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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不是你(一)

作品名称:爱的,不是你      作者:梁承欢      发布时间:2010-02-27 14:40:22      字数:4983

和王敬辉一起已有三年了,认识他的那一年我刚过十七岁的生日,我清楚记得那一天下着毛毛细雨,我穿着心爱的那件白毛衣,冒着雨故意不带雨伞的一个人出去,走在雨里没多久我的头发就沾满了白白的雨点,连同我的毛衣都是湿湿的。
我是故意的,目的是希望有某个男人会伸出他的伞为我遮风挡雨。
可是街上的人都低着头各走各的路,没有谁会留意到我一个人悠闲的脚步,我不免有些失望,十七岁的我青春,诗意,我虽不算十分漂亮,可亦算是五官端正,特别是那一双带笑的眼睛总令我引以为傲,让我整个人看起来特别有精神。
正当我想转头回去之际,一辆白色小轿车嗖的停在我身边,车窗摇下,伸出一张迷人成熟的脸,我的心马上像小鹿一样跳起来,紧张得脸上发热,手心冒汗,呵,终于有奇遇了。
“嗨,去哪?我载你一程。”低沉磁性的声音说。
我的脚不由自主的走到车门旁,手搭在门把上,拉开了门,坐了上去,或许你会说,当时你就不应该上车的,但不上车又能怎样?白白的错过这么好的机会吗?
我从对方的笑容里看出,他并没有恶意,反正我的直觉告诉我,这人会在我的生命中占一个很重要的位置。
吸引我的其实是他阳光般的笑容,那笑容令人温暖,让我迷恋。
上车后,他递给我一条毛巾:“擦擦头上的雨水,这样很容易感冒的,你住哪,我载你回去。”
我忽然想跟他开个玩笑:“我没家,爸妈离婚了,我像个球一样被抛来抛去。”我低下头,不让他看到我想笑的表情。
果然,他同情我,“要不,你信任我的话,可以去我家,反正我家就我一个,当然,你可以去你朋友那里。”
就这样,辉从路边把我捡了回去,那年我十七岁。
去到辉那里,令我惊呆了,好大的房子,好华丽的装饰,地板上铺着白色的地毯,天花板上吊着水晶灯,到处都充满着时代的气息,我有点头昏脑胀,张大的一张嘴合不起来,他看到我这样的表情,有点好笑,又有点不忍,顺手拿起一条大毛巾,指指浴室。
我走进去,看到镜里的自己,十足像个灰姑娘,我家境不好,又不是读书的料,所以过了这个夏天我就要踏足社会,好运的话可能找一份朝九晚五的工作,运气不好也有可能站在柜台做一名售货员,那都不是我的理想,我的理想是找一个有钱人,嫁了,一了百了,光宗耀祖。
神好像听我的祈祷,今天发生的一切都如神助,且男主角出奇的年轻,漂亮,请允许我用漂亮来形容辉,那时的他我是这么认为的。
我低头看看我的脚,发现脚上并没有水晶鞋,依然是我那双紫色的中跟皮鞋。
我笑了。
既来之,则安之,我开了很大的热水沐浴,一边洗还一边哼着歌,心情愉快嘛。
冲完了才发现一个问题,糟,我没有替换的衣服。
这时门响了两下,外面的他说:“不介意就穿我的睡衣。”
我用毛巾包着打开了浴室门,他转过头去,把睡衣递给我,睡衣太大了,穿上后已经到了我的大腿,像裙子一样。
我就这样走了出去,他看着我,眼睛里有许多问题,终于他说:“你不像问题少女,请告诉我,你住哪,我必须送你回去。”
“其实我……我跟另一个女孩子同住。”我说了一个地址。
他把我的脏衣服放在干衣机里洗,看着他走来走去,我心想,还以为你会留我在这,看来电影里说的都是假的,他并没有吻我,继而跟我……是我想多了。
看到桌子上有点心,我有实不客气的享用起来,再仔细打量眼前的这位男人。
他应该有180的身高吧,身体看起来也很结实,举手抬足都透出一股帅气,至于五官嘛,我认为是漂亮的,皮肤光滑白净,眉毛长得有点像武侠小说里的剑眉,高鼻梁,至于嘴巴,呵呵,看了想吻的嘴。
他的一切都是我喜欢的类型,我得想个办法再接近他,于是我偷偷的把他家的电话号码记在心里,同时也把自己的姓名电话写在他的留言本上,希望有一天他看到会打给我。
要走了,那一刻,我是多么的不舍。
我故作镇静的走下车,我没有留恋的回头看,如果他对我也有感觉,他会问我的联络信息,我数着脚步:一,二,三……
他在背后扬声说:“请问以后怎么找你?”
