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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2)

作品名称:阿呆      作者:甲申之变      发布时间:2016-01-12 16:42:23      字数:7908

  夜不觉起高,我与夜莺的谈话有了更深沉的主题。在月黑风高的秋天,我时常会打几个寒颤作为对这场慢慢长路的深色的告白。其实,人是多么脆弱,根本就像是一只置身于风暴与毒阳之间的夜莺一般。本来我以为只有我的同类有烦恼,原来万物都一样,各有各的语言,各有各的烦难。如果我与夜莺不能共语,哪里会知晓所谓的心有灵犀。月光如水,月光也如镜子,我乜斜着路灯残照在池塘边上的青柳,看着一汪凉秋,心止不住打转。也许南唐后主经常泛舟湖上,所以才有了一江春水向东流的感慨。我比不了心有辞藻的词人,只觉得这场秋风吹得我寒凉不已。我稍微拉开了一点窗户,想近距离地注视夜莺的双脚,那片树荫还在,和黑色的雨夜融入一起,根本看不清双脚的位置。
  夜莺的重心在哪?在脚上吗,可它的脚没有视线,根本上来讲,这是一只无脚鸟。无脚鸟是没有归路的,只有永远不憩的飞,才能换得一根像琴弦一样纤弱的树枝,作为聊以慰藉的栖息地。能和它倾心交谈,无外乎是一次多么意外的荣幸。我想了想,挠挠头发,决定在窗外撑一把雨伞给它挡风。
  “嘿,老兄。你还没听我讲偷窃的事情呢?”夜莺看我转身,居然用这样的方式和我说话。
  “放心吧,你是一个可怜的老头,和我一样愚笨。我是呆子,你是傻子。所以我们这样投缘,现在就让我给你撑一把伞。”我说,语气很干脆。
  “不,我的几个儿子与我从来没有投缘过。我说濮先生,如果你是我的儿子我会很幸福。谢谢你为我遮风挡雨,还请我吃茶,茶水过滤过,澄澈得多。”夜莺说,“我的五个儿子都把我赶了出来,对于他们的母亲,他们居然选择避而远之的态度来抛弃一个灵魂。所以我一个人背着锄头上山采药,但这场行动更是杯水车薪,没过几年,连我也病倒了。”
  夜变冷,寒,寒冷。
  “我病倒的日子,连庄稼都无法照顾。屋漏偏逢连夜雨,在这个食不果腹的年代,在这个病痛交迫的当口,玉米地居然被人洗劫一空。掰掉的杆子上面伫立着空空无一物的植物,到处都是干涸的东西。我几乎绝望,打摆子的苦药水还没喝好,就要赶着雨夜的凄风冷雨来做一场抗争。”夜莺的眼里不再放光,已经没有泪水,风干了。
  “是谁偷了玉米,甘蔗呢?稻谷呢?”我问。
  “连夜都所剩无力。川县过去是世外桃源,但你得知道,一个闭塞的山村除了给你清新的空气以外,过多的呈现出来的便是蒙昧和无知的诡诈。谁都会为了生活去偷窃,更有着一群好吃懒做的乡党会放弃劳动来偷窃。”夜莺哭恹恹地概述,“他们的偷窃没有惩罚,这是一个不成文的怪圈。”
  “所以,你倒受了惩罚。”我惊愕。
  “不,是游街。”夜莺叹气,紧接着是接连叹气的沙哑的啼叫,“为了给妻子治病,我变卖了赖以生存的庄稼地。妻子癫痫发作起来简直要了我的老命,口吐白沫,身体完全不听使唤,手一个劲地哆嗦不前。我没有办法,我没有办法,我没有办法。”
  这一连串的“没有办法”,夜莺说了三次。后来,夜莺跟我说,他选择了去县城,去县城找那几个不争气的儿子。大儿的愤怒让夜莺记忆犹新,所以找了二儿的住处。临来了之时,却被两个子女安置在了底层的车库房里,没有通气的窗户,也没有炒菜的厨卫,一切显得狼藉而颓废。但这样,好歹有了一个去处,却始终解决不了问题。
