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作品名称:青山作证 作者:山水耕夫 发布时间:2015-06-10 17:21:33 字数:5669
说起来,今天金霞村所发生的案件,本来是一件十分平常不过的问题,事情的起因其实非常简单。如果牵涉其中的所有当事人,他们稍微有些法律意识,懂得相关的法律知识,遵循有关的政策规定,经过一些必要的行政审批程序,完全可以避免触犯法律,走上共同犯罪的道路。同样,如果事情发生之前,争议双方能够做得比较理智一些,各自的态度忍让一点,在关键的时候彼此能够相互提个醒,完全可以避免事情的激化,最后导致如此难以挽回的恶劣后果。
然而,这件事情的演进过程,又有极其复杂的历史背景,蕴含着极为深厚的社会经济根源。这与改革开放过程中,中国社会复杂的政治生态和经济结构,广大农民所面临的现实利益冲突,平川县清源乡金霞村一带的传统习惯,当地村民群众日常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及王得春和王田光两家之间的爱恨情仇,可以说息息相关,密不可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上世纪的七十年代末,在粉碎“四人帮”以后不久,随着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整个国家的工作重心随之转移。全国上下摒弃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指导方针,开始一心一意抓经济建设,农村的形势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社会上原本浓重的政治空气逐渐得到稀释,人们解脱了心灵的桎梏,跳出了无休止的斗争氛围,开始呼吸自由民主的新鲜空气,激发起冲天的建设热情,各项社会改革也进入了酝酿和实施阶段。
一九八0年的秋天,清源乡金霞村一带的群众当中,流传着一条从外面传来的消息:安徽省以及其他周边的农村当中,目前正在推行一种叫做“大包干”的农业生产经营体制,以与以往完全不相同的社会生产管理方式,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这种新型的生产方式,就是将原属集体的耕地分到各家各户,由农户进行分散经营,只要交清国家的征购粮和集体的各项提留以外,剩下的全部粮食都归农户自己所有。
这个如同春风一般的消息,通过消息灵通人士的逐步扩散,迅速地在村子里传递。它无疑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希望,心里觉得有了盼头。让连年累月高喊着“以粮为纲”,八亿农民辛辛苦苦搞饭吃,却一年到头饥肠辘辘,难得几餐肚饱。不但平常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而且个人自由被捆绑在集体的战车上,思想观念被禁锢已久的山区农民,如同打了一针强烈的兴奋剂,立即群情激动,开始集体精神振奋起来。
大家先是从私下里传闻,偷偷地议论;直至后来大家聚拢在一起,相互奔走相告,大胆地进行讨论,逐渐将分田到户的方案酝酿成熟,许多人已经开始跃跃欲试。尽管受到县、公社和大队的压制,被当权的干部百般阻挠,甚至于有一些带头“闹事”的群众受到警告和恫吓。然而,如同河边浅滩上堆砌起的沙堤,终究难以抵挡住汹涌而至的洪流,已经从噩梦中觉醒过来的老百姓,终于将隐忍许久的情绪爆发出来。
这一年的冬天,经过一段时间的内部酝酿和舆论准备,金霞大队的许多生产队的群众,已经开始私下策划分田的事宜。最先开始实施这个行动的,就是当时的金霞大队松树凹的三个生产队。其中主要的倡导者,是这三个生产队的老队长王明光、王贵林、王得添,以及回乡务农的高中生王清华、王平新等人。他们终年生活在松树凹自然村,完全熟悉当地的自然地理条件,了解自家的生活状况。为了改变目前贫困的现状,曾经做过许多艰辛努力,花费过许多心思。然而,势单力薄,回天乏术,结果却难以令人满意。
由于松树凹地理位置偏僻,交通极为不便,这几个生产队的农田大多数都是山垄田和冷水田,耕地质量差,耕作条件不好。因而,平时投入的人工多,既费时又费力,挑一担谷需要一个多钟头,上坡下岽,山高水长,路途遥远。一年到头,从莳田送秧,到运肥挑粪,再到打禾担谷,不知要流尽多少的汗水,比其他生产队作田要辛苦一倍。但是,粮食亩产却非常低,收成极不理想,稻谷比人家少分成一半,群众向来收入少,生活比较困难,生存条件十分恶劣。
这里是金霞村所有十八个生产队当中,出了名的最落后贫困的地方,常常因为太穷而被人耻笑。年青人谈对象娶媳妇,也比其他地方要难许多,即使多花上许多的聘金银,也很难让人家满意。甚至有人宣称:“我的女儿肯用来筑陂头,也不肯嫁到松树凹”!对此,松树凹人虽然满肚子怨气,从心里感到愤愤不平,然而又无法发泄,只好打掉牙齿往肚里吞。
说起这个事情来,其中还有一些缘由。本来松树凹人历代的耕作地域,原来算是比较好的。上代人勤奋开拓,作田耕山,凭着河里放排的绝佳手艺,上(汀州)州下(潮州)府,赚得盆满钵满,回家置田买地,日子过得甚是滋润。解放后土改的时候,农田基本上按传统耕作的地块进行调剂分配。松树凹自然村的农田,大多数属于屋门口的河滩地或者塅上田,出入方便,耕作容易;而且产量比较高,大家皆大欢喜。
不料,在一九五八年从农业合作社进入人民公社化的时候,当时的村支部书记王田光,自以为目标远大,大公无私,做出了一个临时的动议。他提出全村的耕地打破传统的耕作模式,按人口集中居住的片区,根据地域分布进行重新划分和调整,便于今后的集体生产管理。他的动议和调整方案一经提出,得到许多人的反对,当然也得到一些人的附和。经过一番激烈的争论,吵吵闹闹,众说纷纭,在他的强势主导和运作下,经过报上级审批,方案最终被确定下来,农田随之按居住片区进行了调整。大家出于对共产党基层组织的绝对信任,相信政府说的肯定是对的,只好无条件地服从。按照当时的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谁人敢对上级的决策说一个“不”字?
