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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乍见艳阳天

作品名称:致那些风雨潇潇的岁月      作者:寄霞      发布时间:2014-03-30 22:22:08      字数:6361

  那年工程结束后,我插到陆心梅所在的班,并“碰巧”被安排在最后一排从后门到她的座位必经的座位上——排座次那天,我有意去晚了,那个离黑板最远、离碎了半块玻璃的窗子最近,雪花与寒风齐舞,桌椅共黄埃一色的“宝座”就顺理成章地姓了冷。
  顺便说一句,我的同桌叫春叶。
  梅梅上学很准时,既不早到一分钟,也不晚到一分钟,常常踏着上课的铃声气喘吁吁跑进教室,为了避开别人的注意,她总是从后门进;也就是说我占居了天时地利,每天能一次、两次(包括放学),甚至多次(包括课间)不露痕迹地与她近距离“接触”——当然仅限于书包和衣裳——这让我很知足。我一改“老补”们特有的吊儿郎当、晚到早退、缺课旷课的习惯,每天提前半小时去上早自习,放学后最后一个离开教室,坚守“阵地”,寸步不离,如果不是后来发生了那件丢脸的事,我几乎成了补习生中倡导“新风尚”的楷模了。时近深秋,我面对着残破不堪的旧课本,在从后门和破窗子刮进来的扑面黄沙和凛冽晨风的夹击中正襟危坐——整个儿一幅原版《寒窗苦读图》——但是,手,一双痉挛、苍白、伸握不宁的手,暴露了我的心辕意马,醉翁之意——它若能长出一张嘴来,早已将古今中外的情诗颂唱了百首、千首;它若能变成一把小提琴,早已将倾诉衷肠的小夜曲奏响了千遍、万遍。
  第一个到教室还有另外一层妙处——我可以神不知、鬼不觉、不慌不忙地做一件事——当然不是偷东西,也不是搞恶作剧——把一大捧又大又红的山杏放进梅梅的课桌里。我从小善长爬树,现在这门“绝技”也并没因为一心只读圣贤书而荒废,我能从最高最大的山杏树的最顶端摘到最好的山杏。不知道为什么,我很想让梅梅尝尝我摘的山杏。真的很想。不知道为什么。
  不久,我便为这个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小秘密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那天晚上的晚自习快上到一半的时候,教室里照例乱哄哄的,女生们好像有聊不完的话题,胆大的公然拿出指甲油来染指甲,还兴勃勃地互相炫耀,男生则三个一群、五个一伙视死如归地搞地下工作——玩扑克,刘明鬼头鬼脑地蹿到陆心梅身边的空位上,大约有个马屁没拍好,拍到马蹄子上了,梅梅忽然红了脸,大声宣布:“喂,喂,大家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听我给你们念几封情书。”
  “念吧,念吧。”刘明嘻嘻哈哈地响应。
  “从上个月一号到现在,有四十二天,我收到……让我数数……一五、一十、三五、二十……总共六十封情书,平均每天收到一点五封。”
  此言一出,教室里半数以上的男生乖乖低头认罪,其余诸君则故意抬头挺胸,可惜目光却几乎无一例外有作贼心虚之嫌。女生们早嫉妒得两眼冒火双腿抽筋了——与梅梅同处一个校园,实在是她们的悲哀。
  “我随便抽一封来念吧……唉呀,不巧,是刘明的。刘明,你不介意吧?”
  “不介意,当然不介意。”刘明依旧嘻嘻哈哈。
  梅梅开念了。她不仅念,而且评点;不仅评点,而且批驳;不仅批驳,而且讥讽;不仅讥讽,而且挖苦;不仅挖苦,而且指正;不仅指正,而且总结归纳——该信共犯有用词不当、语句不通、比喻欠妥、白字连篇、前后矛盾、条理不请、夸大其词、不知所云、啰里啰嗦、抄袭名作十大罪状——“既然如此,这样一张废纸自然没有任何存在的价值和理由。”——她轻描淡写来了个盖棺定论,三下五除二将信撕了个粉碎——不用劳动碎纸机了。
  “陆心梅,你玩够了没有?你在屋里干啥围这么厚的围巾?难道不能向大家解释解释?是不是你姨姨又打你了?你这丫头刁钻,是该打。”刘明反守为攻了。
  “胡说。我姨姨待我好得很,怎么舍得打我?我围围巾是因为我怕冷。怕冷行不行?”
