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作品名称:昨天的故事 作者:成之燕 发布时间:2017-08-05 15:22:32 字数:6088
吴庆义胸口像是堵了一块巨大的石头,压得他快要喘不过气来,尽管他加快了喘息的频率,但他还是有一种窒息的感觉;他同时又像是一只陷入泥淖中的困兽,绝望无助地挣扎着;但他更像是一个被朋友抛弃的倒霉蛋儿,无论他再做出一番怎样的努力、想方设法接近朋友的身边,最后也都无济于事。有了如此这般的臆想,吴庆义眼前便浮现出了这样一幅画面:下午那会儿,虞子俊和王冠杰故意避开他的视线,躲到一个让他无处寻觅的地方喝酒聊天去了;而刘建军则借故去公社卫生院探望丁贵发,之后再跟虞子俊、王冠杰他们聚合。如果他的判断是正确的,那么,他们为何非要这么做呢?是他吴庆义哪个地方做得欠妥、不够哥们儿意思,抑或是出于其他什么原因?
总之,这些貌似露水没籽的想法,却让他感到很是费解……然而捕风捉影也好、无中生有也罢,反正他已经完全浸淫在这种感觉中了,而且还掺和着沉重的失落情绪持续发酵。
当然,吴庆义也不希望他的这个判断正确无误——毕竟他们四个是最好的哥们啊!但是,他现在确实也搜罗不出更加充分的理由、来否定他心里对刘建军他们三个人无端的猜忌。
他接下来该如何是好呢?找不到方向的吴庆义有些茫然了……此时此刻,他感觉自己的身体疲乏无力,像是刚刚跑完了一场马拉松。于是,他一边叹着气,一边顺着院墙瘫坐在地上。
然而,吴庆义的情绪越是低迷,孤独的滋味越是在他心里恣意泛滥。他现在体会最深的是:原来一个人独处的时候,莫名的失落也会让人恐惧、抓狂;并且,这样的情绪一直影响到后来他在三愣子家端起酒杯的那一刻……
同样心灵受挫、无法释怀的还有一个人,那就是于得水。
当时,郁郁寡欢的于得水、正沿着青草葳蕤的河沿儿茫然往前走,但是走着走着,他就鬼使神差地穿过了那条乡级公路、坐在公社礼堂旁边的小饭馆里了。当时他还感觉很奇怪:他怎么就稀里糊涂地逛游到这儿来了?而且还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坦然坐定。那一刻里,于得水开始有些后悔,准备起身离去。但是转念一想,既然来了,就给自己的肚子开一次荤吧!
于是他摸了摸上衣口袋,从里面掏出几张折叠整齐的粮票和人民币,又吐了唾沫数了两遍,总共是五块八毛六;除此之外,还包括三斤四两粮票。
若是放在平日,于得水肯定是不会胡乱花钱的,要不是因为他今天心情郁闷、精神恍惚,稀里糊涂地闯进了饭馆,他才不舍得把钱花在这上面;也正是因为心存这样一种精打细算过日子的情愫,才使得他在插队丁家堡三个多月的时间里,还都没有来过这家饭馆打过一次牙祭——尽管于得水家境还算不错,而且他父母差不多每个月都会给他寄一点钱过来,但这都不是他可以胡乱花钱的理由。
好在于得水此时的心情已然平复了许多,这让他可以充分利用当下短暂而又美好的时光、气定神闲地坐在饭馆里吃一顿舒心饭了。不过,他想吃点儿啥呢?思忖须臾,他将目光投向售饭窗口旁边的一块黑板上面。
写在黑板上面的菜品不算太多,也就是十几种,但据说烹饪的味道还是相当不错的。除了这十几种菜肴,主食有米饭、馒头、饺子,以及打卤面之类。
于得水最喜欢吃打卤面。因此,当他看见打卤面这三个字时,心里顿时高兴的不行。与此同时,他的肚子也开始“咕咕”作响了。于是起身走到售饭窗口,买了两碗打卤面。
由于打卤面是现买现做的,所以,他至少还要花上十多分钟的等待时间。
不过,当于得水重新坐在靠近街面的饭桌前,并倚靠着窗台无意向外张望时,他忽然就看见了吴庆义。那会儿工夫,吴庆义正堂而皇之地从饭馆门前经过,而且还朝饭店窗户这边匆匆瞥了一眼。幸好吴庆义并没有发现于得水坐在饭馆里面,否则,说不准还会再跟他整出啥幺蛾子呢!
于得水满心怨怼地望着吴庆义的背影,刚刚平复下来的心情又一次起了波澜。在他看来,像吴庆义这种破裤缠腿的人,他如今想躲都躲避不了,而且还如影随形地跟着他,无论去哪儿都能撞见他不可……唉!没办法,真是冤家路窄、造化弄人啊!