不过,松树凹自然村的群众,很快发现中了别人的圈套。经过这一轮的耕地调整,自己原先光照充足,产量较高,耕作十分就便的河滩地或者塅上田,这些当地属于上等的良田,全部调换给了别的自然村。而其他自然村处所偏远,光照不足,产量奇低的劣等山坑田,亦即所谓的冷烂锈水田,全部调换给了自己。尤其是这些田都在山旮旯里,上岽下岌,道路崎岖,耕作困难,增加了许多的劳动强度。这样一来,耕种同样的一亩地,一季收成下来,不但要少打百多斤粮食,而且要多花费十几个人工,真是吃力不讨好。
在这一次农田调整过后,金霞村各生产队的耕地权属范围,被永久性地固定下来。以后不管松树凹人如何提意见,要求恢复以前的耕作地域,都如同泥牛入海,再也得不到上头的答复,无法再行调整和变更。那些尝到甜头的生产队,也死活不肯答应。松树凹人从此吃了哑巴亏,后悔莫及,面临沉重的现实负担,成了一块永远的心病。尤其是对始作俑者的王田光,更是深恶痛绝,从内心极度地反感,恼恨他作为松树凹人,竟然没有一点本地观念,为了自己往上爬,一时头脑发热,干出这种吃里爬外的事情,连累自己的宗亲,贻害子孙后代。大家因此给王田光起了一个绰号,叫做“破肚田鸡”。讽刺他就像是田里的蛤蟆,要死了嘴还硬,只晓得拼命地鼓噪,有头无脑,有口无心,是一个被掏空身子还不知道翻身的蠢货。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饿死不如打死。正是因为如此,松树凹人过了二十多年的窝囊日子,忍气吞声,终年劳作,食不果腹,忍饥挨饿,心里早已憋足了一肚子气。眼看着别的地方可以分田到户,过上好日子,自己做样不会,学样总可以吧?不管它娘的个三七二十一,先把田分下去再说!
经过王明光、王贵林等几个人稍微一发动,大家私下里聚拢来合计一番,自发地来到终年耕种的田间地头,以相互协商或者抓阄的方式,将所有的耕地面积按人头进行划分。而且,大家在分田时态度都十分随便,分到那里就算那里,可以说是一诺千金,根本不需要任何的讨价还价,表现得出奇的洒脱和大方。他们全然没有以前在生产队时,因为每天只差半个工分,就争得面红耳赤的情景出现。
大家从内心里认定,只要能够将田地分到各家各户去耕种,自己就有了自主权,收成的粮食除了缴交“公粮”,其余的都是自家的,再也不会像以往一样,要承担名目繁多的摊派,被国家和集体“一平两调”,层层抽丝剥茧,到头来自己所剩无已。因而,根本无须考虑眼前点点把把的得失。只要自家争气一点,勤奋而不偷懒,把分给自己的田耕种好,收成就会大大增加,日子就会比大集体时不知好过多少倍!最起码不会再受以往被人当作牛马一般使唤的“狗屌气”!
