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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失败》第二十八章《被起诉》

作品名称:含泪的选择      作者:悠悠岁月      发布时间:2013-03-29 13:35:51      字数:11782

  27. 失败
  晨曦朦胧。我独自一人在外地农场的鸡场里徘徊,开开这间鸡舍的门,推推那间宿舍的窗。大鸡、种鸡都已处理完毕。工人们也都已离开,也不知道现在何处就业?近二年来,我带领着工人们在这里共同艰苦奋斗过,和他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曾经和他们一起度过美好的春节、五一节、国庆节……而今天,往日热热闹闹的鸡场里,已空无一人、一鸡。我凄然地凝视着这熟悉的一切,感到格外的悲凉、失落、无助、痛苦、不解和愤恨……泪水轻轻地滴落在我曾经每天都要匆匆奔走着的鸡场路上,心里空荡荡的。
  我抬头望着渐渐发白的东方,长叹着问苍天:这是为什么?落到今天这个败局谁之过?我错在哪里?我还能重整旗鼓吗?再问问自己:我这是为什么呀?怎样的煎熬、怎样的努力、怎样的废寝忘食、怎样的忘我,是为梦想?还是为金钱?我不知道。我的目标已非常模糊,思绪非常混乱。我头脑里仍装着70年代的观念,却生活在物欲涌动的80年代后期,别人看不懂我,也不会认可我的观念,常常用怀疑的态度来对待我。而我对那些极端自私、非常腐败的人和事,总是唾弃、抵制、愤恨,动辄去揭发、检举,却不知道前面水有多深、路有多险……
  39岁的我不算年轻,应该有点社会经验了,然而我没能跟上。我几乎把所有的心思和精力都放在养鸡知识的钻研上,而无暇顾及复杂的人际关系。我失败了!我败在我的单纯上。
  轻轻地关上鸡场的大门,我实在控制不住了,就跌坐在大门口放声大哭起来。忽然,一只大手轻轻地拍在我的肩膀上,不知何时我的先生也来到了鸡场,俯身扶起我,轻声地说:“走吧,‘天马山’(一种特小的汽车)已经来了,爸爸妈妈都在等你,再不走就赶不上船班头。”
  我和先生带着我的亲生父母十分凄凉地离开了农场,没有一个人送行,也找不到一个人道别。因为鸡场里根本没有其他人。我和农场方面在昨天晚上把需要交代的事都已经交代清楚。
  我们四人默默地上了船,父母亲知道我心里难受,就自己找个地方坐下。我靠着船舷望着滔滔的江水,任凭泪水滴落在浪花里。渡船慢慢地离开了崇明北堡港码头,驶向彼岸。我思绪万千……
  1982年,我在惠和肉鸡场创办了个改良型的鸡场,也可称它为合理化鸡场。经过三年的生产实践,达到了我预期的效果。当大家都很羡慕和欣赏我们的鸡场时,我已经对这个合理化鸡场非常不满足了,一个新的计划又象烈火一样在我的胸中燃起。
  我的梦想是要建一个机械化的养鸡场(由于环境条件的限制,这个梦想直到2002年才实现),我又像祥林嫂一样,不厌其烦地到处游说。我的方案改了又改,尽量减少开支,然而不管怎样压缩,最起码需要70万元的投资。在当时,70万元的投资在启东是肯定解决不了的。于是我到南通去游说。市财政局的陈局长听了我的计划后,觉得很有道理,表示认同和支持。当南通的财政拨款下拨到启东时,不知是办事人员粗心搞错了呢?还是南通的财政紧张,对所有县都减少了拨款?在财政拨款的计划单子上,附有一句话:“包括曹钟菊建鸡场的资金在内”(我没有看到原文,是财政局的人跟我解释时听到的),财政局的人说,只是多了句说明,没有增加拨款,我们的财政非常紧张,所以,你不能用这笔款子。
  依靠政府的贷款、借款、拨款的希望都落空了。然而,我还是放不下我的梦想。有人给我出了些点子,可是,不是正规渠道的我不愿要。虽然我朝思暮想着资金到位,但我骨子里拒绝与歪门邪道同流合污,所以跟有关方面接触了几次都没有达成共识。我该怎么办呢?放弃吧,可不是我的性格。然而能找的人都已找过,想得到的通路都试过了……在我走投无路的时侯,我想到了登报求聘。我在报纸上登了这么一条启示:“我叫曹钟菊,在江苏农学院学过一年的养鸡专业知识,而且已有16年的养鸡实践经验,我在82年办了一个合理化的鸡场,人均产值、利润都是全国第一。现在,我有意跟哪家愿意办机械化鸡场的单位合作。希望有意者跟我联系……”
