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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素 馨 若 兰

作品名称:豪杰无恒      作者:谢卫      发布时间:2016-11-30 05:35:13      字数:6037

  晚宴结束,回到旅馆,已是深夜。庄义杰在那位白面书生和另外一名随从的护驾下,来到了自己的房间,开灯一看,除了桌上多出一束鲜花之外,一切都是老样子。那位白面书生向旁边的随从呶呶嘴,那随从会意,抢先一步到桌前,拿起那束鲜花认真仔细地检查一遍后发现,原来这是那家赌馆送来的,上面不仅挂着他们老板的名帖,同时还附着一张面值百元的钞票,庄义杰对此大惑不解,问白面书生:“这是怎么回事?是不是你们授意他们这么干的?”
  那白面书生摇头笑道,倘若如此,我们局座也就用不着派人专程为庄先生护驾了。庄义杰问,那这一切怎么解释呢?那白面书生说,事情明摆着的,你当时离开赌馆后,他们肯定派人在后面盯梢了,但当他们发现你坐上我们局座的专车后,就知道你是什么来头了,所以他们不但要认你在赌馆赢的那笔账,同时还要对冒犯你表示一份歉意,这鲜花和钞票,就是他们送出来的人情,你只管笑纳就是了。
  那白面书生和随从告别离开之后,庄义杰躺在床上,回想着到广州后的这段经历,不禁感慨万千。没想到黑道白道还存在着这样一种错综复杂的关系啊!联想到今天晚上,师兄为他举行的接风晚宴上所接触的那些达官显贵们,他突然恍悟师父如此安排的深意──师父是想借此告诉他,这就是社会现实。那些当今权贵们,一个个表面上道貌岸然,实际上却全都是伪君子,满肚子的男盗女娼!
  人生匆匆,白驹过隙,对某些东西实在不必看得太重,这,正是师父许无恒要告诉庄义杰的一个人生真谛。
  明白了这一切之后,庄义杰突然又想起师父曾给他吟诵过的一段佛偈:
  
  一拳拳倒黄鹤楼,
  一趯趯翻鹦鹉州。
  有意气时呈意气,
  不风流处也风流。
  
  这虽然是佛门的一种禅机,但人生天地间,万事万物原是相通的,所谓“佛法无法”,“见心明性”是也。一旦人的精神世界获得了解放,变得心无挂碍,自然也就可以自在自为了。想到这里,庄义杰轻松地吁了一口气,翻了一个身,渐渐地进入了梦乡。
  庆义杰醒来的时候,已是第二天上午九点多钟了。今天晚上就要乘火车离开广州了,他想在离开之前,再去医院看看那个受害者,看看他现在的情况究意怎么样了。昨天因为送医院送得还算及时,保住一条性命是不成问题了,但是那两只手是不是还有救?象他这种情况,如果真的失去双手,保住一条性命又有什么用?俗话说救人救到底,送佛送西天。这桩事情既然让自己遇上了,那就只有善始善终,求个心灵平静了。
  庄义杰穿衣起身,开门准备去洗手间方便洗漱时,就见昨晚送他回来的那个随从正坐在门旁待命,此刻听得门响,他唰地站起,啪地一个立正,随即朝开门出来的庄义杰举手敬了个礼,然后说,他随他们局座一早就过来了,见庄先生睡得正香,就没有打扰,他们局座因为公务繁忙,已经回局里去了,他是专门留下来听庄先生吩咐差遣的。听了这位随从的这番话,庄义杰心头一热,不由感激地点点头。简单收拾一番后,就匆匆离开旅馆,去了医院。
  来到医院,轻轻推开那间病房门,见病人半靠半躺着,一位年轻女子正一手端碗一手握匙,颇为耐心地在给病人喂着什么。庄义杰轻轻咳嗽了一声,以求知会,然后就来到病床前,那年轻女子这时恰好抬起头来,两人的目光相遇时,庄义杰突然产生了一种触电感觉,那是怎样的一双眼睛啊,它清纯、明亮而又迷人,简直就象一泓清澈透明的泉水,时刻闪烁着一股熠熠光辉,令人一望就心迷目炫,不能自已。庄义杰察觉到自己走神后,不由一脸赧然,连忙将目光投到病人身上。不用说,那两条手臂,都被打上了石膏,此刻被两条绷带吊着,一上一下地挂在胸前,其形状自然是十分狼狈,简直有点惨不忍睹。这是一个相貌和实际年龄极不相符的中年人,长方脸,五官端正,一双眼睛大而圆,但却像即将干涸的泉眼那样,已经黯然失色,脸上的皱纹和两鬓白发,将他沧桑艰辛的人生,展现得一览无遗。这张脸很快与庄义杰记忆中的他爹的那张脸叠合在一起,心头不禁涌起一阵酸楚和隐隐灼痛的感觉。
  “怎么样老伯,现在感觉是不是好一点了?”