  “对不起,我的老爹。”二儿子装起哭脸比笑脸还快,想必是儿媳挑唆所致,“我们实在没钱帮老母治病,你看,我刚买的一辆车花去的十万都没了,还有新装修的一百四十平米的房子,刚刚才容纳着我们两个人住,您就可怜可怜我们,回到川县去吧。母亲总是念叨着回川县呢……”
  “呸!”夜莺这个老头吐了一口咸湿的唾沫,正好不偏不倚地吐在二儿的新皮鞋边上,自然惹得他一个怒目燃烧的表情。夜莺的老伴正巧看见这一幕,吓得手不停地颤抖起来,连连拍着自己那白蜡一般的脸颊,直接拍出红色的印子刻在失望的皱褶。她并不觉得疼痛,倒是老头的手不住地拉扯住妻子,既愤然又无奈。他说,你打自己,我更心酸。
  “求他个啥,一个白眼狼,我们走便是。”夜莺这个老头选择了用自己的能力来养活妻子,妻子常年受累,在异地的儿子这块一亩三分地里面,居然也被百般欺凌,这什么世道。
  但老头不甘心就这样走了,妻子的病没有征兆。她发病的时候,时常拽着老头的手不放,他相信她有精确的意识,所以需要他的依托才不至于抓出血痕而不愿放手,老头忍着心底的俱裂撕咬般的疼痛,劝解让她振作一些。但这些止于精神安慰,药物治疗才是解决疾病的办法。“对于我这个目不识丁的老头,变卖了田地以后,稻花没有葱香,玉米没有深情,甘蔗呢,根本没有了甜腻腻的感觉。看病需要金钱,纸币,高额的钞票,所以我只能这么做。”夜莺说话的语气变得沉甸甸的,我听得都鼻塞,心室里流淌的心跳居然一次次地搅动起难以忍受的沸腾。我多么想帮助夜莺,可是我又有何办法,我何止只是一个被人呼来喝去的所谓的小说家,连稿子都挤不出来,一千字几十块钱的费用,都不够我紧衣缩食地花上几天。
  “嗯?嗯。”我无不叹息。
  “因而我选择了偷窃。”夜莺还是说出了这句话,“我撬开了我的儿子的房门,趁他们每人的时候,我悄悄地潜伏,像一只沉睡了却又高度警敏的夜猫子,直到撬开了保险箱。我讨厌他们一家,讨厌他们的一切,讨厌他们深藏在肮脏的影子里面的灵魂。我需要给妻子治病,十万元的费用,我还是愿意为之一搏。”
  “所以你选择了铤而走险。”我啜了一口已经被秋风吹凉的茶水,“就没人发现?”
  “邻居是不会发现的,谁都知道我是他的父亲,而他的无情,让我从心底里不再认可他是我的儿子。是的,我选择用蒙蔽黑夜的方式蒙上一张冷漠的脸,至于偷窃,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我沉默,放下手敛下垂败的目色。
  “我静悄悄地潜入他的房门,里面安然鹤立着一箱子狭小的保险柜。箱子很精致,上面镶着两颗四克拉的透明真钻,是当时比较昂贵的南非货色。儿子说,那是给自己那个二婚的小妻子的礼物,他是个没心没肺的男人,谁知道还有没有记得新人笑、旧人哭的场景。”夜莺说了几句,又停顿了一下,“我要向他取十万块钱,来拯救我的病危无绪的妻子。”
  “那后来呢?被发现了。”我问。
  “原先没有,我蒙住了脸,是刚潜入房门时做好的装备。”夜莺笑了起来,有一丝得意的撕破黑夜的啼鸣,像一首孤独的和音,“我以为这是天衣无缝的神迹,可是那个败家儿子居然从床上爬了起来。他的脚步慢慢悠悠却又稍显急促,拖鞋踢里趿拉,摩挲着木质板的地面发出清脆的尖锐声。紧接着,按着卫生间的流水声加一声迟缓的口哨,顺着滴水的音色缓缓流泻。他小解的样子很玩世不恭,颇像小时候。小时候我没少纵容他,这次他照例浪费着自来水随处可听,直到关门。他才回了房门。这期间,他都没有开灯,而我就蹲在旮旯一角,亟待着不被他发现。”
