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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饥饿(二)

作品名称:香椿树      作者:王能伟      发布时间:2017-09-23 16:47:34      字数:5049

  高玉秀的家在北庄,正在虎头的下颌骨下,一家人蜗居在一间石板房和一间茅草房里,雨季里,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雨雪霏霏,总比祼露在荒天野地里强十倍。她能埋怨命运吗?不能。
  离别大草原上的那个晚上的一幕幕依稀在她的脑海里闪现:风高云淡的夜晚,月落乌啼,天与地融入一片墨色之中,伸手不见五指,风旋起了地上的尘土和牛羊的粪便,腥臭味扑鼻而来,一阵阵深沉的、狼的嗥叫掠过草原,划过苍穹,这是一种不驯服的、对抗性的悲鸣,是对世界上一切苦难的蔑视感情的迸发,增添了夜的恐怖感,令人心悸。远处,一阵马嘶萧萧,打破了夜的沉寂,嘀哒嘀哒的蹄声由远而近,一队火把如三伏天坟茔上的鬼火,星星点点,零零碎碎,近了,近了,马背上的黑衣人飞舞长剑,映射火光,阵阵寒光袭来,温柔的大草原充满着杀气。阿爹阿妈熟睡于帐蓬内,来不及躲避,伴着马嘶声,一缕寒光闪过,鲜红的血溅灭了马背上的火把,没有一句嘱托,身首异处,来的匆匆,去的也匆匆。
  她似乎忘记了阿爹阿妈的容颜,没有告别,阿爹阿娘就这样去了。她的头发梳得光光亮亮,穿上洁白的衣服,戴上白帽,和爷爷正在清真寺吃着“开斋饭”。一声马嘶,一匹快骑驾到爷爷的脚下,快骑在爷爷的耳根下嘀咕了几句,爷爷大惊失色,脸苍白,没有了血色,如灯把下的利剑闪过的寒光,她从没见到爷爷如此惊恐万状。爷爷把他的长鞭子往颈间一缠,蹬上他的快马,一声马嘶,爷爷夺门而逃,扬起一阵飞尘,身影很快消失在夜幕里,她被那报信的仆役拦腰拎起,摔在马背上,跟随着夜幕里的身影扬马急鞭。她的族人,除了阿爹阿娘未能幸免,一行人在爷爷的带领下,跋山涉水,不知逃亡了多少个日日夜夜,她只记得自己的那双马皮靴没底了,奔过汉中,翻过秦岭,来到楚地,就是眼前朝楚暮秦的“湖北关”,藏匿于茫茫大山中的虎头岩,甩掉了追兵,安营扎寨,落下了脚。
  后来的日子就是天天变天,她的族人不问世事,过着刀耕火种般的生活。女真族的天下没了,他们不知道,各路军阀大大出手,割据地盘,占山为王,各自为政,她和她的族人全然不知。山外山的枪炮声,时隐时现,这些都与她们毫不相干。
  多年之后,在爷爷的弥留之际,爷爷说出了真相,祖爷爷是皇上身边的三口大员,皇上听信谗言,中乱党这奸计,招来杀身之祸。她哭着问爷爷:“乱党是谁?”爷爷嚅动嘴唇,说出四个字:“乱党,军阀。”
  当然,她不明白军阀是什么?但她很清楚,军阀就是当兵的,当兵的没有一个好东西。从大草原到苍茫的大山,梦魇一般,天地发生着日新月异之变迁,她的脑海只闪现着一句誓言:今生今生,与军阀誓不两立!从大草原到苍茫大山,她只带来了一件贵重的物件,就是腰间那把弯刀,她天天不忘,时时磨刀,弯刀锃亮,闪着寒光。
