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文学网欢迎您! 用户笔名:密码: 【注册】
江山文学网  
【江山书城】 【有声文学】 【江山游戏】 【充值兑换】 【江山社团】 【我的江山】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长篇频道>人生百态>亲土>第一章 我在地里长大

第一章 我在地里长大

作品名称:亲土      作者:凡水      发布时间:2017-01-10 20:24:06      字数:9764

  第一节我的出生在这块地上
  我是在麦草垛边出生的,我来到这个世间接触到的第一个物件便是麦草。麦草很柔软,因为当我脱离黏液滚落到麦草上时没有感觉到一丝疼痛。我翕动鼻子嗅到这个世间的第一种味道也是麦草的香味,这种香味令我刻骨铭心,尽管后来我闻到过各种各样的味道,就算女人的香味也都比不上麦草的香味带给我的刻骨和铭心。以至于在我后来每夜抱着女人的时候,我都能想到麦草的存在。
  麦草的柔软和香味让我的哭声戛然而止,我四肢朝天地乱蹬是为了让自己接触到更多的麦草。当一双大手将我抱起来的时候,这双大手也是我来到这个世间接触的第一双手,后来我才知晓这双手的主人是我的父亲。父亲的大手让我感觉到粗糙,尽管手上有暖暖的温度传来,但我还是哇哇的哭着想回到麦草上去。我没能如愿,因为他们不懂得我的哭声是为了什么,不知道为什么,就会按照他们的意图将我抱走。很多时候,很多的人,理解不了别人就会按照他们的意思来做事,有的会将事做的更好,有的会将事做的南辕北辙,很多时候都是这样。
  接着我就被裹进了一块布里,我不晓得那块布是什么颜色,因为我现在还不能辨别各种色彩。那块布有着和麦草相同的柔软,甚至比麦草更柔软,但没有麦草的香味。我一接触到柔软就不再哭了。孩子的哭泣是有原因的,不哭泣也是有原因的,哭泣是因为眼前的事违背了他的意愿,不哭泣是因为在哭泣完之后事情有了扭转,转到让他喜欢,快乐的程度,他就不再哭泣。我不哭泣了是因为我喜欢柔软。当然,我也还有另一种选择,那就是继续哭泣着回到麦草的柔软中去,但我心下明白他们不会理解我的哭泣,所以这个选择是徒劳的,之后我就躺在柔软的布里不再哭泣。
  我在这块柔软的布里吃到了我来到这个世间的第一种食物,那是一种让我一张嘴就吃个不停的液体存在。我不晓得那是什么,但我听他们说那叫牛奶,哦,原来那种香甜的液体叫牛奶。从此,我就记住了有一种香甜的液体叫牛奶。每当我哇哇哭嚎的时候,就会有牛奶送到我的嘴边,有时我想喝牛奶,有时我不想喝牛奶,不管想喝不想喝都会有牛奶来堵住我的嘴。喝牛奶多了,我发现自己总是会拉稀。我的拉稀来的毫无征兆,这样我总是会拉在柔软的布里。其实,这里还有另一种原因,在柔软的布里拉稀很暖和,就是这样。拉完稀,他们就会撤去裹在我身上的柔软的布,换上另一块柔软的布。我发现他们换来换去始终是这两块布,而且到后来,这两块布也不再那么柔软,有些粗糙了,我拉起稀来很不舒服。这时,我就会想到麦草的柔软中去。但我晓得这不大可能,于是,我在布里不再拉稀。到后来我想要拉稀的时候,我就会哇哇大哭,他们就会抱起我到外面去,我就会在一双手上拉稀。
