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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1)

作品名称:阿呆      作者:甲申之变      发布时间:2016-01-12 16:30:14      字数:8270

  明天会更好,但今天不是。今天就是一个百无聊赖的假命题,为了明天这个莫须有的虚荣,竟然妄为恣意地用祈望日昀来解脱树荫的失意。在翌日的世界里,从来就有海市蜃楼一般的思慕。我踮起脚尖,会做一个青天白日一样的梦,准确的说,我这个痴呆者天天都在虚度一个多么撩人的幻想,知道的人会亲切地问候一下我那呼呼直喘又细嫩的鼻子,用他最温柔的方式狠狠地揉捏鼻梁上最脆弱的骨头,直到我被一声怪异的狰狞加羞红的畏葸蹦醒。不知道的呢?顶多就是用一支刚蘸了英雄牌墨水的钢笔,在我的眼眶骨头上,轻轻地勾勒出一条像熊猫一样的黑色影像。说真的,那绘画的技巧是多么高超,神不知鬼不觉的,让我舒坦而安然地接受了一次轻柔得如同蚂蚁一样撕咬,那酥麻的笔头,加上潮湿的墨水,从一股油墨的臭腥味里面散发出来,足以让许多俊男少女退避三舍。
  其实,他们更愿意用一声疯狂的笑来对我产生嗤之以鼻的想法。
  “嘻嘻嘻……”我已经听得出阿星的这头猪头一样的脸趴在破旧得划了几十道伤痕的课桌上嗤嗤窃笑起来的样子,他的模样,是令人憎恶却又不会让人讨厌的。说起来真是矛盾,我总是一个畏惧强权的胆小鬼。
  然而,当斗鸡眼也用同样的笑声对我报以冷眼的时候,我兴许清楚地知道她的五感世界里对人起码的尊重是根本不存在的。上次姥姥跪倒在这个女人面前的一幕,还足足浮现在我的脑海里面。姥姥像得了病一样疯狂地抓扯她的裤脚,被这个戴着眼镜的爱穿粉红衣装的中年女人凶狠地踢到肚子,疼得满地打滚,直接让我的心脏流出心疼的脓血。我挚爱的姥姥,居然肯为我放下尊严,肯为我接受一次震撼的心灵打击,对于我而言,留在这座担惊受怕的学校里面,出人头地是唯一的选择。
  用石头打破了玻璃,我闷声不响地被罚站在离校门口最近的旮旯处,时不时听到接送车的车铃从耳边一遍遍地晃悠,也动不动被同学年轻的父母指指点点求得杀鸡儆猴一般的警示,以讨得把我当反面教材的说教。最后的一星期,是那个高高瘦瘦并喜欢留短发的女校长答应留我下来,当然条件是留校察看一年的代价。我肯花心思来求学,背上比自己还重三斤的书包,从县城的尘土一步步蹒跚步行过来,必然每每听到迟到的铃声早早地隐匿在书声琅琅的喧嚣下。我不间断的接受一次次火辣的对视与詈骂,还有几斤咆哮的声音,盖过扔掉书本的窗外所笼罩的安静梦乡,清风一拂,破损的、破碎的方格纸随风飘飏。反正,我的课本从来都有被撕毁的痕迹,她的力气自然比我大得多。
  我不爱学习,自然爱书如新。
  可是现在的现在,我居然永远和书本打了交道。那个斗鸡眼不止一遍地藐视我,母亲也夙夜汹涌地抽打我,我自己都不清楚,我会给自己的未来腾出一条通了与罗马先哲对话的道路。也许,只有姥姥想到了,只是十年时间,她在那一片土地,只留给我祭奠她的文字,在敲打着我日渐落寞的灵魂,来燃烧耀眼的星夜。
  我想写一篇关于写自己经历的小笔记,也想写自己的姥姥的文字,在我还没有按下笔头的一刹那,还是直接拨了一个熟悉的让我铭记的号码,对着电流的防线,惴惴不安地问候起一声低沉对白。
  “喂——”我倒吸一口凉气,想挂掉,但手一直哆嗦。
  “濮礼仁,我告诉你……”电话那头还是这样称呼我,我平静地安慰自己,祈求新的人生命题寄托于我。张编辑的声音,依然刻深寡恩,带着尖锐的语速和强调再三的语气,非常直入人心地答问我,让我隔着话筒坐直了身子。正襟危坐,是这个上司给我的一种无形威慑。
  “张编辑,我想写散文。”我在另一个空间里点头哈腰,如果亲眼看到他,还会不假思索地递上一根散着烟草香味的云烟来巴结他。
  “是的,你得忘记写小说的念头。”他再一次提醒我矫正有限的体裁,为了刊物能正常上市,他负载累累,我也负重不堪。
  “可我想有一个条件。”我问,问地有气无力。
  “什么!”张编辑的声音很用力,“稿费,可以提。但不是现在!”
