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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吴芜的故事

作品名称:各安天涯      作者:孟楠      发布时间:2016-09-05 09:30:03      字数:10407

  《吴芜的故事》
  
  ——选自吴芜致吴潇的一份邮件
  
  吴潇兄弟:
  好久不见。
  我(吴芜)这次去苏州,主要目的是给女朋友过生日。
  这几年去的地方蛮多。有人说:“因为一座城,爱上一个人”(有点儿肉麻,你别吐)。所以,每一座城,都有一个情感故事。我闲得无聊,就把这几年的情感历程告诉你,希望你能从中学到点儿东西吧。
  你也知道,我上了几年大学,谈了三个女朋友,这是第三个。我的心情一直很好,因为之前谈的女朋友,都是还没等到她们的生日,就吹了。只有这一个,终于撑到了她过生日这一天。这算是我恋爱史上一个不小的收获。
  我坐在开往苏州的汽车里,全程大概要六七个小时。我拿起一本随身携带的《被侮辱与被损害的》读了起来。还没读几页,就听到了手机震动的声音——是好友张志华发来的一则短信:快到苏州了吗?我回了俩字:还早。志华住在苏州,但他在无锡工作,所在的公司的名字好像叫什么新利公司,总之不是什么大公司。
  去苏州之前,我分别给我三个在苏州的老朋友打了招呼,他们三人分别是:阿龙、张志华、小王。他们三人中,小王在苏州实习,阿龙是上班一族。我在电话里告诉小王,说这次去苏州少不了要麻烦他,可能要占用他一些时间。小王很遗憾的告诉我,他不在苏州,已经回徐州老家了,说这次恐怕是见不上了。我又给阿龙发了个短信,阿龙只回复了两个字:嗯嗯。只有志华对我的这次出行给予了极大支持,说到了苏州什么事都包在他身上,就跟回自己家一样。我们在电话里聊了很久。
  我和志华是发小,他比我大几岁,就像我大哥哥一样。在很小的时候,我们两家是邻居,还有一点儿亲戚关系。志华五六岁的时候就开始写诗歌,挺聪明的。那时我俩整天在一起玩。后来,我家搬走了,临走的时候,他哭着拉着我的手不让走,我也哭了起来。于是大人只好哄他,说过两天吴芜还会回来。我当然没有回去。
  后来,我们慢慢长大了,一直都有联系,关系始终很好。我和志华还有两个共同的发小,史今和小新。志华和小新算得上是青梅竹马。他们长大后,联系挺多,彼此无话不谈。但自从有一次,志华告诉小新他一直喜欢她并且希望她做他女朋友时。小新惊呆了,脸通红,许久,才低头说了一句:“对不起……”从那以后,他们的联系慢慢变少了。小新在上海念大学。
  我的注意力重新回到了书本上。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很好看,我被里面的情节吸引住了。也不知过了多久,我合上书,抬起了头,随口问邻座现在到哪儿了。“无锡,梅村。”他说。我手一颤,小说掉到了地上……
  