  回答庄义杰的是充满哀怜和感激的一瞥。那年轻女子站起来,顾盼生辉的眼睛,从庄义杰脸上匆匆掠过,她羞涩地笑笑,柔声道:
  “不用问,这位先生就是小女父亲的救命恩人了。情重不敢言谢,就请先生先受小女一拜吧!”
  那年轻女子说完话,就一躬到地,给庄义杰行了大礼。庄义杰从未接触过这种场面,一时竟有些手足无措,嘴里嗫嚅着想说点什么,竟也像乱了方寸似的,一切不知从何说起了,显得一脸的赧然和窘迫。
  “请恕小女冒昧,敢问先生尊姓大名,不知可不可以?”
  “噢,噢,敝姓庄,贱名义杰。小姐你呢?”
  “我姓方,叫方素馨。我父亲睡了,咱们出去走走,可以吗?”
  离开病房时,庄义杰已将方素馨的倩影整个儿印入脑海里了。这个女子虽然称不上国色天香,但端庄匀净的脸蛋,洁白娇嫩的肤色,婀娜多姿的身材,加上那双灵毓钟秀的眼睛,却也不是天仙胜似天仙了。庄义杰第一次相伴这样楚楚动人的宁馨儿,简直有点魂不守舍了。
  在绿阴蔽地的林荫道上,方素馨将他们家的情况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庄义杰。方素馨说,他父亲叫方文华,原来也是一个富家子弟,因为接受了文明教育,所以满脑子都是自由、平等和博爱的进步思想,他不仅公开表示,不愿再子承父业地守在农村当土财主,而且还公然将自己的恋人带回家中,以此来向包办婚姻提出挑战和抗争。他的这种行为,理所当然地被家里视为大逆不道,也是家里绝对不能容忍的,他最终面对的选择是,要么“改邪归正”与家里妥协,要么就是脱离父子关系,从此远走高飞。当时年仅20岁的他,毅然选择了后者,与他的恋人──方素馨的母亲,双双私奔来到了广州。来到广州的最初几年,他们出双入对,同甘共苦,恩恩爱爱,生活过得和谐美满,可是,生下方素馨后,恶运便开始降临到他们头上了。先是她母亲生病,没过多久,她父亲又因为涉嫌参加“六•三运动”,而被校方革去教职,这对于他们这个本来就风雨飘摇的三口之家,无疑是雪上加霜。为了给她母亲治病,为了维持一家生计,她父亲像只没头苍蝇,从家里窜到外面,又从外面窜到家里,成天忙个不停。方素馨8岁那年,她父亲的忠诚和辛劳,以及为她母亲治病所欠下的累累债务,终于没能敌得过残酷的病魔──她母亲十分痛苦而又无限遗憾地丢下他们父女俩,撒手离开了人世。
  方素馨说到这里,早已泣不成声。庄义杰在听了这段经历之后,也不禁心潮涌动,叹息连连,心中第一次油然升起一股怜香惜玉的豪情来,他冲动地从西装口袋里掏出那块白手绢,走过去就要给方素馨擦泪,但方素馨却本能地闪了一下,他伸出去的手,就一下子僵在了半空中,为此他既尴尬又惶愧,暗暗责备自己太冒失,好在方素馨并没有迁怒于他,他紧张的心情这才稍稍驰缓了一些。为了打破这种尴尬局面,他把话题又引到方素馨刚才的叙述上面,庄重而又沉稳地问道:
  “听起来,你父亲应该是一位很优秀很出色的好丈夫和好父亲,他怎么会──我是说,他怎么会走到今天这一步的呢?”
