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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十二:修水港18号(29~31章)

作品名称:小城往事      作者:黑大汉      发布时间:2015-05-21 08:28:29      字数:4141

第29章 悲欢鸡鸭
  喜欢小动物,是儿童的一种天性。我小时候因此而养过不少小猫小狗,可猫狗都有一张大嘴需要喂饲,这对于那个人都吃不饱的年代的很多家庭来说,自然未免有些太过奢侈。因此,在我们家,一般而言,小猫小狗被带回来不超过一个星期,通常会被驱逐出门。为此,我不止一次地掉过眼泪。
  猫狗不能养,那我们就养鸡鸭。因为我们家的院落很大,有太多的昆虫、青草之类的美味佳肴可供它们果腹;同时,它们还能为人改善伙食作出不小的贡献:母鸡母鸭会下蛋,就是不下蛋了,它们不是也可以成为我们的盘中餐?
  那时候有一种洋种鸡叫来克亨,全身雪白,煞是可爱。当它们尚还处于“少年期”的时候,我喜欢翻弄院中的砖头堆,为它们寻找蜈蚣、蟋蟀、蝎子一类的昆虫;而一旦这些昆虫露头,小鸡会唧唧欢叫着一涌而上,奋力争抢。那场面,真的很欢乐。不过,这种鸡一旦“长大成人”,麻烦也就来了:它们具有超强的飞翔能力,可以轻松地飞上院墙、屋顶。最后那些日子,它们经常到太阳下山该归巢的时间了,却死活不肯回到鸡窝中去,而更享受栖息在屋檐下的铁皮水槽上的自由与自在。更有两次,它们竟然飞上了屋脊,在我们家和附近几户人家屋顶悠闲地踱步,成为巷弄里的邻居们竞相观瞻的一种奇景。
  虽然有些不舍,但最终这两只鸡还是被我们卖了。因为当初是我和我哥哥、二姐三个人拿零花钱买下的小鸡鸡,所以,最后卖鸡所得自然应该由我们这几个投资人均分。而因为我和我哥在养鸡的过程中的付出的时间和精力要更多的一些,所以,事实上我和我哥哥比我二姐分到手的钱要多一毛五——“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那时候我们就知道,并且予以实践。这也应该是我第一笔正儿八经的劳动所得。
  我小时候还养过一回鸭。买回两只小鸭之后,我们把家中的洗澡盆盛满了水,将两只小鸭放到了洗澡盆中。小鸭看到了水,高兴得不得了,不住拿嘴往身上泼水、理弄绒毛。再后来,一头扎进水中潜行了数十厘米远。而与养鸡相比,养鸭的成本无疑更低,这是因为鸭喜欢吃蚯蚓,而我们家的大院里,随便一锹挖下去,都能上来几条。两只小鸭扯住蚯蚓的两头,屁股往后赖的场景有趣极了。不过十分不幸的是,其中一只小鸭后来夭折了。
  活下来的那只鸭子或许因为成为“独子”之后,食物相对说来更丰富一些的缘故,到后来体型相当巨大。每当看到我提着钉耙打算为它翻找蚯蚓的时候,它便会呱呱叫唤着,摇摇摆摆扑楞着翅膀赶过来。有一次,我一钉耙刚下去,它的嘴就伸过去了,结果,扁扁的嘴被画出了一道血痕,把我吓了一跳,所幸仅仅是皮外伤。没过几天就痊愈了。这只鸭子最后死得有些无辜:一天我父亲和我哥哥将自行车拆了维修,这只鸭子看到地上的一只螺帽竟然一口吞了下去——很有可能是它把螺帽当做螺蛳之类的食物了。在等了两天螺帽依然没有从它体内排出之后,我们只能选择了杀鸭取物。
从这之后,我好些年没有再养鸡鸭:因为养鸡养鸭固然有快乐,但最终的结果却总未免有些让人黯然神伤。

第30章 样板戏
  一般说来,今天十个人站出来,大概可能会有一两个属于音盲——五音不全,对音乐毫无感觉;还有三四个甚至五六个属于一知半解——会哼几句流行歌曲,但是你让他完整地将一首歌唱下来,他会有不小的困难:或者跑调、或者忘词。而真正有一定的音乐天分,嗓音动听、节奏把握准确的,不会超过两三人。
所以,40多年前那个属于文化大革命的年代,居然几乎人人都能唱几段样板戏,并且还是京剧而非通俗歌曲。这,简直就是文化奇迹。
  奇迹的诞生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几乎人人会唱几段样板戏的年代,在我看来,就具备了这样一些条件:首先是这些样板戏并非传统意义上的京剧,而是经过了改造的“革命现代京剧”。改革带来了什么样的变化?用人人都能听懂的普通话替代了很多人未必能够听懂的“京腔”。这样的革命,让总体而言文化水平偏低的工农兵有了学唱、会唱的可能。其次,汪曾祺一类文人的介入——也不管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事实上让这些歌词变得流畅、生动,富于音乐感,所以,更好懂、更好记。当然,还有一个条件也是绝对不能忽视的,那就是整体的政治氛围或者说巨大的精神压力:当学不学、会不会与立场、感情相联系的时候,大家还不是拼了命也要学?
