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7章
作品名称:狗眼 作者:吃嘴猫猫 发布时间:2014-09-30 12:46:00 字数:5309
5
小军放暑假了。
和所有的男孩子一样,天一热,小军就总想和伙伴们往洛河跑。他们脱得光光的像泥鳅一样,在水里钻进钻出,比赛游得快游得远,比赛扎猛子憋气。在洛河里洗澡是他们一年中最快活的时光。
但小军却十有八九去不了。只要伙伴们在门口一喊,金枝就黑着脸挡在门口堵住小军。这个也难怪,洛河每年夏天总要淹死那么个把人,老汪和金枝就小军这一个宝贝疙瘩,要是小军有个好歹,就等于要了他们的命了,所以一点差池也出不得。
但事情还真是赶巧,偏偏就让小军给遇上了。
八月的一天,吃了中饭,金枝他们就歇着了。骄阳似火,烤得地上好像也“丝丝”地在冒烟儿。我趴在院子的树底下,伸出舌头散发热气。树上的蝉有气无力地“嗞啦滋啦”地叫,叫得我真想上去把它撕了。可我奈它不得,只好任它聒噪。
就在我快迷糊的时候,听见中堂门轻微得“吱嘎”一声,然后小军从屋里探头探脑地溜了出来,冲我一挥手,我心领神会,悄无声息地跟着小军就窜了出去。
果然,来到洛河边,后村的蛋子和瘸子的儿子海斌,还有俩人我不知道叫啥,他们已经像鱼一样在水里钻进钻出。小军迅速脱了衣服,迫不及待地跳进河里,我毫不犹豫紧随其后。
于是,四人一狗在洛河里尽情地闹腾,丝毫没有注意到上游的水势突然发生的变化。
到底是我反应快,可能是本能吧。我突然觉得一种危险正在降临,我首先冲上了岸,然后对着还在河里嬉戏的他们发疯地叫,但是这几个孩子玩得忘乎所以,根本没有任何的察觉。隐约可以看到,上游的杨树林那儿,有半人高的浑黄的水正迅速地向下移动。一定是上游什么地方刚下了场暴雨,导致涨水了。这要是冲下来,这几个孩子可就完了。
怎么办,怎么办?小军还在里面呢!
就在这时,我看见撑船的老杨,小军的东下院邻居,他正从窝棚里钻出来,大概是我的声音惊醒了他。我冲到老杨面前,仰起脑袋更加卖力地叫,希望能引起他的注意。
“老臭,你咋啦?”“天哪,洛河涨水啦!快跑吧。”
但是老杨跑不了,我咬住了他的裤子,把他往河边拽。
“啊呀,咋还有几个孩子呢?你们几个不知死活的东西,赶紧上来,涨水了,不要命啦?涨水啦!快上来呀!……
老杨的喊叫终于让小军他们听见了,他们纷纷往岸上游过来。
我松了一口气,就在这时,那浪,也冲到了眼前。最后一个到岸边的小军,一下子便不见了。
我毫不犹豫扑下了河,狗敏锐的嗅觉使我很清楚小军的位置。我很快便找到了他,我想咬住小军的脚脖子拖他上来,可我怕咬伤了他,我只能一边跟着小军,一边把头伸出水面,呼唤救兵的到来。
就在这时,老杨跳进水,一把抓住小军,然后,一人一狗,将小军夹在中间,向岸边吃力地游。上游下来的水里夹杂着的泥沙几乎快令我窒息。
那几个孩子早吓傻了,他们的哭喊声招来了寻找孩子的金枝和看大水的村人。后来,又有几个人跳了进来,一起把小军拖到了岸边。
6
我感觉我立了一功,因为从小军遇险以后,金枝对我的态度彻底地转变了。她开始像对小军一样对我笑了,有时候还和我说话,甚至还伸手抚摸我的脊背,最重要的是她再也没有忘记给我的饭盆里倒饭。这让我深受感动,士为知己者死,我决心像保护小军一样,也要保护好我的女主人金枝。
