他指示扩大笔迹核对范围,查找到其他旗县有高中文化以上的干部群众。恰巧这时局长收到一封来自五大连池休养干部郝利生汇报身体状况的信。局长打开一看,眼睛顿时亮堂,拍了一下脑门,说:“不是这小子干的呀?”于是拿出原信对照,豎直钩捺拐,完全一样。原来他判断信中字体流利顺畅,为自然书写,但万万没想到是内部人所写。郝利生用这种方式自投罗网,让局长得来全不费工夫,不是精神病吗?我不由得问他:“你精神是否有点不正常?”
  他没生气,说:“你也这么说?这里好多人说我有精神病,净瞎扯。”
  精神病人从来不承认自己精神不正常,我更加深信他神经有病。
  我向院长汇报,建议进行精神病鉴定。可我向他宣布院长决定时,他愤怒了,说:“你看我有精神病吗?思维言语不正常吗?我不去,后果我自负。”
  他很专业,拿过一张白纸写上:我拒绝精神鉴定,后果我负完全责任。我精神正常,没有任何精神方面疾病。然后郑重签名按手印。我再次向院长汇报,院长签了四个字:由他去吧。
  因不涉及国家机密,本案贴了公告,公开开庭审理,旁听的都是持票进场的机关干部和公检法司代表。他不请律师,自我辩护。他对指控事实不持争议,但全面否定公诉人指控的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在最后陈述时,他说他不具有反革命目的,不是企图推翻无产阶级专政,也不是刑法一百零二条规定的其他反革命方法,即不是写反革命挂钩信。他慷慨陈词:“我明知香港没有101XXX信箱,收信人是蒋经国先生的信邮不出去,和谁挂钩?试想,哪有特务这么明目张胆公开写蒋经国收的挂钩信的?这样的特务才是精神病患者。我们全家十八岁以上的都是忠诚的共产党员,父母都是中层干部,干嘛要反革命?我承认信内容是反动的,审判长提醒我解放后第一次人口普查蒙古族92万人,现在达到230万,我说越来越少,是坏了良心。说邓小平一次杀我们25个阶级弟兄,显而易见也是胡说八道。但我的动机是发泄对文革期间,内蒙古自治区发动的清理阶级队伍、挖新内人党运动不满。
  我很多次写信向有关机关反映坏人得不到惩罚,没有回音。我的父母舅舅姨夫等是优秀共产党员干部,都被武斗折磨致残。我认识的不少同志被逼供信致死。但打人凶手得不到严厉处分,我不服,心想写一封这样反面的信,引起注意,有人找我谈,听听我的意见,释放怨恨,得到阳光答复。现在不是给我机会了吗?我必须说,挖‘内人党运动’是极左思潮下的一场浩劫……”
  我担心他翻起挖肃运动老账,庭审不好驾驭,立即打断说:“被告人,你写信的动机目的在辩论阶段和现在的说明,本庭已听清楚,不必多次重复。还有其他新的陈述吗?”
  他说;“既然审判长已听清,相信会公正判决。我想,能看到信的都是党的书记、局长、检察长、院长、处长。他们都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柱石,我能煽惑他们吗?审判长,谢谢法庭给我充分行使诉讼权利机会。希望法庭依法公正裁决。”
  ……
  合议时,一个审判员认为不具有反革命目的,坚持宣告无罪,可建议党纪政纪处分。一个审判员认为他在看守所已关押十一个月,判一年,出狱后再申诉,更有利。我知道他从根本上也认为无罪,只是出于技术性考虑,才出此下策。我考虑再三,同意他的意见判处一年有期徒刑。
  合议庭意见不一致,又因政治案件必须经审委会讨论决定,我及时向审委会作了汇报。审委会决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我向郝利生宣告判决后,郝利生说他无罪,要上诉。我心里急,不顾一切说:“算了,别上诉了,保安沼监狱离家近,三年一晃就过去了。”他不听,还说白相信我了。
  上诉后,高院书面审,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同时附有指令性改判信函: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我到看守所提审宣判,他哭了,说我是好人,对不起我,还说在背后没少骂我,对不起。
  我第一次深深感到人在权力面前的渺小软弱;良心不能包打天下,不能使法制实现。退一步讲,即便构成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刑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首要分子或罪恶重大的才判处五年以上徒刑。他无劣迹,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一封又不出去的信,干嘛值有期徒刑七年?我不是附炎趋势的没法官良心的人,在郝利生哭泣的那一刻,我下定决心,只要有机会,一定坦陈他没任何宣传煽动的故意和行为,更不是反革命挂钩行为。他有错,但无罪。