  与此同时,我看到外面的情况和屋里的情况完全不同,外面很光亮,很豁大,什么都有,就是我不知道它们叫什么。后来随着拉稀的次数多了,我渐渐晓得了什么叫天空,什么叫土地,什么叫瓦片,什么叫水,什么叫房子。最奇怪的是,我在拉稀的同时晓得了一种喜欢吃我拉下稀的四肢动物叫狗。这让我小小的心灵很震撼,这个叫狗的东西不停地“嗒吧嗒吧”着长舌头,不一会儿就把我拉下的稀舔的一干二净,这就让我认为它是一个吃稀的奇怪动物。但事实上不是这样,它也有吃稠和干的时候,吃稀只是它的一种本性。在后来我窥见了在我们身上也存在着这样的本性,就是这么回事。
  我在无数双手上拉过稀,有大手,有小手,有粗糙的手,有柔软的手。我喜欢在柔软的手上拉稀,在柔软的手上拉稀总是拉的很快,也很舒服。我最不喜欢在粗糙的大手上拉稀,因为粗糙的大手总是会在我拉稀的空挡摸我的小牛牛,我拉起稀来很不得劲,一阵一阵的,而且这双手总是会在我还没有完全拉干净之前就将我抱走。后来,我学聪明了,只要这双大手触碰到我的时候,我就哇哇哭泣。接着,就会换来一双柔软的小手,这时,我就会眉开眼笑。
  我裹在不再柔软的布里,喝着香甜的牛奶,在柔软的小手上拉稀,到了三岁。三岁的我晓得了很多。晓得了叫爸爸,叫妈妈,叫奶奶,叫爷爷,叫外公,叫外婆,叫姐姐,叫哥哥,也叫我自己,小牛牛。小牛牛就是我,我就叫小牛牛。我没有大名,也没有小名,我就这一个真正的名字,小牛牛。到后来我长大了,我依然叫小牛牛。尽管他们让我改成大牛牛。我的身份证上赫赫的写着,姓名:小牛牛,1996年9月13日生,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马跑泉镇亲土寨人。这些都是后来的话了。
  
  第二节小牛牛的三岁
  三岁的小牛牛依然喝着香甜的牛奶,只是不再拉稀了,也不需要不管是粗糙的大手还是柔软的小手来抱他了。
  三岁的小牛牛在吃过他拉下稀的那条狗的陪伴下,跑遍了脚下的这块亲土地。
  小牛牛很喜欢这条狗,但不知道叫它什么,他们总是叫它狗,但他觉得叫狗不太好,亲土地上的每条狗都叫狗。他想到自己叫小牛牛,那就叫它小狗吧,于是,他就叫它小狗了。到后来这条狗都老的掉了牙脱了毛,他依旧叫它小狗。这就是说,小牛牛是一个很执着的人,执着在他的始终如一上。
  这块亲土地上长满了一望无垠的麦子。现在是五月份,麦子长的绿油油,风吹过来,这片绿油油都朝一个方向摇头。假如是一阵很猛烈地狂风,这些绿油油就都会弯下腰去,并且发出很响的擦啦擦啦声,像是在表示让它们弯腰的不满,这就让小牛牛认为这些绿油油有着和自己相同的生命,都会点头哈腰说话,唯一不同的是,它们不会走路。小牛牛在自家地里的绿油油里给自己圈出一小块绿油油,他是为了见证柔软和香味的产生,也是为了再一次体验他来到这个世间第一次接触到的柔软和嗅到的香味。他圈出来的绿油油,是一片绿油油里长势最好的绿油油。这就应证了一个道理,谁说孩子什么都不知道的?孩子的心里最清楚,就是这样。小牛牛在这点上就做的很好。
  小牛牛做的更好的是,每当自己有拉的意向的时候,他就会跑到自己圈出来的那片绿油油里去拉,连同一起去拉的还有被他叫做的小狗。小牛牛和小狗一同去拉不到一个星期,那片绿油油长的更加的绿油油了。站在田埂外一眼就能看到这片最高最壮最绿的绿油油。种了一辈子绿油油的二大爷背着手弯着腰,看到这片绿油油的时候都止不住慨叹起来,“这小牛牛碎娃将来准是个种绿油油的好手”。
  小牛牛自己倒不以为然。因为他的意愿不在绿油油上,而是在柔软上。柔软令他铭心,令他刻骨,他将以柔软为座右铭,将以喜欢柔软为一生。他要去发现更多的柔软。现在他发现的柔软已经有三种,麦草,布,小手,这些都是柔软的。最柔软的是后来在他十五岁的时候无意间摸了王厨娘的胸部。这种柔软是他从未见过的。以至于在后来的每天里他都想念着这种柔软,嘴里还念叨着一句话,“原来最柔软的在这里”。