  “行,行。”刘明话锋一转,说:“你可以嘲笑我,我自己也嘲笑自己。但是,你不能阻止我追求你。因为,从我第一眼看见你——当时你十岁,我十一岁——一切就没有改变的余地了。我就是喜欢你。我敢对全世界的人说:刘明喜欢陆心梅。”
  刘明这几句话说得动情,眼圈都红了。教室里登时安静下来。
  梅梅却好像根本没听见,接着说:“这个月,我的收获还真不小,除了信,有人还每天殷勤地往我课桌里送山杏——不过,我最讨厌山杏,对不起,现在我不能物归原主了,因为我给它们找了最好的归宿——垃圾堆。”
  我正在庆幸没给梅梅留下什么书面证据,得以在这场唇枪舌箭的战役中幸免于难,不想迎面飞来一颗飞毛腿导弹;我臊得直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偷眼看看没人注意我,急忙“三十六计走为上”——“哗啦”——“哄”——我鼻青脸肿从冰冷坚硬的水泥地上爬起来。原来我出逃不利,起身时带倒了四腿不齐的凳子和装着“假肢”的桌子,文具、书本唏哩哗啦洒了一地,自己也结结实实摔了个倒栽葱,引得同学们哄堂大笑——笑声在一百二十分贝的高水平上足足维持了十分二十六秒,创学校建校以来团体笑的历史最高纪录。
  我懊恼地闭上眼,用拳头使劲敲自己的脑袋——你疯了?你不喜欢陆心梅的,当然不喜欢!——笨脑壳!脑子一定坏了,一定出毛病了,你根本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在干什么;一定是那些可恶的安眠药!安眠药吃多了准会出事,你早该知道的,对,今天回家就把那瓶药全扔掉,再也不吃了,一辈子睡不着也不吃了。
  什么人用胳膊肘轻轻碰我一下,又一下,我睁开眼,正遇到春叶关切的目光。她递给我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别打自己!我一怔,细想方才那一幕:四十多张鸡蛋形、鸭蛋形、鹅蛋形、苹果形、芒果形、西红柿形,露着白牙黄牙黑牙斑点牙半拉牙的大大小小、男式女式、千姿百态的张开的嘴巴,但是,似乎,对,有一张嘴是闭着的,不仅闭着,而且闭得极紧,嘴角还不时抽动着,好像要哭出来似的——是春叶!
  “谢谢。”我诚心实意地说。
  下了晚自习,我心不在焉、没精打采地骑车回家。身后,几个骑车的黑影渐渐逼近,猛地加快速度,飞驰过来,四面包抄,将我围至中央,我再无路可逃。借着月光,我看见十几把明晃晃的弹簧刀,为首的正是县委书记的三公子——刘明。我不由倒吸一口凉气。他们一伙欺强凌弱、为非作歹、打架斗殴,早成校园一霸,像我这样无权无势、家境贫寒、身单力薄的农村学生本来早就该是他们欺负的对象,但以往麦子、老K处处护着我,我才几次得以幸免,这次,只怕在劫难逃。
  “小子,怎么?你也想摘咱们这朵‘刺儿梅’?哈、哈,佩服!不愧是连补四年的老补,知难而上,勇气可嘉,明知花有刺,偏向刺上行,你是这个——”刘明挑起大姆指,夸张地努着嘴,逼近我的脸,极力模仿录像片里黑社会头子的派头——说实话,他在这方面很有天赋,尤其是那张爹娘给的歪歪嘴;只可惜皮肤太白,小脸儿太嫩,另外,道具也差了点,如果开辆汽车,我是说,骑辆摩托也凑合,只要不是自行车。
  他狞笑着,突然刀锋一转,直指我的咽喉,“啪、啪”,狠狠掴我两个大嘴巴,说:“小子,洒泡尿照照你那张脸,难道你想让一朵鲜花插到牛粪上?呸,你连牛粪也不如,狗屎!”他那帮“狗腿子”们适时地爆发出一阵魔鬼的笑声。(不错,有点美国西部片的味道了。)
  “不,我不喜欢陆心梅!”我大声喊。象溺水的人拼命要抓住一根救命的稻草,我在混乱的记忆中努力搜寻着,一本书浮出水面,《少年维特的烦恼》,没错,我准是看书看迷了,以为自己是倒霉的维特,难道我还不够倒霉?待会儿回去赶紧把它卖,不,送给收破烂的老孙头——让歌德这个德国鬼子带上他的维特、夏绿茜,统统见鬼去吧!