我偷偷的笑了一下,马上转过头去,“你家的留言本上有我的电话,有空打给我好了。”
“哦。”他满意的点头。
他没有马上打给我,是在一个星期后才打给我,在我认为,这是一个男人成熟的表现。
只有那些小男孩才会紧追不放,我不太喜欢紧迫的爱情,细水长流最好。
电话那头约我在西餐厅见,我马上就答应了,旁边的莹听到说:“怎么那么快就答应,女人的矜持去哪了?”
“我怕机会一过就没有了。”
“是真的,有时男人也会没耐心,不过也别让他那么快得到你,无论身体或肉体都得保持距离。”
“谢你提醒,人生路上有人在旁指点,省却我很多烦恼。”我过去拥抱她一下。
“希望你一切顺利,记住,无论多情急,也不要给他看到你内心,要装作施施然,不然你就会一辈子被他吃定了。”
“遵命。”
我再穿上心爱的白毛衣出门。
到了目的地才发觉,餐厅豪华宁静,门前接待问是否预约,我说:“王先生订了11号台。”
他马上弯腰带我进去,刹时间我感觉像皇后。
又有侍应前来问我要喝什么,我说果汁,这些细节,辉日后都记得为我点用,如此细心,令我感动。
席上他问:“郭小姐,你是否愿意成为我的女友?”
一听,心里不免高兴,想答应,又觉得矜持点好,但,错了这次机会,以后不知是否还有机会,于是鼓起勇气说:“我愿意。”
内心的挣扎知道逃不过他如炬的目光,不免有些失态,连忙拿起面前的杯子喝上一口,来掩饰内心的谎张。
“我有份礼物要送给你,就当作是见面礼吧。”说得如此客气,来讨我欢心,如此有准备,是算好了我会答应吧。
我连忙露出欢喜的表情,问:“是什么?”
“你可以打开来看看,看喜不喜欢。”
我接过打开盒子一看,呵,是一个圆形的钻石颈链,太有心思了,钻石光茫四射,款式高贵大方,我一看就爱不惜手。
有哪个女人会不喜欢钻石的?只是没想到我收到异性的第一份礼物如此贵重。
我泪盈于睫,长这么大的人,还头一次收这么贵重的东西,我记得在我十岁那年,加拿大回来的阿姨送我一条黄金颈链,那是我唯一一件首饰,我珍藏至今。
爱其实不用挂在嘴边,一个人爱不爱你,你自己最清楚,所以,我决定用我下半生来报答他。
这是我们的第一次约会。
选菜的时候,他问我喜欢吃什么,处处以我为先,但我还是将主动权交还给他,我不要作主,有得吃就已经不错,还挑三拣四的,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也只有幸福的小孩才会叫“我要自己来”,我巴不得有人替我作主,我享受那份轻松自在。
“你不喜欢可以另外再叫。”
“不会不喜欢的。”我说。
“那如果真的很难吃,你会怎样?”
“好吃就吃多点,不好吃就少吃点,何必在小事上斤斤计较?”我笑。
他惊讶:“如此随和的女孩子很少了,现在的女孩子不喜欢马上露出讨厌的表情,令人难受。”
“真的不好,下次不要就是了。”
辉很欣赏我这个宽阔的胸怀,我并非一个小气的女人,除了男友不能分享,其他一切均可以商量。
饭后他送我回家,“明天见。”
我心甜丝丝的。
回到家看见莹还坐在电脑前,她转过头来,看了一下我:“有好消息?”
“是。”
“恭喜你。”
“他要求我做他女朋友。”
“你要小心。”
“何出此言?”我问。
“他多大了,可有家室?”
“今天才是我们第一次约会,我怎好意思开口?”
“年纪呢,看起来有多大了?”她追问。
“二十八或三十。”我没好气。
“这么年轻?”莹含蓄的说,“或许他找的不是女友。”
我实在受不了,“你到底想说什么?”
莹说:“呵,生气了,忠言逆耳。”
我并没有拿出我的战利品给她看,很多女子迫不急待的炫耀男友送的礼物,以表示男方多么在乎她,但那不是我,爱我的人只要我知道他爱我就可以了,其他人怎么看怎么想,我没空理会,哪有那么多时间来娱乐观众。
我也不会介绍辉给莹认识,或介绍莹给辉认识,有些女子性格忠直,一有男友就迫不及待把姐妹拉出来介绍认识,知人口面不知心,很多人的男友就这样去了好友怀抱,即使是好友又怎样,我不会以身试法。
这时电话响起,我连忙去接,果然是辉打来的,“还没睡吗?呵,不会打扰你吧?”
