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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序 流浪

作品名称:时光不老,依旧与你流浪      作者:枯棠      发布时间:2014-08-11 16:20:56      字数:7432

       写了好长时间的作品,终于要完成了。虽然这部作品从发表到写这篇后序的时间只是短短的三个多月,但事实并不是这样,这部作品我从去年寒假就在写,可是写着写着就放弃了,大概写了有一万多字吧。说实话,写一部长篇可真够累的,最开始我看的长篇小说大概是在十二万字左右吧!可是,我写着写着,就超过了十二万字,想想也蛮庆幸的。其实,真正写的时候是没有什么压力的,随心所欲,畅所欲言。可是,当作品快要完成的时候,我却很紧张,因为我最大的愿望就是把自己的第一部作品制作成电子书,如果受欢迎的话,再拿去出版印刷。其实,我是个很没有志气的女生,我的愿望也只是如此。因为种种原因,这学期的我,不得不转学,在转学之前,我就在同学面前夸下海口:“在剩下的这两年高中时光里,我一定要出版一本属于我自己的小说,然后邮寄给班主任。”
    所以放了暑假之后,我除了复习功课,偶尔做点小家务之外,就一直宅在家里写稿子。所以,我的暑假生活便极有规律,两点一线式的生活,白天写作业,晚上熬夜写稿。这也是我为什么很宅的原因,哪个女生喜欢成天顶着一双熊猫眼招摇过市?终于,一部十五万多的作品完成了,在此期间,我整整瘦了四公斤。
    以前在一些网站有写过东西,不过后来都删掉了,我觉得自己写的那些东西实在是太矫揉造作了,那纯属是侮辱文学。记得第一次写文的时候,有个杂志社的编辑加了我的QQ ,她说让我给她当写手,至少能赚钱。我看见消息后,就立即回复她:“我写文不是为了赚所谓的钱,我不希望总是把文学跟钱相提并论。”。
    现在想想,当时我有些偏激了,其实,当我们创作并完成一部自己的作品时,肯定会得到相应的收入,可是,我觉得那是作品的价值,而不是它的价格。
    记得我第一章完成并发表之后,有一位文友评论说,他不希望我写着写着就随波逐流了。所以,我一直都是按照这种思想将这部作品写完。不过,我觉得最辛苦的不是我,而是我的编辑。每一章她都要给我写编按,要一个字一个字地读完。所以,我就说,她是我最好的读者,因为她从头到尾很认真地读完了这部作品,无论是好是坏,她都读了,偶尔遇到一些小问题,她都会细心地帮我修改,真的很感谢编辑。当然了,我写这篇后序,并不是要聊这么多关于我个人写作过程上的事情,而是为了好好透析一下这部作品和作品里的主人公。后来,我觉得我不是在写作品,而是真正地在讲一个故事。一个关于城市男女的爱情故事,这,仅仅是爱情故事,虽然里面掺杂着权势,或是勾心斗角,亦或是金钱。但是,这一切不还是来源于一个“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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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这个故事的名字叫作《时光不老,依旧与你流浪》,那么,我就从“流浪”这两个字谈起吧。
    曾经,我在一篇杂志里看到有人这样描述流浪:“流浪,那也是一种应该被尊重和理解的生活方式。为什么不可以去流浪呢,如果觉得流浪适合自己的话。你什么都喜欢,什么都会一点儿,这样的人不去流浪,还有谁配去做流浪这么浪漫的事情?”。那天,我看完这段话后,就把它抄在读书笔记上,然后背会,我记得自己还把这段话当作座右铭,写在书桌的左上角。偶尔瞟一眼,便久久不能忘记。
    其实,真正地想要将这个美丽的爱情故事写下的动力,还是来源于郭子鹰那本《最好的时光在路上》。正如作者所说:“旅行和修行,本是一回事。旅行能帮助你遇到那个真实的自己”。
    曦和就是如此。当他还是个二十一二的阳光大男孩时,那个时候的曦和,总会将他的音乐梦想挂在嘴边。即使父亲再不同意,也不能阻挡他去实现梦想的脚步。对,他离家出走了,带着他自以为最爱的女人与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挥手告别。年龄小总是不成熟的,筱影最终不还是离曦和而去了?筱影离开的那天决绝而又匆忙。曦和的极力挽留换来的只是她更进一步的羞辱。曦和带着满满的忧伤离开了这座让他连呼吸都觉得痛的城市。也许,筱影的离开,让他更加坚定了自己的音乐梦想。他开始真正的流浪生活,这一走,就是五年。在那座伤心城市里,他至少还有一个几平米的小出租屋,可是,当他离开之后,就意味着他连几平米的小出租屋都没有了。
   五年,整整五年,这对于一个过惯了锦衣玉食的富家少爷来说,为了坚持所谓的音乐梦想流浪街头,做着街头歌手和唐僧师徒西天取经有什么不同?要实在有人说有不同,那么,只是换了个时代罢了。
     那年,曦和离开这座城市之后,首先去了崇明岛,他喜欢崇明岛的美景,喜欢崇明岛纯朴的民风。曦和坐车去了崇明岛之后,孤单无助,正当他不知所措的时候,遇见了货车司机老林,他跟随老林去了老林的家乡——青阳镇,曦和在这里也过了一段简单却又幸福得不得了的小镇生活。这,可不可以算是上天终于开始眷顾曦和了?
