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手掌纹
作品名称:我的人生上半部 作者:张社伟 发布时间:2016-04-01 14:40:24 字数:4438
我这个人,说迷信也不太迷信,对于道教,佛教之类的东西也是将信将疑,有时也会干一些烧烧香拜拜佛的事,感觉是在虔诚自己的内心,并不相信真的有什么神灵之类的东西会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对于基督教根本不去沾惹,老感觉是外国的东西,不习惯,也感觉麻烦,整天得去教堂礼拜,但对于易经和面相术倒有一些爱好,什么看麻衣相,什么梅花易数,什么奇遁,什么六爻,什么天干地支,什么四柱预测,诸如之类的玄幻科学到有一些爱好,感觉是冥冥之中的神秘科学,因为目前科学对于有些东西也解释不出个所以然来,在神秘中总能牵动我的好奇心,我也曾买过此类书籍研究过,终究没大师指点,也看不明白,中途而废,但对于我的手掌纹,我倒可以悟出一些道理来。
伸开我的左手,三条主线清清淅淅,爱情钱如绵延的河流汇入食指,刻度深红润可见,略有小叉,说明我应该是个多情而且爱情专一之人,家庭婚姻平淡相对稳定,智慧线深刻但却未贯通手掌,比较短,说明我的学业,很可能半途而废,事业也不会有大的成就,最喜人的让我安稳的是我的生命线绵延而长,没有任何分叉,像一座弯曲的桥,一直垂落手掌的最下端,应该说明我是个长寿之人,对于我的手掌纹,我是深信不疑,因为我人生走过的路恰恰和自己的手纹相吻合,多么奇妙的科学,多么无奈的宿命,所以,我打算写这部小说“我的人生前半部”,希望自己能翻越四十岁这个命运的分水岭,总结一下自己走过来的坎坎坷坷,能够更好地迈入自己生命的下半生,书写自己人生的下半部。对于我的生日,我到现在也弄不明白到底寓意着什么,生日看是几个简单的数字,木年木月木日,其实从命运学的角度来分析,奇妙无比,有时你也不得不信。我的生日是70年代的一个端午节,是纪念伟大爱国诗人屈原的日子,是粽子飘香的日子,是五月骄阳当空的日子,是麦收芒种的日子。
可命运很会开玩笑,这么好的日子,并没有给我带来出生的幸运,来到这个世界时,我是有伴的,我是双胞胎,我因为先到几分钟,所以后来就排为弟兄中的老大,老二也是男孩,一同生两个男孩,在当时重男轻女的时代,我的父母应该很高兴,可那时家里很穷很穷,我的父亲是个小学教师,每天赚生产队10个工分,每月4元钱,可能是怀孕时母亲养不良吧,也可能是一下子怀孕两个,相互争营养吧,我和二弟出生时“人”都很小,5斤多吧,肯定太不惹眼,听母亲说没满月时,别人过去瞧,她都不想让人家看,嫌难看,更为糟糕的是,我出生后,因为两个孩子需要同时吃奶,奶水不够,那时大人也经常吃不饱的,还得去地赚工分,母亲说,我小时候性情“皮疼”,不太爱哭闹,老二经常“粘人”,谁都不要,她整天累的腰酸胳膊疼,吃不饱饭还经常和我的小叔斗气,我的父亲为了让我和二弟有奶吃,还专门养了一头羊,每天挤一些羊奶在火上炖炖,让我们喝,有时到邻居家借奶喝,有时连包糖也买不起,母亲找人给我算命,说命太硬,让找一家“干亲戚”,后来就给我找了个“干爹干妈”,每年我的生日和逢年过节都要去看望,一直到我12岁后,才断断续续不去了。