  一、无锡
  
  2006年,春天。
  那时我在无锡实习,与朋友史今一起,在公司附近租了个房子。每天的工作是很枯燥的。所幸的是,我们每天需要做的工作很少,所以并不算忙。我们每天都有大把时间用来放松。
  无锡的旅游景点很多,我们最常去的是太湖。太湖是我儿时最向往的地方。主要是因为小时候没去过,所以对那里充满了遐想。记得有一次去黑板上默写诗文,其中有一句是,“欲把西湖比西子”,我却偏偏写成了“欲把太湖比太子”。从那以后,同学们都叫我太子。
  我和史今下了班就去了太湖,欣赏着周边的景色,欣赏完后就躺在椅子上,开始闲聊。
  他说:“这地方不错,真他妈好看。”
  我点了点头。
  “特别是这湖里的水,真他妈……清澈。”他说。
  我看了看湖里的水,不知怎么回事,忽然想到了老家的小学校园里的小湖。湖里的水黑不拉几的,杂七杂八的啥物质都有,有营养的或是没营养的。上小学时,我和史今、志华总是趁没人的时候,朝湖里撒泡尿,比谁尿的长,每次都是史今第一,我第三。因为史今最聪明。他说撒尿其实是有窍门的。
  如今,我看着太湖,感慨道:“就是不知道能不能在太湖里撒泡尿?”
  他大叫:“你说啥?”
  然后我俩哈哈大笑。
  史今比我大几岁,和志华同年。
  这时史今忽然感伤了起来,他说:“真怀念那时候啊。那时候你可笨了,谁都能捉弄你。志华最喜欢和小新玩了……”他忽然不说话了。我叹了口气。我们沉默着。
  还是史今首先打破了沉默。他说:“你相信爱情吗?或者说,什么是爱情?”
  我愣住了,笑着说:“你今天怎么了?不正常了?跟我谈论这种问题,酸不酸?”
  史今没有笑。他并不看我,自问自答似的:“我知道这个问题不好回答。其实,怎么说呢,比如志华和小新,从小青梅竹马,应该说,和家人没啥区别了,只除了没有血缘关系。可是,志华怎么就偏偏爱上她了……不过,我敢肯定,志华肯定是长大以后才爱上她的,小时候他啥都不懂……但是,志华这么优秀,长大以后,天知道有多少女生打他的注意,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为什么偏偏只对小时候那个经常流鼻涕、貌不惊人的小新情有独钟?小新为什么就是看不上英俊潇洒、人品出众的他?真他妈令人费解!”
  这时,从远处吹来一阵风,拂在脸上,轻轻柔柔的,很舒适;太阳的光线格外的温柔,倒映在湖面上。画面美得像是在梦里,有这次的谈话主题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其实我们本来只是想闲聊来着。
  我说:“或许,志华一直活在回忆里吧。以前的那个流着鼻涕、整天跟在他屁股后面的小女孩,或许早就成了他生活中的一部分了。”
  我不再说话了,看着太湖水一波接一波,和着儿时的时光一起,缓缓流去。
  史今说:“吴芜,我问你一个问题,如果一个女生,我是指另外一个女生,她与小新各方面都完全一样,也就是说,她是小新的克隆体。当然,我只是做个假设,因为克隆人类是犯法的。那么,你说,志华会放弃小新,爱上并接受这个女生吗?”
  我说:“你怎么想到问这么奇怪的问题?”
  “你先回答我。”他说。
  我说:“这个问题,我现在还不知道怎么回答你。可能我以后会懂的。到那时我再回答你这个问题。”
  我和史今住在一个叫“梅塘”的小区里,每个月一共缴七百多块钱的租金。在无锡,这已经算是较低的房租了。梅塘小区紧挨着几所中、高等学校,我们在这经常会看到来租房的学生。我们的房间还算宽敞,两室一厅,里面的陈设很简单:一个很大的沙发、几个白色的椅子,以及一个吃饭用的圆形玻璃桌。除此之外,里面还挂着几幅山水画。每次回到住处后,我和史今总是把穿过的袜子、内裤以及零食的袋子往地板上一扔,然后就躺床上了。不用进屋,只要闻一闻味道,外面的人就能猜出来:这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大男人的宿舍。
  只有当史今的嫡亲表妹春晓来串门的时候,我们屋子里的卫生状况才能得到改善。春晓总是一边摇头,一边捂着鼻子,帮我们打扫干净。春晓个子高高的,脸蛋像苹果,走路一阵风,头发披在肩上。她说话很有特点,总喜欢重复同一个关键性的词语。比如,她见了我之后就会说:“笨死了,笨死了,笨死了……”她进了我们屋子后会说:“脏死了,脏死了,脏死了……”一边说还一边佯装发怒的样子。但只要我们一和她对视,她就会忍不住哈哈大笑。这时,她表哥就会指着她鼻子说:“你就不能文雅一点儿?”她反而笑得更厉害了。
  她很喜欢看小说,这一点和我很像,所以我们经常在一起聊文学。后来从我们的对话中得知,春晓在一家私立的卫校读书,已经快毕业了。她的学校就在我们小区附近。她家住在无锡。