  树欲静,而风不止。高玉秀内心想平静平静,却翻起了五味瓶,干瘪的尸首,发着绿光的狼,在她眼前闪过。涧上的水比往年少了许多,如她,缺乏营养,也部的水断流了。峡里还有一股水桶粗的水流,经峡口沉于潭底,再溢出的水就微乎其微了。往年,只有到了寒冷的冬季,也就是在大草原上过古尔邦节的时候,河水才干涸。北庄南庄的庄户都会到潭这儿挑水浇菜烧饭。今年与往年不同了,刚入秋,也水就断了流,实属罕见。而且,这些天,山外山的枪声比往常更浓了,一声接一声,炮声更大了,一炮接一炮。第一感觉:杀戮离她越来越近了。她内心恐惧,加紧了步伐。
  太阳完全沉入了岭下,岭上黛色的古长城披上一件血红血红的衣裳,高玉秀苍白的脸庞此刻映得血红血红。河床上的苔藓失去生命,龟壳般龟裂,她的脚上穿的是双羊皮靴,踩在河床上,咯嘣咯嘣地作响,这声响似她在草原挚着弯刀剜下羊头时的声响。
  间隔不远就有一些毛发腐皮骨头之类的东西,散发着恶臭,扑鼻而来,她用手捂住了鼻子。前些天,她途经这里,去峡里觅食,亲眼所见,她的族类,一个光着膀子骨瘦如柴的小男孩,咀嚼着一块带有血丝的腐肉,腐肉上还掺杂一些黑色或灰色的毛发。她一阵恶心,想吐,手攒弯刀,抽出,像宰羊般地扑向男孩。因为吃死物肉,是她族类的大忌。弯刀凌空,寒光闪现着,令她惊讶的是寒光中有一粒珍珠,是小男孩的眼泪!她放下了屠刀,狼狈地落慌而逃。眼前的这些毛发骨头定是小男孩咀嚼罢的遗漏!她一阵呕吐,小男孩吃的腐肉是死猪肉?或是死狗肉?或是死羊肉?不!这绝不可能!路有尸骨寒,庄里的鸡狗猪羊早已被族类吃了个精光,连骨头都不剩,庄里没有了一丝生机!她的眼前又闪过干瘪的老头,发着绿光的狼眼,啊!腐肉定是狼遗漏下来,被小男孩充当了美餐!她一阵目眩,险些摔倒。
  两只曾被也水滋润过的奶子,往常,显现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绿油油的麦苗,金灿灿的稻穗,黄澄澄的玉米棒子,一层层梯田一层层绿。她曾迈开嗓子,唱着那欢乐的歌,丰收的歌。眼前,这两只干瘪的奶子,也没有一丝生机!光秃秃的,尽是残叶败叶,就连树上的皮也被啃过,惨不忍睹!
  高玉秀趔趄着,一步三拐,但她手中还是高高地擎着那把弯刀,若眼前再出现同样的情景,她会毫不犹豫地把她的弯刀剜下去,她不能让这些败类玷辱她族类神圣不可侵犯的灵魂!可惜,她走出了很远很远,没见到前些天的那个小男孩。她有些心灰意冷,心头闪过一个念头:或许那个小男孩已经死了?成了发着绿光的狼的美餐。想到这里,她的眼里又流出了两滴辛酸的泪水。
  秋高气爽,高玉秀走到两只“奶子”的中间处,此处由六月的洪水冲涮出极深的沟壑,寒月当空,青冷。她刚才喝了几口涧水,没有食物中和,很快就成了“也水”。她有些憋不住了,解开麻绳,蹲下去,哧哧哧哧地尿了起来,冲击在一块白色的鹅卵石上,发着清脆的声响。此时,她的手还擎着弯刀,此处阴森恐怖,得以防万一。突然,眼前的河床上闪过一个黑影,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手中的弯刀剜了下去,只听得吱地一声,鲜红的血溅到了那锃亮的寒光上,是一只很肥硕的土地鼠!她喜出望外,顾不得系住麻绳腰带,一把把土地鼠攒在手中,裤子滑到腿颈,露出两个白而圆的屁股蛋儿。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这是她今天的第二大收获,已经好久没有这样的收获了。