  方素馨轻幽叹一口气,含泪道,她母亲去世后,她父亲悲痛欲绝,他太爱她的母亲了!如果不是为了女儿,他很可能会就此倒下,这是真的。当他终于从极度的悲伤痛苦中挣脱出来之后,他就将自己的精力全部都扑到了方素馨身上,他几乎把女儿当成了她母亲的化身。她原来的名字叫方丽君,他把它改成了她母亲的名字,他对女儿说,之所以改她的名字,就是为了让她永远不忘自己的母亲。他接着又告诉女儿,她母亲活着的时候,始终象清新淡雅的素馨花一样,清丽芬芳,妩媚娇人。他希望女儿长大后,也像她母亲一样,端丽而又清纯,娇媚而又典雅。随着女儿一点一点长大起来,不,毋宁说,当女儿越长越像她母亲,到最后简直难分轩轾的时候,他,方素馨的父亲,却越来越衰老,越来越不堪生活的重负了。当初被革去教职时,有人曾劝过他,识时务者为俊杰,写一份悔过具结,保住一只饭碗,孰轻孰重?他愤然作色道,不说我根本没去参加过那个活动,就是真的去了,我也不会昧着良心来写这个悔过状的。刚直倔犟的秉性,使他在社会现实面前,一次次碰得头破血流,但他却偏偏宁折不弯,傲骨铮铮!为了还债,为了把女儿抚养大,他忍辱负重,一个人干两个人的活,他给人家抄写文稿,当家庭教师,到后来干脆去车站码头出卖苦力,总之,只要能挣到钱,让他干什么都愿意。他自己苦挣苦熬,省吃俭用,却始终竭尽全力地让女儿过着公主一般的生活,同时让女儿接受最好的教育,当女儿从教会女子中学毕业以后,他又立即让她报考女子师范专科学校。望着日益衰老的父亲,已经年届十八岁的女儿,实在不忍心再让他来养活,不愿意再给他已经压垮的肩膀增加负担,但是,女儿的这种思想刚刚露出一点苗头,就立刻被他毫无商量余地地打消掉了。他以坚定豪迈的语气对女儿说,如果你真的孝顺爸爸,就应该充分理解爸爸的这片苦心──好好地去接受高等教育,将来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材。面对慈父的这种殷殷期盼,女儿别无选择地走进了女子师范专科学校的大门。然而,此时的他,已经积劳成疾,谋生的能力自然远不如从前,为了最终实现他的夙愿,就这么一念之差,他鬼迷心窍地走进了赌馆……。
  听了方素馨這段如泣如诉的叙述,庄义杰唏嘘不已。他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自己不经意间,援手相救的竟是这样一位值得敬仰的伟丈夫好父亲!尽管他走进赌馆的行为,实在不足称道,但那又怎么样,如果不是生活所迫,他又怎么会铤而走险?
  望着泪如雨下的方素馨,庄义杰的内心不禁再次涌起一阵酸楚和隐隐灼痛的感觉,他觉得一个如此清纯亮丽的纯情少女的眼泪,是真正像珍珠一样弥足珍贵的。如果听任它流淌而无动于衷的话,无论如何都是男人的一种耻辱和罪过。为此他暗暗下定决心,不管这一切是不是天意,抑或纯粹一种偶然,既然让自己碰上了,他就一定要尽心竭力地当好这个护花使者!
  方素馨,一个多么清隽典雅的名字!不,重要的是,无论远观近看,她都确确实实名如其人,既娉娉婷婷,又明丽质朴,淡雅隽永中透出鲜艳芬芳,那是她的本色,她秀而不奢,媚而不俗,她如诗如画,自然天成,那种才上眉梢,又上心头的深深的愁怨,恰恰正是她心灵清洁至善的真情流露,总之,她是至真至美,无与伦比的,她是值得让任何一个优秀的男子汉象珍惜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来珍惜和爱护的。
  这一点明确下来以后,庄义杰的心情既亢奋又忐忑。今后保证不再让她遭受风吹雨打,而要让她过得比她父亲期待的更美好,不消说的,这一点他责无旁贷。但是,她会不会接受──尤其是当她明白自己身份之后,她又会怎么看待他这个人,他却毫无把握。因此,他这时候简直就像面对一件既珍贵又娇惯的瓷器,感到无抓无拿,束手无策。
  “你怎么不说话?是不是觉得我父亲又可怜又可鄙?”
  “不不,我的看法恰恰相反。在我看来,令尊大人是这个世界上最最优秀,也最最值得人敬仰的伟丈夫和好父亲!”
  “你真这么认为?”
  “千真万真。”
  方素馨笑了。虽是浅浅的一笑,但里面包含的内容却是意味深长的,那是一种发自心底的欣悦和告慰,尤其在庄义杰看来,那简直就是“回眸一笑百媚生”的经典注解,是值得留在记忆之中好好把玩回味的。为此他很快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如果说眼泪能够腐蚀少女的美丽,那么,会心而又由衷的欢笑,就能够使美丽的少女象盛开的鲜花那样,更加妩媚灿烂。庄义杰为自己突然产生这样的想法,而稍稍感到有些得意,但他没敢过多陶醉而是异常冷静地说:
  “咱们已经出来很久了,该回病房看看你父亲去了,你说呢?”
