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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2)

作品名称:阿呆      作者:甲申之变      发布时间:2016-01-18 17:24:39      字数:7776

  出了车门,我觉得空气顺然清凉许多。日光充沛,早已把昨天刚下过的朦胧小雨依附在树枝、地面、车窗上的水渍挥发干净,而人身上残存的水一样的潮湿的压抑呢?或许也一扫而空了吧。但我总是对着日昀产生疲倦的心态,人在异乡,如同身首异处。这是我原来的故土,原来的车站,属于只有距离濮家村几百米远的小车站。车站就只是粘连在一座即将改建的破败教堂边缘,人来稀疏,但脚步倥偬,谁也没跟谁打上一个至关亲切的问候。我的余光游离在温煦的烈日与几声闲散的羁鸟上,它们扑腾着展翅,闲咄着羽毛上掸湿的雨水味,细细地与我对望着。我放下顾虑,对着七叔寄来的信笺里面的路线图,痴痴扣着陌生的地理曲线许久。我等候的遥远的故人呢?那段早已挥发干净的埋在泥土里面的故乡呢?在哪里?我站立在茫茫人群中,呆然、怅惘,背上的旅行包置放下来,扩出一片圆形的灰尘,扑地心一直惛惛沌沌的。
  “阿濮,阿濮!”一个声音占据了整片行色匆匆的脚印。我听得出来,唤的是我生命里的那份熟识的热忱。在目色能企及的地方,我把脚步抬到理声音渐进的距离靠近,眼神越来越凝重,至于背包上的绷带,一直嘞地我喘不过气来。我一直紧张,尤其是对陌生人。
  “七……七叔?”我凝望着眼前的一个秃了头发,眼角长了三条粗犷的鱼尾纹的男人,他穿了一件黑色的长西装,显得肥大了一些。其实,他人很瘦,从收拢而干瘪的肚腩上看出一股凹陷而崩塌掉的记忆,在肠胃里面已经没有了位置。
  他没说话,只是慢慢挪动着不快的步子,有着迟暮的蹒跚,看得出来一丝颓败的力不从心。他跟我靠近,没等我反应过来,就一把抱住我还没有防备未曾张开的手臂,隔着后脑的头发,一个劲地哽哽咽咽,但眼泪并没有掉下来。
  我仿佛听到了一个分别三十年甚至三百年的老男人的哭声,刻在古老的村落里面的委顿,一触即发。
  “你是小呆喽。”他终于放开我,开口,抹眼。说话间就拿出一根烟。
  “我,我……我不抽。”我嗫嚅,手推阻着,“你是我的七叔,我的表叔?”
  “是的,我不是排行老七。我的名字里面有个‘七’字。”他说的时候,嘴上的烟蒂一颤一动的,像是一根没有衔接好的跳板,“老家要拆了,你是户主,知道此行的目的吧。”他说话间,帮我拿下了行李,我的身子倏然间如青燕一样腾了起来。
  “知道一点,不过我为什么是户主?”我一直不解这个问题,遂问道,“你不光找我叙旧吧。”
  “当然,我们是叔侄,叙旧必然喝酒。”他说的时候,把行李简单地扔到一辆二手面包车上,里面放着八十年代的香港音乐的音响,我不爱听这段。他继续说,“我带你去,上车吧。”
  “哦。”我简捷地说,“我的包上有一本书。”我不明白自己为何说这句话,也不是心疼书被压坏,至于茶杯之类,也根本是塑料的。
  引擎开动,发出难听的轰鸣震颤声,油烟直接呛到鼻子里。我被这个操着乡音的中年男人带去故乡。当天中午,他驾着这辆破旧的面包车,跟他走进了一间和沙县类似的小餐馆,点了三菜一汤,有一尾家乡特色的鲫鱼汤。我从来没听过家乡的味道,更没尝过,其实商店里销售的食品有何区别呢?还不如亲自下厨。这片即将拆掉的破屋子和断壁道,街景凋敝,里屋和走廊还有弄堂被挖机开垦地乱七八糟,至于几家小餐馆没有搬离,只是为了等到食客一个个走完这片狭小而没有去热恋的征程,看着他们还留守的背影一起慢慢守望罢了。这片贫瘠的土地,是不是也已经只剩下味觉还存留着一点余温。
  日光如雪,淡淡的白色,淡淡的如同白开水的微凉,挓挲着一路车程往南的碎石泥路。向南的几百米路程,可以一眼洞穿荒凉的被雨水浸润的残垣和泥泞,几片掉落在轧死荒草的琉璃瓦,正向着日落西山的方向做一番垂危的祷告。它的身子,几声啼叫黄昏的乌鸦的羽毛,都嵌在软绵绵而涴脏的腐殖质层中,失踪、离世。几座看似还在的老房子,也被一个巨大的红色“拆”字判了诡异的刑。我的眼睛痴痴呆呆,稍稍打开车窗,扑面一抔呛眼的黄沙,卷入让我顿生失望的落寞,我在思念,那曾经魂牵梦绕的故园真的只剩下前生才能续缘了吗?