    若说是曦和的生活才算得了流浪,那清霓不也是一样吗?清霓本就是孤儿院长大的,所以,对她来说,无依无靠无牵挂地流浪,在这座偌大的城市之中,清霓孤身一人,在寄宿学校读书,假期打工挣着学费。她也有梦想,清霓自打懂事开始,就喜欢读书,她希望可以成为一名作家,写着动人的故事。那么,一个无依无靠,在一个陌生城市里打工的女孩子算不算得上流浪?
    要说起流浪,筱影也是。她被曦和一家养大,连自己的亲生父母都不知道是谁。她过惯了寄人篱下的生活,即使身边有个爱自己胜过一切的男人,她还是想走。远走高飞,寻找属于自己的幸福,钱也罢,爱情也罢,反正就算走到天涯海角她也不会回头,若是说清霓和曦和是流浪一族,但至少他们的心里还有份归属感,可是,筱影的心都被这个叫作“流浪”的东西给带走了,她,是心在流浪,人也在流浪。
    当微风轻轻吹起时,那大片大片的槐树林会下起槐花雨,那美丽的槐花会随着风的方向飘走,飘到老槐树和那些槐花看也看不见,望也望不到的地方。槐花也是去看外面的世界去了,那是它最向往的地方,即使是要随风飘走,离开老槐树和那挂在树上的一簇簇的槐花,它,也会漂泊他乡,过着颠沛流离的流浪生活。
    有些事情,我们怎么都避免不了,真正要发生的事情,它总会发生的。我不知道这算不算迷信,反正我信命,真的,信命。或者,某些事,某些物,某个人都是命运给我们安排好的。不过,命运给我们安排好了,并不代表着我们就可以坐享其成,我们仍需努力。因为,从我们呱呱落地的那一刻开始,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怀揣着一个梦,那个梦,是一辈子的。
    每次放学回家,偶尔遇到街边唱歌的流浪歌手,我总会驻足,一直坐在那儿,听他弹着吉他唱着歌,直到他背着吉他离开,我还沉浸在这浪漫的气氛中。不过,自始至终他没有从我身上得到过一分钱,不是我不给。每次听完我都会给他钱,可是他不要,他总会皱皱眉将那揉得皱巴巴的五毛,一块的零钱还给我,然后揉揉我的头:“还是给你留着买书看吧。”
    后来……后来,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再也没有。我不知道那个人去了哪里?或者说,又往哪里去?或许,这座城市只是他的一个站点。以前,我不明白他明明是在街边演出的,却为何不收钱?现在想想,还真的是忍不住想要笑,找自己差点侮辱了艺术。
    不过有一件事我依旧不明白,为什么那些流浪把音乐看成了他们的魂?可是,后来当自己渐渐遇到流浪画家或者各种以流浪为生的人时,才发现他们高尚了许多,他们没有像乞丐那样放下为了一口吃的就自己的尊严,他们也没有像北漂一族,成天想着如何发财做官。他们,是人群里面最简单的一类,却也是最幸福的一类。看到这个故事里面各色各样的人物,无论是靠什么为生,凭着什么流浪,总觉得,自己星海向他们致敬。下辈子,不,这辈子!我也要做一个流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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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有来生,我一定要做一朵藏红花,让我文在你的肩膀上,让你记住我。
    当一个人将自己宁愿变作这朵藏红花去守候爱人和爱情的时候,我是该说他(她)伟大还是自私?当一个人宁愿将自己变为一朵藏红花文在爱人的身上时,就说明他(她)已经抛弃了一生理想,割舍了所有理想,只换得个守候一生,不能说话,只能看,只能听,只能用心感受。也许,它拼尽所有守候的爱人会爱上另外的人,但它又能做什么?它只会在安静地夜里呼吸,然后痛。可是,熟悉藏红花的人都知道,藏红花可以泡水喝,但是服大量的藏红花会神经质,会兴奋,会让人上瘾,它就像是毒品一样,会侵入人的骨髓。也是,任何事物都有毒,藏红花有毒,爱情有毒。人,这个莫名其妙的生物,也有毒。
