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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声

作品名称:太阳每天都在升起      作者:罗安谋      发布时间:2014-09-05 08:35:34      字数:2640

  袁泉回到了故乡,回到了老屋。
  袁泉回到老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到澧水边,来到他的出生地——那片河滩。由于多年来对大堤的裁弯取直,现在,这个河滩只剩一点边角余料了。他坐在河滩上他出生时的那个房子的遗址上,从水波轻轻拍岸的“潺潺”声里,分明听到了他来到这个世界后的第一声啼哭,从水波一圈圈折射的光影里,分明看到了他儿时玩耍的一个个镜头。他不由得笑了笑,把目光朝河面望去,河中间的那个小小的李家洲,儿时曾和几个小伙伴在上面玩耍过。那时,李家洲还比较大,洲上有两栋李姓人的瓦屋,种着洲上的几十亩地,有高粱、油菜、棉花。听老人讲,他们小时候,李家洲上有七户人家。那时,澧水的主河道在李家洲的那一边,后来,由于在它的上游建了几个矶头,澧水就改变了流向,直冲洲头和洲这边的浅河道而来,不用说,李家洲就一年比一年小了,矮了。原来的主河道由于慢慢淤高,走不了大船了,这边的河道因为强力的冲刷,一年比一年加深、加宽,便成了主河道。小洲上的几户人家也分期分批的离开了它。现在,李家洲每年都要被水淹几次,洲上只长一些不怕水淹的杂草了。昔日的景象已成为老一辈人的记忆。人常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看来的确如此。
  他蹲在河滩边,双手捧起一把河水,久久地含在口里品着,啊,澧水依然是这样的清甜,这样的爽口!水一滴一滴慢慢地、慢慢地顺着喉管流进了胃里,他还不住地咂巴着嘴。
  望着即将隐入西山的鲜红的夕阳,他忽然想起了学小靳庄时李长庚对关于落日为什么发红的回答:日头走了一天,辛苦了,能不红?他倒是真希望这颗太阳运行的一天是他一生经历的浓缩。他的人生的西坠时分的太阳,会不会发一点红呢?他知道,他的“这一天”中,少有万里无云的时候,少有轻风拂煦的片刻,总是时不时地布满了厚重的乌云和沉闷的雾霾,时不时地来一阵恶风骤雨,甚至还有夹着冰雹的龙卷风。
  人常说,人的一生中总有几次机遇,就看你是否能把握住。他不是没机遇,也不是没有去把握,而是刚刚开始崭露头角,立即被扼杀在摇篮里了。初中毕业后的升学是机遇吧?市歌剧团要破格录用他也是机遇吧?搞文学创作,60年代二十多岁的时候是机遇吧?当老师,80年代四十多岁的时候成果初现也是机遇吧?谁说他没去把握呢?是没法把握啊,不让他把握啊。现在,他老了,还会有机遇吗?
  他还清楚地记得李清瑞老师说过的一句话:有的人英年早发,有的人中年得志,有的人大器晚成。他的英年时期和中年时期已经永远的过去了,剩下的只有晚年了。他能成吗?即使能成,这个“器”,能够大吗?他不敢有这个奢望。谈何容易!有一点点器就值得上天来恭贺了。不过,他是发现大脑里的文学细胞有了裂变的迹向后,怀着把英年时期和中年时期追回来的野心,盼着能有大器,才谢绝高校的挽留的。
