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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狼也有情 第九章 恶狼吃人

作品名称:狼穴探秘      作者:联丹      发布时间:2017-03-23 21:02:16      字数:6103

  过了几天,群狼散了。只有那只母狼,仍旧不依不舍,锁定目标,围着高家的院墙,夜夜嗥叫不止。
  两只小狼崽儿,偶尔在高家媳妇们的奶头上吮吸几口人奶,虽不至于饿死,也只是仅供活命而已。毕竟争不过俩胖小子,人家是嫡亲骨肉,它们算什么东西哩?实在是吃不饱,也只能喝两口残汤剩饭果腹充饥保命吧。
  这天夜里,小狼们正在热炕上睡觉,忽然被高树贤高树惠俩人一家一个夹到胳肘窝里就走。俩小家伙不情愿,不住地哼哼叽叽。
  高树贤抱着一只小狼爬上了一棵大树,高树惠抱着另一只小狼爬上了另一棵大树。两只小狼卷缩在高家哥俩半热不凉的怀抱里刚要想打个盹儿,猛听见狼妈妈在不远处发出一阵阵歇斯底里的嗥叫声。虽然过去了好些天,但小狼对狼妈妈的声音仍旧牢记于心,谁让它们血肉相连息息相关哩,谁让它们连筋连肉连心连肺哩!俩小狼以为妈妈要来给它们喂奶了,高兴得呜哇大叫。
  老狼来到这棵树下,仰头看见一个人抱着它的儿子稳稳地坐在一个树叉儿上。它想见它的儿子,它的儿子也想见它。它们近在咫尺,但是它的儿子到不了它的怀抱。它没有过分的奢望,它只想把自己的孩子带回窝去,把它们抚育成狼。不光是它,这是所有天下做母亲的都应该尽的责任和义务。但是看来那个人不容许。而且它认识那个人。人认狼和狼认人截然方式不同,人认狼只能分大狼小狼公狼母狼,而狼认人主要根据气味。狼如果记住了一个人的气味,它可以把那个人跟踪到底,那怕他走到天涯海角。它记得很清楚,就是眼前这个人曾经和他气味非常相像的另一个人几年前就把它们的头狼抬走了。后来他和另一个人又领着一伙子人把它们邻居家的四个儿女掳走。它们一直没有和这俩人理论的主要原因是,头狼已经年老体衰,快要死了。即便不被抬走,早晚也是鹰叼虎啖。人都无法违抗大自然的规律,何况狼呢?而那四个狼儿子也早已经长大成狼,生活上应该可以自理了。如果分责任,那也是别人的事,与他俩无关。况且那个做手脚的人在这以前已经遭报应死了。想到这儿,母狼把怒吼变成哀嚎。它俯在地上,撅起屁股,使劲地摇动它又粗又长的大尾巴。围着大树不停地撒着欢儿跳起舞,嘴里哼哼着,就像唱歌打拍子一般。它想尽量表现得温顺一些,欢快一些,就像它们的近亲、人的朋友狗儿那样,偶尔也学几声狗叫,它认为只有这样才会讨得那人的欢心。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儿子,否则,它才不会给不相干的人献殷勤呢。打死它也不会做出那些丢人(狼)现眼有损狼格的事。然而,尽管这样它所有的努力还是付诸东流了。那个人并不买它的账,夜色中分明它看到那个人在笑。狼不会查言观色,它不知道那个人在笑什么,是笑它的愚蠢还是他自己的什么原因,这些都无关紧要。不过它从那个人的眼神里已经明白无误地得到答案,它失望了。
  绝望中的母狼开始做最后的挣扎。它先是高高地跃起,差不多离地面有三四米高,这对于它来说已经是最高极限了。可惜还差那么一点点,第二次憋足劲它发起更猛烈的跳跃,还是差那么一点点。如此三番,它早已精疲力竭、气喘嘘嘘,不禁犬坐在地上伸出舌头大口喘气。稍过片刻,狼不死心,改换了策略用嘴啃树,事实证明,这一招也是败笔。十几口下去大树不但纹丝不动,树杆下只留下些许木屑。这肯定是一棵松树或是槐树,树皮又粗又硬,如果是杨树桦树情形恐怕要好很多,但这些都不是以狼的意志为转移的,人的智商要比狼高出许多,再聪明的狼也算计不过两条腿走路的傻人,何况它面对的还不是一个傻人,尽管在他算不得是个聪明人,对付狼的本事还是一套一套的,……。
  此时的母狼,焦虑、烦躁、疲惫。它不由开始埋怨起它的伙伴来,如果多来一两个,它也不至于如此为难。其实也不是它们不肯帮忙,起因是家族最近发生了一件喜事儿。它的其中一个姊妹这几日发情火,公狼们都去谈恋爱,母狼们还要办伙食,它的事就没狼管了。
  母狼还没缓过气来,猛听见不远处另一棵树上它的女儿在啼哭。儿女都是娘的连心肉,哪一个不痛能长大?这一只还没救出来,它又急忙去看那一只。同样的故事再重演一百次,结局仍旧是同样的结局。
  老狼又累又急又渴。突然在奔跑的路上它发现了一个盛满清水的水桶。它用鼻子嗅了嗅,仅管咸味很浓,但没有别的什么异常。咸水不至于要命,这是任何狼都懂得的常识,所以就小心翼翼地伸出舌头舔了舔,然后又抬起头来四周望了望,它始终没有把水和那两个抱狼娃娃的人联糸到一起。当它确实感到万无一失的时候,它才用舌头轻轻地舔几下。就这样跑几个来回喝几口水,它越喝越渴,越渴越喝,实在忍不住,直到桶底儿朝天,它的肚子涨得像鼓,更像是吹满气的羊皮筏子。它死了。在它临死之前它睁开右眼望着儿子的方向,睁开左眼望着女儿的方向。
  老母狼死了,两只小狼成了孤儿孤女,高家兄弟才不理会它们的死活哩!
