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心计
作品名称:小龙虾 作者:秦耕 发布时间:2016-03-18 20:17:29 字数: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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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亲虽然平素很有心计,我的母亲却更有心计。现在回想起来,我发现我老早就生活在父母的算计之中。其中的丁丁点点也无从说起,这话还是得从我们结婚以后说起……
在我未结婚之前,我根本就不存在有一分钱的私房,毎次从外面回来,不管挣多挣少,都会毫不保留地交到母亲的手里。至于平时抽烟喝酒以及交朋结友的所有花销,都是由母亲统筹核算,精心分配。这种现象一直延续到我结婚的那一天,我才有了一笔拜茶的茶钱,可以说是我的私房钱了。这笔钱,也是我有生以来截止当时,唯一的私房钱。也正是因为那七十多块钱的茶钱,不仅令我们那个刚刚有所缓和的家族关系日趋恶化,也令我的母亲得到了启迪。
我的父母与我的大妈之间的矛盾,早已根深蒂固,我的心里十分清楚,也十分厌倦。可是,为了顾全家族关系的健康发展,许多事情我并没有那么顶真,而是本着大度与宽容的心态,面对周边的所有事情。因此,我也可以原谅所有人对我的所有过分。不论是谁,只要是我办得到的,都会有求必应,尽可能地予以满足。
就连我的大妈向我借钱,我都能够慷慨应允,那么,我的母亲如果向我借什么,我肯定会毫不犹豫的满口答应。
当年,从大妈那里要回来的七十块钱,仅仅只是从我的手里过了一下而已,立马就转交给了我的母亲。因此,我在奶奶和父母的眼里,便顺理成章地成了一个率直的子孙,是一个孝顺的子孙。我也就常常被奶奶称赞、被父母称赞、被世人称赞,我自己也不遗余力地尽可能的做一个完美的孝子!
于是,母亲便以试探的口吻向我借起了衣料。可是,母亲虽然说明了是借,却一直不见还。
不还就不还,我也不便计较。我不计较并不等于完全没事,女人暗地里却一直耿耿于怀。女人也不是那号十足的傻瓜,更何况还有那些喜欢搬弄是非的缺德之辈,常常背后替她支些阴招,她就是想贤惠,也贤惠不起来了!
后来,母亲常常以和颜悦色的态度跟我商量,今天这家亲戚的孩子抓周,需要一件布料;明天那家亲戚的孩子过十岁,需要两件布料;后天张三或李四家的媳妇待月里(生小孩)需要一件布料;下个月谁接媳妇、谁谁嫁姑娘……
既然母亲以商量的形式对你讲明了那些事情,你能拒绝吗?你若是拒绝了母亲,你还算是孝子吗?
不用置疑,母亲的要求,我全部答应了。但是,我答应了并不等于完全可以兑现,还有內载的铁矩子有待打开。我也只好现学现卖地学着母亲的神情,满脸堆笑地同媳妇儿商量。
这当然不好商量。那些衣料都是她的娘家赔嫁来的嫁妆,不仅是她的财富,而且还是她作为一个女人的人生骄傲,她岂能随便拿出来拱手送人?
我说:“妈都说了,是借,是吧妈,等手头宽裕了再还。”
母亲立刻回答说:“是的,是借,明日还给你。”
女人说:“还!么时候还了呢?总在借,总说还,到今日一件也没有还。”
母亲立刻回答说:“等过了这几天就想办法还给你。”
“等过了这几天就想办法还给你。”女人做着怪样子低声地学着母亲的腔调说。她自己居然也忍不住笑了。她将衣料找出来递到母亲的手里说:“这是最后的一件,您老还也好,不还也好,反正再借也没有了!”
母亲立刻言之凿凿地说:“等过了这几天,我保证想办法还给你。”
然而,保证也会失效。办法是想了不少,无奈何限制太多,一直没有想到好辙,所借的钱财和布料,还是有借无还。不是母亲不讲信誉,而是家庭太过寒酸,手里没钱,拿什么还?
也不是媳妇量窄,而是她娘家赔嫁过来的那几件衣料,已经被借得所剩无几了,剩下的这几件压箱子底的布料,你就是说天道地,把凉水说得能点着灯也不借,除非把原先借的那些钱啊衣料啊都还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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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头捉水淹当中!我夹在父母与媳妇中间左右为难,两厢辅福也不起作用。我既不能在父母面前当一个完美的孝子,也不能在媳妇眼里成为一个合格的丈夫。我这做的什么人哪,原以为我通过努力,既能将就父母,也能感化妻子。到头来,既没有令父母满意,更是令妻子伤心,弄得自己內外不是人了!
于是,矛盾便在我们这个脆弱的家庭中,悄无声息地滋生漫延,一旦触及火星,便会引发起一场前所未有的家庭战争!