  下车,目的地,一处凋敝的废墟和一片被抽干了河水见了臭底的河道在我目所能及的地方。河道的骨架里面,几尾小鱼,几条干瘦得被染了黑色的龙虾在熏天的洿泥里面挣扎,我瞅了瞅身旁的车子,一个人和两个人的震撼只呆立在这片被开拓掉的广袤中,唯见几所掉了墙壁和颜色的三层小楼,倒给了一层负隅顽抗、抵抗命运的意思。我不多想,七叔是住在濮家村的,放不下五十多年喝着这一汪清水的历史,也掸不掉遗落在人间的五十年的灰尘。
  “七叔,你还住在这里?”我问。
  “是的,跟我走吧。”七叔帮我拿下后备箱的行李,声音重重地拍打在金属壳的撞击中,很脆,很响,很清晰刺骨。
  我跟着七叔的步履,在碎石岗上踱步,寻找一根被弇葬掉的小巷子。今天算是没有施工队在这里驻扎,打桩和榔头的轰鸣声没有穿梭在我的耳膜中。这期间,我跟着七叔走进了一间被削了一层的两层居民楼里,他拧了拧锈掉全身的褐色钥匙,开了许久才打开。门口,被拴在墙角的老黄狗的聒噪声不绝于耳。我没有理会它,跟着七叔踏进被水泥灰占据的房子里面。
  我帮他打扫掉了几乎所有的白色墙灰,才算让老房子重见昔日的荣光。时近下午,七叔从房间的里屋走到大厅,端着两杯咖啡颜色的茶水,轻轻地嗫着步子走过来。我觉察出他的露出青筋的手腕在不住地颤抖,杯子在杯盘的摩挲下发出咯咯咯的细微碰撞声。
  “谢谢,我其实不喜欢喝咖啡。”我抱歉地站起来。
  “你住在县城,必然习惯用这种煮沸的咖啡来解愁。”他眯笑着,眼睛只剩下一条缝,“这还是雀巢的。”
  “哦,在遥远的农村的便利店买的?”我问。
  他点头,他说这里的进口货也很多。
  我抿了一口,遂继续巴望着门前的清气。风看不出柔柔的状态,但坐在屋子里面却体味出那么一点凉气。门口的老黄狗很瘦,两耳耷拉着像只布袋,眼神无光,倒是叫声粗声凶犷。但它的声音很浑浊,尤其是被铁链拴着费力地喘着气的时候。
  “哦,那是阿来。”七叔见我眼睛对着黄狗,指着手指与我言语,“是一条跟了我十五年的朋友。”言讫,七叔拾捣着一些放在八仙桌上的吃剩的排骨,给阿来端去。阿来先是垂着耳朵和眼睛趴着看我,但还是站了起来,摇了摇褐黄的毛茸茸的尾巴。七叔把一只破了缺口的瓷碗递放在它的跟前,见它鼓着嘴骨的棱角,发出牙齿切合的脆生生的声音,遂温柔地抚摸了它的光滑的头,转身微笑着离开。
  “它一把老骨头,咬排骨也费尽。”七叔走到我跟前,说,“阿来是我捡来的,那时它只有这么高,这么小。”七叔给我用手比划着,往胸前做了一个只有十几厘米的空头形状。
  “这么小,被母亲遗弃?”我决然,放下咖啡杯。我突然想到我和阿黄有那么一点相似。所以它会用遗世独立的眼神对着我看,当然也会对我吠叫。
  我坐了片刻,阿黄变得安静,不再朝我嚷嚷。
  “你去摸它的头。”七叔微笑着,冲我乐,“它很友好。”
  “不会用牙齿咬我?”我做出一副难受的表情。
