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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第一章天蒙蒙亮时(1)

作品名称:走过懵懂季节      作者:霍相静      发布时间:2015-10-22 19:17:21      字数:3102

  自序
  
  想写的素材有很多很多,但一时之间却不知写些什么才好,各种各样的凑在一起,总不成样子呗。要放在一起至少应该有些共性的东西,思来想去的寻觅了许久,就想写写所认识的人。
  我是一个男人,男人在我眼中比较熟悉些,但我却不想写他们。我这个人,素来有这么一种“勇”,不容易做成的事,越想努力去做,那么,我便是要写女人了。这“女人”二字,确实应该加个引号,做两点说明,一是这些女人是女性,但都是女孩子;二则这些女孩子,我仅写和我一起读过书,并且彼此有过一定的非深非浅的“缘”。这缘便是文章的所在了。
  所谓的忙,是在初中,高中忙学习,所说的偷闲,就是学习之余和女生的交往,集者,集中在一起也。此就是《忙中偷闲集》的来历了。
  我所写的人,都有一定的真人,但为了省心,为了给她们不带去麻烦,也为了不打搅她们现在或平淡、或浪漫、或平静、或非凡的生活,我只叙述其事,不言其人了,其名一律用毫不关联的文字代替,也给惯于捕风捉影者留一道难题,也不给主人公留一些思考的线索。其事我仅按也只能按照自己的感受来描述,但尽量客观些。如果原型看了,并且看出来了,心中有什么不满,不满一下子就算了,大可不必来找我一论短长。也就是说,我只是写,褒贬我不注重,也请朋友们不要注重我的说法。这是我的私心所在了。
  我所写的人,不按认识的时间先后,不按接触的时间长短,我想起谁,感觉想写谁,就写谁。也有可能,我最珍惜的异性相吸的感情,我不会写出来。所以说,我没有写到的很好的女同学,也很有可能我对你的感情最深;可我也不否认,能写出来,往往是感受最深的。
  这些文字,说不定会流传,能被人看见;也许今日写,明天便寿终正寝,永远不会有人看到。做人难,写人更难。好在我不是一言九鼎的人,既不是做鉴定,也不会入档管理。想到这儿,心中顿时轻松了许多。有的人会源于写了发怒,有的人则因为不写而生气。难免会顾此失彼,所以我首先先设下一个矛盾的扣儿,原是一种脱身之计。──我不妨就直说了吧。
  这矛盾的是非,我不想解答,也永远不会解答。你最好不要开口问了,即使你问了,我会装聋作哑的。
  既然这样,序言到这儿,我便就此搁笔了。
  