他原本想吃完了打卤面就回去,但是现在看来,他必须得喝点酒了,而且只有这样,他才能够借酒消愁,忘掉晃悠在眼前那些不愉快的烦心事。这么一想,于得水索性又买了一瓶半斤装的高粱大曲,一盘油炸花生米和一盘醋溜肉片。
不多会儿,香喷喷的油炸花生米和醋溜肉片就摆在于得水的眼前了。端菜的服务员是一位三十岁左右的大屁股女人,虽说颇有些姿色,但她的面目表情却并不生动。但即便是这样,她也还是向于得水投去了一丝吝啬的微笑。她同时又随便问了于得水几句:“你是下乡知青吧?哪个大队的?咋就一个人出来喝酒呢?”
于得水不太喜欢别人这么问他,便信口敷衍道:“是的,我是丁家堡知青。一个人喝酒静,人多了闹腾——受不了!”
“哦,原来是丁家堡的知青呀!倒是离公社最近了。不过,一个人喝的是闷酒,很容易喝醉啊!”大屁股女人难以理解于得水为何一个人出来喝酒,但是她敢断言:眼前这位知青心里肯定装着某些不愉快的事情,否则,他的脸上也不会挂着一副沮丧的神情。这么一琢磨,大屁股女人反倒突然同情起于得水来。虽说她并不知晓这位知青心里到底有啥不愉快,但她还是用比较温和的话语去抚慰于得水:“这位大兄弟,你可别嫌俺多嘴,心情不好就少喝点酒,伤了身子自己遭罪,谁也不能替你担着……”说完,她又扭着屁股给于得水拿酒去了。
于得水望着大屁股女人性感十足的背影,心里忽然涌起了一阵莫名的感动;他甚至幻想着自己能够依偎在她丰腴的怀里,像个孩子似的嘤嘤啜泣,把憋在心里所有的委屈都倾诉给她听……他同时又想起了自己梦萦魂牵、插队他乡的心上人——吴芳菲,她此刻在想什么呢?是否心存一种与他同样的一份眷恋之情呢?
于得水在心里一遍遍地默念着吴芳菲的名字,又将往日质朴纯真的同窗情愫、揉进他的思念之中……
少顷,又有两名三十多岁的汉子推门进来。刚一落座,就听其中一名瘦高个儿大声嚷嚷道:“咱俩今晚喝酒谁都别耍埋汰啊!喝不过就说句服软的话,省的到时候醉得像一滩臭烘烘的牛屎,想扶都扶不起来!”
“小样,你能喝一斤,俺绝不会喝九两!”另一个也跟着大声附和。
于得水睃了那两人一眼,认得他俩是公社农机站开拖拉机的。
很快,那个大屁股女人拿来了酒和杯子,放在了于得水的桌子上。她转过身又对农机站的那两个人说:“咋的,今晚你俩还准备耍酒疯挂账么?”
瘦高个儿接过话茬,嬉皮笑脸地说:“春蓉老妹,你别把话说得这么难听行不,好像俺哥俩兜里比脸还干净似的;知道的没觉得有啥不对,不知道的还以为俺哥俩是来蹭饭吃的。俺今晚就把上回的帐一并给结了。”说完,他猛地欠起身子,在那女人的大屁股上面掐了一下。
那个叫做春蓉的大屁股女人也不是个好惹的主儿,她顺势揪住了瘦高个儿的一只招风耳。
“胆子越来越大了,还敢吃俺的‘豆腐’!俺现在就叫你尝尝‘吃豆腐’是个啥滋味儿!”大屁股女人轻蔑地朝地上啐了一口。
瘦高个儿杀猪般地求饶道:“唉呀妈呀!轻……轻一点儿,疼死俺了!俺……俺服了你还不行么?你现在让俺吃俺也不敢吃了!赶紧把手松开,要是再不松手,俺的耳朵就快被你给揪下来了!”
话言刚落,农机站的另外那个人便捂着肚子笑得不行,险些岔了气。
显然,他们两个是这家饭馆里的常客。
于得水没有心情去听他们插科打诨,自顾埋头独斟独饮,好像农机站那两个人根本就不存在似的。
不知不觉中,外面已是黑幕笼罩了。
这个时候的于得水,尽管已经是酒足饭饱了,但是,他仍然需要在饭馆里多呆一会儿——因为他突然有了一种头晕目眩的感觉。
而邻桌农机站里的那两位酒徒,也已经喝得舌头开始打卷了。不仅如此,俩人甚至还口齿不清地说着一些不着边际的大话,吵得于得水心烦意乱!他于是撑着桌子,努力使自己站立起来。不过,当他摇摇晃晃迈出饭馆的那一刻,还是冷不防打了一个趔趄,差点扑倒在饭馆门口。
这一切都被大屁股女人捕捉到眼里,于是疾步上前扶住于得水,关切地问道:“喝多了是吧?不行就在饭馆里歇一会儿,等酒醒了再回去!”