当然,不光是我,金枝家和东下院老杨家的关系也近了。老杨是从后山下来的外来户,因为穷,人也长得丑,连个媳妇儿都说不上,没办法就做了倒插门女婿。婆娘小时候害脑膜炎烧坏了耳朵,成了哑巴。好在老杨知道光景中用,拼着一身好力气,除了种地,还干起了村里的艄公,在洛河上撑船,每年每家两升粮食,夏天是麦,秋天是玉米。苦是苦了点,但一家老小还能过去。老杨和婆娘不咋的,可他要的俩儿子却一个赛一个。在学校穿得最烂,考试在班里老是第一。一到开学,老杨的婆娘就拽着老杨哇哇叫,俩孩子眼泪汪汪。老杨弄不来学费,就只有让孩子在家呆着。往往开学好几天了,学校老师来找老杨做工作。到最后学校给减免点,老杨东家西家再凑点,俩孩子才能背着书包去上学。
金枝是心高气傲的女人,又有老汪宠着。老杨的婆娘又聋又哑,一和人说话光会“呜哩哇啦”地乱叫,所以她们是没有什么来往的。但是今年秋天开学那天,金枝用她平时做衣服剩下来的碎布头拼接出来,给俩孩子一人做了个新书包,比整块布做出来的不知道好看多少。村里能拥有金枝做的书包的,除了大夫家的孩子,就只有老杨一家了。那得将一块块步裁成方方正正的,还要把各种颜色搭开,然后再用缝纫机一块一块连起来,一般人金枝才不给做呢!
不光这样,金枝还逼着老汪给老杨送去了10块钱,说让俩孩子上学用,还说不用急,有了还,没有就算了。有回金枝包饺子,老杨撑船不在家,哑巴在地里没回来,俩孩子趴在院子写作业。金枝直接就给领回家了,舀了饺子给他们吃。完了还说,以后早晚家里没人,就到姨家来。
金枝待哑巴家孩子好,这让老孙婆很不高兴。老孙婆的男人在乡政府上班,平日里仗着自己男人是吃公家饭的,动不动就欺负哑巴。老杨要是不在家,她都敢公然把哑巴放在外面的东西说拿走就拿走,要是被其他人看见了,她就说借借就还了,可谁也不知道究竟还了没有。
老孙婆夜里总喜欢躲在人家窗前房后听墙根,这是村里大小人都知道的事。其实老孙婆的睡懒觉和听墙根一样的厉害。
就说倒尿盆吧。日上三竿,人家都从地里回来了,老孙婆才蓬头垢面从屋里出来,人家都是把尿盆送厕所的,她倒好,顺手往对面的树跟一泼就完事,至于一部分尿水溅到老杨家那是很正常的事。反正老杨不在家,就算在家就他那老实疙瘩还不是忍忍算了。至于哑巴,就更不能怎么样了,她连话都说不清,老孙婆压根就没往眼里放。
老孙婆一直想和金枝交好。都是一个院的,再说金枝裁剪缝纫绣花织毛衣,那是样样不拉下,可金枝一直对她不热不凉的,这让老孙婆很伤脑筋。尤其是后来老孙婆为了个麦锄在老汪跟前扯金枝的闲话,这让金枝更加看不上她,那态度,越发的冷了。可她惹不起金枝,别看自己男人是乡政府的,可还是自己用得着人家的地方多。
看见哑巴俩孩子有了新书包,老孙婆的闺女兰花不干了。在家跟她又哭又闹,老孙婆咋哄都不行。没办法,老孙婆厚着脸皮找着了金枝,嗫喏着说了书包的事。没想到,金枝挺爽快地答应了,但是却提出得收手工费。金枝慢声细语地说:“你看,大嫂,碎布头不值钱,扔了就扔了。只是这一块一块拼起来还得叫好看,那是很费功夫的,你看咱们都一个院住着,你就拿2块钱吧,搁旁人,给多少钱我也不做,太费事啦,不值顾是不?”
