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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栀玄(一)

作品名称:狐栀玄      作者:谷雨茶      发布时间:2009-09-22 23:14:19      字数:5584



我叫野狐,在一家叫做“不夜城”的夜总会里做主唱。

野狐,是我的第一首单曲的名字,而现在,它属于我。名字是薇姐送给我的。

那年,我十九岁。

在生活了十四年的寓所里走出来,说不清楚的情愫,只是没有一丝的怀念。虽然,在姥姥的眼里,那里便是属于我的一个可以称之为“家”的可以带给我很多温暖的地方。

无疑,那位老人给予了我很多很多,童年的记忆,抑或其他。

四年前的2月14日,姥姥早早的在市集上买来了菜蔬。多年以来,只要到这一天,她都会有一番忙碌的。她说这一天是我的生日,既然只是一个日期而已,那么究竟在哪一天,倒也无所谓了,因为人们需要的仅仅是一个庆祝,一个仪式,抑或其他什么东西。

其实,生日与我来说,是一种很奢侈的东西,早已记不得它的确切日期。只是,那天姥姥将我从某个城市里带离,而那一天,便永久的烙上了生日的痕迹。而我,便也任由眼前这位老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在忙碌着。

很多的时候,我是不愿意说话的。因为,我明白,自己一说话,便会伴随着错误的诞生,而笑容,便是最美的符号。我想,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对笑容产生厌倦和疲惫吧,除了产生这个符号的主人以外。

“我想出去走走。”我默默地说着,声音压得很低很低。

“好?”姥姥近乎惊愕的看着我,似乎不假思索的答应着。她的手有一些颤抖。

我便不再说话,走到那张掉了漆的圆桌边,坐定。

姥姥的眼神里写满沧桑,带着与她这个年龄不太符合的忧伤。当她走近圆桌的时候,我明明看到了她的脚步有些趔趄,但是,在瞬间,便又恢复了。

剩下的,只是杯盘叮叮咚咚碰在一起的声音,很细碎,如音乐般,正因为它的存在,才打破了这噬人的宁静。

很明显,她没有明白那个出去走走的意思。或者,便是她在故意的回避这些话题,因为,在她的眼睛里,外面的世界便似乎是一个魔窟。

日子一天一天,很平淡的过去了。

两年之后,她离开了。

我流泪了,在她的手松开的一刹那。

尽管眼前这个冰冷的女人不知道用什么样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爱意,但是,我的确感觉到了她带给我的那种爱,畸形,甚至可以说是惨烈。

她的葬礼,很简单。一切按照山里的习惯。而我,在她的“五七”之后,带着哥哥的吉他,离开了那个给了我很多记忆和疼痛的地方。

我想,我是在寻找一些原本就属于我的东西。只是,当一切重新回归,很多东西在口袋里触手可及的时候,我的身体便开始疼痛,我开始怀念那个女人,或许是那一天,我真的已经老得只剩下回忆。

我的离开,迟到了两年,但是很绝然。



一个人,斜挎着吉他,默默地走在这个灯火繁华的城市里。

我,如同一头困兽。

然而,困兽便有困兽生存的哲学。在流浪街头的时候,我在城市的背后,找到了一个完全意义上属于我的小屋。也许,它便是某个守林老人的临时寓所,而此刻,便正好作为第一个完全意义上属于我的家。

虽然不是自己亲手搭建的,但是,那里便似乎带有我的全部。夜晚,便在这座属于自己的小屋里,静静的安眠,枕着自己的忧伤和音乐。白天,便注定是漂泊。在城市的过街天桥上,抑或是地下铁的通道里,开始自己的演奏。

我不知道在这样的一座城市里,该怎样生存。周围的人们,都是在忙忙碌碌的,他们便会有自己的生活和未来。

提到未来这个词汇,我狠狠的啐了一口痰。

和薇姐见面的那一天,刚好是2月14日。很捉弄人的感觉,我最不喜欢的日子,也是一个所谓的生日。

昨夜,我刚好谱写了一曲,而地下铁,注定会成为我独舞的舞台,过往的观众,鄙夷的眼神,似乎一切都与我无关。

吉他声响起,我便开始了自己的浅唱。

天涯,遥远而悠长。
天边的云彩呐。
请将我的记忆烧红。
带走那无尽的绵长。
在松柏的一角。
会有我们安眠的盛况。

在某个地方。
我便如狐般逃亡。
而你,便会在某个角落。
静静的为我祈祷。
听着你的发香。
我孤独的逃亡。
一次又一次的逃亡。
………………

“臭乞丐,不许唱了!”一个女声喝来。是的,在短暂的几天之后,我知道了,她就是薇姐,我生命里的第一个“贵人”。

是的,我便只是一个乞丐。我浅浅的笑了笑,收拾起自己的吉他,转身,离开。

“站住!”又是她的声音,“你刚才唱的什么?”