  他习惯往那方面想,他的自私当然也是我的自私。与其说他是我的老板,不如说我们只是简单的雇佣关系。我为自己写作,我为他们的刊物发表作品,为了他的金钱收益,却也直接为我的名利送去一场营销般脱引而出的温暖。我是一个籍籍无名的小说写手,如果待我有成名之时,想让我写作,得让这个年老的编辑倒着给我递烟摇尾乞怜地求我,我还不一定答应他。
  “不,张总。”我转换了一下称呼,“我想写自己的少年时代,写我破损荒唐的九十年代。”我再次确定自己想说出的话,平静而简单地传递出去。
  “我告诉你,你没有选择自作主张的权利。你的少年?不用我说,就是一程颓废而病态的编年史,有什么可以值得获得青睐的。”他调高声线,企图压过我的锋芒。
  我点头,默允。
  没有人觉得我从来就有一呼百应的能力,写一段充沛的文字,也同样如此。我期期艾艾,搦管着一根快写光油墨的原子笔,支颐凝坐了许久。夜色渐深,对着黄晕的灯光下的一眼模糊的镜像,我只好放下了思虑。干涩的风,开始拍打着窗户上依附的破损报纸,报纸是三年前的旧新闻组成的零零碎碎的片段,还依稀粘贴着一张熟悉的日本四国地震的消息,在一篇短小的用拥挤不堪的四百字占据的报道之外,乜斜着能清晰可见一处罅隙的征文稿评选内容。这块细小的版块,还有着颇让人意外的奖金优厚诱惑。我的过滤掉浮躁的内心曾经跃跃欲试,想写一篇惊天动地,打破诺贝尔文学奖的陈规,到时纷至沓来的不仅仅是雷鸣掌声和奇异目光,金钱有了,荣誉更不在话下。想到那些米切尔,纪伯伦,川端康成这些一流的巨匠,流于文笔之下的静水,再也抑制不住淙淙猎猎的涌动,把我的希望都灌满了。我蠢蠢心想,我的生活彻底改变。
  抛却空谈与假话,抛却美谈与佳话,从两个极端的命题下,我都未尝有过大开大合的得失,平淡的背景加上一片不能自己的落于窠臼的思维指斥于我,我干脆连一张千字的杂感都忘记投递出去。如果我的作品真的入选,那根本是评委组塞了我的虚伪的情谊和高阔的铜钱所致,直到我在现在还没有写出一篇打动报社的文字,更遑论有一个奖项可以以我的名字命名的假设。不过,“呆子奖”实在登不了大雅之堂,“礼康奖”还落俗一些,也罢,用笔名的“礼仁的金笔文学奖”倒是有浤浤的说服力,但现实呢?我不过是连一个稿费都几乎拿不到的穷困潦倒的“卢瑟”者罢了。想到此,我转了转笔芯,像转动了窗外的风影,连黑夜都转得晕头转向。
  “我说,礼仁你这个呆子,你怎么三十而立还没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署名的春天呢?”窗外的夜莺又在跟我说话,语气和那个姓张的编辑老头一样,让人心生忿忿之感。
  喈喈的聒噪声震荡着耳膜里的每一段分贝,我的一腔热血随时都可以被刺激到。但它笑得有理,一声啁啾加上叽叽喳喳打破恬静漆夜的和鸣,把时间的咄嗟齿轮和对现实的倥偬假梦生生击个粉碎。我定了定困乏的眼睛,把多丛灯灺阑珊、酒歌吆喝的前方世界,定格出一个干净的视角。从窗外瞥开,阒静与喧闹并存在一个空间,公路上打着来来往往行驶的撕裂泊油味道的汽笛,刺鼻的怪异居然可以从几百米开外的路灯下传播到我日渐凋萎的鼻息。我即将睡眠,却总是被辗转反侧的声音震骇,哪怕只是想念一个女人,一截稿件,或者无事可想的夜晚,数着虚无的几百只羊,都只能把渴睡的梦途梳理地紊乱不堪。我多少是个欲望渐尽的家伙,以没有婚姻的话题开始解剖,我的困顿乏味与智商可不调和的笨拙,使得眼下的孤寂,从此变成了游走于褦襶不前的我的灵魂,在宣泄着一场牛溲马勃的宣言。