  “不会,不会。它看在看见你的时候已经放下了对你的偏见。”七叔说。
  我才对这座陌生的村子有了点好感,居然是一条年迈的黄狗率先与我微笑。人在故乡,其实跟人在异乡差不多。但在故乡总有一点好处,就是没有疏离感。但我像一个外乡人,只是姓氏上沾了点血缘关系。回头,一看还是把记忆拉得四分五裂,我拿着一块煮熟的排骨扔到阿来跟前,见它嗅了嗅,用牙齿吃力而费尽地咬合一鼓一鼓的震颤,遂摸着阿来的掉了毛发的光滑的头,只觉得一种心酸上头。它不冲我吠叫,开始摇起了熟识的尾巴,有点让我怜悯的卑微起来,但我终于也是卑微的,就如同一个人坐在七叔的老房子里面,思绪也变得愈发地干燥。他给我吃茶,吃完茶又给我倒了一杯女儿红,很贵,但不上头。这些老酒是七叔的珍藏,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宴请特殊宾客的,但今天只用来招呼我,是因为我是尊贵的朋友。
  七叔从里屋拿出了一张房契,手一直哆嗦。他年事不高,却让老年斑和老年病占据身骨。我接过他手里那张盖了红色印章的旧白纸,对着文字注视了片刻,脱出一句意味深长的话。
  “这是你的房子,很久以前就是你的。”七叔说话,眼里都是忧伤,“准确说是你姥姥和姥爷留下来的,是你母亲曾经居住过的地方。”
  我其实知晓一点,先前在信上听七叔说过。那还是母亲搬离到城市里去,把房子扔给七叔打理的缘由。七叔说,他永远只是一个租客。
  “不,老七叔,那早就属于你的房子,你的故乡。”我把房契折了一下,叠好,放在他的手臂跟前,“它只是我记忆里的空壳。”
  “呵呵,小呆。无论如何,你都有权利拥有我的房产权。”他笑着,“不过这次邀你过来,就是把这所老房子还给原来的主人罢了。而我,要住在属于我的地方去。房子拆迁以后,你可以得到属于你的分配房。”
  七叔的话戳中我的心室,长时间我说不出话来。我拒绝,却不是那么义正言辞。这份迟到的归还,与我已经没有太大的意义。我在五天以后总归要离开这里,我的故乡在别的地方,我的工作也在别的地方,亦或是我的整段人生起伏也在遥远的另一个县城里面,嫁给了百无聊赖的工作室。
  “叔,你跟我母亲很熟吧?”我偶尔想起一些他的故事,便是对于母亲的那段空白回忆。
  “我,我很久没有见过她。”倏然间,七叔收敛了微笑,坐在我的面前,把目光放了下来,点上一根烟,和缭绕的气味一样深沉,“我很小的时候,是她的发小,也是她的表亲,在一个村里。”
  “可是,你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是吗。”我问。
  他点头,让我又开始忧心起来。
  “我爱过她。”七叔的话很平静,但说出来倒让我震惊,“我一直深爱着她,她不会喜欢我的。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拒绝一个人,也不需要理由。”