  但他还是被发现了,就在那个儿子往回走去房门的时候,不知什么缘由被突兀出来的鞋子搬了一脚,就这样脸狠狠地吃了一口牛啃地的报应。他站起来,环顾狭小的四周,漆黑地看不到什么。
  “谁!”他疾声咆哮,把娇小而美艳的妻子吓了一跳,直接从盖了红色被子的床头蹦醒。点灯开,谁都惊讶地说不出话,只有睁大地如同气球的眼睛在表达。
  “我,我我……”老头欲说还休,含糊不清。
  “你怎么在家,不是叫你回川县吗?”一旁的儿媳用被子裹住露了半个香肩的身子,一边后退一边喊。
  我听到这里,就知道夜莺已经完了。夜莺跟我说,当晚是他最失败的一次,但究竟缘由还是那个不争气又不孝顺的儿子把他当叫花子一样扫地出门。妻子的病,在他们眼里就像一场普通的感冒而已。现如今,夜莺百口莫辩,被抓个现行,一切都没法开脱。
  “我被他们俩送到了当地的派出所,罪名是擅闯民宅加偷窃未遂。我就这样被定了性,我的人生彻底毁灭,就是可怜了我的急需要握住我的手心手背的老妻子,在吃力地颤抖。”夜莺挤出了一滴眼泪,鸟也时常流泪,“儿子告发老子,是大义灭亲,他对待这件事毫不含糊,让我待了七天的牢狱之灾还不算完。”
  “哦?”我不忍问下去。
  “从派出所出来,我对于呼吸到的第一粒阳光显得格外珍惜,阳光很美,如同甘怡和露珠,却又似母亲和故乡,我渴望早晨的熙照。警察念我是七十岁的老人,倒还算对我客气。给我吃德国的芝士面包,给我喝白开水,尽管是凉的。但坐在拘留室里面还算有个照应,我很老,但可以自己照顾自己。”夜莺说,继续洇了一口水,“但我妻子照顾不了自己,他需要我在跟前。然而我不仅没有得到治病的金钱,也丢掉了一张老脸和尊严。”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静静地听它说下去。
  “我照例从他们家经过,我的儿子,儿媳的豪华两层居民楼边。”夜莺低凝,“那个漂亮的儿媳给了我一张黄色的小纸条贴在我的已经驼背的脊梁上,就像是香港电影里面的蹦蹦跳的僵尸受用的符纸一样。上面写着:为老不尊,偷盗为恶。这个女人教唆我的儿子,让我跟着大街走一圈,让所有经过的人都开开眼。”
  厝边头尾鲜有看得出奇的,指指点点占了大多数。对于认识夜莺的老人来说,同情和怜悯往往是心有所感的。在一些人眼里,这是大逆不道的举动;在一些不那么精明的眼睛里,折射出来的更是一番难受的感知。瞥过一眼以后,谁都记得这个老人的浑浊老眼里面噙着的泪水已经浸湿了所有阴翳的天空。天气很冷,秋风盛,点滴雨水拍打在踽踽无神的脸上,皱纹如迭起的层层沟壑,堆起了所有辛酸。
  “我终于死了,不堪其辱。”夜莺羞愤,我也心凉,“我带着遗憾把年弱多病的妻子带进坟墓,我俩合葬在一起。”
  “你不是?”我踟蹰。
  “我已经告诉过你了,我的前世是人,我的前世。”夜莺听出了我的疑问,纠正说。
  “那么,你是死过一回的人喽。”我感慨,什么灵魂什么意识的,都是自发存在的,“你的经历比我可怜。”
  “我不甘尊严丧失,无有他法。于是在一浪滚滚江河里面,我牵着妻子的病颤颤的手掌,握住扣紧,一步一步,慢悠悠的,就像晚间散步一样。河水湍急,渐渐漫住了身子骨,我的不高不矮的身子沁入在冰凉刺骨的河水里面,都来不及挣扎,就被浤浤的水草绊住,再也没有知觉。”夜莺说起这段,还有记忆,“我被救护人目击,救起,皮肤冰冷,衣衫冰冷,眼睛冰冷,呼吸也冰冷。好在我跟妻子的干枯得如同树皮的手,骨头露出,还紧紧地扣在一起,没有分开。”
