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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学(二十一)

作品名称:毫无优势      作者:曲新同      发布时间:2014-12-19 11:12:21      字数:3218

  我的父亲十四岁大的时候第一次出远门去一所乡村学校,他这次到镇上去是为参加一次系列应试的。这次考试的全称应该是“入门考试”,但是大家都一致统称其为“入门”。这个所谓的入门,从字面意义上来说,指的是跨进高中学校的入门,然而它同时还意味着,在宽泛的意义上,也是跨入社会的入门。这个社会中包含有各种专业,比如像医学、法律、工程师或者是教职。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那些年代里来自乡村的男孩子们,要想进入这些行业比起他们下一代来说相对要比较容易一些。这个时代里休伦县正处于繁盛时期,整个国家也正在以极大规模扩展。此时正值1913年,这个国家还不满五十岁。
  我的父亲通过了这次入门考试,以极高的荣誉进入到位于布里斯的进修学校。进修学校中包括四年的高中学习,这里面不包括最后一年的“高等学校”,或者称作“五年级”——这一年是必须要到更大一些的城市里去学习的。看起来他对此是很富信心的。
  在进修学校的第一个星期之中,我的父亲听老师读了这么一首诗。
  
  苇妲说不明到底是什么样人,
  我们可让丽莎目盲辨不出人。
  离开了安迪,还有李比李奇,
  傻王子的时间是个傻呼呼人。
  
  他曾经把这首诗当个笑话复述给我们听,但是实际的情形,他当时决不当作一个笑话来听的。就在那同一段时间,他到文具商店里去要买“雪白的笔记本”。
  注意这个“雪白的笔记本”。
  实际要买“学科学笔记本”。
  过了一会儿他抬起头惊诧地看到,就在商店黑板上写着这同一首诗。
  