  “你还抵赖?你盯着梅梅的死样比绿头苍蝇还要让人恶心一百倍,眼睛比一百瓦的电灯泡还要亮!”刘明抬手又搧我两记耳光。
  我咽一口咸咸的血腥气的唾沫,沉默着。
  “告诉你,‘刺儿梅’只要飞不出这个县,她早晚都是我的人,我要定她了!谁也别想打她的主意——老子若是说到做不到,就是乌龟王八蛋养的。”刘明恨恨地赌咒,一招手,“狗腿子”们一哄而上,拳打脚踢,最后把我连人带车推进路边的烂泥坑,吹着口哨扬长而去。
  我趴在臭烘烘的泥水里,浑身没一处不疼,但是最疼的,还是心。是的,心。刘明揍了我一顿,安眠药、书、所有的籍口和遮掩都被揍得溃不成军、屁滚尿流,逃之夭夭,只有四个字却仿佛刻在了肉上、骨头上、心上,揍不跑、揍不掉、揍不脱,反而越揍越清晰、粗大、真切起来,那是——“我爱梅梅”——我眼里有她,心里有她,梦里有她,我早就爱上她了,却一直不敢正视、不敢承认,因为我知道,刘明说得不错,我得不到她,永远。这爱,注定是一种悲哀、苦恼、煎熬和无望。
  一双手怯怯地伸过来,“我扶你。”听得出,是春叶的声音。我很冷,很疲倦,她的手一定很温暖,一定能给我一点援力;但是,我摇摇头,吐出一口血水,挣扎着爬起来,慢慢推着车走了。
  我主动要求调了座位,晚上也不再去“大柳树”;我极力躲避她的身影,虽然明白一切都是枉然。
  几天后的课间,我和几个男生无所事事地站在教室外面,其中一个病入膏肓的相思病患者(当然是为了梅梅)忽然喃喃念道:“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有人便捂着嘴笑,知道必是梅梅来了——当然,水莲花不是刺儿梅,不过,据说此君把所有带“花”字的诗名全背得滚瓜烂熟,只要一看见梅梅,便随时抛出,像勇敢的战士抛射子弹、手榴弹或别的什么弹,只要不是原子弹。梅梅瞥一眼不远处的几个女生,故意示威似的昂首挺胸、目不斜视、千婀娜百娉婷地从我们面前走过;不知哪个女生不服气地骂:“假正经”,梅梅猛一回头,大眼睛微微眯起,不屑的目光仿佛夹着一股严冬腊月里的冷气逼射过去,娇滴滴的女生登时吓得噤了声。我站的方位使我正好与她的目光相遇——心灵深处某种很细微、很坚硬的东西似乎被轻轻拨动了,“嗡嗡”的颤音久久在耳膜边回荡;那股冷气似乎在刹那间刺穿皮肉、刺进骨髓、刺痛了心,它又似乎蕴含了无尽的光和热,像冰冷的火山迸射出炽烈的熔浆,灼穿皮肉、灼进骨髓、灼痛了心。她恍如看我一眼,又恍如并没看我,与我擦肩而过。
  “完了。”我猛一闭眼,仿佛看见所有的壁垒和防线倾刻间土崩瓦解。
  遥望黄叶飘零、光秃秃、孤零零的大柳树,它像磁石吸引顽铁,像长长的线牵引天边的风筝,让我的视线久久徘徊。天快黑了,梅梅不会来了。突然,我发现树下好像有个什么东西,模模糊糊地,看不清楚,一丝莫名的兴奋掠过心头,我三步并作两步跑过去,是个蓝皮笔记本——梅梅的!我拍拍手上的尘土,小心翼翼地拿起它,摁在心口,没着没落的心忽然变得很踏实。