7
“生活真美好啊!”当我品尝到爱情的甜蜜,我尤其喜欢面对每天升起的太阳,感慨万千,每次,最先想到的就是这句话。
我恋爱了。我爱上了药铺梁大夫家的狗。她有一个非常优雅的名字:莎莎。
准确地说,那是一种神秘且美好的气味,它就流淌在空气中,若有若有又无时不在身边围绕。我自恃我的嗅觉是我的同类中最敏锐的,但这股味道我却无从判断它的方向。它令我茶饭不思,莫名地兴奋焦躁。我伸长了鼻子想要捕捉它的时候,它就消失不见了。不经意的时候,它又充斥在我的周围。我每天都在对这种气味的无限憧憬和最后的沮丧中度过,我想:那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东西,它怎么会让我如此地神魂颠倒呢?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十几天。随着时间的递增,那种气味也愈来愈明显。终于那年春天的一个清晨,我循着那股气味的引导,来到了药铺的门前。
没错,就是这个味。它如此清晰地从门缝里飘出来,刺激着我全身的每一个细胞,让我浑身充满了力量。我迅速行动起来,在药铺的门框上留下我的味道,当然也是我的标记。做完了这些,我耐心地蹲在门前,静静地等待。
门开了,是梁大夫。看见我,大夫很惊喜。“老臭,”他一边喊我,一边往我身后瞅。显然,我让他失望了。“你来干啥?”大夫一边穿他的白大褂,一边说。我才不关心他呢,我关心的是药铺后面的院落,那迷人的气味就是从那里发散出来的。
梁大夫的药铺和村部相隔。药铺正门临街,两扇玻璃窗让屋子显得宽敞明亮,唯一不舒服的,就是这药铺里飘着的不是寻常人家里的酸臭味,而是一种说不清的有些怪怪的味道。尽管如此,我还是能准确嗅出我要寻找的那股气味。我还断定,那气味的源头,就在门后面大夫家那宽大的院落里。
我贴着药铺的墙角,想通过那道后门去寻找气味的源头。就在这时,从后门里进来一个女人,一手端着碗饭,一手拿着一小碟咸菜。看见我,那女人吓了一跳,慌不迭地将手里的东西放到大夫面前的柜台上,就往外赶我:“这谁家的狗,怎么进来了,出去,出去!”大夫眼皮都不抬一下,慢条斯理地低头吃他的饭,从喉咙里发出模糊的仨字:“不知道。”
那女人似乎对我的高大威猛有所忌惮,想找个棍子什么的,可是药铺里似乎并没有这样的工具。她一边干咋呼着挥着手继续往外赶我,一边将求助的目光投向丈夫(直觉告诉我,这女人和大夫是两口子),可惜丈夫只顾专心吃饭,丝毫也不关心这边的情况。
我悻悻地退了出来,其实即使那女人手里没棍子,我也是惧怕的,因为这是人家的地盘。但是我退出并不意味着我放弃。我耐心地蹲守在药铺门口,憧憬着我即将到来的甜蜜的爱情。
一个上午,药铺里来来往往,大夫号脉、问诊、取药,忙得不亦乐乎。把店里那个眉清目秀的小徒弟(我以为是学徒,后来才知道是他儿子)指使得团团转。夏柳村是距县城二十余里的一个3000多人口的大行政村,背靠大山,面朝洛河,是难得的一块福地,自古以来多出文官武将。别看大夫不是官,但因世代行医,医术高,医德也好,一直深受乡邻们地敬重。再加上临近村子也没有像样的诊所,所以人们有个头疼脑热地都愿意来找梁大夫给瞧,梁大夫自然就很忙了。
临近中午,药铺里的人渐渐少了。梁大夫出来,看我仍蹲在门口,折回身又进去,不一会又出来了,给我扔了个馒头,“老臭,吃了回家吧,蹲这儿干啥?”