  伟大人物的生命都提醒我们,
  我们可让自己的生活不沉沦。
  离开人世时,留在身后的是,
  时间流沙上永不磨灭的脚印。
  
  他的内心之中决不希望碰到这样理所当然的改正机会,他也决不想开口去问到底是老师还是自己搞错了。他心甘情愿认为学校里的老师有权说自己的方言,更对自己奇怪的逻辑思维不抱任何非议。他不想让人看出来自己心中怀有鬼胎。他内心里怀有些许自豪看着却像是谦逊自卑,让人有些望而生畏而且动不动就动气,他对此心知肚明也就只好随时作罢。我非常理解他的此般情形。这样他就只能心存这个秘密,心怀敌意地严守着这个秘密,并进而形成他处事的原则,远远要超出仅仅是这件事实际的情形。他似乎能够感觉到周围人们的呼吸之中都有强烈的讽刺意味,他过分地估计了根本不存在的敌手们的力量,而来自家庭的谨慎、以及出自乡下人的智慧,这个时候提醒了他:遇事躲得远远的最好不开口。
  那个时代城市里的人们普遍认为来自乡村之人大多都是智力不全,口呆心笨,没受过教育,比起他们自己来天壤之别,尽管他们有一身好力气却奴性十足。而农场上的农民看待城里人的态度,认为他们生活安逸舒适自在,根本不可能遭遇任何艰难困苦的处境,根本不需要有坚强的意志以及艰辛的工作。他们完全不相信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这些人在工厂里或者在商店中工作的时间,要长得多而工资却低得很,不知道城里的许多家庭没有自来水、没有抽水马桶、甚至都没有电。可是城里的人有星期六或星期四下午半天时间以及星期天一整天的休息来放松自己。农民们在自己这一辈子当中或许都不知道节假日的滋味。甚至连来自苏格兰的基督教崇信者们都是如此;母牛可不管今天是不是安息日有奶就要挤。
  这些来自乡下的人进城去逛商店或者去教堂,都显得是那么古板而且怯生生的样子,城里人却意识不到这实际上该被看作是一种优异的举止。我决不该让他们任何一个从我的行为中把我当傻瓜看待。金钱根本算不得什么。农民同样该有他们的自尊,身处市民之中随时保持警惕,他们有能力在他们之中有买有卖。
  我的父亲后来自己说过,他去进修学校的时候年龄还太小,还不知道自己这是在做什么,还说他本来应该好好待在那儿,他本来应该让自己更有出息。但是他也说这根本就是表面现象,实际他的心中并不怎么在意。况且他之所以要离开家庭,也并非他刚开始明白世上还有自己不明白之事。他始终都不清楚自己在那儿到底呆了有多长时间。究竟是整整三年还是到第四年头上?是整两年还是第三年又呆了一段时间?而且他也不是突然间全身而退——并不是今天还到学校里去第二天就不去了而且再不露面。他只是开始越来越多的时间里一个人去荒野上,越来越少的时间在学校里,这样他的父母亲也就断定根本没有指望送他去大的城市再读他的五年级了,没有希望培养他上大学或者进而谋一份正当职业了。他们或许可以供得起——尽管并不那么轻松——可是显然这并非他心中所想。然而这也并非意味着多大的失望。他是他们唯一的儿子,也是唯一的一个孩子。农场早晚是属于他的。
  那个时候休伦县还没有像现在这么多荒凉的乡野地。或许少之又少。农场是在大约1830至1860年这个时间段里开辟出来的,那个时候休伦的大片土地被开放,它们被完全开发出来了。许多的小河流都被加以疏浚——更进一步地把它们都改道变直,就像是熨贴的运河一样流淌于碧绿的田野间。最早的农场人极其痛恨看到农场上还有一棵树,他们最欣赏看到一片广阔无垠的田地。而且一心经营土地的男人们都是霸道独裁惟有土地至上。只有那些闲来无事的女人们才有工夫考虑风景如何,不会一天到头只会关心如何征服土地使其富有生产力。我的祖母,打一个比喻来说,她远近闻名的一件事就是力争保留下了乡间小路上一排银槭树。这些大树都生长在一片耕种作物的田地旁,现在眼看着越来越粗壮都要成为古树了——它们四通八达的根系时常影响到耙犁深耕,而且它们的树荫严重影响了庄稼的生长。我的祖父以及我的父亲两个一天早晨出门,准备伐倒挨着田地头上那第一棵树。但是我的祖母从厨房的窗户里看出了他们想做什么,她就来不及摘围裙飞身而出,一番慷慨陈词痛斥了他们一顿,这才致使他们最终放弃利斧和横截锯,保留下来田间地头的这方风景。这片大树就这样一直保留下来,这块田地边缘上的作物一直受影响生长不好,直到1935年那个可怕的冬季终于让严寒把它们摧毁殆尽。
  然而在农场的周围法律强制规定农民必须留出一块林用地。他们可以在这里砍伐树木作为己用或者出卖。树木也当然是他们最初的出产——岩榆木可以出卖作为船板木材之用,白松可以作为船桅的材用,直到最后连一棵岩榆树和白松都没留下。现在已经有法规的制定来保护杨树、梣树、槭树、橡树以及山毛榉树了,还有那些有幸保存下来的铁杉和雪松。
  在这一整片林用地上面——被称作丛林野地——就在我祖父农场的后部,横穿而过布里斯小河,很长时间以前它得到过疏浚,就在当初农场被开辟出来时。被疏浚出来的泥沙在河的两岸堆起了小山似的高丘,在这上面生长起了郁郁葱葱的雪松林。就是在这些林木间我的父亲开始下套捕捉动物。他时常脱身离开学校前去抓捕动物而谋取皮毛。他会沿着布里斯小河走出许多英里去到上游或者下游,在任一方向或者一直走到位于高处的格雷小镇,或者走到低处去,在这里小河汇入麦特兰河,接着又流入休伦湖。在有些地方——尤其是在布里斯村庄——在这里小河有一段距离尽显于世人面前,但是它大部分的流域还是经过农场的隐蔽地域,两岸除了丛林就是荒野,尽管追寻它的流域很容易却几乎感觉不到四围农场的存在,看不到那些被开辟出来的土地,以及那些横平竖直的道路和四面围裹的篱笆墙——这让人极其可能想象自己是身处野外森林之中,就如上百年以前甚至早于数百年之前一样。
  我的父亲到这个时候已经阅读了大量的书籍,不管他是在家里找到的或者在布里斯图书馆里借来的书,而且在周日学校图书馆他也能借得许多图书。他读过了菲尼摩尔.枯伯的许多书,而且他完全接受了有关丛林的神话或者半神话故事,这些故事对于当时他周围的那些乡村儿童大多数还一无所知,因为他们之中很少有人阅读。多数那些如他这样受到同样观念启发而富有幻想的男孩子们还仅限于那些居住在城市里的孩子们。如果他们的家庭足够充裕的话或许会随家人一起在每个夏季到北部旅行,他们会进行一些类似独木舟之旅或者钓鱼以及狩猎的活动。如果他们的家庭真的富有的话就会雇佣印第安人向导而在极北地区做河流航行之旅。那些迫不及待想有野外游历体验的人们会驾车横穿我们这里的乡村,却在我们这一地段根本见不到有一丝荒野丛林原生态的任何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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