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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最后的陈述 063真正的凶手

作品名称:青春无需祭奠      作者:唐麒      发布时间:2016-07-08 10:09:55      字数:3979

  
  
  062最后的陈述
  
  “我的手是干净的。我的灵魂是纯洁的。我用我的身心去发扬神圣的正义!我呼吁法庭作出公正的判决。因为法律是站在公正和正义一边的!公正和正义是世上各种美德中最神圣的美德!公正和正义也许会姗姗来迟,但永远不会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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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尚文来到了证人席。黄海涛问:“丁先生,请你看清楚,这一千零八十块人民币,是不是你在八月十二日下午五时左右发给被告的工资?”
  丁尚文说:“不是!我和所有的新员工都有协议,那就是干满两个月才发一个月的工资,而另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押金先押在那里,所以按照惯例,我是不会在员工才干满一个月的当天就付工资的。这一点员工刘南南可以为我作证。”
  黄海涛说:“请求法庭传证人刘南南。”法官同意。
  小名叫小三的刘南南在证人席上说:“丁经理说的话属实。丛山确实才干了一个月,他是七月十二日才进公司的,是我帮他办的手续。这是员工登记表,填表的日期是七月十二日。”
  田新野说:“丁尚文先生,作伪证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丁尚文说:“这我知道。我与丛山以前根本不认识,也与他无怨无仇,我为什么要作伪证呢?”
  丁尚文和刘南南离开证人席后,田新野说:“我的委托人是个理智清醒的人,如果那一千零八十块钱是抢来的,那么丁老板明明没给他钱,他会说是丁老板给的吗?傻瓜才会编一个马上就会被拆穿的谎言。”
  黄海涛说:“可是丁尚文与丛山并无怨仇,他发了工资干吗要说没发呢?发工资本是很正常的事,又不是叫丛山去买毒品,他有什么可隐瞒的呢?”
  田新野说:“那么,我的委托人是一面之词,你的证人也是一面之词,这里面的概率都是百分之五十,我们都不能拿他们的话定案。”
  黄海涛说:“法官,我想请刘伶霞再次到证人席。”法官同意。刘伶霞来到证人席。黄海涛从那叠一千零八十元的钱中抽出一张五十元,递给刘伶霞问:“这张五十块的人民币你认识吗?”
  刘伶霞说:“这张五十块人民币的右上角有圆珠笔写的三个字:‘快乐鸟’,我在八月十一日收到的。因为有这个记号,所以我印象很深。”
  这张写有“快乐鸟”三字的钞票是最有力的物证,在人证物证一应俱全之下,这对被告丛山极为不利。
  田新野说:“你确定八月十一日的营业款保留到八月十二日九时一直都在柜子里,没有找给别人吗。”
  刘伶霞说:“八月十一日早晨到八月十二日九时之间有时是我在小店里,有时我老公在小店里。找钱是经常有的事,但我敢保证,在我的手里没有把这张五十块的人民币找出去。”
  田新野说:“请问证人,你能保证你老公没有把这张五十块币找给别人吗?譬如像丁尚文这样的烟民呢?”
  刘伶霞说:“我不能保证我老公不找钱。”
  田新野说:“法官先生,今天主控官提出的证人、证词疑点很多,我觉得指控我的委托人是抢劫杀人嫌犯的证据不充分。而根据我们的调查,我的委托人在三个多月之前还见义勇为、勇救他的同事,并同刑事罪犯分子作不妥协的斗争。现在请允许我的证人出来作证。”田新野律师请出英六凤。
  英六凤在证人席上讲述完那桩“强奸未遂案”后又说:“尊敬的法官先生,上个月,郑金福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试想,郑金福的弟弟是一位警察,他想用一万块钱买通丛山大哥,要他保持沉默。但是丛山大哥在一万块钱面前都毫不动心,怎么会去抢劫杀人呢?丛山大哥是一个见义勇为的英雄!我敬佩他。”她回转身,面对被告席上的丛山深深地鞠了一躬。
  英六凤离开证人席后,田新野律师向法庭出示了郑金福被判处两年徒刑的判决书复印件。他说:“这张判决书似乎同本案无关,但透过它,我们可以认识丛山是一个要正义而不要昧心钱的好青年。事隔三个多月的‘8·12’抢劫杀人案中,我的委托人又一次见义勇为,可见那不是偶然的。到底被告是抢劫杀人嫌疑犯还是见义勇为的英雄,这里面的差距实在太大,请法官先生认真考虑,恳请再作调查。”
  这时,曾经审刑丛山的三位警察郑金学、蔡飞飞和司振南也在现场。见英六凤出来作证,郑金学有些紧张。而身边的蔡飞飞感到郑金学有异样,心想:这个郑金学是不是那个郑金福的弟弟?他会不会为了报复丛山让丁尚文作伪证呢?因为郑金学与丁尚文之间有交情的嘛。蔡飞飞向司振南使了个眼色,两人不动声色地继续关注着庭审进展的情况。
  被剃成光头戴上手铐的丛山在法庭上的最后的陈述很简洁,后来被辛雯写进报告文学《英雄泪与磨子村血案》,发表在报上——
  “我的手是干净的。我的灵魂是纯洁的。我用我的身心去发扬神圣的正义!我呼吁法庭作出公正的判决。因为法律是站在公正和正义一边的!公正和正义是世上各种美德中最神圣的美德!公正和正义也许会姗姗来迟,但永远不会缺席!”
  