  这天,她又到我们这儿来玩了。
  我和史今正准备吃饭,就听到“咚……咚……咚……”的敲门声,声音响亮而有规律,就像我老家结婚时所伴奏的敲锣打鼓声。
  我说:“谁啊?”
  史今说:“你觉得还会有谁?”
  于是我马上去开门。她一进来就习惯性地捂上鼻子,我也习惯性地把拖把、扫帚递给她。她一边打扫,一边说:“真没想到,没想到啊没想到,这么香的饭菜,还是遮不住你们屋子里的臭味……不过,饭菜真的好香好香好香……嘻嘻……”
  屋子打扫干净以后,她立刻坐下来与我们一起吃饭。
  史今说:“洗手了吗?”
  春晓立刻撅起了嘴,不情愿地向洗手间走去。我笑呵呵地看着他们兄妹俩。
  吃完饭后,我们坐在沙发上闲聊。
  她说:“你喜欢法国文学吗?”
  我点了点头。
  她说:“那你听说过文学大师莫泊桑吗?”
  “知道,我读过许多他的小说。”
  “那么,你最喜欢他的那篇小说?”她问道。
  “《项链》。”
  她笑了:“我说一篇,不知道你有没有读过。”
  我说:“只要是他的小说,没我不知道的。”
  她说:“听着,我说的这篇名字叫《幸福》。”
  “什么?”
  “幸福、幸福、幸福……”她忍不住笑了起来,一边笑还一边摇头,说,“笨死了,笨死了,笨死了……”
  我说:“这篇……我还真没读过……”
  “还说自己啥都读过呢,我随便说一篇你都不知道,哈哈哈……”
  我之前从没见过一个人可以连续笑好几分钟,而且还没有停下的趋势,她可真算是个人才。直到她表哥都受不了了,歇斯底里的吼了一声,她才收起了笑。但我想她只是暂时把笑收起来,待会儿万一她表哥出去了,她的笑仍会释放出来,而且会更加猛烈。我想到史今曾私下里对我说,别看她整天嘻嘻哈哈,其实骨子里还是多愁善感的。这也难怪,其实,越是看上去活泼的人,内心往往越细腻。通常情况下,心思细腻的人,都会刻意地去掩饰自己,不愿被人察觉,于是他们便采取了一种极端,使自己看上去像个乐天派。只有极少数关系很亲密的人才会了解他们。他们有着太多的笑,或许是因为他们有着太多不为人知的心事。
  我和史今去了她的学校。学校不大,来来往往的人也不多,而且绝大多数是女生,我和史今两个大老爷们在里面似乎成了怪物。学校里有好几处花园,最大的那一个紧挨着教学楼;教学楼很小,没走几分钟就逛完了,墙壁上挂着南丁格尔、克拉拉•芭顿、王秀瑛等著名护士的照片。这里所有的学生都住在学校的宿舍楼里。宿舍楼和教学楼差不多大。学校里只有一个食堂和一个超市。史今对我说,春晓的爸爸本打算让她出国的,但她非要在这样一个地方读书,因为她从小就想当护士。她爸拗不过她,只好同意了。“怎么只听你提起过她爸,她妈呢?”我问。“她爸妈离婚了。她跟她爸。”史今说。
  春晓一见到我们就抱怨说:“我们学校好坑啊……”
  史今打断了她:“喂,我们不想听你抱怨。”
  她对我笑了笑,吐了吐舌头。
  史今说:“我们还没吃饭。有点饿了。”
  春晓看了看我:“莫泊桑呢?也饿了吗?”
  我只好点了点头。
  她说:“既然莫泊桑也饿了,那我们就去外面下馆子,我请客!”
  “等等,你刚刚叫他什么?”史今说。
  “莫泊桑、莫泊桑、莫泊桑……”她一边跺脚,一边哈哈大笑。史今笑着摇了摇头——这个表妹,他真拿她没辙!但我总觉得她的笑有点假,似乎是一种装出来的活泼与洒脱,用以掩饰真实的自我。每个人都带着不同的面具,在不同的人面前展现着自己不同的性格。春晓把这一点做到了极致。但我对她一点也不反感,相反,她的经历、身世,以及身上独特的气质,开始慢慢的吸引着我。
  我们三个来到了一家大饭店。饭店墙上挂满了拉斐尔、莫奈等人的名画,还有一些名人的书法作品,很有文化气息。春晓很高兴,不顾她表哥的反对,点了许多菜。那是我在无锡吃过的最丰盛的一顿饭(有的东西我之前都没吃过),味道鲜美自不必说。当时我还在想:这么豪华的饭店,这么一大桌子美味佳肴,得花多少钱?终于,我们吃的差不多了。春晓笑着说:“买单。”我偷偷看了一眼服务员递过来的账单,差点没晕过去——一共两千多!春晓扫了一眼,笑着递过去一张卡,还不忘调侃我:“莫泊桑,你还没吃饱啊?”
  史今笑着看了看我,说:“这下你算见识到真正的富二代了吧?”
  我点了点头……
  志华的电话打断了我的思绪。
  “吴芜,你还没到苏州吗?”
  “快了,现在已经到无锡了。”
  “你女朋友去不去接你?”
  “她工作忙,没时间。”
  “那好,你到了之后打电话,我去接你。”
  “好的。”
  志华还是那么沉稳,电话里的声音依然充满磁性,而且略显沧桑。不知怎地,我的思绪又回到了几年前的那天(我也记不清具体是哪一年),志华与小新……
  
