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卷 (1)
作品名称:竹山民俗志 作者:三宽居士 发布时间:2016-09-05 10:29:54 字数:3221
买卖
【买卖】买卖是人类最早、最基本的交易行为。一般指双方通过实物或者货币进行交换以换取自己所需物品。
【买卖要素】它由买卖主体、买卖客体和买卖内容三要素构成。涵盖代理商或者销售商在产品销售的过程中所支付的“成本费用”和劳动。那么,这个产品在出厂的价格上提高一部分,调整的空间就是代理商或者销售商获得利润。这种卖给最终消费者把成本和销售利润算在一起的价格就是“零售价”。
【零售价格】零售价格指商业零售单位向个人或集团消费者出售商品的价格。
【销售价】从范围上来讲销售价涵盖了零售价和批发价,零售价的定义范围是对于数量较少或者低于批发数量的产品销售的卖价,销售价的定义范围可以分区域,分数量,分代理商级别定出不同的价格。
【差价】差价是指不同等级,不同交割月份,不同商品,不同交割地点的期货价格差异。也指同一商品因各种条件不同而产生的价格差别。如批发和零售的差价、地区差价、季节差价等。商人做生意就是为了赚取进货与卖出货的差额。
【估价】对于一样东西的价格在市价的基础上,根据市场的趋势,或涨、或跌而来的一种经过双方或多方认同的大体价格。
【评价】评价的过程是一个对评价对象的判断过程。评价的过程是一个综合计算、观察和咨询等方法的一个复合分析过程。评价程序的步骤是:确立评价标准,决定评价情境,设计评价手段,利用评价结果。评价具有诊断功能、导向功能、激励功能。
【比价】比价,即价格比较。在经济活动中通过比较不同产品之间价格的高低,决定商业选择,以降低成本,实现物美价廉。
【定价】定价是市场营销学里面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主要研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制定和变更的策略,以求得营销效果和收益的最佳。
【漫天要价】俗称喊“泡头”。卖主为达到自己想要的价钱,无限度地乱要高价。形容所提出的条件、要求过高。
【平价】价格不高不低。
【保底价】最基本的、要保得住本金的价格。
【均价】很多种物品汇合拢来的平均价格。
【抬价】属于不正常的涨价,有较大的人为因素(如制造某种谣言)抬高物质价格。
【以次充好】把次品、水货合格产品或者当品牌、名牌出售。
【涨价】某种物质紧缺,或有重大原因影响(如地震、洪水),或经商贩共同商量,使正常价位上扬。
【跌价】受市场的影响和其他因素的影响,违背卖方意愿,在正常价位上下滑。
【降价】因为某种货物过期、变质、过甚、购买人很少等原因,卖方主动降低价位。
【减价】在原价位上下浮、减少钱数。
【讨价】讨价是指谈判中的一方首先报价之后,另一方认为离自己的期望目标太远,而要求报价方改善报价的行为。
【总体讨价】宏观角度上总体讨价常常用于谈判的一方对其对手报价评论之后的第一次要价,或者在较复杂的交易的第一次要价时用。
【具体讨价】微观角度上常常用于对方第一次改善价格之后不易采用总体讨价方式的报价。
【蚀本】保不住本钱。
【货卖堆山】货架上货物堆得越多越好卖。
【童叟无欺】旧时商店内多有书写“童叟无欺”字样的自我标榜。意思是对老汉和小孩子所要的价格是一样的。
【卖方心理】总想货物出售快、价钱好。
【卖瓜的说瓜甜】卖家总说自己的货物好,价格合理。
【成本价】成本价就是商品取得的价值。如果是自己生产的商品,其成本价包括转移到商品里的原材料、工人工资、应该分摊的折旧费、生产管理人员工资、水电费、维修费等。如果是购进的商品,成本价即商品的购进价值。
【出厂价】出厂价就是一种产品或商品从加工厂加工完毕之后,根据生产成本(含人工,税务,水电,设备折旧等)卖出去的价格。只含产品的成本再加上合理的应得的利润,不含到市场的任何运费,不存在中间流通环节,所以此价格相对市场售价较低。
【市场价】指在市场上出售时的价格,比如专卖店的指定价、图书的定价,一般作为参考之用。另指市场上通行的价格。
【批发价】批发价一般是指厂家直接给予零售商的货物价格。另一层意思是对成批量的购物者的价格。