  1991年底我从俄罗斯公派留学进修回来,他已经刑满释放。因在监狱编写大部头满汉词典,得到吉林大学教授肯定,立功受奖,减刑二年。他一直打听我,但我不时回俄罗斯工作,直到1993年八月退休,才见了面。他已经申诉,请我看一下申诉信。作为当年判他刑的审判长,理应拒绝,但良心告诉我,维护法律的尊严才是对国家最大的忠诚。于是,我看了,改了。我没有透露什么秘密,经公开审理,也没有秘密可言。我在刑法理论上给他润色了一下。他很满意。我笑了,内心的沉重稍稍轻了一些。当他申诉多年不果,有些泄气时,鼓励他坚持一下,内疚又少一些。七年后他得到宣告无罪判决书时,我良心上的伤痕,终于抚平。他很感谢我。其实不必。任何有法律良心的法官,都会认定他无反革命宣传煽动故意。他确实没有精神病,只不过用怪异方法表达不满。
  是的,法官要有绝对忠于国家法律的良心。法官的良心是可见的,掩盖不了的。良心上的伤痕,会折磨你一辈子。谁心里都有一杆秤。不管你信仰什么,是基督徒还是佛教徒,还是无神论者,相信不相信命运,但谁都摆脱不了命运的安排。信仰的坚定程度,导致了命运的惨淡和光彩。作为法官,必须有忠于法律的良心,才能能有好运,生命才有光彩。
  一个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得当,合议庭及审委会无任何争议,一致同意宣告无罪的上诉案件,在判决书即将发送时刻,突然上级领导要听汇报。
  一个基层院判处七年有期徒刑的上诉案件,竟然惊动了本地最高领导,有点莫名其妙。院长让我带着全部卷宗随他去汇报。同事玩笑说,有机会亲自向最高领导汇报案件,一定受到重视,要高升了。结果恰恰相反,第二天我被停止了刑事庭副庭长职务,到法院内部业余法律大学教书去了。一个人被剥夺审判权力,不亚于一次严重处分。而上诉人比我还惨,按地区最高领导意见,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了原判,投入劳改。人生真是一场戏。
  是他惨淡的命运拐带了我,还是我的多舛命运拐带了他,不清楚,但确实是命运的一瞥。真的,好像命里注定的,不管怎么努力办案,想好也好不了。
  我被贬到业大教书,一时间不理解,感到窝囊,但并没有一蹶不振。我天生不守本分,不服管教。在和学员见面及学习动员会上,我站在台上声明,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是国家教委承认学历,财政部拨款,国家编委给编制的正式大专院校(法官大学前身),毕业后在内蒙古地区还可以享受每月33元知识分子补贴,是最高法院郑天翔院长提议创立的,是提高法官素质、造福法官和社会的创举,也是给我们的恩惠,必须认真努力学习,考试时一定遵守考场纪律。我是光荣下台。别以为我下台了就不敢管理。一个私建公助建房,动用建设单位应取得的取费,超过了15平方米建房标准,是有错误,但产权是国家的,怎么构成贪污罪?在座的都是法官,只要有良心,不阿谀奉承,谁敢说是贪污行为?现在到了新工作岗位,我还是我。正赶上期终考试,凡是抄书、相互交头接耳、打小抄的,一律零分处理。
  同事给我递条子,劝我少说为佳,不能公开与领导的矛盾和不满。本来是好意的条子,却激起了一吐为快的激动。我说声谢谢后,索性结合此案酣畅淋漓地讲了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指出此案是错判。贪污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和集体财物的管理人,擢取的必须是自己管理和支配的财物,客观上必须有将自己支配的公共财物擢取为己有的行为,主观上必须有贪污故意,而上诉人只有扩大住房面积的故意,产权是国家的,没有贪为己有的故意,上诉人行为明显缺乏贪污罪构成要件,所以此案必然平反。
  我藉机在学员面前显示自己刑法理论的娴熟,也有镇住学员考试作弊之心的用意。后来不知通过什么渠道,我讲课内容传了出去,得到了不准讨论我入党申请的口谕。我这种爱较真、不服天朝管的人,就不该在有竞争能力的四十五岁前入党,这也是命,不过我不在乎。那次考试真有贪污罪案例分析,学员意外得到高分,纷纷感谢我发牢骚呢。
  法官也是人,而且是各式各样的人。我这种不会交人的死橛子法官就是其中之一。考试中有不守规矩胆大妄为的。第一学期考试,60多个学员被抓住15个作弊的,做了零分处理。其中有两个基层法院庭长,不作检查,没啥客气的,不准参加补考,取消了学籍。
  哲人说过,福为祸所依,祸为福所伏。人不能总倒霉,也不能总走运。这不,两年后赶上评职称,加上我中学教龄,获评了讲师职称,工资连涨三级,到了副处级最低档。有趣的是,那个被冤枉的‘贪污犯’,两年后也被高级法院平反,宣告无罪。但五年后死于癌症,让人唏嘘:两年冤狱,加上五年和病魔斗争,正好七年,和原判七年徒刑一致。
  冥冥中我又想到了命运,感到那些草菅人命,明知无罪,却违心按领导人意见办案的公检法官员,必有报应,上天必然降下惩罚之剑。果然,由于内人强势干政,收敛财物传闻不断,提前离开了领导岗位。积极主张有罪的具体办案人,虽得到赏识提拔,但好景不长,一个不到退休年龄粹然离世,一个患食道癌,动手术后,受尽折磨,瘦得像骷髅。一个升到高干位置的,抛弃糟糠,离婚娶年轻貌美女郎为妻,退休后不到五年,患淋巴癌,百般痛苦后,凄然离世。敢说这不是命运?