  二、上海
  
  几年前的那天,事情是这样的:当时,我独自一人回到宿舍。因为放五一假了,所以心情很好。当时我上大学不久。本以为大学生活会特别轻松,就像电影里放的那样,整天有着大把的时间用来谈情说爱或是出去旅游。但上了大学以后,才发现是我想多了——我们每天都不轻松,要上晚自习,而且还要备考英语四级和计算机二级。我的头都大了。所以,只要是放假,哪怕只有两三天,我们也会感到欣慰。
  我听着周杰伦的歌,想着该怎样度过这个假期。就在这时志华的电话打来了。
  “吴芜,你是不是放假了?”
  “是的。”
  “你回不回家?”
  “不回。”
  “那你是不是在学校里有啥正事?”
  “啥事也没有。正想着该怎么打发这个假期呢。”
  “你们放几天假?”
  “七天。”
  电话那头沉默了片刻。
  他说:“我想求你个事。”
  “你说。”
  “是关于小新的,”他说,“我俩的事你也知道……是这样的,我想……你知道,我喜欢她已经十多年了,从没断过,只喜欢她一个……我想最近跟她见一面,她在上海……我想再试试看,她现在还没有男朋友……我希望她能被我坚持了十多年的爱所打动,所以我想试试……万一成功了呢?这也说不准……”
  我打断了他:“可是,我能为你做些什么呢?”
  他说:“过几天是小新的生日,估计她自己都忘了,因为她从来不过生日。我希望你到上海来一趟,并把她约出来,以你一个人的名义约出来,不要提到我。你是小新特好的哥们儿,她一直拿你当亲弟弟看待,你到上海来,她肯定会很高心的来见你的……”
  我越听越糊涂:“可是,这和你的事有啥关系?”
  他急了:“你别老是打断我啊。你听我慢慢说,是这样的,你先把她约出来,在一个饭店的包间里,请她吃饭。你们先吃着。二十分钟以后,你要对她说,‘给你一个惊喜。’然后你立刻给我发短信。我会带着玫瑰花和蛋糕赶来。蛋糕上写着几个字:小新生日快乐。随后我会捧着玫瑰花,单膝下跪,对她说:‘小新,我爱你,做我女朋友好吗?’最关键的是,千万不要让她知道我会出现……”
  我再一次打断了他:“好的,我答应你。”我不想听他啰嗦,他啰嗦起来就会没完没了。
  就这样,因为这件事,我来到了上海。这是我第一次来上海。上海有一种颓废的繁华,到处弥漫着商业与金钱的味道;大街上人很多,匆匆忙忙的;风不算大,有些阴冷。志华先我一步来到了上海,他订好了房间,晚上我们就住在一起。我打电话告诉小新我来上海了,她显然很高兴,非要请我吃饭(当然,这一切都在我们的计划之中)。我假装推辞了一下,便很快就答应了下来。我们订好了饭店。挂了电话之后,我立刻把饭店的地址告诉了志华。他认真的记了下来。于是,好戏开始了。
  小新生日这天,也就是她请我吃饭这天,一大早,我刚准备出发,却被志华拦住了,他一动不动,握着我的手,用力咬了咬自己的嘴唇。
  “吴芜,你觉得能成功吗?”
  “瞧你那点出息,”我笑着鼓励他,“放心好了,我了解她!”
  但他好像没在听我讲话,自顾自地说:“我昨天就做了个不好的梦……”
  我不等他说完就溜了。这小子一啰嗦起来就没完。
  饭店的名字叫“河边人家,”位于繁华的市中心。我到的时候,小新已经在那里等着了。饭菜是提前半个小时订好的。小新还是原来的样子,我并没有一种久别重逢的感觉,相反,我觉得我昨天好像才刚刚见过她。我们没有感到拘束,彼此都很随意。这种默契,只有在老朋友之间才会有。
