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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第一章沈发堂火烧王家院王三春亡命王莽山

作品名称:陕南剿匪记      作者:袁平银      发布时间:2014-07-29 00:15:11      字数:4898

  引子
  一九四八年秋天,地处陕西秦岭以北、巴山以南的安康城里,呈现出一片战时的混乱。这座美丽繁华的城市座落在浩浩东逝的汉江边上,东可沿江直至白河县、谷城县、襄樊市和军事重镇武汉,西可直接到达汉中,西南方向可经过紫阳县和四川接通,历来都是兵家必争之地。它曾经和商洛一起掩护过农民起义军领袖李自成,也接纳过红军将领李先念、徐海东、郑位山、王树声、王震和他们所领导的红军战士。这次它又不可避免地接受了战火的洗礼。
  东南方向的牛蹄岭上,人民解放军和国民党军队正在激战,枪声、炮声响成一片。战斗已进行数日,目前已接近尾声。从当年日本人在安康修的机场上,国民党的小型轰炸机频频起飞,带着震耳欲聋的轰鸣声从安康城的上空呼啸而过,向牛蹄岭方向飞去。牛蹄岭上的轰炸声震得安康城直发抖。住在城里的居民面露惶惶之色,无所适从;街道两旁的店铺大多数四门紧闭,不见人影,开着的店铺也生意萧条,门可罗雀;街面上的行人好象鬼撵一般,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一批批国民党伤兵从牛蹄岭上撤下来,拥进街道,在街道上哼哼着、哀号着;国民党军队向牛蹄岭送弹药的工兵们扛着弹药箱向着牛蹄岭方向疾跑;一些避难的商人、市民也在街道上奔跑着,躲避着国民党伤兵的纠缠。安康城里混乱不堪。
  此时,在较为偏僻的古楼街上出现了两个商人打扮的人。走在前面的是一个瘦高个,走在后面的是一个矮胖子。他们都很年轻,只有二十多岁。他们没有显出慌乱,但他们的脸上却挂着焦虑的神色。他们就是在牛蹄岭参加战斗的人民解放军某部侦察营长程大智和他的部下一连长宋玉辉。他们既不是来侦察地形,也不是来抓舌头,他们是在找一个人。找在陕南安康地区九个县横行了十三年的匪首王三春。这十三年来,王三春不但在九个县中打家劫舍、无恶不作,而且在这次牛蹄岭战斗中,还指示他的匪部配合国民党军队攻打了人民解放军,而他自己却躲进了安康城。总部首长命令程大智和宋玉辉,一定要把王三春找出来,交给人民审判。
  这王三春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呢?他又是怎样当土匪的呢?要说起来话就长了。
  第一章沈发堂火烧王家院王三春亡命王莽山
  王三春祖籍陕西商洛,出生于一九一零年三月。父亲王天宝是商洛县城郊区的一个小富户。家有水田五十多亩、房屋三十多间。王天宝四十岁时才养下了王三春这棵独苗,自是欣喜若狂。为了使这棵独苗无灾无难、茁壮成长,他尽自己的一切努力积福行善、帮困济贫,在当时的地主中是民愤极少的一个。谁知这王三春不给王天宝争气,生生就是一个活着的楚霸王。七岁时,王天宝先后给他请了五个先生教他读书,可他怎么也提不了毛笔写不了字,生生把五个先生都给气跑了。王天宝无奈,只好让他改行,拜一个游方武教头为师。王三春学武倒是很有天赋,也很用功,肯吃苦,很快就学会了当时在陕南盛行的小洪拳。到了二十一岁,王三春的武功竟练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这时,王三春一颗不安分的心也在胸腔里动荡起来。人生天地间要顶天立地、建功立业,只有当兵吃粮才能如愿以偿。于是,他要去当兵。
  王天宝只有王三春这么一个儿子,当然舍不得让他走,也坚决不让他去当兵。王天宝心里非常清楚,当兵就要打仗,打仗就要死人。枪子儿又没有长眼,难说不会碰到儿子头上。儿子这一去,说不定就是永别。好不容易养大的儿子从此就会消失。自己已经年逾花甲,还有几天的活头?如果没了儿子,不但家产无人继承,而且连个顶盆摔碗、披麻戴孝、烧香瞌头、送老归山的人都没有了。因此,儿子要去当兵,那是万万不行的。
  但是,王三春如同王八吃秤砣——铁了心,非要去当兵不可。并且说,如果王天宝不让他去当兵,他就死给王天宝看。
  王天宝没了法子,只好左拉右借凑了三百块大洋,让他带着去闯荡社会。
  王三春带着三百块大洋,一口气跑到四川,将三百块大洋如数孝敬了邓锡侯,于是就给邓锡候作了一个贴身侍卫。