刚才小男孩吃人肉的事情,倾刻间,烟消云散。土地鼠微闭着眼睛,喘着粗气,她没有再剜下第二刀,这样,会流出很多血,浪费了食物。她用手掐住了土地鼠的脖子,土地鼠的四肢咯蹬了几下,就伸得直直的。她从腰间又取出了那块包着娃娃鱼的羊皮,小心翼翼地把土地鼠和娃娃鱼包在了一起,这才提起裤子,系紧了麻绳。弯刀的刀尖处还流着鲜红的血,由刀尖流向刀背,映着月光,闪着白里透红的光芒,在刀背上流成两条奔腾的河流,她的眼睛如狼般闪过一丝绿光,伸出猩红的舌头,把刀背上的河流吮吸得一滴不剩,这才心满意足往回走去。
  人生的哲理:有起有落,有得有失。高玉秀惦记着娃崽们,怀里的食物可让他们饱餐一顿,急步如飞,一不小心,被一团黑物绊倒了。她明显地感觉到:不是坚硬的岩石!刚才噬血,嘴唇血红,脸上留有血迹,寒光之下,她似一个狰狞的孤魂野鬼。那团黑物哼了一声,是人!非怪物。她俯下身,把黑团揽在怀里。由于噬血的缘故,突然之间,她的眼睛里发出血一样的红光。她定睛一看,是庄里的李伯伯,那个报信的奴役!她的命是他给的!李伯伯饿得只有一口气了,鼻孔一翕一合,缓慢。她没得思考,没得选择,迅速从腰间解开羊皮袋,取出土地鼠,还好,还未僵硬。她的另一只从腰间拿出弯刀,对准土地鼠的脖子一剜,一股鲜红的血喷了出来,如女人也部的经液。她不敢怠慢,把血迅速滴入那干瘪的口中,一滴,两滴,三滴……她默默地数着,月光青冷,此时已挂在古长城前的那棵古树上,被眼前的景象所感动,渐渐地,渐渐地……它发出了温柔如水般的光芒,给这对可怜的人儿以温暖。一滴,两滴,三滴……鲜红的血如一朵朵鲜艳的花儿滴入李伯伯的口中。
  李伯伯的气息均匀了,脸上渐渐有了起红润,有了血色。深凹的眼睛慢慢地睁开睁开再睁开,一张有着鲜红血迹的脸浮现在他的面前。
  鬼!鬼!鬼……
  这位驰骋疆场杀戮一生的李伯伯被眼前的高玉秀吓坏了。不!他是被这可怕的饥饿吓坏了!
  高玉秀真不知自己是人还是鬼?或是人亦是鬼!
  李伯伯又陷入极度晕厥之中。高玉秀急忙放下弯刀,掐住了李伯伯的人中。
  血继续滴入李伯伯的口中,一滴两滴三滴……鲜红的血染红了他洁白的牙齿,染红了他的嘴唇,染红了他的整个身体。
  高玉秀鲜红的嘴巴更没有闲置,对着李伯伯的耳朵,大声喊了起来:“李伯伯——李伯伯——您醒醒呀——”声音凄惨,伴随着啜泣声。
  许久,李伯伯才苏醒过来,喊声让他明白:眼前的女鬼不是别人,正是呼伦贝尔大草原的玉格格!
  李伯伯吃力站起来,跪下,给高玉秀行大礼,说:“给玉格格请安,谢玉格格的救命之恩!”
  愕然,又一阵阴风吹过,高玉秀打了一个寒颤,自从藏匿于这恶山沟里,这玉格格的名字,她还是第一次听到。不错,她的祖爷爷是朝野的三品大员,曾供职翰林院,祖爷爷就是呼伦贝尔大草原的王爷,她则是大草原上的格格。
  这个名字已经遗忘,像一阵风吹过,成为了过去式了。群山之外的枪声硝烟,早已告知:现在已不是骑马耍剑打天下的时代了。
  李伯伯忽然叫起,已是那么陌生,没有半点儿亲切感。她和她的族人为了活命,包括李伯伯在内,早已更名改姓。过去是一缕烟,永远成为过去!
  高玉秀愠着脸,重新把刀攒在手中,刀,是她的象征,也是她的威严。她的声音低沉,低沉中透着威严,说:“李伯伯,这儿只有玉秀,没有格格!也没有你李大统领!”
