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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锁不住的亲情传递

作品名称:荆棘人生路(上)      作者:志在千里      发布时间:2017-09-15 13:59:35      字数:4182

  说来也惨,这惨不忍睹的悲惨遭遇在朱凌志家发生了,他未婚前一家七口,有三人被关进了看守所。在这看守所內外,黑云压城,好生恐怖,恰似株连,并非株连,是血缘把情相牵。小儿子犯下“强奸”,老子护儿涉嫌,二哥送饭受牵连,全家上下泪涟涟。
  面对这残酷的现实,朱凌跃的大哥朱凌志,他只能望洋兴叹无可奈何,他虽是法律专业本科毕业,但他因大脑两次受伤、智力明显下降,加之很久不看书了,当真正涉及到比较具体的法律问题时他也束手无策。
  朱凌志的父亲和他的两个老弟都被关进了看守所,这在他们那里是前所未有的事。在古时,刑法里面有连坐、有一人犯罪株连九族。在我国现代刑法里取消了凌迟、连坐之刑罚,以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取而代之,一人犯罪一人当,绝不株连他人。没想到朱凌跃因犯“强奸”罪、而牵连他的父亲朱大山、他的二哥朱凌清,朱大山因此也犯了“妨害公务”罪、朱凌清因此犯了“窝藏”罪,朱大山、朱凌清所犯的罪均因朱凌跃的“强奸”罪所引起,如果朱凌跃的“强奸”罪名成立,那么朱大山的“妨害公务”罪、朱凌清的“窝藏”罪也就相应地跟着成立,反之均未成立。朱凌志的父亲和两个老弟被捕了,跟朱凌志家有过节的人,看到朱大山家遭此不幸而幸灾乐祸,巴不得他们全家都坐了牢才好;跟朱凌志家要好的人,对朱家的悲惨遭遇深表同情,觉得这世道太不公平,恶人先告状,使他家受到了不该受到的冷遇,受到不知情人的歧视;向智愚家看到这事高兴得跳了起来,自言自语道:“我家总算出了一口气,总算把他们父子三人送进了牢房。”这也太缺德了,向家仅为了出口气就挖空心思、不惜一切代价使朱大山、朱凌清、朱凌跃蒙冤入狱。
  朱凌志的父亲和两个老弟被捕了,他很痛心,想起这些他的大脑就昏昏沉沉的,他恍恍惚惚看到天在旋地在转,旋转得他心神不定、六神无主,很是不安,那忐忑不安的心在狂跳,久久不能平静。他真想帮他们一把,他真想把他们从看守所中解救出来,免得他们在那看守所中忍饥挨饿、忍受皮肉之苦,但他心有余而力不足,根本没有能力去解救他们。
  在前几年,朱凌志在为别人办案时,他的思维是那么的敏捷、他的头脑是那么的冷静、他辩论是那样的口若悬河、在法庭上从不让步是那么的据理力争;让在庭旁听的人佩服得五体投地。如今轮到自家的亲人“犯案”了,他的情感就变得容易激动、他的大脑就变得呆滞、他的反应就变得迟钝、他的知识就变得贫乏、他的能力是变得弱小,他就像一个医师能够治好别人、但不能治好自己一样,在咯个案子面前他无能为力束手无策。他虽然是法学本科毕业,可他学到的知识一点也派不上用场。
  朱凌志心里很清楚,他也曾办过刑事案件,也曾在看守所会见过犯罪嫌疑人,那预审室内陈设十分简单,就是一张桌子、一根石凳,桌子是给办案人员用的,犯罪嫌疑人是没有资格到桌子旁边来坐的,他们接受讯问时只能坐在石凳上,不管是冬天还是夏天皆如此。看守所并不是什么好去处,那里面有“牢霸”,这些“牢霸”凶狠得很,凡是新进的犯人都会受他管制,都有可能被他无缘无故地臭打一顿,有的还会被打得半死,只要不打死人,狱警一般是不会管的。对此朱凌志好担心,他想:“我的两个老弟年轻即使受“牢霸”一顿毒打也还承受得住,可我的父亲已是八十五岁高龄了,如果再遭“牢霸”一顿毒打,恐怕连命都没了。”对此他心急如焚,他想尽千方百计给自己的父亲取保候审。他是法律专业毕业的,尽管在当时他不从事法律工作,但有好些法律条文都已在他的大脑中根深蒂固,很难随着时间的流逝而磨灭,他清楚记得取保候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这是《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也只有符合这些条件才可以取保候审,这些条件是法律的硬性规定,不可改变,这些条件分别是: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
  4、对被拘捕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而证据不充分的。
  5、法定侦查羁押期限届满尚不能结案的。
  6、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7、对于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朱凌志的父亲犯的是妨害公务罪,根据《刑法》第27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而朱凌志的父亲已有八十五岁高龄了,根据《刑诉法》第65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其釆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麻阳县公安局经审查觉得朱大山的案子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因此同意了朱凌志的取保候审的申请,并由朱凌志向公安局上交了三千元的取保候审保证金,朱凌志的父亲朱大山被保了出来。朱凌志看到父亲那瘦得不成人样的面孔顿时潸然泪下。