  “怎么想起到上海来玩了?”
  “想你了,就来了呗。”我翘起了二郎腿。
  “那你以前就不想我,单单这几天想我?”
  “对啊,”我笑了,“之前太忙,没工夫想。”
  “啊?你还忙?你在忙啥?”
  “忙学习。”
  听了我的话,她忍不住笑出声来。
  “得了吧,你别吓我。”她说,“不过,你专程来看望姐姐我,这还是挺让人感动的。二郎腿放下去!像什么样子……”
  “其实,我这次来……”我急忙住了口。我一时兴起,竟差点把“秘密”说出。还好,她只顾着研究我的二郎腿,没听见我说话,我松了一口气。
  “准备在上海玩几天?”她说。
  “怎么?想赶我走?”我笑了,“不确定,看情况吧。”
  “好好玩,走的时候我送你去车站。”她说。
  “好的,走的时候你送我……”我差点儿把那个“们”字说出口。好险!我闭上了嘴。
  看着我这幅表情,她忍不住笑了:“你怎么了?瞧你那样儿。来,吃点儿菜,这是姐姐我专门为你点的咱老家的特色菜‘地锅鸡’,我记得你以前很喜欢吃鸡肉。来,兄弟,尝尝!”她把鸡块夹到了我碗里。
  就这样,我们一边吃饭,一边聊天。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我早就把志华交代我的事抛到了脑后。我们聊起了分别之后的一些事情,也聊到了童年时期共同经历的一些趣事,又聊起了毕业之后的工作打算……直到收到志华的短信后,我才猛然想起:糟糕,差点儿误了事!志华的短信表明他已经急坏了:你个混小子,好了没有?你想急死我啊!我回了他:好了,你可以过来了。我估摸着,从旅馆到饭店,最快也要十分钟的时间。
  小新问我:“谁啊?”
  我不假思索,脱口而出:“志华,他马上就过……”我忽然意识到了什么,闭上了嘴。但显然已经太迟了……
  不一会儿,志华破门而入。他单膝下跪了。他表白了。他拿着玫瑰花。他把蛋糕放在了地上。
  小新这时出奇的平静。她面无表情,片刻之后,笑了笑,指着我对志华说:“真的挺感动的。谢谢你!可是,对不起,这件事,你要问问我男朋友……”
  志华看着我,说不出话来。
  我点了点头:“没错,我就是她男朋友。这件事一直瞒着你。之所以到上海来,是为了和小新一起,当面把这事给你解释清楚。”
  我和志华当天就回去了,小新送我们两个去车站。一路上,我们很少说话。小新微笑着冲我们挥挥手,转身离去了。志华呆呆地看着她的背影。他看了很久。
  回到徐州后,我给小新打了个电话。
  “小新,我还是觉得这么欺骗他太残忍了。”
  “我知道。可是,我真的没有其他办法了。只有说你是我男朋友,才能让他彻底死心。他现在肯定很伤心,但长痛不如短痛。”
  我默默地挂了电话。
  我和小新是志华的朋友。我们选择了让他短痛。
  半年以后,志华有了女朋友,是他学妹。我在电话里,把事情的真相告诉了他。
  “我当时就看出来了,”他说,“你们那点儿小把戏也想骗人?再说你演技也太烂了,你真以为自己是梁朝伟啊,早就想找你算账了……”
  “那你当时为什么不揭穿我们?”我没头没脑的打断了他。
  他叹了口气,没再说什么。他挂了电话。
  