小时候的我,个子很矮,也很瘦,自己感觉就像个猴子,非常麻利,凡是有果子的树,能吃的,我都想着法子爬个遍,在树上灵巧的真像个猴子,灵巧自如,很细很细的树枝我都能谨慎地爬到树顶,有一次,记得放学后,学校附近有一根废电线杆,旁边的拉线,斜撑着,我居然沿着能爬到电线杆顶,就是光滑的电线杆也死劲抱紧能慢慢爬到半腰,有时很俏皮,爱到河沟里抓螃蟹,逮鱼虾,和小朋友完各种游戏,那是也没啥游戏,就是用粉笔在灰土地上划个框框,在斜着划几条线,然后,用脚踢瓦的碎片,一个框一个框进,或者是两个人把左脚或右脚盘起,相互斗架,看谁先坏了马架子,谁败,有时,就是几个小朋友弄些树枝当武器打着完,还有时就是在月光下,借着朦胧的月光,蒙上眼睛,完捉迷藏游戏,完是完,但我学习是很刻苦的,每天写字很认真,很爱看书,那时没啥课外书,就是能借到几本小人书,反复看,记得上二年级时,过年,我父亲居然把对联让我写,我用毛笔写的左联大写壹到伍,右联六到十,上联奇妙数字,歪歪扭扭,把大伙笑死了,但我还是坚持贴到了门框上,我小学在班里一直是前三名,不过全班就十几个学生,自己小时候很穷,有时连学费1元钱也要到学期结束才补上,但很快乐,当时雷锋精神很流行,感觉帮助别人做一些哪怕很小很小的好事,感觉很光荣,什么帮木木大娘抬个水呀,什么谁谁的羊跑到麦地了,帮忙赶出来了,写到作文里,就感觉是很好的题材,那时小学就上晚自习,用一张纸圈个园糊在煤油灯上,晚上学习用,有时还真傻不拉几借着雪光看书,有时去地割草放牛也顺便稍上一本书,自己对于贫穷那时没有感到自卑,因为大家都很穷,谁也不笑话谁,穿的补丁裤,布鞋有时大拇脚指会顶个洞,头发一两周也不知洗过两次没,最让我头疼的是吃饭,每天早上老是红薯汤,我一吃红薯,胃就发酸,因为这,有时一见红薯汤,就气呼呼地去学校了,那时弟兄多,父母忙。谁会照顾你一个人的小情绪,父母有时去赶集回来,捎上一个“火烧馍”,感觉又香有甜,逢年过节能啃上几根剔过肉的骨头,也感觉是美味佳肴,到现在还能留恋那时的美味,现在大鱼大肉吃着也感觉没啥胃口,
总之,幼年的我,虽然家里很穷,但很快乐,心里一直留恋童年美好的时光。现在的孩子,对于农村的劳动已经是很陌生了,因为几乎长年没去过地,更没参加过乡村劳动,对于农村的庄稼恐怕也分不清,把麦子说成韭菜,也好不为怪,连花生是地里种的还是树上长的,也不清楚,乡村劳动对于70年代的农村孩子的确是很好的早期教育,对于培养一个人的劳动意识,自立意识,大众意识,幸福观念都会有很好的作用。
童年的我,生在农村,长在农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乡村孩子,对于农村是再熟悉不过了,每一种庄稼的形状,果实,成熟时间,收获方式,都一清二楚,参加乡村劳动其实也是童年快乐很重要的一个方面。现在回忆起来,仍感觉是一种甜蜜温馨的滋味,虽然那时生活很清苦,条件很简朴,劳动很累,但有一颗天真好奇的童心很重要,因为心存对美好未来的向往,在苦也没抱怨,可能和自己的家庭环境有关。
85年,农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全面推行,土地包干到户。我家那时分7口人的地,我上面有个姐姐,下面三个弟弟,还有一个妹妹后来出生,家里分了10亩多地。父亲是唯一的劳动力,因为地多家底薄,所以父亲也只好辞去了小学民办教师的工作,父亲当时也很是无奈,毕竟干了十几年了,一下子离开学校,心里也很不是滋味,父亲对教学一直很热爱,虽然他本人只上了三年学,教的一直是一年级,还当过校长,但一直很用功,我父亲的嗓门很高,记得在学校时,老远就能听到他讲课的声音,他也常以在自己教学期间出了个大学生而骄傲,别人说他教的不好时,他总是和别人理论,“我教的不好,出了个大学生”。的确,我的一家子小叔就是我父亲的得意门生,后来考上了市里有名的大学,在当时,十里八乡都知道,这个小叔后来在我人生的低谷时也帮了我的大忙,也算是“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了。