  “那是凄美的选择。”我说。
  “可谁也不喜欢这样。就如同我现在的身份,只是一只不会飞行的夜莺而已。”夜莺说,“恰巧,我的名字就叫夜莺。”
  “夜莺?是树叶的‘叶’喽,姓氏里有‘叶’。”我笑着。
  “不,就是一种会啼叫黑夜的鸟的夜莺。”它回答。
  我听过不少的怪名,自己算一个,如今眼前的夜间出没和我攀谈的夜莺也算一个。兴许怪异的背面就是怜惜,譬如说吧,一个缺少主见的门客总是需要依附拥有食邑的大地主的意见,这件方显得施展抱负一些。亦或是一个没有主见的分封着在抱着一堆竹简,求索一群叽叽喳喳不绝于耳的门客坐在榻米上聊起家事国事。我呢?显然两者都不兼具,夜莺是个命途多舛的老人,我是一个脑袋愚笨的困顿着,两人的心声都需要被聆听,相互理解吧。想到这里,我赶紧撕下当日即将过去的日历纸片,迅捷地写上一两句关于孤独的无关痛痒的文字。
  我的文字很丑,手写已经习惯这样。一件简易的工作室,只有我一个人暂时居住。屋子里面杂乱不堪,堆放着几十本关于柯南道尔,福楼拜,左拉,王小波的小说集,一侧的被虫子蛀掉的书架上还整齐摆放着霍金的《时间简史》和范文澜的《中国通史》,不过我很少翻阅他们,因为这几本太过严肃,比我时常板起的脸还要严肃。书是我的老朋友,也是我的冤仇家。我看的书很杂,所以随意丢掷一旁没有秩序,几十平米的空间像稻草窝一般,该整理的眉眼整理,索性已经和文件纸混为一堆,时光渐去,想找出来颇费一点周章。年过而立之年,我需要用脸孔和笔头面对各色各异的不同事,人心叵测,隔着一个窗户纸的风雨声还不觉刺人至深,跟何况外人那尖嘴利牙的风言冷语呢?
  “我说了我的前生,该听听你说了。”夜莺用满身羽毛的翅膀扑挓了几下,用长喙细细啜了一口茶水。
  我给夜莺重新倒了一杯,刚烧开的热水有一百的温度,热气都足够把我坚厚的外皮褪掉。要是我想,能够把炎凉的冷漠泡掉该有多好。
  “我的年轻时,我的少年和你一样,平淡而乖蹇。”我尝试喝一口茶漫谈,像一个说书人一样安然站在书案正中,要是有一块案板,我会随时厉声地拍在木桌上,把开场白的序言拉起。
  “哦?和我一样。”
  “不尽然。”
  “那就说说你至亲的人吧。”
  “我的姥姥是我至亲的女人。”
  “是的。”
  “算起来,我姥姥为我争取过两次读书的机会。一次是我打破了教室的玻璃,一次因为学费的问题,然后……我几乎没得上学。”我顿了顿,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只是无端的觉得喉咙喑哑,“姥姥跟我搬过三次临时住所,和孟子的母亲一样。”
  “孟母三迁?”
  “是的,孟子的典故是因为不学好,怕环境熏洗少不更事的灵魂。居于墓,学丧葬;居于市,学屠贾。最后居于学,拜礼仪,母亲才放心。”我说,“至于姥姥为什么搬家,是因为县城的房租一涨再涨,很难为继的家庭负担将变得入不敷出。姥姥天天需要装着蔬菜果蔬出门拉货,但一天到来,除了收获一脸的西北风之外,就没剩几个钱了。”
  “你父母不工作吗?礼仁。”
  “我父亲,是个已死的人,而我母亲,却整日疯疯癫癫,未曾关切过我,她自己都管不了自己。”我如实说。
  “你父亲?”