  三、无锡
  
  我和春晓慢慢混熟了。她一如既往的去我和史今的住处打扫卫生兼蹭吃蹭喝。我们也常去她学校找她玩,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她学校里的美女很多。春晓也是美女中的一员。我和她谈论的话题,也不再仅限于文学,她会跟我讲她学校里发生的趣事,会问我喜欢吃什么零食,会问我在外面工作会不会经常想家……那时正是年少多情的年龄,我身边算得上亲密的女生差不多就她一个。渐渐地,我对他产生了一种异样的感觉。当然,即使到现在,我也仍然没有弄清楚,那种感觉是不是所谓的爱情。我只是觉得和她在一块儿的时候很自在,我没有把这个秘密刻意的告诉任何人。但是,当你对一个人产生好感时,你的眼睛是会出卖你的。而且,你也会在无意中,反复提到那个人的名字,以及有关那个人的一些事情。似乎,那个人,已成了你生命中的一部分,而且还是重要的一部分。
  我和春晓恋爱了。我已记不清是怎样的一个开始,只模糊的记得那天风好像很大,黄叶纷飞,她的长发随风飘起,又缓缓落在我的肩上……
  我直了直身子。坐车时间太久,有些疲惫。我在车里开始听音乐,听光良的《童话》,单曲循环。
  忘了有多久
  再没听到你
  对我说
  你最爱的故事……
  春晓最喜欢听这首歌,总是让我唱给她听。记得那年七夕节的时候,我为她买了玫瑰,玫瑰里面夹着一张小卡片,上面写着一句话:一生只送一人。《童话》的歌声一直飘荡着……
  那时的恋爱很简单。只要一有时间,我们就牵着手,一起去吃饭、看电影,或是去太湖欣赏美景。她不再叫我“莫泊桑”了,她叫我“芜”。我已记不得,我第一次亲吻她是在什么时候,或许我根本就没有吻过她。
  春晓的爸爸一直都在反对我们交往。她家里很富有,她爸希望她可以找一个门当户对的人。我老家在苏北农村,父母都是普通的农民,兄弟四人,我是最大的孩子。而且我能力、学历也不出众,只除了人比较老实,长得还算不错而已。
  实习期很快就结束了。我要离开这座城市了。临走前的那天晚上,我和春晓来到了太湖边上,依偎在一起。那晚的月亮很美,凉风习习,吹拂在脸上,很舒适;太湖里的水也睡了,睡的很安详。
  “芜,我给你讲一个真实的故事吧。”
  “好啊。”
  “那好,我开始讲了,你要认真听啊。”
  太湖里的水,此刻好像也睡醒了,泛起了波纹,和我一起,认真地听着春晓的故事。
  
