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卷 大义母亲感天动地②
作品名称:新警世通言 作者:梁景春 发布时间:2014-12-07 20:14:54 字数:4488
人生最大的悲哀就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儿子突遇杀身之祸,梁建英一下子觉得塌了天,身心遭到巨大的摧残,丧子之痛使她对生活几乎绝望了,在一夜之间,这个年过半百的母亲就白了头发。她对凶犯恨之入骨,马强的尸体在北京火化以后,被母亲抱回了邯郸老家。按照村里的规矩,父母都健在的儿女,在没结婚前去世不能埋入祖坟,梁建英只得把儿子孤零零地埋在了村边地头。想儿子的时候,就来到儿子坟头,带着儿子最爱吃的饺子,陪儿子说说话唠唠嗑。她和长眠地下的儿子“商量”,想去看望亲家看望儿媳妇,请求人家把孩子生下来,“让咱马家留条根”。但是后来这个唯一的希望也落了空。
话说李美凤被父母接回家后,仍不停地哭泣,父母心里也非常难过,他们没有想到女儿快要结婚的时候会出这样的意外,思前想后,决定让女儿打掉肚里的孩子,如果不这样做,那以后女儿怎么嫁人呢。他们对女儿劝慰一番,把心里话对她说。李美凤想,肚里的孩子是她和马强爱情的结晶,虽然心里有些舍不得,但是此时她已经是身不由主,父母三番五次劝说,她只有表示服从。正在这时候,梁建英找来了,她悲伤地对李美凤说:“算我求求你了,你要是能生就生下来,别管是男孩女孩,你也是马家的大恩人,也算马强没有白活这一世,好歹也算留了一个根。”李美凤哭着点头答应,可是后来她还是在父母的逼迫下去医院做了引产手术。当梁建英得到这个消息,精神几乎崩溃,哭得死去活来,心里对凶犯又多了一层仇恨。
再说赵小东,自从一时糊涂,激情犯罪,醒悟过来已经悔之莫及,常常受到良心的不安。说实话,平时他和马强相处得还是比较好的,之前没有发生过什么矛盾,但是这次因为讨薪,两人言语不和,赵小东在情感冲动下失去了理智,犯下弥天大罪,他知道杀人必须要偿命的道理,觉得自己这一回是在劫难逃,肯定是活不成。在心里不停的忏悔:要是能给他一次重生的机会,他再也不会做这样愚蠢的事了。赵小东的母亲听说儿子闯了大祸杀了人,吓得脸色苍白,连夜赶到北京,在看守所见到儿子,母子包头痛哭。赵小东流着泪说:“妈,孩儿犯了死罪,你的养育之恩,今生不能报答,如果有来生,一定报答。”母亲泣不成声地说:“你这个傻子,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啊。”
2008年6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对赵小东故意杀人案进行宣判,随着一阵“哗哗”的脚镣声,22岁的赵小东被两名法警带进了法庭。梁建英坐在法庭上,伸长了脖子瞅着,这是她第一次见到赵小东。她不禁一阵心痛:27岁的儿子马强人高马大,怎么就被眼前这个瘦小、长着一张娃娃脸的小伙扎死了呢?在法庭上,公诉人陈述了赵小东的犯罪事实,赵小东的辩护律师也为为他进行了辩护。公诉人认为,赵小东虽然是感情冲动杀人,但是手段极其残忍,一连朝被害者刺了数十刀,导致被害者当场死亡,应该判处死刑。问赵小东有什么话说,可以为自己辩护。赵小东知道自己必定得为马强抵命,什么都不想说,只是大声喊着:“我没什么说的,你们快枪毙我吧,枪毙我吧。”
主持开庭宣判的是一位女法官,她问梁建英:“现在我们想听听你的意见。”此时,梁建英心里感到一阵揪心的疼痛,看着这个年轻人要为儿子偿命,她觉得是应该的,但是她又想到,即使让他偿了命,又能怎样?儿子也活不过来了。她又回想起在北京处理后事时,了解到事发时的一个细节:赵小东捅到最后后悔了,用手捂住马刚胸口的血,并求路人打电话叫来了120……,现在她想,这个赵小东还没有坏透。想到让赵小东偿命,梁建英心软了,突然用手绢捂住脸“呜呜”地哭了起来:“我今天想跟法庭说,能放他一马就放他一马,能够轻判他就轻判他吧。都是父母养的,我的儿子已经死了,就是判他死刑,我儿子也活不了了。有就让他赔我点钱,赔不了就算了,看见他就想起我儿子。赵晓东还年轻,我就当是行好了,不要求严惩他……”