  钱钟书先生曾一语道破借书在恋爱中的作用:一借一还,就是两次接触的机会。而捡书(确切地说,是捡本)无疑少了前一次机会,作用也打了五折,不过,当然,有机会总比没机会强,这是不证自明的真理。
  我犹豫了一下,翻开扉面,正是梅梅镌秀的笔迹,抄录的是林黛玉的《咏柳絮》:
  粉堕百花洲,香残燕子楼。一团团逐对成毬。飘泊亦如人命薄,空缱绻,说风流。草木也知愁,韶华竟白头!叹今生谁舍谁收?嫁与东风春不管,凭尔去,忍淹留。
  再翻,原来是她写的日记。我的心跳得像一只被捉住的鸟,匆匆浏览了一段她刚写的文字:
  “……昨晚,大伯来了。他告诉我,我家门前的大柳树完全枯死了,今年春天一根芽也没发,我偷偷哭了一夜。儿时,我常穿着那件粉红色的圆领小褂子,它有一个桃形的镶花边的小兜,兜里总是鼓鼓囊囊塞满了我爱吃的花生米,我一边吃着花生米,一边站在大柳树下盼妈妈回家,我觉得每吃完一粒,妈妈就离我近了一步;妈妈回来了,夸我是个“乖娃娃”,又笑我“贪吃鬼”,我向她吐舌头,俩人便笑作一团——回想起来,一切都好像是前生前世的事了,其实才过去十年,是的,整整十年。如今,疼我宠我的妈妈在哪儿,家里那几栋老房子在哪儿?让我魂牵梦绕的故土在哪儿?……”
  远远地,梅梅跑过来了,我忙合上本子。
  她一眼瞅见我手里的日记本,焦急的神情转而变成惊喜,却没有马上索要,柔声细语地说:“对不起,那天的事,都怪我玩得过火了。我不知道是你,真的不知道。那些山杏我都吃了,挺好吃的,说扔到垃圾堆去了,是我骗你的。———谢谢你。听说他们打你了,是刘明带的头?这帮人,狗仗人势,狐假虎威!刘明有个好爹,就可以无法无天了吗?他老子下了台,看他不喝西北风。”
  第一次,我们面对面地站在一起;第一次,她和我说了这么长一段话;第一次,我这样近地凝视她的眼睛——那美好的双瞳,浸在两泓深深的潭水里,四周遮着一圈长而浓的睫毛,睫毛的阴影一直映在眼睛里——那又大又美的眼睛闪烁着聪灵、清纯、孤傲和激情的光,笼罩着无奈、迷惘、惆怅和忧伤的阴霾——那么丰富的表情,我以后再也没有从别人眼中看见过。
  “喂,你走神了?”梅梅忍俊不禁,笑了起来,笑得心无城府,天真烂漫。我也笑了,快乐像源源不绝的甘泉,在心中静静流淌。刹那间,我觉得自己走出了七月的阴雨,正置身于一碧万顷的艳阳天,乌云已荡然无存,全身每一个毛孔都愉快而贪婪地呼吸着雨后清新的空气,我正变得像刚刚接受过洗礼的婴儿般通体洁净、透明。我心中暗想,如果被刘明揍一顿,就能和你呆上哪怕是一分、一秒,我也宁愿吃他百次、千次的老拳头。
  “谢谢你捡了我的日,不,笔记本。我知道准是忘在这儿了,只是抽不开身来找,有一大堆碗筷要收拾,一大盆衣服要洗,还有,哦,同你说这些干什么?刚才在路上,我还想:这下完了,恐怕再也找不到了。真的谢谢你。”
  “不用,不用。”在把日记本递给她的一瞬间,我无意中瞥见她的纤纤“玉手”——手背很粗糙,掌心上满是老茧,还有不少长长短短的伤痕,指头也被肥皂水泡得发白。我一惊,差点把本子掉在地上。
