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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并非幻觉

作品名称:边缘      作者:郑兆全      发布时间:2014-07-04 09:33:57      字数:4353

作者的话;青年时对文学相当狂热,百般碰壁不知悔改,说不出是悲哀还是悲壮。随着年龄的增长,对文学有了深刻的认识和了解,特别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鼎盛一时的边缘文学,更为虚假文学敲响了丧钟。失望中写出《边缘》,为自娱,也为展现当时“边缘人”扭曲的心理特征,完稿后就此封笔。小说中的“我”是典型的文学臆想者,整日游荡在现实与梦幻之间,终于产生幻觉,看见一个并不存在的人,而“那个人”主宰了自己的命运。“那个人”无所不在,无所不能,“我”最终被“那个人”抛弃,梦醒,却到了死亡的边缘。
  每次翻阅这篇写于二零零二年的小说稿,我仍然听到自己问自己———
  那个人是谁?那个人是谁?

  并非幻觉

小说的主人公绝对不是我。
  以我的为人,写这篇小说等于往自己脸上抹屎(往脸上贴金多好)。这些屁话确确实实出自主人公的腔肠,可见主人公的肚子里有多少臭不可闻的东西。不过,当前时兴自我发泄,我也想凑凑热闹,借主人公过一把发泄的瘾,也算顺应潮流,给主人公一个确切的定位。姑妄言之,姑妄听之,这个人也有不臭的一面,那就是真诚。这个人每时每刻都找我麻烦,一切一切的不幸好像是我给他造成的。他还经常从稿纸里跳出来,当面讽刺我,说我写小说一辈子别想出名。我一气之下撕碎稿纸,也许把他的灵魂撕裂了。他赖在废纸里伤心了好几天,最后流出红色的眼泪,身体一点一点地缩小,终于踪迹全无了。难道出现幻觉?我问老婆,老婆像见鬼似的指着我的鼻子:
  你就是那个人!你就是那个人!你就是那个人!

  城市之光

  老婆气急了才那么喊,她骂我写东西走火入魔,不想法子挣钱,就知道自言自语和破纸发神经。她两眼盯在钱上,连我都看不见,哪里会看见那个人?只有我一个人清楚:那个人临走掳去我身体里最重要的一部分,微生物一样分化,以自我为中心,以最快的速度向城市逼近,向农村扩展,让城乡居民找不到南找不到北,叫决策者乱了方寸。他自己优哉游哉,一会儿上城,一会儿下乡,一会儿在安乐窝里偷着乐。几天后,他成了大作家、大人物。他对我看他不起耿耿于怀,先麻醉我,然后一脚把我踢翻,把我分成了两个人。一个我厚颜无耻地求他指点,求他收留当弟子;另一个我鄙视自己,又无可奈何。
  那个人上报刊,更爱上床。他一时高兴,说床上写的稿子发表率特高,稿酬也丰厚。他还说如今已有众多臣民,排队的嫔妃,这是他通过小说传达给我的。当然,那个人精通一套魔法,一支笔点石成金,偶尔失手,也如同杨贵妃留在铜钱上的指甲印,叫极品。转眼间,那个人又变身企业家,数不清的企业像他的作品一样坚挺,虽然外强中干,虽然坑国害民。那个人有成千上万的名字,我只模糊地记得他叫过什么城市之光。
  我跟老婆谈了无数次,那个人囚禁我的灵魂,我要找那个人救回自己。

