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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捉狼少年

作品名称:狼穴探秘      作者:联丹      发布时间:2017-03-26 11:59:46      字数:4170

  我曾经很长时间都在考虑这件事:叼走高明达未果的那只狼到底是不是出于报复,如果是报复那么它和那只母狼以及那两只狼崽儿又是啥关系?再退一步讲,如果要报复,它为什么不把高明达当场咬死而要驮走呢?它也要像高家兄弟当年捉弄母狼一样也捉弄他们哥俩一回吗?我想那不可能,狼断不会有这么高的智商和幽默感,除非在《聊斋志异》里才会有这样的故事。那只狼可能是饿极了一时找不到吃食才出此下策。不久以后发生的一件事验证了我的判断:
  高明达事件不到半个月十来天时间,几个妇女在地里锄草。为了喂奶方便其中一位妇女还带着个三四个月大的婴儿。孩子放在地头,相距不过十来米,妇女们正在埋头干活,突然从沟边草棵子里蹿出一只大灰狼叼起小娃娃拔腿就跑。妇女们哭啊喊啊叫啊,有几个还赤手空拳追出去半里路,大灰狼腿瘸,妇女们腿慢,到底两条腿的没有跑过三条半腿的。距离越拉越远,妇女们眼睁睁看着那只瘸腿的狼叼着小娃娃径直往山里去了。
  这是一条吃人的恶狼!自此之后,这只狼频频光顾山村,咬猪叼羊逮兔子捉鸡,偶尔还袭击小孩威胁妇女。
  山民们个个惊恐不安、家家户户惶惶不可终日。怨天怨地怨政府,骂狼骂人骂“狼神”。其实呢,怨天怨地是气话。怨政府就没道理了,政府年年提倡打狼,有人还为此立了功受了奖。骂狼情有可原,骂人就有些牵强,骂“狼神”更是冤枉了好人。两位“狼神”披肝沥胆尽心尽力,多少次不顾生命危险,钻山洞掏狼窝,逮大狼捉小狼,光在他们手下落网的狼就大小不下七八只。好不容易才挣下“狼神”的美誉,老二还不是因为惹了狼受到报复才差点丢了儿子,而他自己也为此犯了神经。现在再回过头来骂人家可真有点没良心、不识相。
  骂归骂,行动还得行动,总不能引颈受戮坐以待毙吧!这回不用发动群众,不用开大会小会,不用作宣传。全村男女老少人人精神抖擞个个奋勇当先,拴套儿挖陷阱支夹子,昼夜由青壮年在村头村尾轮流巡逻。为了加强防范,上学的娃娃队伍增派两名基干民兵荷枪实弹送往接来。一切安排就绪,单等金龟上钩来。
  怪了,过了七八十来天都不见有啥动静,难道这只吃人的狼真有灵性?拴的套子支的夹子倒套住了不少山鸡野兔儿,陷阱里还掉下去一只大野猪,足足有二百多斤。 ; ; ; ;
  俗话说日久必疏。村民们以为狼不会来了,或者到别的什么地方去了,渐渐他们失去了耐心,放松了警惕。
  唯有老学究范老爷子没有丝毫怠慢,他以为“吃惯的嘴跑惯的腿”,那只狼是绝不会善罢甘休的,它肯定还要来。自从那一年他在高家受了一场白眼之后,一口窝囊气憋得老家伙有些年成了。这次好不容易瞅着这么个机会,他也要为民除一次害呢!事后他跟人说他逮狼和说服高家兄弟放狼绝不是一回事。他逮的是一只吃人的狼,此狼不除村民难安。而高家小伙子却掏了人家的老巢儿,大狼在山里又没惹着你,你欺负人家娃娃作甚?