  刚到军营时,王三春对邓锡候倒也毕恭毕敬、惟命是从。仅两年时间,就被邓锡候提升为作战参谋。但当了参谋以后,他就有些不规矩起来。正是血气方刚、风华正茂的翩翩少年,追求女人的意识越来越强烈,久而久之,就与邓锡候的七姨太勾搭上了。邓锡候的七姨太年方二九,虽然没有倾城倾国、沉鱼落雁之美,却也有闭月羞花、勾魂掠魄之容。一双丹凤眼,两条柳叶眉,身似杨柳,面如桃花,一举一动,人见人爱。自从邓锡候把她由姑娘变成女人之后,她对男女之间的床上之事也由诚惶诚恐变成了如饥似渴,一天没有男人爱抚她、亲热她,她就觉的度日如年。尤其到了晚上,孤身只影,冷床寒裘,就更希望男人在她身上翻云布雨,大发淫威。无奈邓锡候已近花甲,年事渐高。加之妻妾成群,个个都如狼似虎,邓锡候纵有天大的本事也难以应付。因此,尽管她年龄最小,又长得如花似玉,邓锡候也是每两个月才亲热她一次。象她这个年纪的女人,两个月一次怎么行?就是每天晚上两次、三次她也不嫌多呢。因此,她觉得跟着邓锡候吃得再好、穿得再好、玩得再好也是活受罪、受活罪。
  王三春的到来,使七姨太就象久旱的禾苗盼到了甘霖、无边的黑暗见到了曙光。王三春是那么挺拔伟岸,那么风流倜傥,跟这样的男人在一起生活才有滋有味儿,无限快活。她对王三春一见钟情,陷入情海不能自拔了。
  王三春起初对七姨太根本就没有什么非分之想。因为七姨太是他的顶头上司邓锡候的女人。他就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搞邓锡候的女人。搞了邓锡候的女人,一旦走露了风声,他的小命就难以保全了。无奈七姨太频频向他暗送秋波,极尽挑逗。在这个花容月貌、秀色可餐、风姿约绰、无限风骚的小美人面前,他是再也按耐不住了。一天晚上,他趁邓锡候在司令部开会之机就悄悄地溜进了七姨太的房间。他有心,她有意,二人一见面就象干柴遇上了烈火,不由分说就搂在了一起。紧接着就宽衣解带上了床。王三春还是处男,尚不谙男女苟合之事,虽然心跳如鼓、热血沸腾却惊慌失措急忙不得要领。七姨太是过来人,轻车熟路、毫不含乎。她先把舌头伸进王三春的嘴里搅拌,接着就拽住王三春的那个铁棍似的东西塞进了她的身体。王三春只觉得天崩地裂一般,一股洪流从他的身体里喷薄而出,射进了七姨太的肚子。同时,他觉得自己变成了一页小舟在大海上漂流,又象变成了一朵浮云在空中飘荡,那滋味真是欲死不能,欲罢不忍。
  这就是女人啊!王三春第一次尝到了女人的味道。他在心里说,原来七姨太是这么美好,这么令人神魂颠倒!搞了这个女人,就是死也值得了。
  有了第一次,接着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一有机会,他们就滚在一起尽情云雨,恣意享乐。真是如胶似漆、难舍难分了。
  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再隐秘的事情也会露出蛛丝马迹。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邓锡候就隐隐约约风闻到了王三春和七姨太的闲言碎语。这还了得!邓锡候乃一代枭雄,岂能容得别人给他戴绿帽子?他决定一枪嘣了王三春。只是捉贼、捉赃、捉奸捉双,没有真凭实据,还不能急于动手。等抓到了真凭实据再杀也不迟。
  邓锡候也是一个在心里藏不住事儿的人。对王三春起了疑心,脸上就有了显现。王三春明显地感觉到邓锡候的眼睛里对他已经有了浓浓的杀气。他知道在邓锡候的身边再也无法呆下去了,必须立即离开四川。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脚底抹油,溜之大吉,以免遭遇杀身之祸。想到要离开与他缠绵了无数次的七姨太,他一个堂堂男子汉竟也心如刀割,泪如雨下。但他顾不得这些了,小命毕竟比七姨太重要,还是逃命要紧。
  在一个月朗星稀的晚上,王三春瞅邓锡候不注意,便偷了两把盒子炮,离开了邓锡候的军营,离开了四川,风餐露宿,日夜兼程,回到了他商洛老家。幸好他没有将家庭住址如实告诉邓锡候,不然的话,邓锡候无论如何也会杀了他。
  兵是当不成了,王三春就凭着他一身武功、两把盒子炮招揽了十几个徒弟,在家里看家护院。已经尝过了女人滋味的他,心里总是充满了对女人的渴望。父亲也给他提了不少亲,他都觉得不如意。他一心要找一个象七姨太那样的女人。七姨太那娇媚的脸庞、雪白的肚皮、挺拔的奶子总是在他的脑海里时隐时现。但七姨太已经是远水解不了近渴了,他必须找一个新的女人来慰籍他那一颗骚动不安的心。