这番话让法庭上所有人意外。此言一出,整个法庭都震撼了,谁也想不到面对杀子仇人,被害人的母亲竟然会说出这样的话。被告赵小东更是呆呆的愣住了,把头扭到一边,“哇”地哭出了声。法庭之上,因为被害人母亲的大义行为,使一个犯罪的灵魂得到了彻底的救赎。赵小东得到了重生,每一个在现场的人都被这一幕所感动了。女法官竭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但泪水还是流了下来。在她身前,书记员每敲几下键盘,就用手擦拭一下泪水。检察官、辩护人也感动得落泪。梁建英为赵小东求情的伟大义举,得到了大家的尊重和支持。北京市一中院全体法官当场将自发募捐的5000元交到了梁建英手里,表达了对这位善良母亲的崇高敬意。法官宣布休庭的时候。赵小东被带出法庭前,他突然“扑通”跪在梁建英跟前,大喊:妈———,你就是我再生的母亲,是我对不起马强。”梁建英此时只是掩面痛哭,一句话也说不出了。
案子从一个普通的案件,转变成一个不普通的案件,完全是因为被害人母亲在法庭上的表态。后经合议庭合议,结合赵小东故意伤害案各个方面的情节,通过对情理法的综合权衡考量,最后判定,从轻处罚判处赵小东有期徒刑12年。创造了我国刑事案件中运用判决,对当事人进行法律教育的首起判例。‘锱铢必较,睚眦必报’为人不耻,惟其如此,中华之美德方能传承,社会之和谐方可实现……”法官宣读了判决书后意犹未尽,又破例声情并茂地宣读了千言的“判后寄语”,对被告人进行训导,对梁建英宽容的博大胸怀给予了高度评价。听到判决,赵小东再次痛哭叩头,对着这位母亲长跪不起。
根据赵小东的犯罪事实,被害人母亲若不容情,他无疑要为马强偿命,然而就是这么一位普通的农妇,一个平凡的母亲,在法庭上,用朴实的语言,打动了被告,打动了法官,打动了整个社会的良心,也写下了我们国家司法史上的一个全新判例。审判长事后对人们说:“实际上这个“法不容情”是相对而言的,它是相对于私情,也就是法和私情是水火不容的,法不容私情。但是对社会有益的情和义,不属于法不容情的范围,应该属于情法交融的范围。是梁建英的大义之举挽救了赵小东。我第一次看到受害人的母亲在没有任何利益需求,在没有得到任何物质补偿,心甘情愿地接受残酷的现实,希望被告将来以后成为一个有用的人,这么一种求情。给我的感觉,就是被害人的母亲非常的伟大,她身上迸发出来一种人格的魅力。”正是:
儿女是母心头肉,哪个母亲不心疼。
将心比心选宽容,挽救罪犯一条命。
梁建英在未收任何钱物赔偿,而且非亲非故的情况下,顶着家人的阻拦反对,毅然向法院求情轻判犯罪嫌疑人的大义之举,表现出震山撼岳的大德大义、慈悲仁爱,揭示了纯朴的人性之美。她在法庭上为赵小东求情的事情,经过全国各大媒体报道后,立即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一个普通母亲的善良,打动了整个社会的良心。媒体报道说:“这位普通的母亲,用宽容化解了仇恨,使被告获得了重生,因为她的求情,也改变了法院的判决结果。在这位母亲的身上我们看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同时,此案的判决,也让我们看到了中国法治的进步。人们有理由相信,这起案件,将成为道德力量和人文司法高度统一的经典判例,写在新时期的司法史上。同时,梁建英的伟大道德情怀,也将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精神力量,为我们的社会所效仿和学习。”
但是,梁建英在法庭上为凶犯求情的事却为家人和村人所不解,实际上梁建英做出这种义举是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的,她想,自己的孩子没了,不能再搭进去一个。当她把想救赵小东的想法对丈夫说了,悲痛不已的丈夫吃惊地骂起来,让她滚出去!说:孩子都叫人害了,你还给人讲情,是神经病……老伴甚至扔给她一句话,“你别光想着自己出名,你先问问死去的儿子答不答应!”“村里人都说她傻了,疯了!”