  朱凌志的父亲虽然被保了出来,但他的两个弟弟仍在看守所中关着,兄弟有手足之情,朱凌志每天对他俩牵挂着、惦记着,这铁窗内外的思念之情没人知道也没人能理解,只有有亲人在看守所呆过才能体味到这其间的难言的苦衷。在看守所内是没有任何自由的,就像一只被折断了翅膀的鸟无法在蓝天中飞翔一般,朱凌志的老弟被关在看守所内,他们睡的是低矮的木板床,是连铺的,床与床之间没有间开,十几个人就挤在一间房子里,厕所与房相连,只隔着一个铁门,那臭味经常熏到那房间去,让他俩难闻死了,开始他俩很不适应这些环境,一闻到那臭味就作呕,过了一段时间也就适应了,人进入了那种环境,不适应也得适应,这是强制性的,谁都没有权力给他俩的机会,因为他们触犯的是国家的法律,触犯了国法就应该受到国法的惩罚,任何人都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权力。朱凌清、朱凌跃从来没有受到过这样的冷遇,他俩刚毛根才出土,才二十多岁的人,都没结婚,好端端的就遇到这样的事,就被关起来了,就被剥夺了人身自由,他俩好不心甘,然不心甘又能怎样?赤裸裸的现实就是如此。朱凌跃与向智愚本来是自愿同居的,男女之间只要自愿就没有谁违背谁的真实意志,这两情相悦是没有间隔的,未婚男女动情了同居在一起只是有背伦理道德、不符世俗、于法不合,但根本没有强奸之说,没人会想到是这好好的非法同居却变成了强奸,朱凌跃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自己与向智愚就几分钟的情感相悦就变成了犯罪,对此他始终想不通,朱凌跃想不通的并不是自己受了莫大的委屈,而是自己的行为只是一种违法行为并非是一种犯罪行为,怎么会被关进了看守所?而事实上自己已经进了看守所,难道仅因为向智愚是个“傻子”?这傻子要傻到什么程度才算是一个无责任能力人呢?朱凌跃无从知道。朱凌志虽然也学过《法医学》,但这《法医学》博大精深,他只学到过一些表皮,他根本无法找到哪些属无责任能力人的衡量标准,他即使能找到也懂得无责任能力人的衡量标准,他甚至能找到证据证明向智愚是一个有责任能力的人,然《法医鉴定书》证明力的级别高于其他的证据,他所找到的低级别的证据是无法推翻这《法医鉴定书》,因为这《法医鉴定书》属权威性的法律文书,在不被推翻之前具有法律效力,是一种很有力的证据材料,因此,朱凌志对此无能为力。而朱凌清觉得自己真的成了冤大头了,他只是给朱凌跃送过饭、送过水,他从没想过这送饭送水也是一种窝藏,自己竟然成了窝藏犯!他不敢相信,不敢相信自己送饭送水也会被捕、也会被关进看守所里,他真怀疑这不是人间而是地狱,只有地狱里的那鬼神才是蛮不讲理。
  朱凌跃、朱凌清两兄弟面对现实,他俩想:“我们既然被关了进来就只能正视现实,只能适应这里面的生活环境,不然无路可走。”是的,他俩昼夜被关在那牢房中,牢房是锁着的,铁门外有人守着,昼夜不让出来;吃饭时他俩也只能和其他的犯罪嫌疑人一样,手中拿着一个饭票排队打饭,饭是从铁门外递进去的,铁门上有一个小口可以传送饭菜。在看守所内是没有好饭菜吃的,饭都是些劣质米做的,即使是劣质饭、量也很少不能吃饱,菜都是些青菜汤之类的,几乎见不到荤菜也看不到菜汤里面有半个油星,住在那看守所内,白天见不到阳光,晚上闷在床上,就像关在笼子里的小鸟一样没有任何自由。朱凌志的两个弟弟分别关在不同的牢房,彼此除开放风能目视一下对方,不然很难见上一面,而朱凌志想见他俩,还得分别打通关节、意思意思,否则还得预约、还得领导点头,只有经过所长批示朱凌志才能在约定的时间里和他的两个老弟见上一面,这样的机会十分难得也很珍惜,平时他只能带点好吃的东西让狱警带给他的两个老弟,他的两个老弟是否收到天都冒晓得。见面时彼此不能接触,见面的方式是用电话联系,双方通话时中间是用一堵墙隔开的,在墻的中间安了一块玻璃,朱凌志透过玻璃能看到自己的的两个老弟,彼此面面相觑、泪流满面,他们彼此只能拉拉家常问问好,其他的话只字不能说,他们在通话时都有狱警在监视着。
  朱凌志的父亲虽然保了出来,但也是限制了人身自由的,他要外出都得经过派出所批准,派出所不特准他不能外出。朱大山每天默默不乐地呆在家里,茶饭不思,想起自己的那两个儿子尚关在看守所内,他就老泪纵横,泪水慢慢地滴在地上,他已经领教过那看守所内非人过的生活,他担心他的两个儿子在那看守所内难以熬过去……
  家中有一个坐牢的人就已经颜面丢尽,更何况朱凌志家中有三个人进了看守所,他的父亲朱大山虽然用钱保了出来,但保了出来并不就等于没事了,那是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后朱大山不能到较远的地方去,他的行动范围必须在当地派出所的干警的视线范围内,随意离开他们的视线,都有可能取消取保候审,被重新关进看守所,在取保候期间朱凌志要保证他的父亲随传随到,不能逃避侦査和起诉,否则,朱凌志要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朱凌志因家中有人坐牢、心中存有阴影、他在街上行走时总不能昂首挺胸,好像自己做了见不得人的不光彩的事一般,埋着头走路。尽管自己因亲情入狱而蒙“羞”,但是自己还得面对现实、还得正视现实,还得面对别人的冷眼,还得面对别人的嘲笑,这亲情永远回避不了、他也不可能去回避。
  时间一天天过去,侦查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不到半个月的功夫案情就侦查终结。很快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了公诉,法院准备开庭审理,由于强奸案涉及到个人阴私,法院不公开审理。在庭审前,被告人朱凌跃、朱凌清被狱警带上了法庭,朱大山接法院的通知在朱凌志的陪同下也来到了法庭即将接受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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