我怏怏不快地离开了,满心的欢喜一下子化为乌有。
下午,人们睡午觉的时间,我又准时守候在了药铺的门口。照例在门框上留下标记后,和上午一样,静候着佳人出现(错了,应该是狗才是)。药铺的门开着,只有大夫的学徒在里面,百无聊赖地翻看一本书。不远的核桃树下,一些人正在围观一个棋摊儿,“啪啪”的清脆的落子声不时从人群里响起来。
我听见药铺的后门背后传出挠门的声音,夹杂着撒娇耍泼的“呜呜”声,我的耳朵“唰”地支楞起来。没错,这正是我朝思暮想的气味源。我站起来,发出急切的“汪汪”声,和门后面的声音应和。
门再一次被打开了。一只雪白色的身形矮小的狗旋风般冲了过来,脖子下的铃铛发出悦耳的声音。就是她,这些日子让我日思夜想的她,此刻就出现在我面前。人们口里常说的一见钟情就是这样的么?
“莎莎,莎莎,往哪儿跑你!”几乎是同时,早上出现在药铺的那个女人就紧跟着撵了出来。
“你叫莎莎?”我问她。
“是的,我叫莎莎。你呢?”
“我,我叫老臭。”我歪歪头,稍微迟疑了一下,头一次因为自己的名字而觉得害羞。
“哇塞,好有个性啊,跟你的样子特别搭。”莎莎一脸热切地望着我。
“是吗,我长得很丑吗?”头一次对自己的相貌不自信了。
“才不是呢,你好帅哦!”原来莎莎看我的眼神是仰慕的,喜欢的。
正当我和莎莎互诉衷情的时候,那个女人又站在门口喊:“莎莎,回来,回来。”她应该是因为忌惮我,所以只是远远地焦急地喊着,并不到近前来。
“莎莎,她是谁?”我问。
“她叫凤琴,是我的女主人啊,药铺里那个坐着看病的,是她男人,那个年轻的,是他们俩的儿子,我的小主人。”
哦,我还以为那是学徒呢!
不过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现在和莎莎在一起了。我喜欢她,她也喜欢我。难道还有比这更好更重要的的吗?
“莎莎,回来。回来给你骨头吃。”讨厌,那个女人又在喊了,而且手里还真拿着一块骨头。更要命的是,那块骨头也让我垂涎三尺。
对莎莎来说,这真是一个考验。莎莎看看我,回头看看骨头。那女人又冲莎莎晃晃手中的骨头,脸上微笑着。
“莎莎,你去吧!”我的口水没能来得及咽下,很掉份地“吧嗒”一声,落到了尘土里。
莎莎又看看我,再回头看看骨头,脚步迟疑着。
“莎莎,快回来吃骨头呀!”那女人继续喊着。
“莎莎,你去吃骨头吧!我等你吃完了过来。”看莎莎为难,我有点心疼。
“好,你等我。”莎莎话音一落,那迷人的雪白的身影矫健地冲向那骨头。
我转身,走远几步,卧下身子。“过年的时候,我也就能吃到骨头了。”我想。
身后突然传来“汪汪”两声,是莎莎。“老臭,我们一起吃骨头!”
我“蹭”地跳转身,只见莎莎将叼着的骨头放在地下,满脸兴奋。
我做梦都没想到莎莎竟然愿意和我分享一块骨头,莎莎真好,我也要一辈子对莎莎好。
“老臭,接着。”我应声抬头,只见大夫正挥手朝我扔来个东西,嗅觉告诉我,那也是骨头。就在骨头飞来的一瞬间,我一个跃起,将骨头准确地接在嘴里。
“好,漂亮。”周围响起一片赞誉。那女人,却正眼不看我一看,只是冲着莎莎说:“你个养不熟的白眼狼!”一扭身回了屋子。
那段日子,我和莎莎沐浴在爱河里。甜蜜,幸福。而且,为了独享和莎莎的爱情,我凭自己的实力打倒了前来骚扰莎莎的好几只狗,其中包括它们的老大黑子。那只我差点死在它锋利地牙齿下的黑子,在药铺门口的核桃树下,在经过很多下棋聊天的闲人地见证下,我们进行了最为正式的一次决斗,其结果是:我不仅彻底赢得了莎莎的芳心,还对村里狗们的最高权力进行了易主。我成了它们的老大,接受所有狗类的膜拜,包括曾经不可一世的黑子。而且,可能是爱屋及乌的原因吧,大夫每次见了我,都笑眯眯地,而且不例外地,扔给我东西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