  “我的脑袋很笨,只是好久没人叫我呆子了。”我听来树上的那句带着火药味的声音,用很没有感情色彩的语句,对上夜晚的月光残照的枝桠,痴痴地告诉面前咕咕顿顿的嗓音里面翻涌出来的偃蹇和戏谑的夜莺的啼叫。天气给予这座城市圆凿方枘的格局,却给不了早已成为废墟的孤独在支撑着这片残垣断壁的思慕,窗外的空气吐纳出毵毵不止的风声,拍打着打开半只手臂距离的窗隙,把我吹得冷漠起来。
  “是的,所以我会直接称呼你‘呆子’”。夜莺倥立在窗前枯干的树枝上,只有半米的距离,如果它失去警觉,我随时都可以把它捏在手心,顺带把它傲慢的轻屑捏死在风不止的晴夜下。
  树荫投了一个颇为壮阔的倒影,直接覆盖了月光。我的眼睛像是被遮蔽了一层薄纱,到处是漆黑一片,若是没有一点残损的灯光在灼烧着灯芯的话,指不定能看得见什么呢?到时,我可以假装失明好了,反正我的心早已瞎了。
  “嘿,我说你整天这么颓废吗?濮傻子。”夜莺又开始说人话了,在黑色的树枝阴影上闲掇着同样暗黑的羽毛,有一股家禽特有的腐烂气味扑来,我呕鼻,打了个瑟缩的喷嚏。
  “叫我呆子就行,傻子只是代表脑子不灵光,而呆子就是从生下来就笃定的傻子罢了。我的名字里面就有‘呆子’的称谓。”我放下托住下巴的手,转念对着它散出绿光的瞳孔,用同样的呆滞与它对视。
  它貌似用利爪扣住树影,直接把黑夜抓住了。可它怎么能摆脱引力能站在树荫上?也许是我眼睛看的不清楚,看样子,我不光意识有些愚钝不已。
  “这么说,你真的叫呆子喽。”夜莺开始用唱歌的兴奋劲与我对答,我还是淡然,应该说是默允。
  “是的,阁下。”我挠挠头,头发被风吹乱。
  “果真如此,就如同我一样。”夜莺提着清亮的高亢嗓子,啼哭着窗扉的伤心往事。
  “你?我和你一样笨吗?”我挠有兴致,“我至今只写过一部小说,但只是几年前的过去。如今我再也写不出自己的经历和不幸。”
  “你的不幸就是我的不幸,你知道吗?”夜莺顿了顿,继续道:“我就是你的灵魂。”
  “愿闻其详。”我坐下来,支颐注目,泡了一杯白开水。水汽熏腾出来,直接朦胧了玻璃窗的眼睛。
  “你知道我现在跟你说话,就说明我不是一只普通的夜莺。你先前会惊讶一声——天哪!这只令人憎恶的鸟居然会说人话,简直是人间喜剧。但你会想,我多少是一只八哥和鹦鹉才对,因为我一直驻扎在这里,永远飞不起来。”
  我从不惊讶,现实就是荒诞的。即使它飞起来向着天空离开,我也不会为它送别。该来来,复去去,一切好聚好散。至于它说是我的灵魂,只不过是我俩聚源,有着心心相印的孤独而已。我想到此,就觉得本是天涯沦落者,才有了窗棂面前这场颇为神奇的智者对白吧。额,好吧,我该说我们俩都缺少思想。比如我不会算数,它也不会;我不会设计房屋,它也不会筑巢。在风呼呼翛翛的晚空下,时钟敲响了凌晨开始的时刻,新的一天终于呼啸而过。我许下契约,今天成了昨天的明天,可我错失了愿望。
  “但是我的前生是一个人。”夜莺开门见山,打算给我讲一个容易催眠的故事。
  “夜莺兄弟,你说道太过邪僻,对于你能开口说话这点,我早就确信,至于你是由人转世过来,那一定是掉价的事情。”我应和,“人,是多么高贵的杰作。英国的莎士比亚曾这么高度赞许我们这种能读能写能运用意识的灵长类,就已经说明了双脚平衡的高贵。但我从来没有让人信服的脑子,所以我是高贵者里面的废弃物。”