  看

  说实话,那个人占领这座城市挺不容易,可我就是瞧不起他,他征服全世界我也瞧不起他。我今天就把话说明白,我必须带走另一个不争气的我,否则自杀。
  这一点他百分之百相信,所以刚下汽车就被他热情地挽住了,叫我当时不好意思开这个口。
  我默不做声。他仍是牢骚满腹,一个劲地抱怨马路太挤、空气太脏、噪音太大,根本不给我插嘴的机会。叫他牵着鼻子走,这狗杂碎控制人真有一套。我不去理他,专心致志想自己的事情,内心却潜伏着一种不安。非但如此,我还感觉两个城市混混向我投来充满敌意的一瞥。我断定,两个花花公子嫌我妨碍市容。乡下佬嘛,城里人有看法纯属自然,反正我很快就返回乡下,两个小流氓歧视我的意义不大。他们此举无非为待业什么的心情不好,捡软柿子捏一下,叫什么心理平衡。
  他们拦住我,问我为什么看他们。
  “随便看看,无意中看到的。”乡下人自有乡下人的狡黠,事实上,我研究他们不下三四分钟,他们花里胡哨的样子叫我好笑。
  “连声对不起都不说?”一小流氓极其认真地看着我。
  “对不起。”我只好说,但弄不清看人几眼犯什么法。怕人看,干脆别出来!
  “知道对不起还不请我们下馆子?真他妈的笨猪!”目露凶光的那个拍拍屁股上的刀鞘,“算我们给你面子,拿钱也行。”
  天理没了!
  “bi养的别指望跑,这里到处是我们的人。”似笑非笑的那个进一步威胁,“这里杀你个bi养的也没人问。看你老实,给二百,便宜你个bi养的!”
  老天爷,我裤腰带里总共才伍十块零三毛,为上城找那个人,卖了一百多斤地瓜干才凑足这点路费,两个小流氓心太黑!咦,那个人呢?他怎么不见了?
  那个人好像钻入我的大脑,那个人称得上是头面人物,他命令我为声誉和金钱与小流氓决一死战!
  “我朋友刚走开,他动根小指头你们就完蛋!”我拉架势准备迎接突如其来的攻击,如果失败,那耻辱也不在我脸上。那个人没脸,我更不在乎脸。
  “好家伙,碰上硬茬了!”两个小流氓交换了一下眼色,我听出他们的谈话夹杂着一种方言。这俩狗杂碎,不知道从哪个旮旯里跑来装人样,我原想文明的城市造不出如此不争气的垃圾,悲剧,悲剧!
  “你两个狗杂碎听着!”我打算把难听的话骂出来,又觉得不合适,于是吐口唾沫,挥挥手,放他们走了。
  我兴趣索然地等那个人回来。

  圈套

  那个人提着一只皮箱突然冒出,细看之下完全是一副流氓嘴脸,比刚才那俩小流氓还流氓。憋了一肚子气,他当然逃不过被我骂个狗血喷头的厄运。
  “你就是流氓头子!”我怒火中烧,“我没工夫等,也没工夫陪你闲逛!你的城市发暗,不久的将来你就倒大霉!你想找手下给我下马威是吧?这点小聪明......哼!”
  “你想错了。”那个人居然和颜悦色,“我借用你一点灵魂,也把自己一部分灵魂给了你,你不以我为荣,反而要什么统一,这对你绝对没好处。刚才我一离开,你是不是寸步难行?没我影响,你敢对两个小家伙大呼小叫?既来之则安之,先请你游览一下城市风光,然后吃饭。我们本是一体,你又缺少素材,咱们合作,保证......”
  我想起鲁迅先生的一篇文章,叫《流氓的变迁》,用变迁的流氓形容他再合适不过。他一直视真正的我为眼中钉,又不好从眼里拔出来,没我,他将神魂俱灭!
  趁我低头不搭腔,那个人招来一辆红色轿车,附身和司机鬼鬼祟祟商量些什么,便半推半搡拥我进去,车门“砰”地关了。大楼、人流、自行车纷纷倒退,司机腾出一只手打开录音机,轻飘飘的音乐飘一支催眠曲,不到一分钟我就昏睡,像死了一样。
  灵光一闪,我想起那个人的流氓相,他想杀我,要我灵魂,也要我肉体。

  深入

  好像是舞厅,旋转的灯光晃得眼睛生疼。
  音乐是欢快的,跳舞的人们更是欢快的。
  我独自坐着,桌上的饮料(大概是山楂汁)少了一半,至于跑到别人嘴里或变成我膀胱里的尿无关紧要,重要的是那个人。他不知怎么给我换了最体面的西服领带加皮鞋,给我洒了最浓烈的槐花香水,想必头发也整治得油光铮亮。我全是包装如待售商品,这中间难道不意味着什么?那个人耍把戏,我陪他玩到底!就这么坐着,以不变应万变,那个人总不能一直晾着我。
  “我不会跳舞,谢谢。”舞女们像飞来飞去的蝴蝶,美丽极了,我忐忑的心情也平稳了许多。拒绝第八个舞女的邀请,服务生终于看出我与众不同,特意向我鞠躬,问需要什么尽管吩咐,这里将免费为顾客提供一切。
  “就是看看,听音乐。”,我反复强调,“我等朋友,朋友有点事,快过来了。”
  服务生毕恭毕敬的言词引起我的警觉。此处最硬最实际的钱尚无着落,那伍十块零三毛一定被那个人连旧衣裳扔进了垃圾箱,如果那个人不露面,今天能否出这个门都是一个未知数。诱我深入,那个人可恶至极!
  “先生,你不像等朋友,你朋友谁呀?”长久的无动于衷难免叫人怀疑,一旦怀疑,其表情和语气自然不那么友好了,“请缴XX费,十元。”
  “钱,我没带,朋友拿着。”被服务生羞辱,我的脸一阵阵发烧。
  “那好,请跟我走一趟。”XX生非常严肃的说声请,押解罪犯一样把我交给了保安。
  舞厅里的歌女唱着缠绵悱恻的情歌,歌声催人泪下,与跳舞的人共鸣。

