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欲盖弥彰
作品名称:生死一线间(新版) 作者:红叶孤独 发布时间:2014-08-12 05:25:20 字数:3168
清晨,急匆匆走出家门,不成想却与漫天迷雾撞了个满怀。
好大的雾啊!辨不清东南西北,上下左右,全都是白茫茫一片。路上仅有的几个路人也似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一般。雾气弥散,白了发梢,迷蒙了视线。
正在这时,沈阳市公安局派人来联系,他们正在寻找失主。“耗子”当初在火车上被一伙盗窃团伙盗窃了十万元现金,在“春雷行动”中,这伙窃贼全部抓获归案,所窃款物也都如数追回,“耗子”的十万元现金也在其中。
也就是说,“耗子”曾经拥有这么多的钱,钱从哪里来的?
为了钱给母亲看病,为了钱去入户盗窃继而杀人,仍然为了钱他将秀儿杀害了,但是他从来没有供述过他的十万元从哪里来的。
“耗子”杀人案件很快就从公安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我认真审查了全部的案件材料,发现疑点重重,就从目前的证据断定秀儿是“耗子”杀的,还不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有可能是其他人。
我们决定将案件退给公安补充侦查。
要推翻公安机关所认定的事实谈何容易?
对秀儿是否“耗子”所杀,认识上出现了重大分歧。在案件分析会上双方争论得非常激烈。
公安机关分析了案情后得出结论认为,“耗子”有作案的动机,“耗子”在偶然的机会发现秀儿身上有大笔现钱,索要不成,便诱骗其到村边的渔塘边,乘秀儿不注意之机将其推入渔塘内。这些事实有被告人“耗子”供述,而且是他主动坦白的,应当是可信的,又有秀儿溺水死亡这一事实存在,同时还有目击证人秦石头的证言相印证。因此,应当可以认定秀儿是“耗子”所杀。
而从检察机关审查证据的角度看,公安部门认定秀儿是“耗子”所杀看起来似乎很有道理,但仔细分析还有很多疑点得不到排除,证据还不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讨论案件时,我从来就是开诚布公、有一说一的,我坦诚地提出了一些问题。
“尽管是‘耗子’主动坦白的,而他的供述与唯一的一个目击证人秦石头的陈述有很多矛盾。”
“讲得具体点。”李副局长提示道。
“首先罪犯的身材出现很大的悬殊,秦石头所陈述的那个男子的身材有一米八,而‘耗子’才一米五一。”
“这可能是天黑,秦石头没有看清楚。”侦查员小王解释道。
长相没看清,身高体型是看清楚的,并且经过了辨认。
“还有,‘耗子’与秀儿不认识,怎么将秀儿骗到渔塘边的?又怎么会出现秦石头所述像情人依偎的情况?”我认为证据出现了重大差距。
“你认为秦石头所说的是真?还是‘耗子’坦白的是真?”李副局长发问道。
“现在还难以下定论。”这个问题确实很尖锐,我一时难以把握。
其实,我没有想推翻“耗子”是杀秀儿这个大前提,只是想在证据上补强、补足,使证据更加确实充分经得起推敲,经得起历史检验,因为这毕竟是一起要判死刑的案件。
案件分析会,没有能够取得一致的认识。
走出会场,天色已晚,又起雾了。视线被锁定在十米以内,整个人就像喝醉了酒一样,腾云驾雾,脚底绵软。
没走多远,李副局长把我拉到一边悄悄地对我说:“方圆,我们都是干这一行的,你讲的疑点我也注意到了,我在怀疑一个人杀的,但是我有顾虑,我一直没有讲,这么多年来,我了解你,你是一个正直正派的人。”
“你干什么拉这么长的过门,你究竟怀疑谁?”我有一种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他想说什么。
“我真的不好说,只是提醒你,这个案件复杂,涉及到上层,你见好就收吧。反正认定‘耗子’杀了秀儿,‘耗子’是死罪,他杀一个是死,杀两个也是死,枪毙了他对他也不冤。案件就这么结了,皆大欢喜,何乐不为?你不要太天真,太认真,太顶真。我是为你好才提醒你的,你自己考虑吧。”李副局长说完拍拍我的肩膀,转身上车走了。
人生的悲剧就在于常常是自己心灵的奴隶,心与身的错位,灵与肉的分离。憎恨别人贪婪,却宽容自己的欲望;指责社会弊端,却回避自己的道义;深知身负的重任,却不去身体力行……
我该怎么办?