    爱一个人,要的不是空洞的承诺,那只会让守候诺言的那个人更加的孤单寂寞。若是没有海枯石烂,没有海角天涯?会不会没有相濡以沫?无论是海角天涯还是海枯石烂,最终不都走到了尽头吗?所以,我们何必为了一个所谓的诺言而耗尽一生呢?有些东西,会跟着云飘走,会随着风淡去,在时光的旅程中,走到重点的我们都留下了什么?梦想?音乐?爱情?诺言?还是平淡如水?我不敢相信,如果这个世界里,没有了忧伤,那还会留下的东西,是什么?
    写这部小说的时候,我的情绪是五味杂陈。开始的时候,我是笑着写的。因为文中主人公幽默的对白,或许是他们做的那些小搞笑的动作,都会使我哈哈大笑老半天,因为我是个笑点很低的人。可是,写到后面的时候,我完全变了样子。由于我写文一般是在晚上写的,所以有时候写到某一章时,我真的会哭,有时候会哭出声。那天,家里人睡得早,我大概是白天睡了一整天的缘故,所以晚上异常的兴奋,翻来覆去,可就是睡不着。于是,翻身起床,然后给自己泡了一杯茶,打开文档,接着写。那天,是写到江皓自杀的章节,我不知道为什么就掉眼泪?事后想想,自己也真是的,明明我自己就是写故事的,那么既然不想看到江皓的消失,为什么不重新写一遍呢?呵呵!这不是作吗?我记得我正哭得起劲呢,母亲就从卧室里出来,她一脸无奈地问我:“你大半夜不睡觉哭什么哭?今天我又没逼着你写作业写到这么晚!”她越说,我越哭的凶。我是在气自己,为什么要让故事按照那样的情节发展下去?尤其是在之后,我基本上是成天哭丧着脸的,母亲还以为我生病了,她试探性地走到我身边问我是不是生病了,我也是一脸好奇地看着她。尤其是最后写到祈煜从槐树上掉下来的那一段,我坐在床上捂着嘴哭,母亲正在厨房里做饭,她冷不丁地出来打击我一句:“不就写个故事吗?有必要这么投入吗?你看看你这整整一个暑假,都哭丧着脸,外人还以为是我们又逼着你干活做家务了。你爸问我你到底怎么了,我说你犯病呢。”母亲站在厨房门前得意洋洋地笑,我知道她这样说只是为了让我心情好点儿。
    其实,这个故事里,我最喜欢的不是曦和或者是清霓,写到后面,甚至有些不喜欢了。他们为什么爱的那么纠结,明明很简单的爱嘛!既然曦和最后知道了自己内心真正喜欢的人是清霓,那怎么不去表白?还有他明明知道筱影到自己身边的目的,却还是装作无知,明明是祈煜害的他家破人亡,可是,最后他还为了清霓而帮着祈煜演戏。我不知道是该说他大度还是傻呢?其实,五年时间,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很多很多,就比如曦和,五年时间,让他从一个任性的大男孩转变为一个成熟的男人。其实,这个过程真的很艰辛,五年,整整流浪了五年,居无定所,只背着一把破吉他就闯世界去了,不过,他倒是闯出了一片天地,五年时间,他不也成了大明星吗?当梦想成真的时候,当事业顶峰的时候,他却选择退出。这些东西,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了的。或者是说最后他因为吸毒而让家族企业一落千丈,他却没有多伤心,毕竟,家族企业不是他想要的,那么,也就没有什么伤心的了。
    对于一个沉迷于毒品的人来说,吸毒就是生活的全部,可是,当清霓来的时候,他还是选择为清霓戒掉毒瘾。若是他想戒,早都戒了,可他偏偏在等着清霓,这不是爱是什么?可是,这样的爱是不是付出的代价太大了点,或许,痛到骨子里,才能记在心底里。