  我被贬到业大后,似乎摸了摸有滇池灵气的昆明西山转运石,命运愈来愈好。评讲师职称后,因论文“论滥发盗伐林木罪”比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盗伐罪的刑期早了八个月,被认为出色贡献,提前二年晋副高级职称,工资到了副厅级最低档。1989年经考试选拔,被国家教委、最高法院公派出国留学进修。如果不贬到业余法律大学教书,没有机会评职称,还没有报考出国留学资格呢。敢说这不是命运?坏事变好事当然是一种命运,但必须有底气和准备,才会抓住机会转好运。
  大学同窗甲乙两班三十多人,毕业分配的地方条件都比我好,工作都很顺利,只有我挨了两次批判,一次撤职罢官,却只有我实现了毕业时的梦想——到俄罗斯留学。退休后还在俄罗斯合资公司当总经理呢。
  名誉地位都是身外之物,我并不看重。我最看中的是得绝症之后的康复。
  2006年我突然查出乙肝、肝硬化、肝腹水、胸腔积液,脸色黄黑灰瘦,医生下了两次病危通知书。302医院建议我换肝,我拒绝了。我想已66岁,一生没做过对不起人的事,四个孩子都成家立业,死活已无遗憾,也无所谓。同事私下说我病入膏肓,已脱像。还有的在电话中说我已不在人世。
  住院病友一个个离开人世,我也在静静地等待死亡。想到走过奈何桥,在另一个世界和父母团聚,一定不离身边,好好孝顺,弥补父母去世均不在床头尽孝的阳世之过,眼泪不由得淌下来。陪床的大姑爷看见了问:哪不舒服?我搭讪说:没事,总觉得上帝不公平。不是好有好报吗?我觉得不该这时候死,还有不少事没办呢。大姑爷很会安慰人,说先把病养好再说。你一生办了不少好事,大家都知道,好人一定好报。
  真的,我不怕死,也无遗憾,但有时也很浮躁,万千思绪起伏。想起洪水中救过人,为制止逼供信冒险给总理写过信,到俄罗斯留学不辱使命,特别是所办案件我一冤假错案,总觉得66岁壮年死不甘心,上帝和佛祖不公平,甚至想仰天大呼,让公平和正义回到好人身边吧。也没想到三年后腹水消失,胸腔积液也不见了踪影,乙肝转阴,还有了抗体,脸色逐渐红润,皮肤变白,体重恢复到病前的胖形象,有了精气神,77岁啦,还能天天写博、写小说,上山走五公里呢。大夫称奇,说从医几十年,还没遇到类似病例。
  在此谢谢302医院孙颖医生、李树森主任,北医大赵红主任,盟医院和市医院各位大夫,特别是柳兰英主任和张青霞医生。我感谢她们救命之恩,她们谦虚地说,我一生净做好事,心态平和,问心无愧,是创造奇迹、康复的主要原因。好人总有好报。
  我不是基督徒,也不是佛教徒。但知道基督教有天堂地狱之说,佛教还有因果之说,道教有‘地狱无门,多自招之’之说,共产主义有‘好有好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之说。都是眷顾好人的。不管你信不信,信什么,不管你是法官还是高官、普通人,命运之神总跟着你。只有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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