远远看去,大厦前那排排晃绕旋动的警灯就像是变幻不停的万花筒。是的,奇妙的万花筒,你永远不知道自己下一刻将会看到怎样瑰丽的风景。
雾中看花,车灯闪得我头昏脑胀,步履开始蹒跚,痛楚从不同方向开始磨搓我的心。
不由自主地又和吴语处长走到了一起,继续我们的讨论,这回不再是争辩,而是进一步深入的分析。
如果不是“耗子”所杀,他为什么主动承担杀人之罪?
“为了钱!”我们不约而同地脱口而出。
谁出钱让他顶罪?
出钱让他顶罪的人一定是经济实力雄厚的人,出手大方。而且对秀儿不仅是认识而且是熟悉的。
让他顶罪的人根本的出发点是希望秀儿死的。
有谁希望秀儿死?
我们顺着这个思路往下推测着。
从多年的办案经验分析,我们作了这样几种假设:
假设一,是“耗子”所杀。他有作案的动机和目的,那么他还有十万元巨款的来源没有说清楚,也就是说他还有一起与十万元有关的案件没有供述。同时,秦石头的证言也有问题,是过失没看清,还是故意将视线搅乱?这就很难说了。
假设二,是刘忠诚所杀。他也有作案的动机和目的,因为他将秀儿奸淫并致其怀孕。他与秀儿熟悉,而且身高与秦石头所见相近。那天晚上,他出十万元钱将秀儿从“耗子”手中买来,然后将其带到河塘边推到河中。
假设三,是由其他人所杀。这个其他人又是谁呢?
“是江陵。”吴语望着我,缓慢地说。
“什么江陵?”吴语话语虽轻,但仍让我惊讶不已,这个结果我连想都没有想过。心在那一瞬间紧缩,因为这是我最不愿意接受的事实,我希望一千个假设成立,也不希望江陵是涉嫌谋杀秀儿的人。
“我只是假设。”
“江陵与秀儿熟悉,其身材魁梧与秦石头目击的身影完全符合。也就是说那天晚上江陵用十万元钱将秀儿从‘耗子’手中买下后,又将其带到河塘边将其推入河中。那么,江陵的作案动机是什么?他为什么要去杀害秀儿?”
“这就是公安局李副局长提醒的涉及到上层、深层次的问题。”
这三种假设,究竟哪一种是事实的真相?我一时也说不准。这需要大胆假设,谨慎求证。不管怎样这一切还要靠证据来定案。
我们把这几种想法向夏国强检察长作了汇报,得到了充分的肯定。
他鼓励我说:“方圆啊,进步不小啊。从‘有罪推定’到‘疑罪从无’是一个执法理念的更新。不放过一个疑点,是检察官审查案件的职责所在。只有这样,法律的公平、正义才能在检察环节中真正得以体现。”
“这都是吴处长的提醒,不然我差点误入歧途。”
我谈了进行比对法,采用排除法,一项项排除。我将这些想法简明扼要地作了汇报,总觉得还是没有底。
“方圆,你有没有想过,无论这几个假设哪一个是真相,‘耗子’都没有全部说真话?”
“再审‘耗子’?”
“对。”真是生姜还是老的辣。
我怎么没想到呢?我一拍脑袋,就这么办!再审“耗子”!
这是一间单独的囚房,囚房中只有一个小小的高不可及的窗口,让其中的人只有从那每当傍晚急促滑过的一丝阳光才能判断时间的流逝。一扇坚固的用铁皮焊成的门死死地关闭着,这是关押死囚的牢房。
一个穿着囚服的男人坐在床沿,身形矮小而干瘦,已剃了个光头。
一阵整齐的脚步声在走廊响起,停留在这间囚房的铁门口。
“‘531’!双手伸出来!”外面有人喝道。
编号“531”的就是“耗子”,他缓缓站起,走到铁门前将双手从狭小的缝隙伸出来,外面的狱警马上以手铐将他铐住,又喝道:“退后两米待命!”
“耗子”遵守命令退后又坐到床沿。
电子门锁被打开,四名荷枪实弹的狱警将“耗子”提出监房。
为了进一步查清事实的真相,我与助手小邱一起去看守所提审“耗子”。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道。
“你知道。”他的声音嘶哑而缓慢,他慢慢睁开双眼。
“‘耗子’,秀儿是你杀死的?”我开门见山。
“我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是我将她推下渔塘的。后来她淹死了。”“耗子”也直言不讳。
“你为什么要将她推入渔塘?”
“为了钱。”
“你怎么知道她有钱?”
“是从‘焦老大’那儿出来她自己说的,才知道的。”
“为什么要到渔塘那里?”
“那里人少好下手,也可以不留痕迹。”“耗子”回答得振振有词,滴水不漏。
“她不认识你,怎么愿意与你一起去那个偏僻的地方?”
“我骗她的,说是与她谈对象,她就同意了。”
什么她是个孕妇,和你谈对象?
简直是天方夜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