  范老发动了自家儿子孙子一齐出阵,外人则一个也不要,而且还一再嘱咐儿孙千万别对旁人讲。不是他怕别人争功,他是怕万一逮不住狼由此落下把柄更让高家兄弟一伙有了说话的资料,所以才留了这么一手。
  老爷子在队上的看瓜棚不远的地方挖了一个长方形的土坑,坑深一米五左右,坑上横放两块门板,一块门板中间凿一个刚能伸进拳头的小洞。他和儿子孙子替换着值班,一个在家里休息,一个在瓜棚里睡觉但不能睡得太死,一个就在土坑里“守株待兔”。
  土坑里放一块木板上面铺上狗皮褥子以免受潮,值班的人披着羊皮大衣怀里还抱一口小猪或者一只鸡(猪和鸡也是轮流上岗)。人不能睡觉要不时地打得猪(鸡)叫唤,猪(鸡)叫的声音很大很响夜里寂静方圆几百米上千米的地方都能听得见。
  这一天夜里狼终于来了,其实它已经来过几次了,由于摸不清虚实所以才未敢轻举妄动。这回它实在是忍不住了,村里防范太严它不敢贸然进村,村外小窝棚旁边的地洞里有一只小猪在不停地吼叫,使它情不自禁地三番五次光顾此地。它已经侦察过了,它不但闻到瓜棚里有人的气味而且还听到人的鼾声。地洞里有猪和别的什么混杂气味,它一时搞不很清楚。大概是猪和人接触的太紧密,所以猪身上混合有人的气味这也在情理之中。再说,它已经好几天没有正经地吃过一顿饱餐了。不是它偷懒,而是它有伤在身。它捉不住山羊也撵不上小兔,更不可能搞到一只野猪。它还年轻尤其是它的胃口很好经常肚子咕咕叫。如果它不想躺下来等死,它就得想办法搞到食物。说的好听,人都说天上不会掉馅饼,难道天上会掉狼食?实在没办法,最后它才把眼光锁定在与人有关的目标上。尽管它很怕人,它知道在所有的动物当中人是最难对付的。他们不但有棍有棒能扔石头会放箭,而且还有一种能发出火药、沙子、铁豆子之类的家什。那个东西太厉害了,你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听见“轰隆”一声,那里面的东西就朝你奔过来了你想躲都躲不及。它就是挨了这么一闷棍。它并不是成心要报复人,它知道狼远远不是人的对手,它压根就没想过报复这两个字。它只是觉得从人的口中抢一口饭吃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容易一些,所以它才走上这条既险又易之路。第一次打猎就失手了,主要是它没有事先看好地形,让人家前后一夹击,它无路可走而且腿脚又不方便才只好放弃已经到嘴的高明达。此后它就再不那么大意了,因而也再没有放过空。后来它知道了人们已经发现了它的劣迹,挖了许多陷阱拴了无数的套儿,它才不会上那样的当哩。只有那些不动脑子的山鸡小兔儿,还有那愚蠢的野猪才会为了一顿饭而搭上自己的一条命。所以这回它是斟酌了又斟酌,勘察了又勘察,最后才决定见机行事。
  正好是冤家路窄,今天守在土坑里的就是范又新。小伙子虽然闻不到狼的气味也无法看到狼的行踪,但是他隐隐约约听到更明确地说应该是感到了狼的动静。小伙子激动的心里嘣嘣直跳,这回他要亲自捉一只大狼让高家那两个不可一世的家伙看看,不要让他们老是门缝里看人把人看偏了。爷爷说了,一旦有了狼的响动就不要让小猪再叫唤了,以免狼起疑心。范又新这时放下了敲打小猪的棍棍,从怀里掏出一把又尖又快的匕首,静等着恶狼伸爪爪儿。
  果不其然,大灰狼围着土坑转了几圈之后终于站到了门板上。它的脚步很重,踏得门板“咚咚”响。它在门板的四周闻着嗅着,最后它发现了那个小洞洞。小猪是不再大声吼叫了,可是猪的本能却使它仍旧不断地哼哼着。大灰狼禁不住猪肉的诱惑,它稍稍犹豫了一下,才小心翼翼地把爪子伸了下去。
  土坑里漆黑一团,范又新不可能看清狼的爪子,但是他分明感到狼爪子已经伸进来了,热乎乎的都快贴他脸上了。听爷爷说,狼把爪爪伸进来之后先不要轻举妄动,一旦惊动了狼,那就前功尽弃了。
  狼把爪子伸进小洞并非试试深浅,而是想一把抓住小猪,它断定小猪不会张嘴咬它。第一次没够着,伸进去的速度快缩回去的速度更快,第二次、第三次……。如此三番五次,胆子逐渐由小变大,最后感到万无一失了索性把整个一条腿都深深地插了下去。
  范又新胆子又大人又机灵,一条狼腿都快到他的怀里了还犹豫什么?尕小伙迅速地用左手拽住那条狼腿,右手持刀照准腿根肉多的地方飞快地横捅了过去。
  大灰狼趴在门板上拼命地挣扎。他本来只剩下三条好腿,现在又有一条掉入陷阱。两条腿的人可以背起一块门板,两条腿的狼无论如何也搬不动这块门板,况且木板上还压着几块大石头。它知道会有这么一天但决没有想到会是这种结果,这种笨拙而又古老的办法居然也会使像狼这样精明的动物就范,真正是闻所未闻,实属罕见。不仅如此,如果它知道它是败在一个七十几岁的老头和一个十四五岁的尕娃手下时,不知道它还会发出什么样的感慨?