  李伯伯又抱拳说:“是,谢过玉秀的救命之恩,老夫的命是你的,随时拿去。”他的风范,透视着一个驰骋大草原将军的阳刚之气。
  月牙露着笑脸,温柔的月光一泻千里。高玉秀为了缓和刚才僵硬的气氛,嗔道:“李伯伯,我可不要你的命,我要你好好的活着。”
  “哎!活着真好!可以看到每天升起的太阳!”李伯伯发出了言不由衷地感慨。
  高玉秀搀扶着李伯伯一瘸一拐地往回走。
  李伯伯的家离她的家只有一里地,很快就到了,这是一单间棚盖茅屋。
  屋虽简陋,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李伯伯自从大草原逃亡到这里,一向沉默寡言,与外人交往甚少,唯一的爱好就是拿起他的弓箭在群山中狩猎,和凶狠的狼和野猪打交道,才能显现出他在草原上的风采,一展将军的威风。偶尔来高玉秀家坐坐,把打来的野物带上,让玉秀改善改善娃崽们的生活。可如今山里的猎物几乎没有了,偶尔出现少数的狼,通人性,很狡猾,难以射杀。往常,他只要往深山里一钻,不到半个时辰,肩上都扛满了各种各样的野物,回到那间茅房,在房前的场地上支起支架,然后,来个烤全羊,烤全鸡,烤全猪……再煴上一壶酒,吃着烤肉,品着小酒,他忘了疆场上的硝烟、呐喊、刀光剑影……他时常问自己:“这是退化吗?”头发全已斑白,猛然间,他感觉自己老了,太阳偏西了。在无人的时候,他还一遍又遍地诘问自己:“世道要变吗?”那天晚上,可亲可敬的王爷被杀,他清晰地看到:那队黑衣人不是一般的侠客,手中除了利剑之外,腰间还别有当时最先进的武器——盒子炮,他们是为了谋逆之前清除障碍,王爷就是最大的障碍!
  玉秀把李伯伯扶进屋,让李伯伯上床躺着。爷爷去了,庄里再没有了亲近的人。虽然逃亡来了很多同族,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岁月的洗礼,各家都有各家的事情,人情降温。但李伯伯是她家最忠实的奴役,玉秀对她有着特殊的情感,隔三差五地去把李伯伯的衣服洗了,把家里整理的干干净净整整齐齐。
  李伯伯与她亲爷爷一样,把她当作亲人,当作自己的侄女。这些天,看着玉秀早出晚归,他得出一结论:玉秀家断炊了。想去帮一把,结果,米桶里空空的,没有一粒粮食。他背上弓箭,钻进深山老林,结果,野味没打到,却把自己累垮了,回来的路上实在走不动了,就晕倒了。
  玉秀攒着弯刀,从羊皮袋里取出那只土地鼠,娴熟地剜去了毛,他只砍下了三分之一,生火添水下锅。十来分钟,一股肉香扑鼻而来,高玉秀咽了口口水,几曾何时,记忆模糊,荤腥的味道淡忘,多香的味道呀!清香弥漫了整个房间。
  高玉秀又咽了咽口水,咂了咂嘴巴,扭转身,生怕李伯伯看见。
  李伯伯缓了口气过来,身体恢复了许多,这得益于土地鼠鲜红的血。他扶着床边的一柄大刀支撑着下了床,刀,横刀立马者,方显英雄本色,尽显英雄气概。刀,是将士的生命!有刀在手,生命必将焕然!李伯伯立着刀,英姿飒爽,不减当年风范。只是,看着玉秀为他这个奴役所做的一切,心在滴血!两颗热泪情不自禁地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他们没有尊卑,是这大山里最亲的人!
  玉秀将一碗热气腾腾的肉汤端给了李伯伯。李伯伯流着泪,说:“孩子,你吃罢。”
  玉秀不肯,硬用勺将鼠汤喂进了李伯伯的嘴里。
  李伯伯闭着嘴唇,说:“玉秀,使不得,使不得……”非要高玉秀喝了他再喝。
  爷孙俩儿就这样你一勺我一勺地喝了起来。
  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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