  现在的小牛牛显然是不知道这些的。他现在心思是怎么和小狗在绿油油里拉出更多的屎来。他发现晚上吃两个馒头和吃三个馒头在第二天拉出来的东西是不一样的,吃两个馒头拉出来的稀一些,吃三个馒头拉出来的干一些,而且拉出来的形状也不一样,虽然是在同一个屁股底下拉出来的,稀的像烂泥,干的像糖葫芦,他不知道是稀的好一些还是干的好一些,或者说是烂泥好一点还是糖葫芦好一点。他在稀和干之间来回权衡,在烂泥和糖葫芦之间判决。权衡的结果是不稀不干正好,判决的结果是一半烂泥一半糖葫芦正好。于是他开始在晚上吃两个半馒头,多了绝不再吃,因为他在权衡,在判决。
  第二天一大早,小牛牛早早的就去了。他用不着脱裤子就可以拉,因为他还穿着开裆裤。开裆裤给他提供了相当的便利,他用不着解裤带脱裤子,只要往地上一蹲就可以了。小牛牛蹲下去,“嘭”的一声,果真拉出来一半烂泥一半糖葫芦,不干不稀,正好。可是他发现小狗就不同了,它总是会拉出一些不明不白的东西来,有好十几种,而且每过两天在小狗拉下的那块地上就会长出一些小草来,他发现长了小草,就不再让小狗来了。现在来这块地拉的就他一个人了,他想怎么拉就怎么拉,想拉到哪就拉到哪。这块地是他自己的了,没人会来干涉,没人会来打扰。
  这种情况在乡下很少见。一个农人自己种了一块地,总会有一些自认为很有经验的农人来指责他。他们都对他评头论足,对他指指点点。他们说他种的地不好,不对,应该这么来弄。最坏的是要是他种出的地肥的流油,他们就会给他下绊子,要么截断他的水源,要么放几只羊到他的地里去啃一啃,要么在他们地那头把田埂挖的细细的,连一只脚都站不住,叫他担的大粪全都滚到他们地里去,而事实上从来没有一担大粪在田埂上滚落,也从来没有一片地被羊啃光。他们很早就知道肥水不流外人田的道理。还有一种情况,要是他种的地全是荒草,他们就会高谈阔论,说“你看啊,这么好的地,他竟然种出了荒草,真是废物,趁早把地让出来吧,别占着茅坑不拉屎”。随便他们怎么说,总之他们总是会对着一块地和一个人说来说去,无心的就来听听,有心的就当看个热闹,就是这样。我这么说并不是有意贬低我亲土寨的人,而是阐述一种作为农人的事实。也并非我亲土寨的农人都是这般,在十之八九里面总有一两个如此。概率虽小,却影响极大。
  事实上的事有很多,但有一件事实上的事有必要先交待。亲土寨并不是一个寨子,就像后海并不是海,后营并不是营地,只是一个地方的称谓。也像每个人的名字一样,我叫小牛牛,其实我的牛牛并不小,可以说是很大,只是现在还是个雏形,到后来就很大了。我并不是有意夸大我的牛牛大,这本身就是一种事实,是事实就要说出来,说出来强过那些埋在心里的虚伪。很多的人,很多时候,并不是将事实都说出来。比如他长了一个很歪的牛牛,可他非要说自己的牛牛很直很大,这就是睁着眼睛说瞎话,歪曲事实,昧着良心说假话,打肿脸了充胖子。后来我在多人浴室里见过真正的很直很大的牛牛,虽然他们的都比不上我的。充胖子的人很多,多如牛毛,几乎每天都有一大批人打肿了脸来充胖子,结果充来充去把自己充的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介于这之间就是一个人精。在后来我才晓得他们千方百计的打肿了自己的脸来充胖子,是为了一种叫面子的东西。据说这种东西很值钱。后来我启动了一个面子工程,为的就是让广大充胖子的同志卖掉他们的值钱东西,让他们有钱花。
  
  第三节在黑夜里行走