  “对,我未曾见过他,他早已不存在我的内心。我母亲怀我的时候,就是一次畸形的奸污下的产物。所以,她赍恨我是有理由的。只是姥姥对我没用偏见,不像母亲一样整日打骂于我。这天底下,只要没有人愿意用棍棒和咆哮对我,我就已经心怀感激。”我长舒一口气,继续说,“自母亲怀孕起,生下我之后,姥姥就带着一家人搬到了县城。至于在县城如何为了高价的房租和油米生存,我都只能在一间四十平米的单间里面心有体会。姥姥租了一片闲置的土地,价格还划得来,第三家的房东太太姓牛,算是好说话的一个矮胖女人。她见姥姥热忱,便给予她三分之一的土地用来种植蔬菜苹果。但一年下来,什么都长不好,几片菜叶子卖都卖不出去。最后的几天,只有自己啃着苹果皮当咸菜当下饭了。”
  夜莺不说话,换做它沉默了。
  “后来我砸了教室玻璃,为了赔偿和留校,姥姥足足跪了一整天任斗鸡眼女教师踢踹才放手。直到十年前,姥姥死去的前几个月,她的脚步依然蹒跚不止。后来,因为蔬菜亏空,再也没有学费供我读书,她便开始了第一次行窃的痛苦。”我正襟危坐,叙述着我的过去。
  夜莺继续沉默。
  “她说:‘再苦也要上学。’我牢记,是为了不辜负她的祈愿。生活再不如意的时候,只要面对微笑,什么都可以放下。姥姥并不识字,却始终欢喜用纪伯伦的一句诗歌来激励我未知的彷徨。”
  “什么诗?”
  “眼泪使我体会心碎之人的忧伤/微笑是我快乐生活的模样。”我说。
  “名言妙句,对你影响很大。所以你才会写作。”
  “不,那是后来的后来。我不习惯用微笑代替哭泣,只是哭泣更容易让人失望。”我坦言,这是我发自寒骨置身的体会,“我担负着泯灭的失望罢了。”
  “其实学费并不一定很贵,想想一个小学的几百学杂费,根本可以筹齐。只是母亲为了赌气不工作,酗酒花去姥姥本就入不敷出的开销,跟难以继续我的学业。”我说,“我砸破了教室的玻璃,永远失去了申请助学金的机会,即使没有砸破玻璃,斗鸡眼也直言不让我得到助学义务的机会。她趾高气扬地说过——助学名额有限。况且在县城,再无濮家的亲戚。所以摆在面前的唯一道路,只剩下了偷。”
  “偷,不止是心伤。”
  “是的,姥姥偷得的是一张一百元的纸币。在一家小店。”我说,“刚付完帐,姥姥眼神踯躅十几秒盯着胖胖的店主一阵斜视,但羞红的脸一直占据上风,溢出在脖子之上。风一吹,店主的手就已经将值钱叠好往里面放去。姥姥举棋不定,手藏着抖索不停,连衣袖和衣袋都在颤抖,就这样倥立着几十秒的工夫,才‘嗖’地打翻了店家的钱盒,腿也没停地转身跑走。姥姥没有说为了我,根本来不及诉说缘由。”
  “那后来怎么样了?”夜莺问。
  “姥姥为此自愿地往小店门口跪了一个下午,任谁拉扯都没有拉动坚若磐石的膝盖。这是姥姥付出的最羞耻的代价,用一个下午的烈日来偿还。”我噙着眼泪,用手揩了一下,“事实上,店主胖阿姨知道我家的困境。只是微笑的看着姥姥,把无奈的安慰还给了姥姥。她说,他姨,这一百就当是送给我的学费。”
  “嗯,你应该感谢这两个女人。”夜莺笑着说。