  “不,我前世是人。”它一定想到我失信与它,所以强调了一遍。
  “我知道,但你的前世,与我何干。你的孤独,不是我的孤独。你能像你的翅膀一样飞往秋冬之际的天际,但我不行,所以你的身体与我不一样。”我抿了一口冒着水汽的开水,喉咙感觉烫了一下,做出了一个狰狞得挤出三道皱纹的额头,边吐舌边挣揣,“我太痛苦了,喝水都被欺负。但是阁下,我终究不能解决你的疼痛,只是聆听。我愿意做一个听众。”
  “你也是孤独者。”它问,没有容我思考。
  “是的,所以我永远一个人。”我直接对着风口吹气,想吹走这个夜晚,“你也是?”
  “是的,所以我是一只鸟。”它在我不曾注意它的时候,就已经在意我写小说的窗户。至于它想来干什么,估计就是来与我聊以慰藉地让孤独用对话的方式,做一番浅浅的话疗罢了。
  “好吧,我愿意听你说。”我有时间,准确说我写小说写散文的时间都用来和它谈话了。
  “我是一个小偷。”它接下来说的第一句话就让我震惊到了,“不错,我真是一个小偷。”
  我不敢肯定又迟疑地点着头,眼睛怔怔的,像被定在某一种迷魂里面不知所以。
  “首先,我得告诉你真相。我的前生是一个飞檐走壁的梁上君子,我可以为了懒惰去偷窃地主家的一袋米,也可以因为无所事事的心情而放逐自己去大官车里盗一两张大钞,面值都是尽量最客观的,零零碎碎的我并不喜欢。”夜莺如是表达,让我洗耳恭听,渐渐端下偏见,“我并不是一个有故事的人,仅是为了偷而偷。所以在外人看来,我是一个不可饶恕并且置身在人人喊打边缘的过街老鼠。”
  “可你为什么要选择用……”我不打算说下去了,“偷”这个字对我太有感染力,如果记忆有棱角的话,时不时窜出姥姥的影子便是用偷窃来给我获得一次习得一本书的契机,时过境迁,我看破了这个“偷”,连眼泪都舍不得挥下去,麻木了。
  夜莺的目光有一丝凄楚,盯着我看,我有了不能与它对视的举态。对我而言,这是博得同情的眼神。同情!我又何尝不是呢?其实每一个匍匐在霓虹灯彩的踽踽独行者,均有着孤苦无依的相识感,一打上招呼,就是问对方的故乡在哪里。我们都想有回去的心,却没有归去的路程。先前,我还在外地迁徙,如今我在异地迁居,之于这片广袤的城市深林,没有同一片干净的琉璃瓦值得洗白,红色的光彩被涂得油光满面的,雨水下了三天三夜都洗涤不了沾染了血渍的心酸。二零一七年的秋天,我对着干涩的笔头和发黄的白纸,依然茫然无措。我年过而立,我年过可以建功立业的年纪,却还找不出一处属于我记忆的田园诗,更甚至于濮家村的故乡,都变得越来越遥远。应该说,我只偷窃了一个姓氏,经年过去,一切都无关。
  我继续喝了一口已经温吞吞的茶水,热气退散,风声之中拍来几滴雨点,打在我的眼眶里面的瞳孔,直接变得潮润润的。我不打算把窗户阖上,夜莺没有飞走,我没有拒绝一个聆听我故事、有向我倾诉故事的客人离去。
  “我选择用‘偷’字开头,就已经打了一个被你鄙夷的秤砣。你不介意听一个偷窃者给你讲一段长篇大论的开头和结尾吧。”夜莺继续用“咕噜咕噜”的声音嘀咕。
  “洗耳恭听。”我有尊重它的权利,即便它终年攀附在枝桠上,只是用卡在喉咙的沙哑的声音呜咽着人和动物在语言天赋上的不同。但各自因为各自的不幸产生共鸣,即使它是夜莺,我还是搁下手中的原子笔,把笔套盖住笔头,正如掐住写字的灵感。我端着刚泡好的茶水,举起两只手掌,大开了窗户的一块玻璃,放在冷涩的秋风中,一股雨水味扑鼻而来。