  此刻,向青青和辛雯情不自禁地鼓掌。英六凤和田新野、田田等也起立鼓起掌来。法官没有去制止,因为他们听到了那令人动容的声音。
  
  063真正的凶手
  
  “我说我说,我们的老大叫徐昌盛,三十九岁,大个子,大概一米八,是跟我们一个村的!……”王小路终于交待了。魏先锋跟王小路说得一模一样,真正的凶手是……
  
  在法庭上他们唇枪舌战是控辩对手,现在终于坐在了一起。双方和和气气的,又是握手,又是互相让坐。
  田新野把向青青、辛雯、英六凤向临江市检察院的几位新朋友介绍了一番,接着,田新野律师严肃地说:“虽然我们在法庭上各执己见,但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法官要我们重新调查弄清真相,将真正的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黄海涛检察官说:“从你的证人的证词来看,丛山确是个见义勇为的英雄,不可能会在两个月以后突然就蜕变成一个抢劫杀人嫌疑犯吧,这从情理上说不通。你能请英六凤再详细讲讲丛山他们拒绝接受郑金福家属用重金私了的事吗?”
  英六凤被叫到黄海涛和陆敏面前。她提供的一个线索,马上引起了黄海涛的警觉。初审丛山的就是郑金学。他一个电话打到市公安局人事科:“喂,市公安局人事科吗?噢,任科长啊,我是市检察院黄海涛,对对对,我们一起吃过饭的,我想请你马上查一下你们局里的警察郑金学,是不是金平县人,他的哥哥是不是叫郑金福,曾经在金平县上塘砖瓦厂当过车间主任的,一会儿你挂电话过来。不过,这事暂时保密。”
  一会儿,电话打过来了。任科长告诉黄海涛说,郑金学确是金平县人,有个哥哥叫郑金福,最近因强奸未遂罪被判两年。黄海涛分析道:“郑金学是在第一时间听丛山说那一千零八十块钱是丁尚文老板给丛山发的工资。第二天下午,郑金学带着另外两个警察蔡飞飞、司振南一起去丁尚文那儿求证的。在材料上反映,那天下午,丁尚文否认给丛山发工资的事。那么,这里头相隔了十多个小时,在这十多个小时里,郑金学和丁尚文之间会有什么猫腻呢?”
  田新野说:“黄检察官,我在询问丛山时,丛山向我提供了一个信息。有一次,丛山见丁尚文的表弟小三就是上证人席作证的刘南南和别人在赌博,丛山提醒说:‘你们别在这儿赌博,公安局到这儿来捉赌,你们就要倒大霉啦!’那天刘南南喝酒喝得多了点,他大大咧咧地说:‘没事,没事,丁老板和公安局的人熟着呢。有一回丁老板跟三陪小姐干那脱裤子的活儿,刚好撞在公安局的枪口上了,但很巧,那三个小子中有一个和丁老板认识,那个小子跟另两个打了声招呼,就放了丁老板一马,什么事也没有。所以别怕别怕,公安局里有熟人好办事。’那么丁老板跟公安局的什么人熟?跟郑金学吗?”
  黄海涛当即找刘南南询问了一次,知道那是去年十月上旬的事。再一查去年十月上旬确有过一次突击行动,与郑金学一起行动的有蔡飞飞和司振南两个警察。把那两个警察叫来一问,他们很快说出确有捉到丁尚文嫖娼的事,因当时郑金学说丁老板是他的哥们,也因为郑金学是蔡飞飞和司振南的顶头上司,碍于面子,蔡、司二人只得睁一眼,闭一眼。事后,丁老板还请他们喝了一次酒,算是答谢。而且,审讯也是蔡、司一同参予的。这么说,郑金学和丁尚文之间确有猫腻。
  一天,“8·12”抢劫嫌疑犯王小路、魏先锋,被关到一起了,并且那天还进来一个新伙伴,那伙伴问王、魏犯了什么事,王、魏就把“8·12”的事吹了一通,而且还说他们老大也关了进来,听说他杀了人被关进黑屋子,手铐脚镣的,罪重。那新伙伴说:“这事我也听说了点,你们的事惹大啦,你们知道那个小店里被杀死的老板的外甥是谁吗?法院副院长呀,你们老大铁定要判死刑的!”他用手在脖子上一抹,“‘咔嚓’!你们老大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哇!”
  那天半夜,王小路、魏先锋头靠头地说了一会儿话。第二天,“瘦猴子”被提出去审问。
  审问官问:“王小路,说,谁是你们真正的老大?”
  “老大不是被你们抓到了吗?”
  审问官笑了笑:“好,不肯说,那就让你听一段录音。”
  录音机里传出的声音:“瘦猴子,你说丛山那小子背不背?偏要来送死,可好,当了我们老大的替死鬼!”
  “樟脑丸,可我们不就是丛山害得吗?没有他横里插一脚,咱早就和老大一起逃走了,还用得着在这里受罪吗?”
  “反正我们要紧紧地咬住他不放!咬!咬!咬!咬死他!”
  “他是死定了,老大的血案由他背定了!”
  审问官问:“王小路,昨天半夜里,你和魏先锋讨论热烈啊。”
  王小路沮丧地说:“我和魏先锋说的话都被你们窃听了?”心里懊丧地想:当今的窃听手段真是比丛山以前讲的那个《王明阳审案》的故事中的手段要高明得多呢。审问官说:“这是我们公安的侦察手段,你再抬起头看看我是谁?”
  “咦!你……你就是昨夜跟我们同监的那个人?”
  “是呀,不是我骗你们说,受害者的外甥是法院副院长,你们的讨论会那么热烈吗?说!你们真正的老大叫什么名字?多大年龄?哪里人?说了,你的罪小一些,不说,罪就大了!”
  “我说我说,我们的老大叫徐昌盛,三十九岁,大个子,大概一米八,是跟我们一个村的……”王小路终于交待了。
  魏先锋跟王小路说得一模一样,真正的凶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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