    我不喜欢清霓的纠结,不喜欢她的懦弱,即使,是我在写故事,是我塑造了她,可我还是不喜欢。她太软弱,无论是面对什么。爱情,友情!她是个爱哭鬼。清霓的笔下不知出了多少恩爱甜蜜的男女主角,可是,当她拿起笔写她自己的时候,却不知该从何入手。不过,有一点我还是蛮欣赏这个弱弱的女孩子的,她对曦和的一见钟情以及花费五年时光等待。当再一次见到曦和的时候,我喜欢她向曦和大胆的表白,当爱上一个人的时候,就预示着我们应该坚强起来,勇敢一点。最初,是曦和负了她,可是当江皓这个阳光大男孩追求她的时候,她为了赌气给曦和,一次次地伤害着这个连大学都没有毕业的男孩。若是说江皓天生就有神经衰弱,那么,催化她病情的无疑是清霓,毁了他的也是清霓。
    对于筱影,所有人眼中的拜金女,爱钱胜过爱她自己。可是,命运总是百转千回的,她还是找到了一个爱的人,这次,她爱他,胜过爱自己。可换回得却是冷漠,嘲笑与报复。这样的男人,不要也罢。有时候觉得筱影蛮可怜的,我从来不觉得她是个坏女人,从来都没有。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他们自己的活法,至于怎么活,活得怎么样,那就要看他们自己的本事了。筱影和祈煜,说实话,有些虐。我总觉得自己写出来的时候那种感觉也是怪怪的。其实,在写他们俩个的时候,到最后,连我自己都不知道祈煜从树上跃下的那一瞬间,他的脑海里想的是清霓还是筱影?或许,从他从槐树上跃下的那一瞬间,他就释然了。当然,母亲是从这个地方离开,如今,他也是从这个地方永远的消失。其实,在文中,我没有太刻意描写永言跟阿柯,他们俩是这所有人中最幸福的一对,若是我真的刻意描写的话,那不就更显的清霓他们爱情旅途的多舛和变化多端?倒不如将他们转换成小人物,不过,小人物总是会起大作用,无论是两年前清霓远赴巴黎还是江皓出事,或者是曦和戒毒,这些情节里总会穿插着那么一个人物——江皓。他是清霓和这三个男主人公的纽带(可以这么说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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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总是喜欢在闲暇之余,偶尔小感慨一下,写点东西,无论好或是不好,写得精彩或是不精彩,我都喜欢把它写出来,也许,这早已经成了一种习惯。作为一名高中生,有人可能会认为我一般都会写校园爱情故事。可是,我最怕写的就是校园爱情故事。其实,无论什么时候,校园里都会有小情侣们的身影,牵手上学,放学,画面很美,可是当我每每提笔想要记录下来的时候,却不知该写什么了,脑子有一点空白。写这部小说的时候。我可以很自觉地承认,我纯属是闭门造车。没有采风,没有去过巴黎,甚至连崇明岛都没有去过。呵呵!偶尔也就是逛逛公园,剩下就是来回奔波于学校和家这两个地方。所以,我不知道这部作品会不会成功,会不会受到欢迎,但是,毕竟这十五万字是我的心血,即使是闭门造车,我也要拼尽全力。所以,在动笔写这部小说之前,我每天泡在图书馆,家里也堆满了各式各样的书,尤其是刚放暑假的那几天。不只是我的卧室,整个家里都显得特别的凌乱,到处都是书。我是看到哪儿就把书扔到哪儿,想起的时候,再接着看。所以才知道法国除了艾菲尔铁塔之外,还有巴黎拱廊街。其实,我也蛮向往去巴黎的,那里是世界浪漫之都,有无边无际的花海,数不胜数的建筑和秀丽的风景。我想早点进入高考,考一个好大学,有一个好工作,然后赚好多的钱,这样就可以去旅行了,巴黎自然是我的首选。我想见见真正的巴黎拱廊街。它,会不会很美?