大屁股女人的话,让于得水感到很温暖。然而,他还是坚持要回到青年点去。
“谢谢你——大姐!我没……没事,我慢慢溜达回去就……就行,很近的!”于得水充满感激地对大屁股女人说。
“唉,这黑灯瞎火的,你又喝成了这样,还能走回去么?”大屁股女人担心地问于得水。
“没……没问题!”于得水话刚说完,就听屋里农机站那俩人大声笑道:“咱……咱哥俩也……也他妈的喝醉了!她咋就不关心一下咱……咱哥俩啊?”
于得水听完这话,心里感觉很不是滋味儿,刚要回屋跟那俩人理论理论,心里突然一阵翻江倒海的恶心,随即俯下身子呕吐了起来。
大屁股女人见状,立马回屋倒了小半碗白醋,递给于得水:“来,大兄弟,赶紧把这一小碗醋喝进去,喝了能解酒呢!”她一边说着,一边催促于得水把醋喝下去。
大屁股女人名叫周春蓉,她的命不好,是个寡妇。她男人三年前死于非命——在采石场排哑炮时突遭意外,被炸死了,留下她跟五岁的儿子相依为命。不过她当时还未曾与公婆分家单独过日子。
那一年,她才刚满二十八岁。想必是怕她耐不住寂寞守不住寡、领了儿子改嫁他乡,于是从去年开始,公婆就一直在她面前唠唠叨叨,轮番做她的思想工作,让她跟自己的小叔子成亲过日子,但她始终都没有松口答应——她小叔子去年离了婚,离婚的理由据说是因为被窝里的那点儿事情;而问题的症结则在于她小叔子夜里的“活儿”干得不咋地,满足不了媳妇生理上的强烈需求。
但即便不是这样,周春蓉也还是打心眼儿里不愿意跟她小叔子成家过日子。尽管农村里有“肥水不流外人田”的陈旧习俗,并且偶尔也有这样的情况发生,但这毕竟是别人家的事,跟她没有半毛钱的关系。总之一句话,她无论如何都不会嫁给她小叔子的,就算是让她守一辈子寡,她也不愿意走那条道。
同时,周春蓉也是为了图个耳根子清静,避开公婆没完没了的唠叨,于是才厚着脸皮、托她未出五服的亲戚——公社人保组的周干事帮忙,来到饭馆里干活;而饭馆负责人也是考虑到周干事这层关系,再加上她干活手脚麻利,不偷懒耍滑,因此,才为她提供了除每月十几块钱的工资以外,吃住都在饭馆这样一个非常不错的优惠待遇……
于得水喝完周春蓉端给他的小半碗白醋,又倚靠在门旁喘息了一会儿。不久,当他摇晃着身子站起来,踉踉跄跄走了几步之后,顿时感到一阵天旋地转,接着又蹲在地上狂吐了一通。
周春蓉站在一旁叹了口气说:“算了,你就别再逞强了——俺送你回去!”说完,周春蓉便将于得水搀扶起来,跌跌拌拌地朝夜色笼罩下的丁家堡青年点走去。
刚走到前街东头孙满仓家附近,于得水又忍不住一阵恶心、便蹲在地上呕吐了起来。周春蓉忍不住嗔怪道:“你这是何苦呢!有啥大不了的事情想不开,非要把自己灌成这样才觉得舒服……唉,俺真搞不懂你到底是咋想的!”
于得水一边呕吐,一边夹带着哭腔说:“我真是太丢人了!我……我自己遭罪不说,还给大姐你添麻烦!我……我实在……”话未说完,于得水又“哇哇”吐了几口,甚至连苦胆水都给吐出来了。
这时,有一道微弱的光亮照射过来,紧跟着有人问道:“谁在那里?”
问话的人是虞子俊,他此刻正和王冠杰走在后街上。当他俩听到孙满仓家附近有人说话时,便举着手电筒凑了过去。
“是我——于得水!”说完又干呕起来。
虞子俊用手电筒晃了一下,见蹲在地上的人果真是于得水,便觉得有些奇怪:这小子跟谁喝酒去了?咋这么晚才回来?而且身旁还有个陌生女人陪着。
王冠杰看了周春蓉一眼,随口问道:“怎么回事儿?谁把他喝成这样?”
周春蓉反问道:“你们是一个青年点的吧?”
王冠杰说:“是啊!”