  在我们亲土地上有这么一种说法,说黑夜是老天爷在睡觉。人需要睡觉,动物需要睡觉,这我能理解。但我不理解的是他们为什么管天叫老天爷。既然都叫爷了,为什么还要加个老字,是为了提醒这个天爷已经很老很老了吗?我不得而知。而事实上这个老天爷确实很老了,它存在太多太多太多的年了。从这个方面来说,加个老字好像是对的。但我总觉的不对。
  我们亲土地上有个二大爷,自从我晓得了老天爷之后,我也在二大爷前面加了个老字,管他叫老二大爷。老二大爷是这片亲土地上最能活的一个人,都一百零二岁了。腰板还是那么直,走起路来轻声细语,像猫走路一样,但他不是在走猫步,我的意思是说他走的很轻,再说像他这样年纪的人即使走了猫步也没人来看,顶多是添了一些笑料,而笑话老人是不对的。他下巴上的白胡子长到与膝盖平齐,比所有女人的头发都要长。如果有比胡子赛事的话,那老二大爷是当之无愧的冠军。
  在这里我要说的是在黑夜里行走的老二大爷和我,以及亲土地上的黑夜。
  在黑夜里行走需要一份勇气,这是事实。不是事实的事我不会说出来。老二大爷就是见证,没有谁的勇气能比得上他的勇气。抛去他成长的那十年,从十岁算起,老二大爷已经走过了九十二年里的每个夜晚,这是多么大的一份勇气。亲土地上的每个夜晚从来都是黑灯瞎火的,因为亲土地上没有过一盏路灯,这并不是穷的缘故,而是一种恪守。恪守的事情是这样的,黑夜就是摸黑进行,不要有所亮光,为的是让黑夜展现它的黑它的夜。这种事情已恪守了许多年,过去恪守,现在恪守,将来也还会恪守。让事实就是事实,让事情回归它本来应有的那个面目。在这点上,我们亲土寨人就做的很好。这也是我后来去了外国很骄傲的一点。
  摸黑行进就需要练就一副非凡的夜视眼,而事实上我们这儿的每个人都有着一双非凡的夜视眼,在黑的不见五指的情况下写字,在黑旮旯里打死一只偷食的老鼠,在黑窟窿里捉到一只蝙蝠,在黑沟沟里摸到一条鱼,更难能可贵的是在黑房房里做男女间的那种事。其实,在这件事情上,每个人都是夜视眼。即使是一个瞎子在这件事情上也能做到轻车熟路,不熟的话多做几次自然而然的就熟了。
  那些从外面来的人就不行了,我有时真怀疑他们是瞎子。在这样黑的夜晚,他们来到我们这片亲土地,总是开着车灯,还打着手电。即使这样,他们有时还是看不见,总是大呼小叫,“哎,那是什么?我怎么看不清,什么东西?快看,前面有个什么?瞧,后面是不是有个人哪?”,他们总是这么嚷。真是让我费解。
  我们的老二大爷在黑夜里行走从来不嚷,以前没嚷,现在没嚷,将来更不会嚷。老二大爷有个晚上看天的毛病,而且必须是过了凌晨,据说在这个时候看天能看到在接下来一天发生的所有事情。这种事情从来没有人看到过,只有老二大爷能看到,但他看到之后从来不说。这也是人们私下里议论他能活这么久的原因。为什么哪?因为人家能未卜先知啊。有人说老二大爷是人精,什么是人精?就是人里面最精的那一个。姑且不论老二大爷是不是人精,但他们说老二大爷就是不对。对于老人我们要从心底里的去尊敬。我从来不对老人做评论。这是事实。
  麦收了的季节是八月份,天黑的早了。在这个时候,西风也开始呼呼的吹来,风一吹,雨也就来了。刚开始是淅淅沥沥的下,到后来就“哗啦啦”地下了。下雨天是农人们的最爱,尤其是秋收以后,他们收获了自己一年的劳动成果后,终于可以暂时歇一歇了。大多农人在这个时候都会关紧院门,拉下窗帘,躺在炕上美美的睡上一觉。在这个时候,也是最有特色的时候,在一片“稀里哗啦”的雨声中,伴随着越来越响的打鼾声,先是一两声,后来就连成一片,再后来就汇成一股鼾流,像打鼓一样那么的有节奏,上去下来,上去下来。倘若贝多芬在我们亲土寨的这个时候,他一定能写出一曲鼾声交响曲的。那么我们的这片亲土也就跟着扬名了。