  四、武汉
  
  “那年,我在武汉的一家医院实习。我们学校太坑了,让我去武汉这么远的地方,而且还要待好长时间。我在武汉人生地不熟,没有一个亲人,就和你现在的情况一样。我在那儿只有一个朋友,她叫徐娅,大我两岁。我们在同一家医院实习。
  我们做护理工作的很忙,经常会加班。我和徐娅一块儿在医院附近租了个房子,两室一厅,我们一人一间卧室。徐娅话很少,平时很少见她与别人来往,只有在她男朋友面前,才会露出难得的笑容。听她男朋友说,他们已经谈了四年恋爱了。我听了之后很惊讶,因为看他们两人的亲密程度,就像刚开始恋爱似的。他工作的地方离我们医院不算近,要坐六七站公交车才能到。但他每天早上都坚持送她上班,为她买早餐。晚上加班完了以后,总会看到他在医院门口,耐心地等着她。
  你也知道,武汉的樱花很出名。我们三个去过几次樱园:山坡上的樱花白茫茫的一片,仿佛倒映在湖里的白云;微风吹来,香气似有若无,淡淡的。
  徐娅笑着挥舞着双手,像个小女孩那样又蹦又跳,还不忘亲她男朋友几下。他看着她,笑了。这是我见过的她最开心的时候,也是我见过的最温馨的一幅画面。
  但是,直到有一天,下夜班以后,我和徐娅并排走着。走到医院门口时,出乎意料的是,我没有见到她男朋友。我便问徐娅男朋友今天怎么没来。她淡淡的说了一句:‘分了。’我惊讶地说不出话来。也就在这时,学姐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她说:‘我有了一段美好的爱情,这就够了。但在现实面前,爱情是脆弱的。我还得继续生活,生活是现实的,现实是残酷的。’我很想知道他们分手的原因,但当时也不便多问。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
  就在我差不多把这件事忘掉的时候,却在大街上与徐娅的男朋友(准确来说,应该是‘前男友’)不期而遇。他当时正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走着。我笑着说了句:‘好久不见。’
  他看上去有些憔悴,但帅气依然。同我寒暄了几句后,很快便回到了正题。
  ‘前不久,公司裁员,把我给裁了。就这样,我失业了。学历低,也没再找到合适的工作,只得做了份临时工。我连自己都养活不了了。就这样,我和她……’
  我很想安慰他几句,但却不知该说些什么……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直到现在,我依然经常回忆起他在医院门口等她以及她在樱花丛中笑着挥手的场景。我觉得这是世界上最温馨动人的画面。”
  故事讲完了。春晓的声音有些沙哑。
  “芜,还记得莫泊桑的《祝福》吗?”
  “记得。”
  “那你后来有没有看过这篇小说?”
  “这个……没有……”
  “故事真的很美、很美、很美……美得不现实……”
  我看着天上的星星,回忆着春晓讲的故事。
  “芜,我好几天没听你唱歌了。”
  “你要听吗?”
  “要的,要的,要的……”
  “你要听什么歌?”
  “光良的《童话》。”
  我刚要唱,就被她笑着打断了:“傻瓜、傻瓜、大傻瓜,我只是随口说说而已,你还真要唱啊,笨死了、笨死了、笨死了……”
  她笑了起来,就像徐娅在樱园一样,笑的那样灿烂,如盛开的樱花一般。但我注意到,她淡淡的落寞与忧伤,像飘落的樱花那样。
  “芜,你还记得《童话》里的那句经典的歌词吗?”
  “是不是那句‘幸福和快乐是结局’?”
  “不对,接着猜。”
  “猜不出来啊。”
  “好,我告诉你,”她说,“就是那句‘童话里都是骗人的’。”
  
  五、苏州
  
  终于到苏州了。下了车以后,我没有给女朋友打电话,而是给志华发了个短信,让他来车站接我。志华在短信里说他一会儿就到。
  我和春晓的那份恋情,一共持续了半年时间。分手后,我很快又找了个女朋友,两个月后,又分了。后来,在朋友的生日宴会上,我认识了一位漂亮的女孩,她成了我的第三任女朋友。她在苏州实习,她的生日马上到了,她要我来苏州和她一起过生日。所以我在开头说“这次去苏州,主要目的是给女朋友过生日”。
  十分钟后,志华到了,旁边还跟着一位女生。他接过我手里的行李,说:“这是我女朋友,余芬。”我笑着朝那个女生点了点头。她长得并不像小新。
  明天是我女朋友的生日。我给她发了个短信,说我已经到苏州并安顿下来了,同时祝她生日快乐。和阿龙一样,她只回了两个字:恩恩。
  我又给史今打了个电话。
  我说:“还记得我们在太湖游玩时谈论的、关于小爽是否会爱上‘克隆小新’的话题吗?”
  他在电话里笑了。
  我说:“现在我懂了。时间会改变一切的。”
  他没有提到他的表妹春晓。我也没问。
  只是,当电话挂掉以后,我忽然很想知道春晓的近况,我想起经常被她提到的那篇莫泊桑的《幸福》。我到现在都没有读过这部小说。于是,我便在手机里搜到了它,认真读了起来。故事的大意是:一位富家女爱上了一个穷小子,放弃荣华富贵与他私奔,在深山老林里了此一生。故事里的男女主人公永远走在了一起,而现实中的我们,却早已各奔东西了。下了很大的决心以后,我给春晓发了个短信:好久不见,最近可好?然后又补发了一条:只要你过得比我好。
  她没有回。或许,她永远也不会回了。
  明天是我女朋友的生日。我给女朋友买了条挂坠作为礼物。她拿在手里看了半天,忽然问道:“这上面刻得是什么东西?”我看了看,说:“这是一朵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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