  陆企良说我胡思乱想,登广告只有推销产品的,哪有推销自己的?登报推销自己简直是个笑话。可是,这个笑话倒也管用,我接到了很多的联系电话,几经筛选,最后选择了这个外地农场。
  1985年5月,我满怀信心地来到了这个农场。黄场长、高书记热情地接待了我,当时我们谈得十分投缘。下午黄场长给市里的外贸公司打了个电话,第二天外贸公司就派人来,另外外贸所属的冷冻厂也派人来了。
  三个单位的负责人加上我,四方面谈了很多的相关议题,达成了共识:由市里的外贸公司出钱(全国各地外贸公司都迫切地要完成出口任务);外贸公司所属的冷冻厂收购成鸡;农场提供土地,并负责鸡场基建;我负责肉鸡生产。所有的资金全部打到农场的帐户。外贸公司的条件之苛刻是少有的。而我实在太想实现我的梦想,我想收购价格低一点就低一点吧,只要有一点利润就可以。我眼前要紧的是实现梦想,而不是发财。
  1973年,当我走投无路时我离开家乡来到启东。12年后的今天,在我创业筹资无路时又离开了第二故乡。离开崇明是出于无奈,心情极其低沉、郁闷,心中一点底气和希望也没有,我的身份是“黑五类”的女儿,我离开崇明到启东是属于临时的帮教,在启东是没有立足之地的,所以户口留在崇明。
  现在我离开启东,是为了实现梦想,满怀激情和勇气,充满着憧憬和希望。离开启东时,我的身份是启东县多管局职工,我的户口留在启东。
  刚到农场,农场的上上下下都对我十分客气,每次市里的外贸公司来了人,都邀请我过去一起就餐。有时我外出办事走在路上,农场的运货汽车经过我身边时,总是停下来带我一段。
  我心里正庆幸我找到了一个好的合作伙伴。然而,表面上看起来非常友好,而实质上农场根本不会采纳我的意见。还不如惠丰渔场的樊场长,虽然对我的能力和养鸡技术持怀疑态度,老是担心我养不好鸡,但在我提出一些实实在在的意见时,一般答应了的事,肯定会兑现的。而在农场里,我每次提出意见和看法时,他们都是十分客气地表示赞成。然而过后就忘了,根本不当一会事,弄得我哭笑不得。而他们的意见就是命令,明明在生产实践中是行不通的,可是你也得执行,因为这是经过集体研究决定的。后来,我才知道这是他们的一贯作风,因为他们不懂养鸡生产的特殊性。
  不管困难有多大,既已踏上征途,总得去面对、去克服、去磨合。85年8月中旬我与农场签订了第一份合同,应该说,这份合同算是在平等的情况下签订的,大体情况是这样的:市里的外贸公司投资75万元资金用作基建,由农场承建,并且同意按我的设想规划建设:即10000套种鸡舍、年产63万羽的肉鸡鸡舍、以及与之配套的孵化厂、饲料加工厂和其它附属设施。全面投产后,我每年上交35万元(包括财产折旧和基建借款利息)。
  合同签订之后,场里说要拿去公证,所以我没有拿到合同文本。我等了一段时间,见他们迟迟不给我,就去催要。可是,原先与我签订合同的黄场长调到别的农场,由迟队长负责接管。而迟队长完全推翻了原先的合同,由于我手里没有原先的合同文本,我只好接受重新签订合同的条件。
  迟首先提出一条我难以接受的条款:决定把肉鸡场从原来的三组改为二组,这是我绝对不同意的,因为要考虑到规模、配套,才能发挥出预计的效益。
  经过几天的争论后,又请回了黄场长。最后于86年4月18日签订了第二份合同。为了达到原来的规模,我只好同意不等基建结束,边基建边生产(这句话给我带来了无尽的被动),按比例上交利润。可是,他们又说要公证而不给我合同,我想尽办法,把这份我作了极大让步的合同拿到了手。
  然而又有多大的用处呢?80年代我国的法制建设还不很完善,人们的法制观念还相当淡薄,而农场都是下级服从上级,不重视生产上的协作关系。他们在基建上拖拖拉拉的,我本可以不受影响,他们不完成基建,我就不生产。可是新合同上规定,我必须边基建边生产。
  工程质量极其差,我几次与工程队争过,要他们抓好质量。可是,人家根本不听我的话。有几次被我抓到了证据,严重的偷工减料,我告到了场部。
  合同上写着工程完工,要有我的签字方可结帐,可是当场部派人来调查时,迟提前把账结清。工程队丢下尚未完工的鸡舍匆匆回家。砖头进场,我要求先点数后签字,可是,送货的人说:“你不签字,无所谓,有人给签字的。”说完扬长而去。一批毛竹来了,迟让我父亲去点数,不知是迟设的圈套呢?还是想拉我下水呢?还是他根本不清楚这件事?卖毛竹的人给我父亲30元钱,叫他多记200根毛竹,父亲立即把这一情况告诉了我。我十分气愤地说:“基建资金本来就预算得相当紧,如果再到处漏脱点,怎么能完成基建计划呢?”