  浅出

  舞厅经理赶来的时候,我已挨了一顿饱打。最致命的一拳击中眉心,撕裂眼角,于是我发出野兽般的嚎叫,张口咬住一只晃来晃去的拳头,让拳头的主人也发出野兽般的嚎叫。
  “你们几个浑小子......他妈的,添乱!快......送客人上医院!”经理上气不接下气。肯定那个人打了电话,那个人的电话具有神奇的魔力,以致肥胖的经理健步如飞,如同亡命。
  就这么死了,挺好。
  我拖住最后一点思维,向所有人微笑。

  死去

  乡下人的身子骨没那么娇嫩,感谢医护人员的精心照料,才两天我就出院了。接我的仍然是上次放催眠曲的出租车司机,他告诉我那个人非常忙,我的一切由他打理,有什么需要,他会随时出现。我身无分文,且死过一次,钻进那辆红色轿车心里反而踏实。我是穷鬼我怕谁!
  “上次开玩笑,不想开大了,嘿!嘿!”出租车司机皮笑肉不笑,“今天保证请你玩个痛快,叫你乐不思蜀。”
  这一说,我便想起了老婆,想起了家,虽然我比不上三国阿斗。
  容不得多想,我又进了那个舞厅。下意识地摸摸眼角的伤疤,望着满脸谄媚的经理、战战兢兢的XX生,心底油然生出一丝怜悯,对人也对己。
  但我只是冷笑。
  “钱经理,人嘛,交个你了。这位爷不开心的话,嘿!嘿!”出租车司机也在冷笑,冷笑变成了狞笑。
  “放心,一千一万个放心,我马上安排,马上安排!”钱经理果真马上安排。我觉得毛骨悚然,又说不出什么原因。
  被引入客房,我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震撼。录像里的美女野性十足,刚刚驯服的雄狮伸长舌头舔美女的脸,野兽善解恶意,美女情意绵绵,好一个美女与野兽!
  美女不见了,狮子咆哮如雷。我的心揪得很紧,惊愕中,美女舍弃了电视,而且出来两个。
  录像一下子停了。
  “春宵一刻值千金。”
  “举杯无言空对月。”
  美女一唱一和,飘逸的长发和梦幻的眼睛立刻绑架了我。我无所适从,这左拥右抱的艳福叫我说不出的恐惧,尤其她们的红唇,长大,张开,化作血盆大口,吞噬一切,连同思维和空气。我能感觉断骨的剧痛,感觉那颗心被嚼碎。
  血流成河,红葡萄酒泼了一地。

  活来

  还是那个医院,头顶的吊瓶像个不规则的惊叹号转折某种省略。活着省略,死去更省略,生与死实在毫无意义。
  为什么跟自己过不去?我不是渴望充满激情的生活吗?短暂的一生如流星一闪而逝,所求的也不过是刹那间的永恒,潇洒一回,此生无憾。
  接受那个人的思想,每次都被真正的我排斥。那个人狗屁不通,有朝一日我必定一飞冲天!
  那个人用传音入密堂而皇之地奢谈:文学离不开性。他千方百计诱惑我,领我走下坡路。
  索回感情,看没有感情的性维持多久。
  我立刻推测出那个人的险恶用心,他无非叫我给他当替身,他好背后随心所欲。他妄想!我仅有的那部分与生俱来,无人代替,也没人拿走,我属于我自己。
  药液一滴滴输入血管,刺激麻木的神经。救我的是人还是药?至少事实非常明确:上回死于拳头,这次死于酒精,与所谓的文学无关,而且,我仍然活着。
  活着不必非写小说不可。比如种小麦,做小买卖,外出打工,上山凿石头,交公粮拿集资,还可以观察村干部们点钞票时那双贪婪的手如何伸缩自如。
  药液将尽,给我换吊瓶的护士像个髑髅,我转过头,免得伤害人家的自尊,彼此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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