  “是的,她的宽容给了姥姥自赎的机会。姥姥赋予我的希望,比任何黑夜都要明亮。我躲在黑夜里,寻觅着流星一瞬即过的微光,然而终是离我远去。姥姥离开了这个世界,我也未曾看见过那个小店里经营着杂货的胖阿姨。尽管只是一百元,但那是跟微笑一样永恒的价值。姥姥时常让我考取一百分,在我为数不多的记忆里,一百分简直是斗鸡眼心中讥笑的天方夜谭。然而在我迟到交付学费的第一次月考,我还是做到了这一约定。”我苦涩的说道这一段,水笔的油墨已经被我写完,至于茶水,也早已被夜莺喝完。
  “你的故事不孤独,比我励志。”夜莺说。
  “孤独只是相对的,如果你愿意听故事,我倾心希望你常来。只是现在天微微昢亮,看样子已过了日出东方的时间。明天晚上有时间的话,愿意跟你重逢。”我微笑着说道,把茶水重新沏了一杯,热水气体瞬时云起缭绕,把玻璃窗都打湿了。
  “是的,天色不早了。我是夜莺,需要白天打瞌睡,那么明天晚上我再听你讲故事好了。你的梦很真实,而我的梦却游厉在真实之外。你会觉得夜莺能跟人讲话,就知道这是一场梦罢了。”夜莺还倥立树上,然而树影已经不见,它的影子也不见。倏然间,夜莺像是从人间蒸发一样,都没扑腾几下,没有声音地消匿在这个世上。
  秋风渐凉,夜拨开深色的云雾,开始有了明晰的颜色,只是雨还是滴落不止。我依靠在窗户面前,发了一个旷古的呆,都未曾醒过。
  也许,这只是一场白日梦。我理智地这样想。因为时间才过八点,准确说是七点五十九分,我刚刚从一个瞌睡的姿势从书案一走直挺挺地爬起。手臂上有头发轧过的睡痕,木质的书桌一侧还有一滴因瞌睡太久留下的口水。我睡了多长时间,应该是七个小时。赫然朦胧的视角下,还依然摊开着一张方格纸的稿纸,悉数写着两行琐碎的字眼。
  这不仅仅是一个梦吧。如果之前夜莺说和它说话时一场梦,那于情于理更是一场梦中梦才对。只是太过于真实的假设,让我捉摸不定自己的思维。想到片刻,我用粗糙的手指绕着不长不短的头骨,一根白色的头发掉了下来,上面还沾染了一根羽毛一样的形状。
  “夜莺?”我说,这是我从书架上取出书本,翻开《动物学大纲》里面核对出来的讯息。我震骇了一声,觉得头皮发麻。
  在我还迷迷糊糊的时候,还是刚刚穿了一件外套的早晨。一声笃笃的急促敲门声彻底把我还未醒的梦途打醒。打开门,一阵秋风扫过,面前是一个戴着鸭舌帽穿着灰色皮外套的青年男人,不高不矮,帽子外延还留着一撮长长的鬓发。一开口便是温声的语气,叫我很容易对他产生礼貌与好感。
  “濮先生,您的快递。签收一下吧。我敲了你家三次门,都不见你来。”他憨态可掬,笑意满满。
  “抱歉,抱歉。”我吐了吐舌头。
  我拿起笔在一盒装着文件的快递签收单上随意划了几笔,他熟练地撕下一纸套在外盒上的签纸,打了一个微笑的招呼,转身离去。
  这快递只是薄薄的包装袋,没猜错的估计,兴许只是一张文件纸。在我不急于打开的目光下,还赫然瞥见包装袋上插着的一根褐色的干净羽毛,像是有意留给我思考的信物。这是从远方寄来的?还是运输时沾染了家禽的羽翼?可是等我再次核对片刻以后,一个更令我惊异的结果让我颤抖地拿不出笔,原来这还是夜莺的羽毛,跟刚才一模一样。
  秋风再次吹在玻璃窗上,发出吧嗒吧嗒的呼啸声,我的心打的紊乱,放在木桌上的稿纸也被吹散在角落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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