马强遇害的消息,也迅速传到了梁建英的娘家榆次乌金山镇志村。34岁的梁建刚,是梁建英最小的弟弟,如今在榆次做生意。建刚7岁时,母亲去世,已嫁到邯郸的梁建英将弟弟接到家里,马强与这位小舅舅同住一间屋,两人穿同样的衣服,同样的鞋子,虽说是外甥和舅舅,却和亲兄弟不相上下。在邯郸读完初中,梁建刚回到榆次,与姐姐一家依旧联系不断,马强在北京打工时,梁建刚几次赴京探望,闻听马强遇害,他和同在榆次的两个姐姐、两个哥哥赶到邯郸,看望悲痛欲绝的大姐,一家人再次发誓,“咱啥也不要,就要求法院枪毙凶犯,给咱孩子抵命。”晋中市榆次区乌金山镇志村村支书告诉记者,梁建英的弟弟妹妹都在志村生活,梁建英一家的遭遇让村民揪心,突然听到梁建英竟然要为杀死自己儿子的凶手求情,全村人“瞪大了眼睛”,有人悄悄撇嘴,“估计是受刺激了!”弟弟梁建刚说:“我们也一致反对,”他告诉记者,从小到大,姐姐的善良慈悲,无数次温暖着他、影响着他,但这一次,“要原谅一个杀人犯”,他无论如何不能理解,“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姐姐这是怎么了!”马强的舅舅、姨妈、邻居等都来劝她,有的指责她不该这么做。但是梁建英坚持自己想法。
当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时,梁建英到儿子的坟上大哭了一场后,执意要去北京求情。女儿马娟后来对记者说:“ 我也接受不了这样的做法,我不知道我妈是怎么想的。我觉得我哥哥可可怜呢。她却说人死了就死了,咱现在就为活人着想,找生的法儿,人都是活生生一条命,来世上不容易。”邻居也说:“要是我,我当然叫他抵命,孩子在母亲身上是最疼的,是母亲身上掉的肉啊。”而梁建英说:“伤心叫咱自己伤心吧,咱没孩子咱伤心,再叫把她孩子枪毙了,赵小东他妈妈能不伤心?咱是站在一个当母亲的角度,这么考虑的。”
俗话说:“死了儿女摘了心”。过去了很长时间,梁建英心中的伤口还没有愈合。她想到儿子的死都是黑心的老板欠薪导致,于是就产生了要去赵老板讨说法的念头。秋天刚来没多久。杏石口路西平庄车站的树已有黄叶飘落,几幢矮小的楼房环绕在路口四周。站台上,花白头发的梁建英倚在贴满广告的电线杆上候车,各式出租信息贴满了一旁的站牌,让人难以辨别站点名称。抬起头,天空被错综复杂的电线切成一个巨大的“井”字。几个女人在路边的水果摊前,讨价声夹杂在偶尔驰过的汽车声中。她知道,就是在这里,儿子马强的解释没能挡住刀锋,生命如同角落里的哀鸣,淹没于都市的喧闹中。想到此,梁建英的双腿就不由自主地发软,她在人行道边上长坐不起。其实她并不清楚儿子出事的具体位置,但身处附近就足以令这位56岁母亲的心狂跳不止。这是第几次从河北邯郸老家进京讨说法,已无法记清,但每一次都无果而终。她咨询过律师 ,律师明确告诉她,如果单纯向马强曾经的老板讨要几千元债务,还可以想想办法。但若想让老板为马强之死承担连带民事责任,则无法可依。“老板不欠钱,儿子就不会欠工友的工钱,就不会死!我咽不下这口气!”梁建英操着浓重的河北口音,一字一顿地说。在梁建英眼中,不诚信的老板才是杀子的元凶,他们要为儿子的死负责。
梁建英从身上的黑色小包里,翻出一张粉色收据。写着老板欠薪4500元。因时间久远,若不凑近细看,很难发现上面几近挥发的蓝色笔迹。收据一角已被撕裂,就连粘贴的透明胶条也失去了黏性。几处暗红的污迹分布在票面上,印记斑驳。“这是当天从儿子身上找到的,上面还带有血迹。”梁建红小心翼翼地收起纸条,仿佛揣起的是儿子的生命。但她和老伴从北京城西南跑到西北,再从西北跑到东南,依然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后来替儿讨债,只讨得一半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