  我感慨,继续听他说着一些陈年往事。
  “那时的老家不是现在这个样子,多是两层和一层的平房,而生产队的地方,还有十颗累累硕果的枣树。一到秋天,我就和兰子一起,偷偷地跑出来死命的推摇着枣树。我的力气很小,兰子的力气更小。一个不到十岁的小男孩和小女孩在一处晴好的草木峥嵘的地方,像一个无赖小偷一样采集着公社的枣子,等到秋风一吹,醉红的枣子便涔涔落在地上。我往往一口就吃完它,然而兰子却藏着等到晚上才吃,晚上的月光和黑色的晚晴,让她一个人独享唇齿留香的甜腻腻的味道。其实我是藏着红枣的,待到我跟她再次碰面的时候,心照不宣地把最红的一粒枣子送给她,就是酒红的钻石一般,给她最璀璨的信物。我说兰子,这是我给你的定情信物,你以后一定要嫁给我。兰子浅笑地对视我,没有害羞,说了一句让我难忘的话语。”七叔说到这里,润了一口甜腻的咖啡,“她说她永远等着我。我感动,一颗红枣就收买了童年时两小无猜的爱情。我们吃着大锅饭,在食堂里面听励志的红歌。夜晚,看露天电影,我喜欢和濮兰坐在一起,甚至脸靠在一起,两股温暖的暖流触碰在一起,那是我最欢喜的时候。”
  “那后来,为什么母亲没有跟你。”我问。
  “枣树在生长,爱情也被秋风刮走。我独守着公社的那几刻满枝分散的枣树,等着兰子会与我牵手的希冀。但我终于只是一个人,一个人守着一纸落寞的寂静,在农村里面,我读完高小就守着本分,卷起裤脚,往田间劳作。”七叔无奈地哂笑了一声,“而兰子却考了大学,望着更远的旅途,一个人的背影,留给了我无数个日夜的思念。”
  我不语,阿来却叫了几声。顷刻以后,它阖上眼皮,趴着不做思索,做起了美梦。
  “我本以为苦等会有希望,但她不会与我这样。她开始在大学里谈恋爱,谈一个地久天长早已忘记我这个乡巴佬存在的恋爱。”七叔顿了顿,继续说,“我和她的精神世界变得越来越疏离,即便她有说一句‘爱我’的话语,也是言不由衷的同情。我自知是配不上她的,你的母亲。”
  “母亲。是爱上了陆青峰,对吗?”我想起一些就把话说了出来,丝毫不顾及面前人的感受。
  “是的,那是兰子的爱。对于恋爱,我没有分说地祝福兰。兰会吹悠扬的口琴,而陆青峰会拉抒情的小提琴,两个音乐细胞的高雅聚在一起,便擦出了爱情的火花。”
  我记忆里委实有一把乐器,是那把破损掉金属壳的八十年代制造的口琴,上面还印有‘陆‘的姓氏。我在七岁的时候问起过这个问题,却无缘无故地遭受了母亲的一顿暴打。我无权干涉关于我是野性奸污产下的身世,但我的思维在三十年后变得清晰起来的时候,迟早会知道越发古老的世界的。
  七叔站了起来,把喝完见底的白色瓷杯拿进了厨房。他走了出来,给我做了一个招呼的手势,引我去了一件简陋而不那么精致的占了太多书本的小房间。房间里面灰尘很少,就是显得杂乱。这是两层矛盾的关系,看得出来疏于整理的小单间,七叔经常有事没事地在打扫。