  
  小孩子好奇,我撺掇母亲买一只小狼回来玩几天,母亲不肯,反倒训斥我说:
  “羞,那是狼不是狗,有什么好玩的?你不害怕,我还怕哩!”
  正巧姑妈在我们家走亲戚,听到这个消息,忙不迭地说:“我去看看,我去看看。”
  
  姑妈(我们老家土话叫娘娘)是个苦命人。姑父解放前给人家扛长工,地主家的儿子打猎练靶子,一枪打到姑父头上,姑父当场就死了。地主的儿子放出话来说,他明明看见一只狼从他眼前走过,就放了一枪,过去一看才知是我姑父。由是,他们村里人都说我姑父是狼变的。后来地主家“慷慨解囊”赔了两百斤麦子就算是抵了一条人命。
  姑妈一辈子没生养,抱了个女孩就是我表姐,大我五岁眼看着也就到出嫁的时候了。当时我就奇怪,姑妈一个老太太,在家寂寞,养只小狗小猫的就是了,为啥要养只狼呢?况且村里人又把姑父的事说的那么难听,避嫌疑都来不及哩!
  狗日的高树贤好狠心,开口就要了姑妈十块钱,真是看着寡妇人家好欺负。姑妈好说话,价也不还,痛痛快快地给了那狗日的十块钱,抱回了那只可怜兮兮的小公狼。小狼长得像狼又像狗,因而姑妈给它起了名儿叫“狗狼儿”。
  小母狼最后不知所终,有人说让高家的小娃娃玩死了,有人说让高树贤还是高树惠狗日的给捏死了。谁知道呢,反正落到那个家里还能有什么好结果。
  又过了两年,村里再也没有人见到过狼,也没有听到过有关狼的消息。大家都以为,狼被高家兄弟打怕了,它们迁徙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了。因而,村里人都把高家兄弟尊称为“狼神”,有“狼神”在,就不会闹狼害。过去还以为狼具有很强的报复心理,现在看来这一切都是无稽之谈。“狼神”高大高二如今都是村里的头面人物,高大当了副队长,高二当了民兵连长尽管全村只有二十几个民兵而且还有几位女兵和过了年限的老兵。当民兵是有条件的,百十号人的小村庄哪有那么多的适龄青年,五十岁的老头老太太总不能让人家去当民兵吧!俩兄弟飞扬跋扈,在村里说一不二。他们的老爹管不了他们,队里的队长也管不了他们。当初几位老寿星也只剩下一个范老学究。范老儿是个很顾面子的人,从那回离开高家的门,再没和高家的人搭过话。让他们兄弟闹腾去吧,村里人都说。好在年年粮食收成好,家家都不缺吃少穿,有几个小丑跳着扭着,大家还当好戏看哩。
  正当山泉洼沉浸在一片歌舞升平的欢乐气氛中的时候,可怕的事情到底还是发生了。
  高树贤的兄弟高树惠的儿子高明达上学的第一天就被狼叼走了。
  其实,这一切都是巧合。高家哥俩最痛恨自己的就是目不识丁,这也是他们对他们的父亲怨气冲天的重要原因之一。因而他们最大的愿望就是一定要把他们的后人培养成才,不要再让后人对他们产生像他们对他们老子那样的怨恨。高明达不愿去上学,他实在太小才五岁多还不到六岁,乡里人按虚岁计算,报名册上也记的他七岁。高明达哭哭啼啼,早晨临上学前还挨了他爹一顿臭揍。高明达很不情愿地跟上上学的队伍,还时不时地回头看看他爹是不是也在后面跟着。高明达年龄最小个头最矮走得又慢出发得还迟,渐渐他和队伍拉开了一段距离。刚刚快要翻过山梁的时候,小朋友们突然听见高明达一声尖叫,大家回头一看,一只大灰狼咬住了高明达的脖子。七八个小孩又惊又怕直着嗓子变声变调带着哭腔大声喊叫。