  我又把这事向场部反映了,我是怕到处出漏洞使资金不够用,完不成基建计划。而迟队长不是这样想的,傍晚,他派来了好多场员,把新进的毛竹搬到原来的毛竹堆上。我出来拦都拦不住,他们根本不听我的话,他们只管搬完毛竹回去领钱,不管我怎么的解释,都无济于事,使这批进毛竹的数量成为一笔糊涂账。
  就这样,我与迟的矛盾渐渐地加深,在很多工程建设上的观点相去甚远,越来越难于走到一起,我主张用堵漏洞来节省开支,他主张降低基建质量来省钱。
  迟队长为了省钱,把旧猪舍上的破瓦全用到育雏舍上。我说:“鸡舍最怕的是漏雨,特别是育雏舍,这么幼小的苗鸡是经不起风雨的。”迟和工程队都说:“不会漏雨的,你说漏雨无非是想推迟投产,少交费用。”我无话可说,再说工人空养着,整天无所事事,外贸公司也催得很紧。
  我半信半疑这些房子的质量时,在迟的催促下,匆匆进了21000羽苗鸡。头几天没下雨还可以,可是后来连续不断地下雨,外面下大雨鸡舍里下小雨,外面雨停了,鸡舍里还在滴水。我和工人在里面工作都要穿上雨衣,小鸡的羽毛没有一只是干的。我们急得团团转,于是临时用塑料布遮挡一下。可是,经过大雨浸泡过的小鸡,开始发病了,一个月里死了近一半,剩下来的也成为僵鸡,真正能出售的只有5000羽,这批鸡总共损失25000元。
  多次与场部交涉后,他们同意换瓦。我与孵化厂商量,把我们的供苗计划推后一个月,心想换瓦只有二、三天的工作时间,我放一个月的余地总可以完成。我天天催他们尽早修理,迟队长从不迟疑,总是满口答应明天一定派工,可是30天过去了,仍未见动静。
  孵化厂那边催了几次,我们没有理由再推迟。我吸取教训,在鸡舍里加一层塑料薄膜,做好再下雨时的防雨准备。原想这样子就是下点雨也不会出事,等苗鸡大一点搬到育成舍后,再催迟队长换瓦。
  7月26日和30日,我又进了20000羽苗鸡。在我30天空鸡舍时等他们来修,他们不来,当我刚进好苗鸡时,他们在8月1日没有跟我打过招呼,就突然上屋揭瓦。我不同意,可是,泥工是按派工单做的,他们说误工了谁负责?
  我十万火急地去找场部领导。可是,8月1日是建军节,能做主的领导去部队慰问,我没有找到场部的领导。当我心急火燎回来时,泥工已经揭了三间鸡舍上的瓦,我当即提出不能再揭瓦。必须一边揭一边盖,5、6天的小鸡,哪怕是夏天,到了晚上,还是要怕冷的。可是泥工说:“我们听迟队长的,是他派的工。”我求他们不要再揭瓦了,那怕误工的工资我来给。然而泥工们还是把9间鸡舍的瓦全落地。
  这批鸡我们做好了防雨的准备,却在没有屋顶的鸡舍里呆了2夜,就这样人为地致病了,而且比淋雨的这批损失更大,后来会计一算损失了35000元,还没把人工工资和鸡舍的租金算进去。
  肉鸡生产上受到重创,种鸡生产上也连遭挫折。合同上明明注明旧仓库归我利用,可是,我们养在旧仓库里的种鸡刚开始产蛋,他们说:旧仓库要派别的用场了……我跟他们说:“合同上写明了旧仓库归我利用,我才在里面养种鸡的,你们现在收回,我的种鸡是不能与肉鸡养在一起的,叫我搬到哪里去?”