第二年春节刚过,喜庆的鞭炮硝烟尚未散尽,平川县照例召开了县、公社、大队干部参加的“三级干部会议”。尽管县里在这次“三干”会议上,仍然反复强调不能分田到户搞单干,坚决不允许走“资本主义”道路。然而,各个地方的农民老百姓,已经完全不再加以理会,完全采取了抵触的态度。松树凹自然村三个生产队的社员,虽然心里也有些许紧张,隐隐地存在一些担忧。然而,强烈的内心憧憬和企盼,终于战胜了心理的恐惧和担忧,他们依然按照分好的田块,春耕溶田,播种插秧,开始了一年新的稼穑。
在此过后,几乎就在一夜之间,各地自发地掀起了分田到户的狂潮。在短短的两三个月以内,全县各地闻风而动,蜂拥而起,一下子就将田地分到了各家各户。整个事情做得干净利落,秩序井然,完全出乎各级干部们的预料,无需他们操半点的心。以至于有个别县里的领导干部,在许多公开的会议场合,连连发出心里的慨叹:“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他们对于眼前出现的情况,从内心感到迷茫,觉得不可思议,无法理解,思想实在转不过弯来。
然而,几个月过后的事实,却完全印证了人们心中的预期。当年的夏收时节,人们笑逐颜开,兴高采烈,脸上洋溢着丰收的喜悦,迎来了丰盈的收获季节。各家各户不管男女老少,全体出动到田地间开镰收割,大家都以冲天的热情和干劲,头顶骄阳,挥汗如雨,做好早稻的收割、晾晒、入仓等工作,投入到紧张的夏收夏种“双抢”中去。村里绝大部分的农户,除了缴清征购粮和集体提留以外,将余粮悉数纳入自己的谷仓,库存的粮食比以往多了近一倍,用事实说明了联产承包的巨大生命力。从此,大家告别了饥馑的年月,开始天天吃饱饭,再也无须担忧粮食问题,再回到以往糠菜半年粮、经常饿肚皮的日子。
实际上,中共中央早在一九八○年九月二十七日,就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肯定了包产到户的社会主义性质,对在广大农村落实和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的问题作出了重要指示。尽管在这个文件当中,各项政策措施还不是很完善,对责任制的具体实现形式也不是规定得很明了,其中有摸着石头过河、一边干一边看、逐步尝试、慢慢放开的意思,保持了相对比较谨慎和持重的态度。但是,中央也给地方赋予了一定的政策自主权,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进行适当调整和改革。
如此看来,当时平川县领导的态度、出台的政策措施、包括干部的具体做法存在缺陷。在落实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上,他们采取消极应对、甚至加以抵制和阻挠的做法,显然是违反中央精神的。说明他们在思想认识上相对滞后,还在受着“左”倾思潮的牵制和影响。好在群众的热情高涨,以自己的自发行动推进了这场改革,改革事业才没有最终被延误。
在全县推行以“大包干”为主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并且取得初步成功的基础上。这一年的秋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于1981年3月8日印发的《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以及7月11日发出的《关于稳定山权林权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情况简报的通知》的精神,平川县按照上级的部署,开始了林权发证的“三定”(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和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工作。这次的林业生产责任制改革,当时的县委县政府吸取了以往的经验教训,再也不敢有丝毫的怠慢,立即召开会议进行层层落实,并且组织了一百多个工作队,进驻到全县的各个生产大队,认真抓好林业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工作。
这次推行的林业经营体制改革,金霞大队在县派驻的工作队领导下,进行了比较充分的准备,工作进展比较顺利。通过召集各个生产队的党员干部,到各个山头进行现场踏勘,认真落实山林面积,区分林相类别,评估林木的蓄积量,全面开展造册登记,摸清了山林的实际底数。然后,通过反复征求群众意见,进行广泛深入地讨论,参照其他各个地方的做法,结合本村的具体实际,拟定了山林分配方案。将全村约三万亩的林地,分为三个部分进行责任落实:
一是将大队林场所经营的近三千七百亩山林,作为大队集体的“公山”,继续由大队林场经营管理。作为保证今后生产大队集体组织的日常运作、兴建本村各项公益事业的经济支撑和资金来源。同时,考虑到金霞村内河道纵横,水流湍激,群众来往通行困难,全村需要架设五六座木桥,才能保证住在河两岸的群众出入通过。但是,这些木桥经常被洪水冲垮,每年都要进行好几次的桥梁维修,甚至需要重新加工制作桥码和桥板,因而需要使用大量的木材。历史上,村里的每座桥梁都会留有一块“桥尝山”,专供解决木桥修缮架设的经费、以及所需要使用的木材问题。因此,通过预留部分的“公山”,能够保证桥梁的架设和修缮,保证集体公益事业的建设。
二是将环绕于村子的周围,被一九五八年大跃进期间,为了烧制大炼钢铁的高炉所使用的木炭,大量过度砍伐林木而损毁的八千多亩荒山,作为自留山,划分给本大队的社员长期使用。鼓励他们实行自主经营,利用剩余的劳力开展植树造林,发展多种经营,加快荒山绿化,以解决今后的烧柴和自用材。
三是将剩下的一万八千多亩山林,全部作为集体所有、农户承包的责任山,划分给全村的各家各户进行管理。要求农户与大队集体按照“三、七分成”的比例,其中农户得百分之三十,集体得百分之七十,双方签订为期二十年的造林抚育管护合同,赋予农户相对自主的管理权限。目的是通过划定责任山,将集体的管理权限下放,让各家各户拥有自己承包的山林,激发群众的造林抚育积极性,能够通过加强管理、增加投入、采育结合、永续利用,恢复过度破坏的植被,增加森林蓄积量,改善生态环境,增加群众收入。
这个林业生产责任制的“三定”方案,通过县工作队召开多次会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经过干部群众反复商议,最终确定了下来。并且以超常规的速度,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落实,将山林分到了各家各户。在一段时间里,金霞村与全国的大多数地方一样,与农民最为密切相关的耕地和山林问题,都通过对于现行体制的改革,发挥政策的引领作用,得到了妥善合理地解决,农民得到了最大的实惠。当地农村的改革和发展,从此揭开了一个新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