  在商洛城里有一家当铺,当铺的老板姓白,叫白益仁。白益仁有一个女儿叫白兰。白兰年方二十,竟长得与七姨太一模一样。一天王三春闲逛到当铺,突然发现了这个奇迹。他还以为是七姨太因为思念他而寻到商洛来了。略一思索又觉得不可能,才没有叫出声来。后来一打听,才知是白老板的女儿。王三春顿时欣喜若狂,立即就请人去提了亲。白益仁见王三春是殷实之家,就答应了这门事。
  也是活该有事儿。一九三五年初夏的一天中午,王三春游哉悠哉去看他的未婚妻,刚进门就见一个书生模样的年轻人在和白兰闲聊。一股无名火从他心里“腾”地升起,无形之中就把功力用在了右脚尖上。走近那个年轻人之后,似乎是无意识地将那个年轻人的左脚踩了一下。那个年轻人顿时涨红了脸,向王三春凝视了片刻,就一瘸一拐地走了。王三春望着那个年轻人的背影,脸上露出了轻蔑而又得意的笑容。
  当天夜里,天上乌云翻滚,地上狂风大作,一道道闪电撕裂着长空,一阵阵惊雷震撼着大地,一串穿着夜行衣的人却悄悄地接近了王家大院。
  此时,王三春并没有睡着,他点着桐油灯,正躺在床上想白兰。父亲已经给他安排好了,秋后就把白兰给他娶进门来。白兰那面容、身段、曲线,就是活脱脱的一个七姨太。想到七姨太,他那个已经在七姨太的身上无数次施威的家伙就硬梆梆地竖了起来,而且生痛。他觉得没有女人的日子真是难熬。于是,就捏住那个不争气的东西准备手淫。
  正在这时,窗外突然有人喊道:“王三春,我沈发堂看你来了。有种的你再踩老子一脚!”
  王三春一激凛,猛然想起了白天踩那个年轻人脚的事。在这个月黑风高的晚上,那个年轻人肯定是报复来了。一种不详的预感在他的心里油然而生。他一个翻身滚到地上,急忙去摸枕头底下的手枪。但为时已晚,几支黑洞洞的枪口已从窗口伸了进来。
  沈发堂继续喊:“老子今天来不为别的,主要是为了带走白兰,同时还要带走你的脑袋。”
  原来,那个年轻人是八龙寨上的土匪沈继刚的儿子沈发堂。他时至二十五岁,贪酒好色,无恶不作。他本想软硬兼施把白兰搞到手,没料到被王三春踩伤了他左脚的三个脚趾头。他一看此人功夫了得,当时只得咽下了这口恶气。回到八龙寨以后,他越想越不是滋味儿,就请求父亲派兵惩罚王三春。
  匪首沈继刚年约五十多岁,干瘦矮小,慈眉善眼,但却为人歹毒,杀人如麻。他结集了一支五百多人的土匪队伍,到处杀人放火,祸害良民。现在,他见自己儿子无故被王三春踩伤,一气之下,就要血洗王家大院了。
  王三春一听沈发堂喊的话,就知道完了。再一看那几支黑洞洞的枪口,就知道彻底完了。说时迟,那时快,他来不及多想,就哧溜一下钻进了床底。沈发堂在窗外哈哈大笑说:“哎哟,我的孙子,你从哪儿学来的这种本事?竟会钻床底?快出来吧,给你爷爷我下个跪,你爷爷我可以饶你一条狗命,若不出来,你爷爷我就不客气了,把床底下的你打成马蜂窝。”说着就是两枪,把床栏子给穿了两个洞。
  枪声过后,床底下竟毫无动静。沈发堂火了,就命令几支枪同时开火。打了一阵,床底下仍然没有动静。沈发堂以为王三春已经被乱枪打死了,就命一小匪破窗而入去查看。谁知小匪掀开床铺一看,顿时傻了眼。原来床底下有一个大洞口,王三春早已从地道里跑了,哪里还有他的踪影?这一下沈发堂心里却发了毛:坏了,跑了王三春,我沈发堂今后的日子可就不好过了!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把他妈连锅端了算了!于是,他留下一百多个匪徒杀人、抢粮、火烧王家院,自己带着十几个彪悍匪徒沿着地道去追王三春。
  王三春早已顺着地道跑上了屋后的山梁。见生他养他的王家大院已经烈火熊熊,毁于一旦。禁不住怒火中烧,热泪横流。他拿出盒子炮对着空中乱打一气,咬牙切齿地说:“沈发堂,我王三春今生今世不报此仇,誓不为人!”然后就跌跌撞撞地向远方跑去。当沈发堂顺着地道追上山梁时,只见天地苍苍,夜空茫茫,哪里还有王三春的影子?
  王三春高一脚低一脚地拼命疾跑,整整跑了一夜,也不知跑到了什么地方。天快亮时,他连气带累,连渴带饿,只觉得眼冒金星,两腿发软,筋疲力尽,昏昏欲睡,不说跑,就是走也困难了。幸好碰到了一个小山洞,他钻进去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王三春不知道,他这一夜狂奔,竟跑了二百多里路,进入了另一处匪窝---王---莽---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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