  又有人说,人生好比一台戏。要想把这台戏唱好,须有好的开台,须有扣人心弦的情节发展和精彩的结局。他的人生的这台戏已经到了尾声,他盼着能把当年被卡壳的情节再复活起来,让自己再一次进入角色,最好能有个高昂的锣鼓唢呐作为他的人生这出戏的结局。但是,天老爷会不会让他的身体无恙到彻底完成他的计划的那一天?二十多岁的时候,因为人为制造的创伤,使他十多年后右膝盖和一双胳膊常常隐隐作痛。也是二十多岁和三十多岁的时候,夏天的夜里,为了读书,他没有在外乘过一回凉。没钱买蚊香,为防蚊子叮咬,将一双腿浸泡在水桶里。医生知道他的这个举动后,说,长时间在水里浸泡,会加重风湿。难怪近些年常常发生双腿疼痛。有人要他抓紧治疗,他没有。一是家里太穷,二是没时间,三是没往心里去,以为抗得住。加上搞集体生产不但劳动强度大,且一年365天天天早工晚工不断线。近几年,作痛的频率越来越大,作痛的程度越来越深,特别是天气骤变的时候格外明显。现在的条件与当年当然不可同日而语了,但伤痛已在他身体里扎下了铁打的营盘,要彻底根除将很难。不过他相信不会出现蛮糟糕的情况。
  谁都不敢保证自己不会有影响动脑的疾病,为防止这样的情况发生,他必须抓紧再抓紧,不能让他的计划泡汤。
  袁泉站起身,望着快隐入山那边的红得像一团火的太阳,他忽然愿意相信:太阳的确是经过了一整天的辛苦奔波,在阴霾、乌云、雾、雨、雷、电、尘和风的反复搓揉下熬红的!
  他朝荆港市方向望了片刻,又扭过头,目光顺着澧水往东,远眺着七里湖。澧水还是按原来的老河道静静地流着,一点都没有改变。到省城后,在大学讲台上,他几次向大学生们描述过这块河滩和河中间的李家洲。在省城的十四年,他回过几次家,每次回来,总要在河滩上坐一会儿。他发现,他对河滩的感情怕是永远难以割舍了。这也是他谢绝范树云馈赠别墅的理由之一。不是说“人生七十古来稀”么?现在,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技术的先进,人的寿命延长了,应该是“人生九十古来稀”了。他盼望着他至少能走到新的古稀之年的那一天。
  他情不自禁地又想到,当初他去省城教大学,是憋着一口气,心里对故乡曾产生过恨,乃至发誓要和它永别。后来,他明白了,他所以受到那么多的磨难,不是故乡的错,也不是故乡人的错,那么,是谁的错呢?
  他忽然又想到,每一个人都是赤条条地来到世上,也应该赤条条地别世而去。几千年来,很多人死前给后人交代:一定要厚葬。儿孙们知道,爷爷奶奶、父亲母亲为他们操劳了一辈子,厚葬也是情理之中。这实际上是一种虚荣心在作怪,人死了,一了百了,再怎么厚葬,只是空留一个毫无实际价值的棺木和坟堆供后人瞻仰而已。如果他能给子孙留下一辈子享用不尽的精神财富,岂不是最有意义的吗?他已经做出了决定:他死后,如果身体上的某个器官还没有衰竭,还有利用价值,就把它献出来,无赏地捐给需要的人。然后将遗体火化,把骨灰从这个河滩开始沿河道撒到荆港市的大桥下,再沿河道顺流而下,绕过李家州,再回到河滩。这样,没有了坟堆,也算为后人节约了一抔土。
  他知道,大部分作家开始都是写诗,后来写起散文小说了。他是中国最末等的作家,他也会照着这个规律。他写出的书如果能出版,当然要烧高香,不能出版,就将稿子复印几份,给两个女儿一人一份,过年过节,女儿和孙子们对着书稿鞠一个躬,比不远千里百里甚至万里跑来在坟头磕一个头好得多。
  他的大脑里储存了好几个长篇小说的材料,他要一个一个都完成。当然,先完成自传体的长篇小说。啊,还有几个中篇和短篇的材料,还有散文的题材。诗歌写不写呢?哎,算了吧,虽然有激情,但现在的诗风和以前的不一样了,他难得跟上时代的步伐了。
  他就这样胡思乱想了好一会儿,转过身,一步一步离开了河滩。
  
  2011年1月起笔于长沙
  2014年5月定稿于澧水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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