  在秋收以后的下雨的夜晚凌晨过后,老二大爷如期来看天了。他走的像猫,没人知道他是什么时候站在田园外的大土路上的,连狗们都不知道。这就说明老二大爷确实走的像猫,我没有说谎。在九十二年里的每个夜晚,他早就练就了一双无人能比的夜视眼,像豹子在黑夜里的眼睛一样发着亮光,他走在黑暗中跟走在白天中没有什么两样,甚至比白天走的更好。他能看到黑暗中的一切,哪里有墙,哪里有树,哪里有沟,哪里有石,他都看的见,而且也都知道,即使不看也能知道那个东西它就在那里。他比别人强的就强在这里,他走过了无数个这样的黑夜,对这里的一切早就了如执掌。老二大爷无疑是对这片亲土地最为熟悉的一个人。尽管后来我让这片亲土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我的了解绝对比不上老二大爷对亲土地的了解。在那个时候我想请他来做我们伟大亲土地的代言人,但无耐他早已故去。现在的老二大爷离故去还为时尚早,因为他在今夜的看天中没有看出对他自己生命的任何征兆,这是一个好兆头,说明老二大爷还能再活许久。
  在老人的生命这件问题上,我有好多话要说。在一个即将进入风烛残年的老人或者已经进入风烛残年的老人面前,切莫谈及生死。老人最怕死,这是一个真理。人人都怕死,都说胆小的人最怕死,小人最怕死,皇帝最怕死,刀架在脖子根上的人怕死,不是这样的,是老人最怕死。你甭管他说“哎,我活到这个岁数早就看明白了,即使现在死我也不怕”。这样的话恰恰是表明一个老人最怕死的话,他说自己看开了,其实并没有看开,至少在生死这件事上没有看开。就是这样。好多老人在真实看开的时候是在他最后一口气的时候,这个时候他说自己看开了那就真是看开了,但是往往一口气是说不出来的,所以好多老人都是含着最后一句“看开了”而离去的。这一句“看开了”隐藏了好多的人情世故,每个人都有看开的时候,或早或晚。这是事实。
  
  第四节我在早晨长到六岁
  长到六岁,我就很能揍人了。揍人是因为我看不惯他们,这就说明我是一个任性的孩子。任性归任性,但我的本质不坏,好多人都这么说,我自己也这么认为,因为我不想做个坏孩子,做坏孩子是不好的,不好的事情我从来不做。
  到目前为止我揍人最狠的一次是揍刘大邦,揍的他满脸是血,手指头骨折了三根,头发掉了无数根,到最后连我都吓了一跳。而揍人的原因经过是这样的。刘大邦朝武奶奶吐口水,为什么吐口水,因为武奶奶说他是混小子,所以他就朝她吐口水。武奶奶为什么说刘大邦是混小子,是因为刘大邦让他家狗咬武奶奶的大花猫,大花猫是武奶奶的大宝贝,大功臣,指望它给自己拿耗子哪,怎么能让狗给咬了,所以她就制止刘大邦,骂他混小子。骂了刘大邦,刘大邦就放肆的对她吐口水。我为什么会晓得这些哪,因为我就在武奶奶家门口经过。看到刘大邦对武奶奶吐了口水,我立马冲进去跳起来对着刘大邦的脸部来了一拳,没想到一拳就将他击倒在地。别看刘大邦十五岁了,可长的状如麻杆。我虽然只有六岁,但我状如牛,因为我从一生下来就喝着牛奶,而且在我三岁以后的每天晚上我吃两个半馒头,所以我生的状如牛。好多比我大一轮的孩子长的都不如我。我之所以能在每次揍人以后全身而退,就是因为我状如牛。这次能一拳将刘大邦放倒在地,一方面是因为我的状如牛,一方面是因为他的状如麻杆,否则我也不会做到一击必胜。我从不轻易揍人,一旦揍人那必定是有原因的。武奶奶的这个原因,是我不能饶恕的。我将刘大邦按倒在地,对着他的鼻子狠击三拳,“噗”的一下,他的鼻子立马开了花,血流满面,可他却叫嚷着来掐我脖子,我一手狠揪着他的头发,一手拿住他左手对我掐来的食指中指无名指狠狠一掰,“咯噔”一声,他的三根手指骨折了。可我还不放过他,问他服不服,他大哭喊叫着说服,我说还吐口水吗?他说不吐了,一滴也不吐了。这我才放过了他。