    这次有些特别,我第一次尝试在邮箱里存文档,第一次尝试敲着键盘写稿子,第一次尝试丢掉心情本的感觉,第一次体会完成一部作品的心情。原来,所有的所有,都是这么的美好,我要双手合成十字,祈祷,为我的作品祈祷,为我的文字祈祷。现在,已经入夜,斜倚在床头,望向窗外,这没有星星的夜空,因为这里的白天刚刚经历过一场大雨的洗礼。家人早已安然入眠,仔细听去,还有门外传来父亲的鼾声,还有母亲均匀的呼吸声。这是我最喜欢听到的声音,因为这就预示着一切平安。偶尔从窗外传来柳树被夜风吹得沙沙作响的声音。对了,还有那肆意地扭动着腰肢的柳树的身姿印在这淡蓝色的窗帘上。
    依旧循环着胡夏的《那些年》,单曲循环。“到最后才发现,全世界滴滴点点全部都是你。”歌声暖暖地,静谧地流淌在整个房间。不知道从哪里记了一句话,然后里像刻在脑子里一般。“回忆这东西若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快乐,甜而怅惘,像忘却了的忧伤。”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接着写《时光不老,依旧与你流浪2》,但是,如果我要写的话,这次,我会把清霓和曦和的爱情写到最完美,最极致。想想这部作品,我都觉得自己有些残忍,有些暴力狂。清霓像是慵懒惬意的猫,那么,我想让曦和做一条会吐泡泡的鱼,我不知道最后会不会猫吃了鱼?反正,她是钓到了。
    我总是喜欢一个人在夜里安静地写作,或是插着耳机。此刻的我,没有外界嘈杂喧闹的打扰,心里,似乎也平静了不少。让,忧伤的音乐伴着我去创作,若是在夜里,那是最好不过的了。因为只有在夜间,我便会涌出源源不断的灵感。有朋友说我的文字太过忧伤,她不明白为什么我不写点儿开心的文字。尤其是这部作品,她也跟着看完,可是看完之后她气的想骂娘。记得那天我还在努力写稿,她就兴冲冲地走过来,一副讨价还价的样子,问我为什么把结局写的那么忧伤,看完之后,还需要她去费脑筋想想曦和跟清霓到底在没在一起。她的质问,我却说不出个所以然,只能给她一个甜甜的微笑,然后赶紧埋头继续写作,我怕她会再一次的质问我。我觉得《时光不老,依旧与你流浪》这本书不仅仅写的是几对无厘头的恋爱和几对莫名其妙的恋人。它也是我对这个社会的理解,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太愤世嫉俗,才会把这个社会写得这么现实。在如今这个社会上,若真的没有一点真本事,想要谈理想那简直就是扯淡。
    落叶飞飞,舞着自己的旋律,在这个清凉的季节随风舞动飘落,一种别样的美丽。曦和与清霓的恋爱是不是真的甜而稳妥,我还是不知道。当然了,不是真的不会想像,而是懒得想,我怕我想着想着,又会塑造出一个悲剧来。既然清霓本就是一朵清冷的云,那就让她跟着风走吧,走的越远越好。我倒是希望曦和在戒毒所呆一辈子,这样,他们就不会再为别的事情闹得不愉快。有时候,分开比在一起要幸福得多。
    以前的我,写文有一个特点。十句里面九句都是“若你安好,便是晴天”。总觉得这样就可以显示出我具有文字青年的范儿,可是,如今再回首往事,便觉得那个时候自己真正是在“犯二”。我不知道自己会写多久的文字,至少,这一两年中,恐怕会很少,对于一个高中生来讲,恐怕一直写着小说也是个问题吧。再看看书桌上堆着的资料书和一大堆到现在还没有做完的练习题,好像忽然明白:我的世界里恐怕不仅仅是文字吧,还有家人的希望,我自己的大学梦。但是,我想,文字,终将是我这一生值得追求的东西。我一直很努力的告诉自己:毁了什么,都不能毁了文字。我想,我会做到的。
    那首《那些年》,依旧单曲循环中……
    那个写文字的女生依旧努力中……
    若是时光真的不老,我还会不会经得住流年暗换的折磨?我还会不会鹤发童颜依旧?我还会不会陪着你一起流浪?我还会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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