  “狼来了,狼来了!快打狼啊,狼吃人了……”。
  狼不敢上山,背着高明达往山下跑。还没跑出多远,一拐弯和一个人差点没撞个满怀,这人正是高家二掌柜。高树惠不放心儿子,怕他第一天上学就逃学所以就远远地在后面跟着。没成想儿子自己没回来倒让一只狼给“送”回来了。高树惠一瞅狼背上驮着的正是他的心肝宝贝儿子,顿觉眼前发黑腿肚子一软,差点没有跌倒。他想大喝一声,嗓子眼又像被什么堵住了,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只能干瞪着眼发愣。狼一瞅有个大汉拦住去路,不及细想,掉转身回头就跑。
  山上的娃娃,开头吓得有点发蒙,等缓过神来时狼已驮着高明达往山下跑去了。领头的学生是个大个子,已有十四五岁,还是个小队长,丢一个同学无法向老师交待,回去也得让爹妈打个半死。索性拼了,他从脖子上拽下书包当武器,手里提溜着,一头跑一头喊:
  “快走呀,快跑啊,打狼去啊!”
  有人带头呐喊,学生队伍里人人皆是敢战之士。有的拾石头,有的捡土块,“打呀杀呀!”奶声奶气的喊叫声从山巅上如潮水般地冲了下来,倒也不失为一种气吞山河般的壮观。
  大狼猛见山上冲下黑压压的一支队伍,人头攒动,不知有多少人马。道路两面皆是一二米高的陡坡,它身上负重,腿脚看上去似乎有些毛病,它试了几次也未能如愿。大狼正犹豫间,忽一阵石头瓦块袭来,雨点般落在它的前后左右。大狼恐惧,逃命要紧,极不情愿地扔下高明达,两条前腿使劲一蹿,跃过塄坎,一瘸一拐地往远处狂奔而去。
  学生们凑了几条红领巾,扎住高明达流血的脖子。也不管是死是活有气无气,背起高明达轮流替换着朝学校的方向一路小跑。他们知道回家没用,学校旁边就是公社卫生院。
  不是高树惠怕狼,这一点尤其要交待清楚。“二狼神”咋会怕狼呢?他是心痛他的儿子,他是爱子心切才招致精神错乱、神魂颠倒以至于眼睁睁看着儿子让狼叼走他都无动于衷。当初老母狼为了它的娃娃不是还在他哥俩面前跳舞来着吗?这有啥丢人的,只不过是表现形式不同罢了。谁笑话谁?话丑理端,放到谁的头上还不是都一样。
  高树惠清醒过来之后,立刻发了疯似的朝山上追去。等他到了山顶,四下一望连个屁影也没有。一连串可怕的念头在他脑海里不停地闪来闪去赶也赶不走:他没有儿子了,他是眼看着他的儿子被狼叼走,而他却像傻子一样做了旁观者。他没有从狼口里把儿子夺回来,他还是“狼神”呢?那是多好的机会呀,只要他大喝一声,即便是狼不会放下儿子,它身上背着人也跑不了多快。如今,儿子的尸首都找不回来了。过去他老跟着哥骂爹,他呢,他够做爹的资格吗?那回他和他哥逮了两只小狼,老母狼搅得他们家一连七夜没睡成觉,直到他和他哥想法用盐水把它涨死为止。他比不上那只母狼的决心和韧性,他连畜牲都不如。
  他懊悔、沮丧、惭愧。他满脑子都是儿子、狼,狼、儿子。他疯了……
  高明达醒过来的第一句话就是:“我爹呢?我要我爹!”
  大夫姓金,是个五六十岁的老头儿。人很和气,医术又好,因而方圆几十里人缘都挺好。金大夫见高明达醒来,高兴地跑出来喊道:
  “好啦,好啦,没事啦。娃娃的爹来了没有?娃娃叫他爹着哩!”
  我们校长、老师和一帮子学生都在外屋。大个子学生抢先说:
  “金爷爷,他爹没来,我能给他说个话吗?”