  七叔猫着腰,从一处狭小的抽屉里取出一个包装了乐器的大盒子。他吹了口气,吐掉灰尘,翻开,赫然安躺着一把小提琴和口琴。我惊讶,又觉得不可思议。这两件乐器簇新的外皮金属还有锋利的五弦,让我忍不住凑前弹了一下。我只觉得手指一阵发麻,但流于宁静以后,指间震出一丝沉沉的余痛。
  “你一定会惊讶吧。“七叔说,“我爱你的母亲,自然要学会这两件乐器。它们俩是一堆搭档,一堆琴瑟和鸣的恋人。我一个人跑了无数个村子,才凄惶地找到一家乐器店找寻出这两样物什。我很珍视眼前的机会,所以每天月落黑夜的晚上,都会吵起夜归的旅人从床头爬起听我乐章的梦途。”
  “他们是嗔怪你吵到他们睡觉了。”我说,“你想用日更三分的光影为自己练得一出博得美人赏识的机会,可现实不中用,他啮咬了一口。”
  七叔没有说话,只是独自安静得把小提琴安放在前臂和脖颈的地段,舒缓地闭上眼睛,拉上一根弦。让我再次意外的是,这个面前的秃发瘦削一脸土鳖模样的七叔,居然拉出一首动人心魄的《我心永恒》的曲子。
  我也开始闭眼,意识已经被和音占据,开始飘升,开始旋转,开始沉睡。
  他放下拉弦,曲子已经结束。我才知道七叔是有多么好的艺术底子,可见他花的工夫是不少。他为了母亲的一双美丽温婉的微笑,渴望用五线谱交织出一段刻骨铭心。但是从一九八八年以后,七叔说再也没有这么认真地拉过琴了。
  夜里,也不再有旅人用石头往墙壁上扔去。人,和月光一块,在痴傻地安眠。
  “小呆,这把口琴送给你了。”七叔叹了口气,无奈,委顿,把面前的一把怎么看都簇新的旧口琴递给我,说是递给我的母亲的声音,“我用不到她了,但思念,只需要一把小提琴就够了。”
  我的眼皮沉重,但我根本吹不出美轮美奂的世界奇迹。爱情在我眼里,是一份打着高价的牛排,吃进去的味道能让我忘记是在进食,而是舌尖上的享受占据了所有。就在当天晚上,七叔给我铺了一张床在里屋。里屋很破,墙角依然被砸破了一个十厘米直径的洞,满眼望去,都是凄恻的秋风在哀嚎。我躲进棉被里面,带着随声听,把耳机的声音塞得慢慢的。我在听鲍勃迪伦的音乐,听着八十年代唱片独有的乡村风味。七叔说,八十年代就像他的初恋一样单纯。我也开始爱恋我那个没有触碰到的年代,想念一段合上眼就做梦的时代。夜里,七叔又拉了一声悠长悠长的小提琴的和音,我早已拔掉耳塞,听着就到天凉。
  第二天是礼拜一,旧屋外面却早早来了施工队。砸石墙和翻树枝的声音像古老的毒咒,缠绕在墓碑上,缠绕在荒冢边缘,缠绕在所有即将背井离乡的故事外面。我游离在刚刚出层于云端的风景上,却让一片废墟尽收眼底。七叔在楼下等我,早早地坐在面包车的主驾驶里面,鸣了一声长笛。
  “七叔,我们这是去哪里?”我问,躲进车座里面。我刚起来,没有吃早餐,就跟着七叔往碎石地上震荡着。轮胎颠簸一路的萧条,把所有的痛苦都倾斜了出来。
  “我们去濮家村转转,看这一路的风景。”七叔说。
  “风景?”