  范又新又高兴又紧张,兴奋的他满脸直冒冷汗浑身憋不住阵阵打哆嗦。他没忘记两手死死地拽住那条扎了刀子的狼腿,任凭它又跳又叫。范老一见孙子得手,提一根木棒跌跌撞撞跑来,劈哩啪啦一顿乱棒将恶狼打死。老头儿确信狼已经不会再动弹的时候,才从土坑里拉出几近瘫软的孙子。劳累了几天的小猪娃好不容易逮住休息的机会,正钻到羊皮大衣里打呼噜着哩。老爷爷轻轻地用手摩挲着孙子的后脑勺儿,关切地问道:
  “尕娃,怕了吗?”
  “没……怕……。”先是否定后又肯定,显然是不听话的牙齿在捣乱。
  “哈……。”爷爷的笑声在夜空里回荡着,传得很远很远。
  祖孙爷儿俩休息了一小会儿,才用那根木棒抬着死狼、怀里抱着小猪娃高高兴兴地回了村。
  第二天人们剥开狼皮时发现,狼的后腿根上有一颗子弹头儿深深嵌在骨头缝里,狼吃人的谜底不攻自破。
  这一次的狼肉没人吃,道理很简单,因为它是一条吃过人的狼。
  狼皮奖给范老先生做件皮坎肩,他没要;公社要他去开庆功大会,他没去;县长要亲自接见他,他躲起来了……。
  很多年以后,我突然悟出一个道理,如果说世上有高人,范老先生不就是一位名副其实的高人吗?他既是凡夫俗子又是识大体明大义学识渊博而又不露声色的智者。可惜当我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老先生已经作古多年了。我甚至不能到他的坟茔上鞠个躬或者磕个头,因为我们村早已从狼窝峪迁徙到别的什么地方了。唯留下老先生独自一人默默无闻地安息在大山深处。世上几乎没有什么人知道那儿躺着一位高人,而老先生生前自命自己为凡夫俗子因而也从未以高人自居过。
  范又新第二年考上了中学,他仅上了一年就报名参军,在一次自卫反击战中献出了他年轻的生命,牺牲时还不满十七岁。
  我和范又新的最后一面也就是他参军走的前一天晚上。临走时他把身上的地方粮票一共是三斤三两如数给了我,我送给他一支英雄100#钢笔。那时候生活还相当困难,粮票我没几天就填进了肚子。不知道我送他的钢笔是不是和他一道上了前线,他甚至没有给我写过一封信。送钢笔的时候我忘了他这个人天生就不爱写字。如果我知道粮票是他的遗物我一定会把三斤三两粮票那怕是三两也要保存下来。每当想到范又新,我总是有一种无法言表的滋味。我自恃自己的学习成绩好,曾当面讥讽过他是留级生,为此让我后悔了一辈子,有时我都恨不得自己揍自己一顿。但是他从来没有计较过我的过失,临走时还专程前来和我道别就是最好的佐证,说明他还是把我当朋友对待的。那天晚上,我曾经一再询问起他和爷爷打狼的事,他老是借故推托。实在被我逼得没法了,才笑笑说:“实话告诉你,不是我不说,是爷爷不让我说。爷爷说人活在世上不能没傲骨但不要有傲气太张狂,总是显摆自己的人是最让人瞧不起的人。”在我再三的央求下,并且保证不跟人讲时,他才向我描述了那个惊心动魄的夜晚。今天我把这件事编成故事写进书里让更多的朋友知道实事真相,不知算不算是对儿时伙伴的违约和不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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