我的姐姐比我年长三岁,聪明,善良,勤快,小学毕业就辍学了,在家帮忙家务,家里喂了一头牛,她整天到地里割草,放牛,我和弟弟们都尚小,只有放假期间能替家里干些家务活我们村是个小村,那时只有五六百口人,离县城约摸十来里路,属于丘陵地带,村子傍着向阳的山坡,座落二排,村子的前方也是-条连绵的山坡,山谷中常年流着一条清澈的小河,村的正前方是-片开阔地,祖辈们习惯地种些麦子,坡地-般种红薯,花生,大豆等杂粮,麦地有一些能浇,算是水浇地,-家能分到-亩多,有的种些蔬菜,有的种些果树,坡地占大部分,小时候村里人是不出去打工的,也没工可打,就是靠几分薄田养家糊口。
对于乡村劳动,对于小时候的我,劳动的艰辛,家庭的困难,是一种让我发奋读书的一种动力,走出农门,走出农村,摆脱贫穷与落后成了小时候我的一个强烈愿望,那时候读书考学自然是农村孩子的唯一一条出路,对于农村劳动,我打心眼是不喜欢的,并不是我鄙视农村,讨厌劳动,因为从那时落后的乡村劳动中我感动迷茫,看不到希望,但艰苦的劳动还是给我带来了很多乐趣,现在想起来,人生就像一颗种子,童年的艰苦和磨难倒像一瓶药水,浸透后才会茁壮发芽,才会在以后的道路上经得起风吹雨打。
一年四季总是忙忙碌碌的,大人忙,小孩也忙,大人忙着春种秋收,小孩放学后,不是让割草,就是让放牛,一到忙天,学校就放假,特别是到了割麦的季节,学校便放假十天半月的,那时可不像现在,收割机来回两圈完了,全靠手工,割,担,拉,碾,一个麦季下来,整个人晒的黝黑黝黑的,到了刨红薯季节,学校也放假,山坡上到处都是忙忙碌碌的人影,大人刨,小孩子们切红薯片,或者割红薯秧,或者把切好的红薯片一箩头一箩头撒开,然后一片片摆开,遇到风吹日晒的晴天,三四天就干了,就怕遇到下雨天,天一阴,就的慌慌张张往地里跑,红薯片要是被雨淋过就发霉了,卖不了好价钱,吃着也苦不拉叽的,只好喂牲口了。
那一次,收割稻子对我记忆深刻,是一个秋高气爽的下午,我家在沟里种的稻子有一分多地,熟了,上午,我和二弟还有父亲把稻子收割后,用麻绳捆好一捆一捆用肩膀扛到晒谷场上,因为也不多,下午,父亲就交代让我和二弟,在晒谷场把稻子用石磙摔干净,吃过饭后,我和二弟就一蹦一跳去了晒谷场,因为我两是双胞胎,母亲为了吉利,我两个穿的用的一般都是一样的,遇到啥事总好争争抢枪的,谁也不服谁,下午在摔稻子的过程中,因为我用的石磙光滑些,二弟用的可能凸凹不平,所以,二弟就多次和我争看上去漂亮一些的石磙,我当然不想让,在争夺的过程中,二弟不慎把我推到石磙上,把我的门牙碰掉了一个角,当时,也流了血,那时也不知道怕,就用凉水嗽漱口,也没在意,回家也从来没和父母说过这个事,可就因为门牙缺了个角,本来村里很多人都分辨不出来谁是老大,谁是老二,这一回算有记号了,都知道老大有个“豁豁牙”,因为很小一个缺口,我也不在意,可听到别人说“豁豁牙”,心里就感觉很不舒服,好像自己打了败仗似的,特别委屈,心里有无名的火气,可是自己的亲弟弟惹的祸,有啥办法,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这颗牙齿后来给我带来了很多的麻烦,因为小时候受过伤,裂了缝,到结了婚后才开始痛,刚开始,我到牙科补了补,凑合了几年,后来,牙根也有毛病了,因为怕痛,又做了颗假牙带上,心里一直感觉不舒服,特别是老二,有一次和他媳妇说起,他小时候多么勇敢把老大的牙齿打掉的时候,我真想过去揍他几拳,当然这话是我媳妇旁听的,因为我一直认为在家里,要想好,大让小,一家人人以和为贵,这颗门牙后来,牙根彻底坏掉了,我才忍痛把牙根给拔了,按上进口的烤齿牙,花了几百块,当然,这事从来也没在老家提过,这件事对我的伤害不仅是身体上,感觉在家里当老大真是很难。
想起小时候的劳动和记忆,大部分都忘记了,这件事对我是刻骨铭心的,当然,我没有责怪老二的意思,毕竟在一个大家庭里,必须以和为重。我想通过这件事,让他明白谦让是一种美德,而不是软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