我没有回头,当然也没有回答。我唱的是什么?我也不知道。的确,它本身就没有名字,而她也是在这个城市里第一个与我这个乞丐说话的陌生人。

“野狐!”她这样骂了一句,或许是其它的什么骂人的词汇,只是没太听清楚,而我的思维更倾向于把这个词汇称作“野狐”的,而我,就是一只生长在古老山林的野狐。

她向我的方向奔来,并顺手从肩包里捏出几张钱来,扔在了我的面前。

我没有拒绝。默默的蹲下身去,拣起了钱,塞进口袋。

“废物!滚!滚!”她歇斯底里的怒吼,像极了一头发狂的母狮。

周围,有围观的人群。我推开人群,离去,在众人似惊愕,似嘲讽般的眼神中逃离。

这场突如其来的战争,没有胜利者,只有败者的姿态。

说实话,薇姐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只是,在那个时刻,她的漂亮与我无关,因为,我只是一个流浪街头的乞丐。

眼前的几张钱,将我和这个女人联系在了一起。如果可以的话,我宁愿选择撕掉,当然,这是后话。

在小屋,击打着乐鼓,周遭拾荒的几个妇女有几声大骂,但还好,远离有着规则的城市。

忽然之间,我开始泪流满面……



“又是你!今天又会唱什么新歌?”她的声音中带着一种轻蔑。

两天之后,我再一次的来到了地下铁通道,因为,我认定,那里会是我的福地的。

我没有理睬她,继续自己的哼唱。以前自己经常哼唱的老歌。

“我还是喜欢《野狐》,你唱这首给我听,我给你钱。”她似乎有些不开心。是的,可是,谁又能天天开心呢?

“不,那首歌属于你了。”我机械的回答着,脸上依旧挂着笑容。

“别他妈的清高了,老娘叫你唱你就唱,给你钱就是了。再他妈的废话,老娘废了你,信不信?”她的心情,今天的确糟糕透顶了。

轻轻地拨弄着吉他,我开始了其实,生命本身就是一场吟唱,那么,唱于谁听,便不再是一个值得去过问的话题了。

莫名其妙的,眼前出现了栀木的身影。我知道,在远方,她也许在默默地为我祈祷,而我,在这里,便只想如野狐般逃离,可是,我却没有。

“哈哈,哈哈哈”她的笑声里充满了挑衅的味道,当然,在笑的时候,她很合时宜的递过来几张钱。

然后,转身,离开。

我收拾起行囊,轻轻地闻着那些带着她的香的钱,一把撒向地下铁的出口,然后默默地再拣起。我知道,我已经中了深深的毒。

在拣起这些钱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电话号码。也许,就是她的,也许,是别人的。

很莫名的感觉,竟然有一种打过去的冲动,匆忙地跑到了公话超市,一个昏昏的带着些沙哑的男声传来,“薇薇,是你吗?”

匆匆的挂断了电话,如战败的野兽般,迅速的撤离战场。我有一种被嘲弄的感觉,这个女人似乎在一开始就将我当做自己的玩偶,而她也的确有着这样的自信。出奇的,居然没有丝毫的愤怒。

我不知道自己为何要去打那个电话,也许,稍微等待一秒钟,我便不会有打过去的勇气和欲望,但是,当时我确实打了。人生有很多的事情就是如此,莫名其妙的,可是,却还是在傻傻的做着。

在走回小屋的路上,我开始思索这个在我的视野里出现了两次的女人,开始思索着她的故事和那个男声。当开始思考的时候,时间过得总是很快。

一些纠葛不清的问题,但这又与你有关吗?我这样问着自己。

然后,在小屋里,我便再一次开始了敲击和碰撞。很久没有享受如此疯狂的音乐了,我以为自己的世界只是一片安静的天空,可是,当这些猛烈的音乐开始在耳边奏响的时候,我完全没有了那种深夜里的害怕与孤独。

那一夜,我失眠了。在空旷的丛林里,迷失了自己的方向。

人们都说狐狸是聪明的,而我,便注定是笨拙的那一只野狐,迷失,于是,我的世界里,只能有迷失。

第二天,我没有去地下铁。因为,我有足够的钱来维持自己的生命。

第一次在白天如此深邃的欣赏着小屋的风景,带着一种别样的满足。

今天的阳光很充足,而我,已经很久没有享受到如此舒适的阳光了。白天的时候,地下铁里,便没有属于我的阳光;夜晚,便只能亲吻着棉被上遗留下来的阳光的气息。偶尔的在过街天桥上,欣赏着那些过往的人群。阳光,很大,但似乎与我无关。