  梅梅敏感地发觉我神色中的异样,急忙掩饰着说:“我家乡那边的柳树很多,河边、山上、院子里都有;这儿的杨树多,柳树,哦,这棵有点像我家大门口那棵,只是,比不上那棵……好。”她的声音渐渐低了,小了。伸手抹一把泪,说:“我得回去了。”转身往山下跑。
  层云遮掩的月亮探出了半张脸,那年最后一片黄叶飘落在田野上。山后不知是谁拉起了二胡,透过夜幕,乐声悠悠扬扬地传过来,如怨如慕,如泣如诉。
  她走了,头也不回,仿佛把我的一颗心也带走了。梅梅,你削瘦的肩如何能承受那么多生活的重负?你窄窄的胸如何能容纳那么多沧桑的往事?你娇美的唇如何能封锁那么多如潮的情愫?我能帮你吗?——啊,我真没用!山路难行,她跑得太急,突然一个趔趄,摔倒了,我心中大痛,要赶去扶她时,她已爬起来,终于跑得看不见了。
  我发疯似的狂奔下山。在梅梅刚才摔倒的地方,有一株洁白的野菊花在深秋料峭的山风中迎风努放,美丽、柔弱、寂寞而坚韧,我双手颤抖着摘下它,捧在手心,如获至宝。
  当晚,我翻箱倒柜找出一本珍藏多年的笔记本,煞费苦心地将野菊花的每一片洁白的花瓣、每一颗金黄的花蕊、每一片墨绿的叶子压平了,压展了,压塑成一种永恒。然后,端祥了又端详,欣赏了又欣赏,摩挲了又摩挲,耳边,始终有一个梦幻般的声音在轻轻地哼,轻轻地唱,那是一支无言的歌,一支我心中的歌。
  如果不是那个不识时务不通事故不知好歹的镜子一览无余地照出我那张上帝一时走神捏出的,四扁不圆、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嘴巴不是嘴巴的丑脸,也许直到现在,我还在爱不释手地把玩那张标本,或者干脆说,一朵花的残骸,沉浸在“我们的快乐没完,我们的快乐无边”的遐想中,像个快乐的大傻瓜。当然,做傻瓜也未尝不是一件幸事,因为傻瓜往往很快乐。
  我颓然跌坐在炕上,脑子里暂时一片空白,仿佛被人当头棒喝。
  不错,她同你交谈了,话说得不算太少,的确给足了面子。感激?大约有一点,英雄并非总有救美女的艳遇,小丑偶尔也会交把好运,比如说捡了美女的日记本或别的什么;月光?它无疑扮演了推波助澜的角色,有月亮的夜晚人的情绪容易波动,这牵扯到心理学上的问题——在上大学选修这门课程之前,这种讨论显然为时尚早;还有,究竟为什么呢?——
  “怜悯!”这个词带着一种强烈的震憾力,在我的脑海中冒然凸现,仿佛在刹那间充满了整个世界。
  “不!”我大叫一声,心如刀绞,泪如泉涌,一把将桌上的镜子推下地。镜子当即摔了个粉碎——摔得粉碎的,还有兴奋、陶醉、希望以及诸如此类用玻璃制成的“好”东西,希望的碎片在地上翻了几个个,变成了绝望。是的,绝望。
  隔壁,传来父亲剧烈的咳嗽声和母亲焦急的询问声。
  那一刻,比死更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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