  对于小孩打架这事,我无疑是最清楚的。他们一贯的出招方式都是去掐对方的脖子,而我不,我上去就直接出拳,直击面部。打一拳不倒,就打两拳,打两拳不倒,就打三拳。而我至今打倒对方还没有超过三拳的。这在另一方面说明我有打架的天赋。后来我在二十五岁一拳砸烂了一张桌子,也是这种天赋使然。我有此天赋,但我从不以此自傲。大隐隐于市,高手往往都很沉默。我要做一个沉默的打架高手,让别人都看不出来。这是我六岁早晨的第一个梦想。好多人都有梦想,有大的,有小的,有现实的,有虚幻的。但我认为还是现实一点好,我有打架天赋,所以我就做一个打架高手。有一小孩要学我,其实他根本不会打架,也没有此天赋,可他却也要做个打架高手,我真是不能理解。
  经过此一战,我在这片亲土地孩子们的心中占据了一个很重要的位置。他们叫我拳神,说我的拳厉害无比,一拳能打倒一头牛,更何况是一个人。对于他们的吹嘘,我不以为然。我清楚自己的拳头能不能打倒一头牛。我是喝牛奶长到六岁的,我绝不会去打牛,就算不小心打倒了,我也会扶它起来,让它好好的吃草产奶。有好多孩子来找我当他们大哥,教他们打架。我没有同意,因为我不想收小弟,也不想当大哥,至于教他们打架更不会。我就想好好的做个好孩子。
  在一个早晨突然长到六岁,这令我很兴奋。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我能在早晨长到六岁,说明我以后的成长肯定是一路高歌猛进的。每个人都在成长,有的长的好,有的长的不好,有的在长大,有的长回去了。而我在这一点上已经胜过了许多人。以至于后来我在一个微凉的早晨突然想到我六岁的早晨,一切都一清二楚。由一个早晨想到另一个早晨,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想到的。而对于那些长回去了的人,我见过很多,他们总是说着大言不惭的话,说这种话的人大多都是上了年岁的人,有个词是专门来形容他们的,叫为老不尊。我是在六岁怎么知道这个词的哪?是因为我打了刘大邦以后,刘大邦的爷爷来找我了,说要把我狠揍一顿,指头掰折五根,为孙子报仇。我虽然揍人无往不胜,但对老人我无法下手。
  那天的情形是这样的。我揍过刘大邦以后,他鼻青脸肿的举着被我掰折了的三根手指跑回家去了。我晓得他肯定回去告状了,一会儿他家人就会找到我家去。我不怕,因为我是为了帮武奶奶才打的他,虽然是打的惨了点。我是有理的一方,有武奶奶为证,而事实上她也自告奋勇的要为我作证,这让我很感动,也算我的这顿揍没有白揍。凡事都要讲道理,就是这样。我和武奶奶一同到我家去,一进门就看到刘大邦爷爷和他爸爸像凶神恶煞一样站在我家院门中间,还有刘大邦他自己站在他爷爷的左手边低着头,他的左手已经用纱布包了起来。我一走过去,刘大邦爷爷突然像头饿狼一样向我扑过来,这么形容老人有些不敬,但刘大邦爷爷的情形确是如此,我不敢隐瞒。他丝毫不顾自己的腿脚不灵就朝我扑过来,嘴里大喊着“小畜生”,来掰我的手指。我着实吓了一跳。吓一跳并不是因为他要掰我的手指,而是他骂我小畜生,这是我没有想到的。他来掰我,我不能真的站着一动不动让他来掰我,所以我撤身转到一旁。正好武奶奶上前拦住了刘大邦爷爷,对他说了事情的原委经过,我为什么打刘大邦,为什么掰折了他孙子的三根手指,以及刘大邦为什么被我打,而他打不着我,武奶奶都说的很清楚,比我自己都说的清楚。我揍人是有一套,但论起说话我比不过武奶奶。