  “对的,老屋即将寿终正寝。三天以后,我将彻底搬离这座满怀热忱的老房子。到时,我只能用相片去回忆它了。”七叔说话的声音很平淡,平淡地让我体味出一忖孤独,“到时,你也离开了。”
  我开始不说话了,坐着,把眼睛对着窗外,痴呆地瞅着。
  面包车在环着瓦砾荒土的小道上缓缓驰行,发动机的声音很嘈杂,片刻都陈定不了。我用手支着下巴,四顾面前逝去的昔日繁华。老树,在我面前一晃而过。树墩,被锯掉了身子,只剩下半根残损的骨头植在泥土。还有啭呦的飞鸟,在屋顶上盘旋,啼叫,呜咽。它们曾经希冀的泥土筑成的巢穴,也早已没有踪影。没想到成长以后可以飞往更高的天空上去,却换来一声无助的哀叹。
  “我就像一只鸟,一只开始失去家园的鸟。”七叔握着方向盘,眼睛没有看四周,语气显得凄楚了些。
  “我也是,我是一只无脚鸟。”我应答。
  “哪天,我终于会与你失散。”七叔凄怆,有咕噜了一下嗓子,“因为我们各自飞去另外一个地方。”
  “失散,是为了重逢。”我泰然,“我跂望能与故乡里面寄居的孤独重逢。”
  车子里面长久没有说话,只剩下轮胎滚压和汽笛轰鸣的声响。
  七叔带我去沙县回忆了小吃,我点了一份清淡的蒸饺和排骨汤,吃了二十分钟才慢慢地吃完。我有意放慢嚼动的速度,只是希望味觉能把时间驻留地更长久一些。七叔也吃了几口饭菜,喝了汤,一口不剩地把杯子见底。
  我又躲在车里,往濮家村的周边靠近。几分钟之后,我下车,七叔也关上了车门。我踯躅,头发被撩起来,飞沙吹得我恹恹难受。小楼之处,到处陈堆着瓦砾的尸体,影子被解剖干净,那么故土里面掩埋的爱情呢?其实,今生今生的证据已经被崩塌了。我四顾着眼前没有一棵树的风景,只是要了一根烟,让七叔陪我一起孤独地吞吐起来。
  “你不抽烟的。”七叔说。
  “失望的时候,我会怀念它。”我说,笑了一下。七叔想错了,其实这几年我没少抽烟,为了掩饰我这个秉性,用了不少的措辞来撒一个谎,倒不是我的风格。
  “比如说,这成片的碎石岗让你失望。”七叔眯笑着,再次把眼睛挤成一根线。
  我不说话,继续吐着烟。整个秋天的上午和下午,仿佛被我用烟头挥发掉了。而这五天的时间,给予我怎样的记忆才能磨平眼前的沧桑,我想到离开。三天以后,我会照例背上行囊,系上安全带,走进一块曾经的盐碱地,看另一块冷漠的风景吗?不会的,我还需要用文字来祭奠我的孤独。我的一生的孤独,会迟到一天,一月,甚至一年,但不会死掉。
  回来之时,我看见阿来闭着眼没有说话。当日我去便利店买了狗粮,七叔说阿来的牙齿松动,早已吞不下一口骨头。黄狗的生命已经度过了十五年,按照人的年限,也足有花甲、古稀的年轮。阿来睡得很踏实,一动不动,耳朵垂落着,尾巴更是安静得任微风吹着。
  “阿来,阿来。”我凑近,照例抚摸着阿来的额头,光滑而柔顺的。只是在我不注意的间隙,瞥见一只苍蝇飞去到阿来的眼皮上叮影着。
  “阿来死了。”七叔看了看,把阿来的身体翻过来,对着还留有余温的尸体一阵酸楚。我不留心这个事情,我刚与七叔的这个朋友熟识,却见到了一场可怖的死亡。死亡来得很安静,就像是睡了一个甜蜜的困觉一样,没有烦恼,没有忧愁。看样子,阿来是去了另一个世界重新开始了。七叔说,阿来是寿终正寝。
  我和七叔把阿来葬到了后院的泥土里面,到处是废墟的边缘,居然安躺着一条狗的一生。而七叔的一生,终于要等到去另一个地方远去才能归来。
  归来的时候,不知是那年那月了。到时,记忆又褪了一块干涸。我会离开,带着重头开始的思念去写一本小说。小说里面的濮家村,尘土飞扬,到处的漫山哀嚎在等待着超度。我本能地思索,那毕竟是灵魂深处的触动。
  “那是,那是。你的灵魂是没有归程的远行。”一句夜莺一样的声音贯穿我的神经,思髓渐渐模糊。我向四周瞥见,七叔还在阿来的坟地外面听一声安慰,除此之外,没有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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