我嘴角含笑:“没睡,怎会打扰。”
“我只想听听你的声音。”
“嗯。”恋爱的滋味真好。
电话一阵静寂,忽然我们一起说:“要挂了,拜拜。”呵,已经到了心有灵犀的地步了。
那晚我做了一个美梦,梦到已去死的母亲不停在厨房煮菜,嘴里说着:玲儿,你要多吃,我不在就没人煮东西给你吃了,你看,我把菜都做好,你可以放冰箱,想起就拿出来吃,要自己照顾好自己。
母亲到死都怕我吃不饱,我说:妈,我会好好的,您别担心,我会有得吃,看,他不会亏待我的。
惊醒,坐起,一摸脸,满脸是泪,原来我在梦里也哭了。
好久没梦到母亲了,自从她去世的那一年我哭了以后,我就从来不曾哭过,今天是怎么了。
反正再也睡不觉,干脆走出去坐在阳台吹吹夜风。
想起母亲,那年我才十岁,不过还清楚的记得,妈妈是为了生弟弟而去世的,我是长女,我叫郭玲儿,寓意“领儿子到郭家”。
在我出生第二年,妈妈又生了妹妹,妹妹叫带儿,也是希望能带个儿子到来,我不能领来的他们希望妹妹能带来,结果,后来再生还是妹妹,三妹叫望儿,他们是真的希望能有个儿子,他们的思想如此封建,还停留在养儿防老的阶段。
而我认为,只要是孝顺的,儿女都一样,我总觉得,到最后照顾他们的不会是儿子,即使他们有儿子。
妈妈本来身体就不好,很多人都劝她别再生了,可是为了郭家有后,她还是决定再生,结果在胎儿五个月的时候验出了是儿子,妈当时就高兴坏了,精神一下好了起来,到了生产那天,因为难产,妈妈走了,走的时候一句话也没有跟我说,那时情况一度失控,大人都围在病床前,我挤也挤不进去,只知道妈妈死了,弟弟活了下来。
弟弟叫念雅,意思是思念雅,我妈妈就名叫雅,也就是思念妈妈的意思,让弟弟一辈子都要记住,妈妈为了生他,赔上了她的性命。
很奇怪,我们家女儿的名字像男孩,男的反而有个女孩名。
在那个时候,我恨我弟弟,不是一般的恨,是恨之入骨,一直认为如果不是他,妈妈不会去世。
可是,现在想起来,弟弟那时还是婴儿,什么也不懂,我怎么把责任都推在他身上呢,原来恨一个人是很辛苦的,多年来都背着这个信念去做人,只要看到弟弟出现我就板起脸孔,我不好受,弟弟也知道姐姐不喜欢他,何苦来着,现在我已经不恨了,不应该恨的,根本不关他的事。
想通了以后一身轻松,放下包袱之后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快乐,由心里乐出来。
莹披着晨褛出来,坐到我身边,“记得小时候我们说过,有福同享,有难同当,那时我们有时候穷的一个面包两人分。”
“你依然是我的好姐妹,不用质疑,来,说说你选男友的条件。”我扯开话题。
“我的男伴一定要会游泳,会接吻,会跳舞,会打球,我老认为球打得好才算是英雄。”她一口气说了一串条件出来。
我好奇的问:“其它的一切都可以接受,为什么首先要会游泳呢?”
她一脸认真的说:“因为我不会游泳,所以希望身边的人会,假使有一天我失足掉到河里,至少我不会淹死。”
我哈哈大笑:“这也被你想出来,真服了你,也有一些男人自己会游泳就故意把女伴推到河来,然后自己好救她上来,顺利成为女人的救命英雄。”
她一脸不置信:“真有其事?”
“很多人的思想不一样,有些是真的救人英雄,当然也有假的,有些不会游泳也会跳到河里救你,因为他是真的爱你。”
“嗯,说得太好了,该你说说你的择偶条件了。”她怎会轻易放过我。
“我简单得多,倘若看对了眼,只要一个眼神,天崖海角,我都愿意随着他去,我的爱情必须要燃烧,短暂无妨。”
“典型的爱情信徒,生为爱,死也为爱,像古代的梁祝,现在不一样了,生活中哪样没跟钱沾上边的,就算买条裙子都要钱,小姐,拜托你清醒一点。”她提醒我。
往往我在太空漫游,总是被莹无情的扯我下来,我只好说:“当然,有钱就更理想了。”其实我心里根本不在乎,我追求的是快乐,一个人脸上没笑容活着有什么意思?如果开心,即使随便扯一块布也可以做裙子。
不知不觉,天边已经发白,我们各自回房换衣服下楼去餐厅吃早餐。
倘若有人问我为什么可以跟莹做那么久的朋友,我会说:我们有很多共同点,我们对生活认真,有话直说,从不拐弯抹角,还有,我们真的做到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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