周春蓉舒了口气说:“那好,俺就把他交给你们了……俺是公社饭馆的。这位大兄弟一个人在俺们饭馆喝酒,自己把自己给喝醉了。俺看他吐得不行,又走不了路,只好给他送回来了……”
虞子俊赶紧接过话:“哦,是这样,那就太谢谢你了!都这么晚了,还麻烦你亲自跑一趟,连我们都觉得过意不去啊!”
周春蓉说:“这算个啥,又不是隔着十里八里的路程!”
“即便是一分钟的路,那也是一份人情啊!这样,改天让他去饭馆谢谢你!”
虞子俊客气地谢过周春蓉,同时又跟王冠杰说:“咱哥俩把他给弄回去吧!”
三个人回到青年点的时候,男女宿舍里的电灯都已经关掉了。因此,为了不影响到大家的休息,他们尽可能地不弄出声响来。
但是进屋后不久,几个男生还是被他们给吵醒了。
“你们今晚都去哪儿了?”周炳忠揉着眼睛问。
王冠杰瞪了他一眼,说:“怎么,我们去哪儿还得向你汇报啊?”
周炳忠尴尬地陪了笑脸说:“我不是那个意思,就是担心你们这么晚还都没有回来。”
“担心个屁!你要是担心的话,还有心思躺在炕上睡大觉?”王冠杰不屑地说。
王冠杰的话,让周炳忠觉得很委屈,但又无法为自己辩解,只好噤口不语了。
虞子俊又问郭海波:“唉,刘建军和吴庆义怎么还没有回来?”
“不知道啊!还以为你们是在一起的……”郭海波正说着,便听有人推门进来,一看是刘建军。
刘建军进屋后挨个瞅了瞅,满脸疑惑地问道:“你们怎么还不睡觉?打鸡血了?”
虞子俊赶紧解释说:“我和冠杰下午去了一趟杨主任家,被他留下来吃了晚饭。回来时在孙满仓家门口碰见了于得水,他醉得一塌糊涂。我们三个也是刚刚回来不长时间。”
刘建军“哦”了一声。遂又问道:“庆义呢?”
虞子俊和王冠杰俩人这才发现,原来吴庆义也没有回来。
于得水这会儿已倒头睡下了,甚至连衣服都没有来得及脱;而且很快就从他满是酒味儿的嘴里传出了呼噜声。
刘建军叹了口气,然后对虞子俊和王冠杰说:“走,咱们出去找一找吴庆义!”
这个时候,月亮也已然挂在当空了。
他们先是沿着后院李万金家的门前走过去,看看他家的灯是否还亮着。如果李万金家里的灯是亮着的,说明吴庆义很有可能在他家里喝酒。但是,李万金家里的灯已经熄灭了。
于是他们又同时想到了另外一个去处——三愣子家。
果然,三愣子家里的灯还亮着。
刘建军拍打了几下院门。
旋即,屋内便传来了三愣子的声音:“谁呀?”
“是我——刘建军!”
话音刚落,三愣子便从屋里走了出来。
没等三愣子打开院门,刘建军便急着问道:“庆义在么?”
三愣子打了个酒嗝,然后笑着回答说:“刚走不多会儿,跟你们脚前脚后。”
“这就怪了,我们怎么没有碰见他呢?”刘建军问。
“他骑自行车去塔寺送王延来,估计一会儿就回来了。”接着,三愣子又埋怨说,“你们哥几个也真是的,下午都跑哪去了?害得庆义到处找你们,差点都找翻天了。就因为这,他今晚连酒都没有喝好……”说到激动时,他差点就把吃狗肉的事情说出来——因为吴庆义刚刚还嘱咐过他:这狗肉不是好道上弄来的,千万别对外人说。虽说刘建军他们都不是外人,可他还是不说为好,要说也是由他吴庆义自己说。
“既然晚上喝酒,那他为啥不提前告诉我们一声?”王冠杰问。
“这……这我不太清楚,反正傍晚那会儿他都快急得火上房了!”三愣子闪烁其词地说。
刘建军说:“眼下时间也不早了,你赶紧拾掇拾掇休息吧!我们去村口等他一会儿。”
不久,三个人便溜溜达达来到了村口。他们在路边的一颗粗壮高大的榆树下面席地而坐。
如水的月光洒向大地,于是,旷野四周开始氤氲着一层神秘莫测的雾霭。透过月光的映衬,这些雾霭或疏或密、或聚或散,幽灵般弥漫在旷野周遭。除此之外,万籁寂静乡村夜晚、偶尔也会有少数技痒难耐的蟋蟀,它们乐此不疲地弹奏出一支支悦耳动听的小夜曲,但多半昆虫界出类拔萃的口器演奏家们、还都没有做好闪亮登场的准备;它们会在不久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接踵登上自然界的大舞台中尽情演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