为了躲避烦恼、减少痛苦,我一出门就是几个月不想归家。这种现象,对于一个新婚不久的年轻人来说,是很不正常的,我的父母定然有所发觉。
不久,我在千里之外的保康县歇马镇,接到了一封加急电报,內容则是:“母亲去世,盼儿速归。”
可是,当我一进家门,便发现自己被骗了。我的心里,也就骤然涌起了满腹的酸楚与委屈。我不明白,母亲明明好好的,为什么要用“母亲去世”的谎言欺骗我呢?
母亲的解释是,看到别人都抱了孙子,她也盼望尽快地抱上自己的亲孙子。而我们结婚大半年了,至今还不见媳妇有动静!
不管父母具备多么充分的理由,也不应该用这种方式欺骗自己的儿子啊!正是因为我有了那一次被父母欺骗的经历,农历一九八八年三月二十三日,也就是我的生日的那一天,我的母亲真正去世的时候,我却怎么也不会相信我的母亲已经去世,而是怀疑父母又设计骗我。故此,我不仅没有为母亲送终,而且,连母亲的葬礼我也没有回去参加,以至于留下了终身的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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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性率直,遇事总好商量,即使是我单独立起了烟火,我的钱财也等于是父母的钱财。分家的时候,我承担的一千二百块的债务,我分两次交给了母亲八百,母亲一去世,父亲也不认账了。奶奶也不在了,父亲谁也不惧了;他不认帐,我也毫无办法。
最糟糕的是,向姐姐借的四百块,我是准备八六年腊月二十八去赶礼的时候还给姐姐,母亲却让我将钱交给她以解燃眉之急,至于姐姐的那笔借帐,则由母亲改日同姐姐结清。后来,母亲不在了,二弟结婚的债务全部赖在了父亲的身上,父亲也是被逼无奈,才赖上了我。不仅钱财不认帐,就连通过了证人写有契约的房子,也被巧夺而去。
因为姐姐的那四百块,最后导致着跟姐姐竖了路(断绝亲戚关系)。当时,我根本就不在家里,只有任由那些爱嚼舌根子的人们去搬弄是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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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种田,但是,耕牛和农具我应该有份,老二老三种田所用的农具和耕牛,实际上是借用了我的三分之一的股分,不说是要他们承担什么借利,至少耕牛下崽我应该有权分享。
当时小牛卖了五百块,父亲说老二老三各分两百,而我则只能得一百。单凭这一点,父亲就已经明显地偏向了老二老三。尽管如此,老二的女人还要反对,说我平时根本就没有管牛,无权分享小牛所卖得的钱。
这牛是三家公共的,平时饲养牛都是父亲,老二只是用牛,一家人根本就不曾管过牛。如今,在分钱的时候反而指责别人没有管过!
尽管老二的老婆提出如此无理的条件,父亲居然也能够采纳!我真不明白,父亲的心里,当时究竟想了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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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父亲只是在我的份中过分,而在老二老三的面前他却又无力做主。后来,为那一千二百块的建房外债,父亲对我给予了这样解释:最初分家的时候讲明,父母亲无论哪一个老人先去世,都由我独自一人承担安葬,另一个则跟我毫无关系。也就是说,我交给母亲的那八百块钱,是用在了母亲去世的安葬费用上面。如果按照父亲的解释,我交给母亲的八百块钱,也就找到了依据。
可是,既然分家之时父母仅仅只是信口一说的事情,都如同钉钉一样的生效,那么,通过舅舅、姑父、二伯、幺叔收以及堂兄为证,并且写有契约的住房所有权,为什么不能生效呢?
还有,既然是母亲的安葬费应该由我承担,那么,父亲后来的生活问题也就应该与我无关了。可是,恰恰相反,关于父亲后来的生活费用,我如果不带头实行,谁也不予理会。并且,父亲早已说了,他不管是生是死,都要赖住老三;而结果却是被老三撵出了家门,借住于族侄刘松清的厢房,直到我的房屋盖起了以后,他才终于有了一个可以安身立足的稳定住所,他也总算是住进了属于自己儿孙名下的屋子里了!
由此看来,父亲武断地做主将我的房屋建在这里,实际上是别具内涵!
我的家里只有我和一双儿女,按理,在这个家庭我是一家之长,也是户主。可是,我却偏偏无力自主。一旦为一些事情较真,就会有人说你没有男子汉大丈夫的样子,而是一个斤斤计较的婆娘一样的人物!丈夫也好,婆娘也好,谁都不可能高尚到将活命的机会,拱手让给一个成天算计他的人!我是凡人,我没有那么高的精神境界,为了生存,我必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可是,面对那些卑鄙的小人,我的所有知识,都显得苍白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