此刻,阳光真正的属于我了。莫名的兴奋。

小屋,很空,很淡,在某些时候,会有风吹来。如果小屋靠近大海的话,一定会吹来一些带着诡异色彩的蓝色的风,我猜想。

小屋的四壁,挂满了常人所不能懂得的竹管。这些,都是在闲暇的时刻,我用山林里的一些竹子为自己制作的简易的乐器,当然,乐鼓和吉他是除外的。

静静的欣赏着这个属于我的地方,脸角,便开始挂满了笑,一种没有生活所迫和孤寂缠绕的笑,一种自己在睡梦中无数次渴望的笑。

当阳光亲吻着棉被的时候,我闻到了润湿的感觉。



第三天,我再一次的出现在了地下铁,它便如同一个原点,不管走多远,总是会有一种魔力,将我拉向那里。

如果卖唱是我不可以选择的生活。唯一可以选择的便是地下铁的地点。而我,还是莫名其妙的选择了那个熟悉的地点,与我来说,地点,还有什么重要的吗?也许,有的。

“昨天没来?”是她的声音。

“薇?”我的嘴里迸出了这样的一个字。

“本事不小,居然知道了我的名字。回答我的问题!”她的声音里没有我所预料的狂怒,忽然之间,我开始笑自己的举动。

“跟我走吧,别在这里唱了,我会为你找到属于自己的舞台的。”她的声音很柔和,可是,却带着一种不容人分辨的元素。

当我第一眼看见这个女人的时候,我知道,我的人生会在某个时刻与她产生交集,只是没有想到,来得这么快罢了。

就这样,我来到了那个叫做“不夜城”的地方。而我,也开始叫她薇姐。当薇姐问我你叫什么名字的时候,我竟然一时不知道该怎样回答,是的,我叫什么名字?又或者,我有过名字吗?我便连自己是谁也不知道了。

“好了,你就叫野狐吧。记得,是在夜总会的时候。”

每当夜晚来临的时候,这里,便将城市里未散尽的繁华气氛完全的收拢,然后在瞬间剧烈的释放。人们便在瞬间的释放中,开始了自己午夜的狂欢。而我,显然不属于狂欢的一分子,虽然,在某种意义上,我也该为这样的时刻而狂欢,因为,这便是我的生活。可是,我只是在淡淡的笑。我想,没有人会注意到我的笑容的,在绚烂绽放的午夜,这便仅仅是一张最普通不过的脸。

这家夜总会是薇姐的。确切的说是薇姐的男人送给她的,我不喜欢用男人那个字眼,因为在这斑驳陆离的世界里,它总是会带着让人们琢磨不透的暧昧的色彩,而那种暧昧便是我所不喜欢看到的,然而事实就是如此,他是薇姐的男人。那天,我听到的声音,便是他的。

说实话,我似乎该感谢那个男人,因为那天,便是他一巴掌将薇姐打到了地下铁,而正是在那里,我们相遇了。

申琏不经常来夜总会,所以,我见过他的次数并不多。很好奇的感觉,我忽然很想见识一下这个男人,虽然,薇姐说过,他弄死你就跟玩死一只蚂蚁。可是,我还是有一种渴望。

终于,我们见面了。而地点,在夜总会。因为,我们的生活轨迹,似乎只有在这里才可能会产生交叉。

申琏四十来岁的样子,穿一身黑色的休闲服,他的身边,跟着四个随护。薇姐满脸堆笑的迎上去,“琏哥……”申琏用嘴很轻易的堵上了薇姐的嘴唇,手便开始在薇姐的身上游走,而薇姐,很顺从的躺在他的怀里,似乎在静静的候着他的爱抚。申琏很熟练的抱起她,疯狂的朝着包间的方向走去。

大约一个小时以后,申琏走了。带着一种满足。

而我,便还是在舞台上,歇斯底里的吼着一些旷野的歌曲,人们,便在我的吼叫中开始疯狂的表演。

舞池中央,那些扭动的肢体,很撩人心魄。我在想,如果下一个时刻,音乐声忽然之间完全消失,这些人群该是多么的可笑。这样想着的时候,我的嘴角开始上扬,以一种仰望的姿势,看着顶棚的灯光,很眩目。

莫名其妙的,我的身体开始疼痛,如同一只受伤的兽。

而我,抱起了吉它,轻轻的哼唱起了那首《野狐》,很轻很淡的声音,舞池里的人们忽然一阵静默。继而,便开始炸裂,似乎他们的世界里,便只有狂欢,而这一刻,这种音乐,显然是不适合的。

“妈的。什么破音乐?”

“干吗吃得!”

于是,人群中有人开始摔瓶子。一个酒杯飞上来,在我的脚边炸裂。

“对不起,对不起,这是我们的乐队主唱野狐新写的一首歌曲,算是送给大家的一个小礼物,下面,大家尽情的狂欢吧,今晚,一律八折消费。音乐,起!”薇姐走上前台,努力的平息这大家的情绪,我知道,薇姐是会出现的。

舞池里恢复了往日的喧闹,乐队继续演奏。而我,被薇姐带走了。

“你逞什么能啊?你以为自己是谁啊?我给你钱,让你唱。你也给我记清楚了,我随时都可以让你滚蛋!你最好明白这一点。”薇姐很生气地训斥着。

我一动不动的站着。

“野狐,我告诉你——算了,去给我拿一杯加冰的可乐!”薇姐很疲劳的摆了摆手。

我依旧是一动不动的站着。

“加冰的可乐,你是聋子吗?”薇姐开始喊叫起来。

我极不情愿的转身。

拿来加冰的可乐,薇姐一口喝下,也许,瞬间的冰凉会让她记起些什么,或者忘记些什么吧。在她仰脖的时候,我看到了她的脖颈上,冰冷的齿痕。带着一种深深的红,似乎便是天边的火烧云,在我的心脏里,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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