  
  天,蒙蒙亮时
  
  实实在在的天蒙蒙亮时的情景,并不是我要说的话题。我只想说,假如我没有认识这个女孩子,那么,我便会对人生、对爱情仍旧处于那种朦胧之中,至于什么时候才能探出头来,尚不可知。所以,虽然这个女孩子最终带给我的是伤害,但我仍然感激她。
  我不知道爱情应该是什么样子,而在我心中自有一种爱情观存在。我认为,爱情至少是两情相悦,谁先追谁,并不值得双方重视;而应该注重的倒是这一点,一方以拥有另一方的心为骄傲,都应该有这样一种感觉,我找到了这个世上最值得我爱的人。不论哪一方,只要有了真正要放弃对方的心──不论是感情上,还是理性上,及早的友好的理智的分手,留下永久的思念,这是一份美丽的缘──这或许并不偏颇。
  她叫兰玉琴,和她相识,是一种必然,班级调整,我无法抗拒,被分配到她们一班。但和她相恋,或许是一种偶然,因为我们彼此认识的时间仅仅只有七个月,在一起心用心接触也是很短的一段时间。这是我的初恋,有的朋友并不这样认为,我却要这样肯定下来。假如她能读到这些文字,就会明白,她,曾经的那个她,在我心中有多重的分量。
  不知道我是从什么时候在兰玉琴的心中有了一定的位置的,她在我心中有了地位是由于她给我的信。这是我这一生第一次接到女孩子的信。我至今还清楚的记得,那是那一年一个下午的自习课刚上时。这一天,天一直阴着,但还没有下雪,云是像布一样平整,颜色也不那样黑,也不那样白,就像用久了的铝器皿那样的。我对收信的情景历历在目,那天刚响过上自习的铃声,教室中还弥漫着灰尘,那是打扫教室时扬起的尘土运动的踪迹。她低着头,脸朝前看着,一直没有看侧面──她的右面的我,突然没头没脑地说:“给你一封信。”声音虽低却很清晰,我也听得很清楚,但没有伸手去拿她递过来的叠得方方正正的纸片。以为她在说笑话,因为在我的生活经历中从未有过这样的事。她的脸一下子红了,她侧过了半边脸,斜视着我,用颤抖的声音低低地追问:“怎么,不看吗?”说着,她的手伸得更长了。这次我相信了,但我还是很疑惑地看着她,她的眼睛睁得很大,睫毛很长,显得很好看。我伸出手去拿,这时,她的手在轻轻抖动,我发现我的手也在抖动。我把信接过来后,急匆匆地塞进书包。在一个自习中,我没有看书,不时地左顾右盼,唯恐有人发现了这一秘密。她没有用正眼看过我,但我敢肯定,她也没有看书,因为她的手在下意识地翻着书,并且翻得很快。
  我看信是回到借宿地一个人偷偷地看的,当时心中的激动是无法用文字来形容。也许我的脸很红,因为我感到很烧。她的信写得并不短,但内容很简单。头一句是:“见信先别笑,字写得不好。”最后一句是:“假如我要你的心,你是剖腹呢?还是怎的?”中间有两个层次,一层是给我用了许多赞美的形容词,说我不自私,乐于助人,是她见到的最好的人;另一层是谈了一些班上的一些事,涉及了两个女同学。
  对于这封信的处理,我现在也觉得处理得比较好。我没有让任何人给我拿主意,我也没有沾沾自喜。而回了这样一封信,对她说: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更是如此。至于你说我是世界上最好的人,并不竟然。我有许多缺点,你还没有发现,你会慢慢发现的。结尾是这样写的:“我这个人待任何人,都比较实在,你要我的心,我不会剖腹。但另一种心,我会给你的,只有两颗心相撞出心灵的火花,才会有心的给予。假如我也问这个问题,你怎么回答我呢?”
  信虽然回的坦然,但她在我心中已刻下了很深的印象。我十分佩服兰玉琴的勇气,尤其这样的勇气,更是不容易产生的。所以,我一下子对她很欣赏了。
  现在想起来,她的写信的举动,或许并不完全出于她的真诚感情,外因促成的成分很大。或许她当时出于真心,以后有了变化。这只是我不想伤害她的一种设想而已,我从心底里并不这样认为。
  我们班上,坐在兰玉琴后排的一个女生,她可真称得上美丽二字,她总是从后面打量我。一个下午,就是兰玉琴给我信的前一天,教室里只有我们三个人,她对兰玉琴说:“这个这(我用眼睛的余光看见她指着我)说话很有意思。他说话,我忍不住要听;他干什么,我忍不住要看。也说不上为什么,我好像很喜欢他,总觉得他很吸引人,尤其他说话,我很爱听。”当时兰玉琴全力反对这种说法,极力否认我,说我说话气人,也不好看。那个女孩子说:“反正我喜欢他。”虽然当时我静静地爬在桌子上,却没有睡觉,只是爬在桌子上,无意中听到了这段对话,从胳膊下的空隙中看到了这些情景。在她们二人心中,以为我永远不会知道,孰不知,我当时就知道了。我对那个女孩子很感激,而我对兰玉琴则很生气,十分不理解,你看不起我就算了,又何必破坏我在别人心中的美好形象呢?于是对兰玉琴有了几丝反感,不去拿信也于此有关。读过来信才恍然大悟,因为她喜欢我,她就不希望别的女孩子喜欢我。也许她并不十分喜欢我,只是因为别人喜欢了,她才觉得我难得。这种感情,就像小孩子一样,自己不喜欢的东西,如果有人十分喜欢,小孩子不仅不会让别人得到,而且自己也珍视起来,倍加爱护。等没有人争了,小孩子也就很快淡忘了这个玩具。那个女孩,直到我们自然分别,没有对我说过什么感情之类的话。我真称赞她的控制力,异性相吸的情,很大程度上是不成熟的,最好不要爆发出来。只是有这么一次,教室里空荡荡的只剩下我和她两个,我起身要走,她站起来说:“你多坐坐好吗?”我坐下来,但我们没有谈一句话,她什么也没有说,我也什么也没有问,只是静静地坐了很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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