  武奶奶的一通话说通了刘大邦的爸爸,但没有说通刘大邦爷爷,他咬着牙死活要掰折我的五根手指。话都说的很明白了,可他还是要掰我,这让我很不爽。既然他坚持要掰我,那让他掰好了,一人做事一人当,我不怕他来掰折我,我也不会对老人下手。我打定了主意,只要我做了决定,别人怎么说都不行,这也是我固执的一面。每个人都有固执的时候,但他们的固执和我的固执不同,我固执是因为我胸有成竹,我晓得刘大邦爷爷掰不折我,我有这份自信。在掰之前,我和刘大邦爷爷城下三盟。
  一,在规定时间内假若你掰折了我,我不作怨言,此事就一笔勾销。
  二,在规定时间内假若你掰折了我一半,就不许再掰,我也不作怨言,如若再掰,视为耍赖。情况就令当别论。
  三,在规定时间内假若你没掰折我,我们双方就此作罢。你离去,我不作怨言。
  以上条约有武奶奶为证。我们都说了双方会遵守。这在另一方面又说明我有谈判的专长,以后也许能当个外交官。而事实上后来我没有当成外交官,原因是我有揍人倾向。这个倾向让他们很害怕,尤其是在一个外交官身上。没做成外交官,反倒做了一段时间的法律援助,但援助也不错,也算是跟谈占边了,虽然没有判。我和刘大邦爷爷规定的时间是一分钟,武奶奶认为一分钟太长,应该定为五秒,这样刘大邦爷爷就不能掰折我了。而我认为没有必要,我有信心有能力坚持一分钟不被掰折。因为我对对手的状态了如指掌,刘大邦爷爷和刘大邦一样,都瘦如麻杆,况且我注意到刘大邦爷爷的双手有微颤的毛病,这我才能让他肆无忌惮的来掰我。
  我伸出自己的右手,合成一个巴掌,觉得高高的让他来掰我。我之所以举的高是为了不让他弯下腰来掰我,因为老人弯腰容易累,所以我不让他弯腰,这样,他也就能使的上劲。我默默地举着手让他掰我,他搓搓双手,又往手心哈哈气,我看了都觉得好笑,他这是要掰死我的节奏。往手心哈气,那要使多大劲哪。而事实上他使再多的劲让我也觉的没有劲,我的右手攥在他手里纹丝不动,倒是他自己的手微微颤抖。我很轻松的就坚持了一分钟,刘大邦爷爷没有掰折我,所以只得恨恨离去。到跨出院门的那一刻,他突然折过头来问我:“你是吃什么长大的,怎么那么有劲?”我高声地回答他:“爷爷,牛奶。”我既回答了他,又叫了他爷爷,这样,我们就化干革为玉帛了。我这么做,一方面是为了敬重老人,一方面是为了让我们的亲土地更加的和谐。而和谐比什么都好。
  我还有一个主意,如若这个主意能实现的话,不仅我们的这片亲土地会变的强大,就连整个中国也会变的很强大,虽然现在中国已经很强大了。我的这个主意就是让每个一生下来的婴儿都喝牛奶,断绝人乳和各类奶粉。只有从一生下来就喝牛奶,人才会长的强壮,像我一样。我不指望每个人都像我一样,我也不想做模板,但每个人变的强壮也不是什么坏事。我希望我的这个主意首先在我们亲土地上实施,这就需要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我们亲土地的领头羊,让他带领我们向强壮奔去。但我晓得他不会听我的,不仅他不会听,大家也都不会听,这样,他们就丧失了一个变强壮的机会。没人会听一个小孩说的话,更不会有人会把小孩的话放在心上。人人都是这样。所以,我的这个伟大主意在我六岁的早晨变成了一个荒谈。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