【零售价】“零”与“整”相对,“零售”与“批发”相对,是把批发来的货物再“化整为零”,一件一件地卖给最终消费者,即零售。
零售价就是相对批发这个概念来说的,代理商或者销售商和生产厂商协商、签约、履行法律程序后,产品和服务享有特权,那么代理商或者销售商所持有的产品和服务再和消费者交易的过程中,代理商或者销售商要谋取一定的利润。
【还价】买方因嫌货价高而说出愿付的价格。
【以质论价】按照出售物品的质量论定价格。
【物值所值】按照出售物品的综合情况,应该值什么价钱就给什么价钱。
【就地还钱】根据所卖物品的实际情况还的价钱。
【讲价】与卖方协商降低价格。
【砍价】把卖方的价格狠狠朝下降。
【压价】一是整体调整和平抑市场上的物价。二是好东西也不愿意给付好价钱。
【货比三家】购买东西时候,多看几家商铺,对同样东西的质量与价格做认真比较,最后确定购买。
【货到地头止】某种货物在什么地方只能卖什么价格,再也提不起来价格,或者再也降不下来价格。
【收购价】从各处收购物资的统一价格。
合同
【合同】俗称“约”,现代多称为合同。双方或多方共同协议订立的有关买卖、抵押、租赁等关系的文书。
【写约】双方或多方协商好了有关买卖、抵押、租赁等事宜以后,书写成文字凭证。俗话说:人无笼头纸笔栓。即此意。
【践约】履行事先约定的事情。
【违约】不遵守条约、契约的规定。违约行为要受处罚。
【毁约】未践约,未履行约定。
【有名合同】又称典型合同。民法中明文规定、设有特别规定并赋予一定名称的合同。
【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
【双务合同】为双方当事人所负之债务具有互为对价(等价)关系的合同。如买卖、互易、合伙、租赁、雇佣、运送、和解等。
【单务合同】又称片务合同,为仅由单方当事人负担债务的合同,此类合同并不生同时履行抗辩权与危险负担之问题。如赠与、保证、使用借贷、消费借贷、无偿的委任等。
【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仅须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而不须目的物交付之合同。大多数债权合同、婚约即是。
【要物合同】又称践成合同,为意思表示合致及现物之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使用于借贷、消费借贷等。
【有偿合同】为当事人之一方给付,并约定他方须为对价给付之合同。用于买卖、互易、及附利息之消费借贷。
【无偿合同】为仅一方当事人负担债务之合同,而负担债务之当事人不是他方当事人取得对价给付之合同。如赠与、使用借贷等。
【要式合同】必须具备一定方式才能够成立的合同。
【非要式合同】又称不要式合同,为仅须当事人意思表示之合致,而不须具备任何方式即能成立的合同形式。多数合同皆属非要式合同,如婚约。
【要因合同】为以给付为成立原因(取得财产上利益为目的的合同。
【不要因合同】为不受原因欠缺使效力受影响的合同。如物权合同、票据行为、债务拘束、债务承认等。
【主合同】为不须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一般合同均属此。
【从合同】为须以其他合同存在前提的合同。如利息合同、定金合同、违约金合同、保证合同等。
【本约合同】为履行预约而订立的合同,本约中的基本要素及权利义务关系皆须明确规定。
【预约合同】为约定将来订立特定合同的合同。如婚约。
【一时性合同】为经一次之给付即可实现债权之关系的合同。如买卖、赠与合同。
【继续性合同】为须当事人持续的履行才能实现合同关系的合同。如劳务、雇佣、租赁、终身定期金等。
【债权合同】为发生债之动的关系为目的的合同。
【物权合同】为发生物之静的关系为目的的合同。
【身分合同】为融合人格之静的关系为目的的合同。
【附合合同】为合同一方当事人仅能选择接受既有合同内容与否的选择,而无法议约内容之合同。
【一般格式合同】非附合合同为合同双方当事人均能协议内容的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