  记得我上小学那阵,学校经常开大会:有批判会、有讲用会、有形势报告会、有内情传达会等等。而只要不是属于主题十分严肃,比如说写进党章的既定接班人,后来竟然试图抢班夺权里通外国、最后“摔死”在温度尔汗的内情传达会之类,总会有老师或者同学站起来,高声来一句:“要不要请×××来一段革命京剧?”而台下的人们总会予以最热烈的反映:“一二三,快快快!三四五,不要躲!”那时学校5年级有一位生着一副红脸膛,打着一条长辫子,长着一双大眼睛的小女孩,几乎每次都会被点名。而她也是百炼成钢,会辫子一甩走上台去,落落大方地来一曲“都有一颗红亮的心”。而在20年之后,她竟然成了我的同事,并且还成为了我的邻居:我们住单位同一幢宿舍楼,她与我同一单元而且对门。
  我本人也与样板戏发生过两次关系:一次是在小学四年级,一次是在初一。
  我读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到新疆支边的一位堂叔给我们家寄来了一顶皮帽子,帽子到底是羊皮的还是狗皮的或者其它动物毛皮的,不知道;但毛皮是外翻的,棕色的,戴在头上暖和得不得了——尤其是相对于我们的身上相对单薄的棉衣与脚下龇牙咧嘴的棉鞋。而那时候,我们班的一位同学参加了学校《白毛女》的排演,并在其中饰演杨白劳的角色。偏偏杨白劳的头上缺一顶皮帽子。我这顶皮帽子理所当然地被学校借用了近两年,而我的脑袋也因此在寒风中辛苦了两年。那位演杨白劳的同学,后来进了省戏校,学的是敲京鼓,再后来做了记者。
  我读初一,“革命现代京剧”风靡一时。县里的京剧团为培养新人,到下面的各中学挑选学员。看上去相当时尚的一对男女跑到我们教室,站在讲台上向下张望。而我忽然想起从哪里听说的演戏的两眼一定要十分有神、机灵的说法,有意竭力转动眼球,做出一副机灵的模样。那男的也果真瞄上了我,将我带到了校长办公室进行最初的面试。面试的内容很简单,让我随便挑一段革命现代京剧演唱。这时候的我,因为从没见过这样的世面,心下不免有些慌乱,竟然一时想不起来任何一曲唱段了!后来,经过那位女性招聘人员的提示,我唱了一段《东方红》。记得那时的我脸红耳赤、声音带颤,恨不能找一个地洞钻下去。
  40多年后,我们家时常还可以听到革命现代京剧中的一些非常熟悉的唱段。那是我90多岁高龄的岳父在收看电视台中的戏曲频道,那里面经常会播出这些“革命京剧”。我岳父属于半文盲,我也从没听他哼过哪怕半句京剧。因此,他常听这类曲目,我不知道他是因为真心喜欢,还是因为“习惯成自然”。

第31章 大妈妈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无法理解与接受“大妈妈”这样的称谓——姨妈就是姨妈,为什么却要叫做“大妈妈”呢?我母亲最初的解释是,我们一家与我姨妈一家的关系非比寻常,所以,才将姨妈叫做“大妈妈”,将姨爸叫做“大爸爸”。
  后来,随着我们长大,母亲告诉我们的有关我们这个家族与她们姐妹之间的故事的日渐增多,我才逐渐明白这称谓的不同寻常之处。