  “谢谢,我不喝水。”夜莺客套,用长舌头卷了一下长喙,啼叫了一声与月色齐飞的惊惧。
  “喝吧,你讲故事长篇大论,嗓子迟早受不了。”言讫,遂转身就蹑手去那热水壶,打开水龙头,只听一声呼啦啦的急促声,白色如同乳汁一样的浑浊的自来水从上到下宣涌而出。我觉得水滴如同轻音乐,缓慢而又柔弱,温暖清凉的感觉滴在手掌上,即使微不足道,却依然让人心生怜悯。而水滴聚集在一起的时候,居然可以向锋刃一样割开石头,要不是用水壶接着,想必我的手指就会被像秋霜一样冰冷的水珠割裂成四分五裂的象形字。
  “不麻烦你,礼仁先生。”夜莺动了一下,听到了几声扑腾了一下翅膀的声音,但终于停伫在树荫上。我相信它有飞翔的能力,只是黑夜太过孤零罢了。
  “别客气,叫我阿呆先生就好了,你之前还这样称呼我的。”我改口,微笑。
  “不,我是说,我只需要饮一口冷水就行。”夜莺对我回答的时候,我已经打了满满一壶,溢出的水开始冷却了气泡,形成一汪清浅而明澈的水池,安置在狭小的水壶里面摆尾游弋。我的手颤颤巍巍,手臂上没有力量,抬了几步踉踉跄跄的碎步,就有水倾出洒在水泥地上,一同也把我裤脚的补了黑色布料的补丁沾湿。
  “那就喝我这杯水吧,还热着,不烫不凉。”
  “不嫌我的嘴脏。”夜莺咯咯地笑了,像鸟叫一样。请原谅我这个直白的比喻,因为我脑子不好,愚笨地无可容说,彳彳亍亍地意识着两颗伶仃的心,再怎么说,都是黑夜给了我们两个不同相貌的人相处悦色地说上几句热心的话的权利。夜莺能听我说话,我倍感荣幸,至少在人的世界里,冷漠占了大多数。我被太多人歧视过,小学时的阿星和斗鸡眼老师,长大后独自背起行囊去浙江打工的工地,有大腹便便的企业老板和建筑厂商的巨头,根本不屑于劳工受了工伤的痛苦。一个工友腿被压断地刨出白骨,居然让这些老板相互推卸责任,却又无动于衷地抬不起一张恐惧而火燎的脸。他们高高在上,我们独钻暗隅,高低不同的精神屋脊,居然可以产生多么寒冷的蔑视。最后只是一沓无关痛痒的钱币,还是让我那个工友拄着双拐远走他乡。尤其是他的那个已经结了白发的颧骨突出的妻子,打听了才知只有三十岁,老得成憔悴了的老太婆的模样。我清晰的记得她的眼睛里打转的仇视和无助,直到今天,还响起回声。寥落掉一颗星辰,便是孤寂的。
  我觉得我可以忘掉过去。只是现实太过敏感,我永远记得她。
  “不嫌,你我都是平等的。”我想了想,顿促,只好笑着,很自然。尽管这只鸟只吃虫子和书皮,但喝水的权利总是有的,它应该喝我茶杯里泡好的干净的温水。
  “对,我们是平等的呆子。”夜莺也放开了刚见面时的架子,聊得开心起来,没有心理负担。一面之缘,我们兴许成为了朋友。
  “我只偷过一次,而且是惊天动地的一次,就让我的生命彻底颠覆。”夜莺嗫着嗓子,低沉地言语。
  “哦,是获得了金钱财富还是跌入丑恶的谷底?”我把茶杯递了过去。
  “两者兼有。”它像一个老人,说话慢慢悠悠。
  我支起耳朵,眼睛瞪得睁圆。
  “我本是川县的一个普通农夫,常年种地。除了种稻谷,还种些土豆,玉米,甘蔗。我家里的一亩三分地没有多少土壤,却因为施肥得当也小有成就。如果你成为我的邻居,我多少也得好好请你吃一顿饭不可。可是我俩的缘分才刚刚开始,不是吗?”它说,我点头,不眨眼睛。