  方素馨再次笑了。虽然仍是浅浅的一笑,但那形如满月般的脸上,却飞起了迷人的红霞,那双清纯明亮的眼睛里面,更是流光溢彩,熠熠生辉。这已经不仅仅只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欣悦和告慰,而是一份深深的感动和折服,是风乍起,吹皱一池涟漪的内心折射。因此,这浅浅的、羞涩的笑颜,对于庄义杰来说,是格外耐人寻味的。
  在陪同方素馨回病房的路上,庄义杰的脑海里忽然涌现出苏轼的《洞仙歌》的开头的词句来:
  “冰肌玉骨,自清凉无汗。水殿风来暗香满。……”
  眼前虽不是筑在摩河池上的宫殿,更没有清风与荷花香,但方素馨的姿质及情态与苏轼记忆中的花蕊夫人又有什么差异呢?  
  
  爱情这杯酒,不尝便罢,一尝即醉,并且越醉越想尝,恨不得整个身心都交融进去,从此永永远远沉醉其中。的确,对于所有初涉爱河的人来说,那决不仅仅只是一种简单的幸福概念,而是一种心灵的归宿,是人类情感的洞天福地,不,那分明就是人类最最向往的极乐世界。也许其他人不赞同这种观点,但庄义杰就是这么想的。他觉得人生最美好最神圣的东西莫过于爱情,而发现和认识这一点,又恰恰是在遇到方素馨之后才产生的,所以这种感受就显得尤其强烈而又深刻。
  当天下午,庄义杰离开医院后,就如沐春风般地找到他的师兄李国豪,醉意融融地把这一切和盘托出,希望师兄既能分享他的快乐,又能帮他想出一个万全之策──尽快玉成其事。谁知李国豪听了,却沉吟道:
  “依我看,这事还须从长计议,不宜操之过急。”
  “为什么?是不是就因为我爹娘已经给我定了亲──可我刚才已经告诉过你,我根本就不同意门亲事,我之所以离开香港回来,是因为师命难违,实在是迫不得已,我……”
  李国豪善解人意地笑了,他语气平缓地说道:
  “没想到你跟师父一样,也是性情中人,不过你显然误会我的意思了,我不是反对这件事情,而是觉得多少有点突然,你们前后认识才不过几个小时,我的意思是说,你们彼此了解得还很不够──当然啦,如果你仅仅只是逢场作戏,那就该另当别论──说句令你见笑的话,师兄我在这方面就很有点那个,说白了,就是不太检点,但我从你的口气听出来,你对这件事情是认真的,是不是?既然如此,你就应该认真对待,并且认真想一想,她现在对你产生的好感,到底是对你这个人,还是仅仅因为你有恩于她父亲?如果知道你的身份后,她又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态度?俗话说,性急吃不得热粥,万事欲速则不达。所以依我之见,你现在应该以退为进,先回扬州,把家里的事情作个了断。无论如何,对自己的爹娘都应该有个交待,所谓万善孝为先,说的就是这个人伦大义。至于你走后,方家父女的事情,我自然会妥善安排的,这一点你不用担心。我啰啰嗦嗦说了这么多,不知你意下如何?”
  庄义杰听了这番话后,久久沉吟不语。李国豪不由笑道:
  “我非常理解你现在的心情。在这方面,我是过来人了。你此刻肯定在这么想,万一人走茶凉怎么办?其实你错了。如果她对你真的有意,那你离开越久,她的思念就越深。如果她对你无意,你就是天天围着她转,也是用尽力气吹网兜──白搭。这一点你必须明白,这也就是我一开始之所以对你说不宜操之过急的原因所在。你自己再好好斟酌一下吧。”
  庄义杰考虑再三,最后终于接受了师兄李国豪的意见,决定先回扬州再说。但是走之前,要不要去医院跟方素馨告别呢?见了她之后又怎么说呢?他不由踌躇起来。李国豪像是早就猜透了他的心思似的,笑哈哈地将文房四宝摆到庄义杰面前,说道:
  “不说时间已经不允许,即使时间绰绰有余,也还是用这种方式更加有效──所谓口说无凭,立字为据是也,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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