  我外婆就生了我姨妈与我母亲两千金。我外公因为外婆嫁过来的时候没有任何嫁妆,加之婚后又没有能够为他生养能够接续家族香火的一子半嗣,所以,对外婆的态度非常恶劣,对两个女儿也没多少感情。在这样压抑的家庭氛围之中,我姨妈与我母亲自然心贴得很紧,关系异常亲密。我母亲就曾经告诉我,她参加工作很晚,之所以最终能够走出家门,与姨妈的竭尽全力的劝说有关。而假如不是最终走出了家门参加了工作的话,那么,今天的她依然是如对门郝家大大——郝通的妻子一样,是位家庭妇女。与此同时,我母亲还告诉我们,她穿的第一双套鞋——也就是今天所说的防雨胶鞋,就是我姨妈从上海给她买的。那时的大妈妈在上海一家纺织厂的工人俱乐部工作,每月还定时从上海汇款回来,接济家庭。
  当然,我母亲在向我们介绍大妈妈为家庭所做的贡献的时候,也没忘记告诉我们她曾经为大妈妈所做的事。这其中,最要紧的是,大妈妈与大爸爸的结合是她和一位姓章的阿姨牵的线。
  凭心而论,我以为大爸爸算得是一位不错的男人与家长:他勤劳、朴实,具有他出身的那个阶层的一切优点。举个例子。粮食供应非常紧张的年代,作为军队离休干部休养所的军医的他,利用单位的十边隙地种植蚕豆、黄豆等补贴家用,让他们免受了饥饿之苦;即便是在他的晚年,物资供应不再紧张,家庭生活水平也早已经进入小康之列,他依然乐在其中,养鸡种菜,常年劳碌不已。但是,作为一位丈夫,他虽然合格应该没有问题,可是不是够得上优秀的标准可能就有一定疑问了。因为我总有这样一个感觉:虽然他应该算是军人中的文化人,可毕竟他还是一个军人,因此,难免存在线条比较粗犷而不够细腻这样的不足。所以,跟大爸爸这样的男子汉的味道甚足的人生活,人的神经需要有相当的承受力。
  我对大爸爸性格的了解,以及大妈妈的家庭生活的最为真切的感受,来自于1974年的寒假,我和我哥哥到扬州大妈妈家住的那近20天。记得我们是搭乘一辆南京到我们家乡拉猪肉的货车去的扬州,因此省下了去的那趟车费。可奇怪的是,把我们送上车的母亲记忆中似乎并没有给我们返程的车费。回来的时候,是大妈妈通过她和大爸爸的朋友,一位姓蒋的阿姨的丈夫——他在扬州汽车站当站长,为我们搞到了两张印有“临时代用”字样的凭证,免去了车票。大妈妈还给了我和我哥哥两块钱路上吃饭。——须知,那时候一般人的月工资也就2、30块钱哪,所以,这并不是一个小数目。这两块钱回来的路上我们当然没有舍得花。需要补充说明的另一点是,这两块钱是大妈妈悄悄地给我们的。当然,如果大爸爸知道了,也许不该有什么问题。因为迄今我还记得当年,我们的邻居中有一个癫痫病患者,是大爸爸为他想方设法购买到了当时挺紧张的一种药物,最终治愈了他的疾病。
  中年时的大妈妈的身体不好,患有十分严重的风湿性关节炎,十根指头的关节肿得老大,相当可怕。在大概40岁稍过一点的年龄,独自抚养3个儿女10来年之后,她选择了病退随军去了扬州。如今,大爸爸已经不在了,大妈妈也已经是90出头的人了,以她这样的年龄和她身体的“底子”,这很不容易。这,或许是上苍对大妈妈这样的善良之人的一种眷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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