  “嗯,那杂粮五谷能填饱肚子。”我习惯这样开口。
  “可是,我家里除了有一个妻子以外,还有五个不大不小的孩子,除了长子十六岁可以自食其力以外,其余的都属于伸着手无偿向我讨要咄嗟之食的讨债鬼。是的,从生下他们以后,我就被义务无条件地献出我的生命。”夜莺很不情愿说这一段,但还是必须向我倾诉这些陈年往事,“如今我垂垂老矣,时间真容易让黑发变白发。”
  “可是乌鸦会反哺。”我如实说。
  “但愿如此,他们终于长大,迟早会离开我。到时候,我佝偻拄拐,妻子老背寒酸,根本没有干活的力气。那些稻谷地和玉米林也渐渐枯萎起来。植物也是有生命的,他们也需要用雨水当养料,用化肥当食物。”夜莺吐了一口气,继续说下去,“可我呢,除了干不动活,就只能等着生命渐渐凋零而失去劳动能力。”
  我喟叹。
  “但我还可以自己养活自己,我老到七十岁,还依然扛着锄头耕耘,跟着夕阳的暮色清唱。除非有一天我老得不能行走,要靠病床来支撑我的身体的时候,我才会放下一切顾虑舍生取义。生活就是一场为‘义’而搏命的荒梦,繁花凋谢,池鱼沉潜。我的知音也换了春秋之交,人能有几个季节来更替。后来,五个儿子都以不惑之年,早已离开了川县,留下来的三个小儿也默然离开,不想与我来往。”夜莺无奈,我听得出来,它接连叹气的声音。
  “为什么他们不来看你。”
  “嫌我邋遢,嫌我这个老父亲太脏。”夜莺廓清了嗓子,啼叫一声,仿佛把毵毵的风声都刺破出一个黑洞,“想当初,他们年不能行,嗷嗷待哺,经常需要换洗尿布的时候,是谁在照顾他们呢?他们的母亲,如今没有劳动能力,因为一次出县城探望大儿的新年,带了几十个红薯和玉米过去,却遭到了他们夫妇的一声斥退。他们直言让我们老夫妻不能踏进房门半步,连着一袋玉米连和红薯悉数从门口的楼道口砸到楼下,他们也不怕走过来的邻居怪异的目光和不解的深情,只用一句‘看什么看,没看过儿子让叫花子滚蛋吗!’”
  “他们管自己的父母叫‘叫花子’,真是白养了他们!”我义愤填膺,狠狠地锤了桌子一拳,茶杯里的水随着迅速的震荡声爆发出一个滚烫的浪花。
  “之后,我再也没有去过大儿的家,他们有自己的生存方式,但也会有变老的一天。”夜莺的眼眶分明噙着泪花,在路灯的照明下有着一忖金色的闪光。
  “那么,你的其他的儿子呢?”
  “我的妻子得了癫痫需要花钱,但我又无能为力。常年耕田的庄稼老汉,哪里会有一笔钱来治愈老伴的病情。邻居老哥常来帮助妻子,但他的一句话还是戳中了我的伤心处。如果不念及是同龄老兄,断不会和他交恶。”夜莺哽咽,说得很无助。
  “什么话,让你失去了本该有的立场。”我轻声说,轻得可以听出微弱的晚风的小调。
  “他平和地说,你的妻子该走还是要走,为你减轻不必要的痛楚。”夜莺愤然,情绪渐渐立体,把羽毛充起一个扇形,“一个人无需要疾病来挣脱生死的借口,如果因为疾病而放弃我与她共老的约定,只说明我是个自私的人。只为了解脱而解脱,那生命权在自己手中,谁也夺不走,更何况说是所谓善良的诅咒。”
  我不语,觉得风声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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