  “可以,可以。本来也没多大的事,娃娃主要是吓坏了。受了点小伤,血流的不多,送来的也及时……”这老头可真够唠叨的。
  “爷爷,我进去了。”大个子同学要进去,老金还站在门口。
  “进来吧,进来吧。”金大夫连忙往旁边一闪,让出条道儿来。
  “你进来干嘛?我爹呢?我要我爹!”高明达脖子上围着厚厚的纱布,没见到他爹很不高兴,想扭过脸去,痛得龇了龇牙。歪着嘴说,“你把我爹叫来。”
  “我们没见到你爹,是我和同学们把你从狼嘴里救下来的。”
  “吹牛!我明明看见我爹堵住狼的路,是我爹救的我!”
  “那你找你爹去吧!”大个子同学生气地转过脸去,走到门口还嘟嘟囔囔,“狗日的没良心,狗日的狗命大。”
  自此以后,高明达又多了个“狗命大”的外号。
  高明达伤愈出院之后,除了下巴上面留下几枚牙印之外,就是脖子长歪了一些,老是一副向右看齐的样子。为此高树贤还专门找过金大夫,高树贤一进门就高声大气地呵斥道:
  “我把你这个老牛鬼,啥球、破技术?娃成歪脖子,以后找个对象嘴都亲、亲不成了。我看你是…专和贫下…中农作对,小心我…治你!”
  金大夫脸憋得通红,好半天说不出话来,嗫嗫嚅嚅地说:“…高队长,我…好心好意地给娃娃看病,你反倒……,我技术不好我承认。我怎么和…贫下中农作对了?你别拿大帽子压人好不好!”
  “我拿…大帽子压你,我还要拿大棍子打你哩!…把你这老狗打倒…在地再踏上…一万只脚都不止呢!”高树贤气咻咻的吼道。
  高树贤的话果真应了验,没过几年赶上一场运动这老小子就逮住了机会,他亲自把老金大夫打倒在地上,并且还狠狠地踏上了一只脚(不是一万只)。
  大个子同学名叫范又新,是范老学究的孙子。范又新什么都好就是学习不好,六年小学他上了足足九年。要不他怎么十四五岁了还在小学里逗留着哩?凡事有好有坏各有利弊,高家的高明达还多亏了这位留级生才捡回了一条命。他不但个儿高还有胆量而且爱帮助人,因而他在同学们里头威信挺高,同学们大都听他的,他不和女同学说话也不欺负小同学。不过他从来没有当过班长,他在班上最大的官衔就是劳动委员。他虽然学习不好,但是他爷爷很痛他爱他。范老经常对他说,一个人学习好坏是个人的天赋,一个人学好学坏是做人的根本。高明达的事过后,范又新并没有企盼着有人说他多英雄多伟大,作为一个大哥哥,这事放谁都是义不容辞的。虽然他当着老师和几个同学的面骂了高明达一句“狗命大”,过后他也觉着荒唐可笑大可不必,他犯不着和一个刚断了几天奶的小娃娃论高论低。然而事情的结果和范又新的作为却成了两回事。高家非但没有承情,还人前人后的说了不少坏话:范家那个球娃,光知道背上娃往医院里跑,为啥不打发人先回村里给大人说一声呢?老二的疯不找他狗日的算账就算便宜他了,还牛球啥哩嘛!;山里人虽然没知识少见识但是他们懂道理。从这件事情上他们开始了解并真正认识了范又新这个尕娃。同样是打狼,但是范又新不张狂。他打了狼救了人人家还在背后数落他他都不计较,这样大度的人别说一个尕小伙就是大人有几个能做到?这样的娃娃长大以后保证有出息。
  范又新上学比我早三年,我上六年级的时候赶上他和他同了一年班,那一年我考上了中学他没考上继续在小学复读。也正是在我离开学校的这一年,高明达才开始上学,我们俩刚好错了岔儿。我上中学住校,星期六晚上我刚回到家母亲就把高明达被狼叼走的事告诉了我。
  母亲说,村上说啥的都有。有的说是报复,有的说是报应,有的说是罪有应得……。我当时年岁已经稍微大了一点,也多少明白一些事理。听了母亲的话我就想:说报复倒有点可能,说报应那是迷信,说罪有应得有些过分。
  我和高树贤哥俩没有过结,也说不上好感恶感,论辈份我应该叫他们哥,可是年龄他们又比我大得多。在他们成名之前我虽然只有十来岁但在他们眼中似乎还是个人物,偶尔见了还主动问我一声“吃了吗?”后来情况起了变化,人家都不拿正眼瞧我了。有时走在路上避不过主动赶上去问候一声,人家也是一副带搭不理的样子,哼一声都算给了面子。第二天我在街上碰到高树惠,这一回他倒是“热情”地主动和我打招呼:
  “嘻嘻…,狼,儿子……。嘻嘻,…儿子,狼……”我吓得连忙躲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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