  我跟他们是合约关系,只有双方按约行事的权利,双方都应该严守合同。可是,他们根本不习惯这种社会协作关系,经常用命令的方式指挥我们。例如,我们正在给鸡打疫苗,他们却让人来传达命令:要我们把鸡粪送到几号鱼塘;今天必须抽出多少工人去种花、植树;×月×日让出哪间房子。早令夕改,根本不懂得我们养鸡生产的特殊性。
  迟队长也与我极不配合。而外贸公司方面也不按合同办事,我当时答应生产的肉鸡比面上的价格低一点。可是,由于饲料价格的上涨,面上的收购价已经涨了四次,而我们的价格始终未动,导致我们的肉鸡生产从微利到无利现在是亏本。
  我已难以为继,四面楚歌。县里的同行对我也很不友好,主要是我的鸡售价太低了,外贸用我们的价格来压面上的价格,这些复杂的问题过去我没有想过,现在陷入其中进退两难。我身在该县极其需要当地政府的支持,可我被迫成了当地养鸡业的对立面。
  基建拖着,一方面不利于防病,另一方面建筑工人的素质都不高,时有偷鸡偷蛋的事发生。我的工人时常为这些小事,跟他们吵起来,我还要分出精力去处理纠纷。
  鸡场的生产一片混乱,我根本不能按部就班地去组织生产,而是像救火一样,一会儿在这边抢救,一会儿到那里亡羊补牢,毫无头绪。二批鸡的亏本,把我拖累着。旧仓库的它用,产蛋种鸡就要无奈地当菜鸡处理了,又是一大笔的亏损,我到场部请求他们收回命令,一会儿这个不同意,一会儿那个不点头。我疲于奔命力争保持种鸡。我想,这样亏损下去就成了无底洞。我一定要当机立断,不能再这样被动下去。
  我把面临的情况向场部反映了几次,可他们总认为小事一桩。看不到这些迫在眉睫的问题,马上要拖累鸡场的正常生产,却向上级汇报说:鸡场又建了多少鸡舍,力争达到多大规模,还请电视台来录像做宣传。
  有一天早晨,农场上级机关的冯部长兴致勃勃地来到鸡场,对我极力的赞扬了一番。我非常吃惊。一向诚实的我把鸡场的亏损情况及原因,如实地汇报了。把目前面临的困难也详细说了一边。
  我向冯部长直说,本想引起场部的重视,请他们帮我解决困难的,然而,事与愿违。他们以为我故意拆台,一怒之下断绝了我的一切供应。到了这种地步,我是彻底地失败了,可以说已到了死无葬身之地,我无意间对罪了别人,我实在是无知啊!
  组成这个鸡场的四个方面的目的各不相同。外贸公司,想用我的低价来压面上要求涨价的压力;农场不懂养鸡生产规律,只想达到规模,造些声势,扩大印象;根本不注重经济效益。冷冻厂需要扩大业务量;我想实现梦想。我和冷冻厂的动机接近一点,也比较靠谱。
  在协作过程中,大家各打各的算盘,劲不往一处使,齐心的时侯少,扯皮的时侯多。而我是处于最弱势的,也是最使人无法理解的愚蠢者。我每天高强度的操劳,别人理解为:鸟为食亡、人为财死。
  在我极其无助的时侯,我的先生来了。他既没有愤怒,也没有埋怨,只是淡淡地说:“我辞职了,帮助你一起干。这里必须停下来!不能再这样被动下去了。要想重整旗鼓,一定要把各方的行为和责任全归纳到合同范围内。”我流下了这些日子来强忍的泪水,我说:“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坚强者,其实我是个莽撞者,缺乏头脑的笨蛋。”他说:“你回去吧,启东的鸡场不能再有闪失了,孩子们毕竟还小,这里由我收场。”
  我把一个烂摊子交给了陆企良,我已经无法面对这个复杂的局面,更无能为力去收拾这个烂摊子。近二年来在这种不能自主的漩涡里挣扎,我已经身心疲惫,心力交瘁,思想紊乱。我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反思、梳理和休整,纠正我不切实际的盲动;理清楚与各方面的关系;深查自己身上的缺点……
  20多天后,陆企良从农场打来电话说:所有的肉鸡全部售完,账业出来了,亏本50000多元。种鸡还留着,但也难以为继,如果种鸡当菜鸡处理,又要亏9——10万元。还有工人的解散等问题。
  于是我又回到了农场。我和企良商量之后,决定宁愿亏本也要全面停下来。一是农场已经断绝了供应,种鸡养下去的风险更大;二是不全面停下来,仍然处于十分被动的境地;三是解散工人,手头一点现金也没有,我认为工人的工资一定要付清。
  我们向迟队长提出来:目前,种鸡已经难以为继了,要么他来接管,要么当菜鸡处理。迟表示要向场部请示。我们等了2天没有答复,又去找他时,他还是说马上解决。饲料已所剩无几,于是又去催他赶紧拿出种鸡处理方案。他却让他的父亲乘我们不在时,拉走了600只种鸡。
  这时的我,不知哪里来了些底气,就毫无顾忌地与他争论。第二天他们把种鸡返还时,又做了一件让我们哭笑不得的事,把600只种鸡散到整个种鸡群,造成鸡群的殴打和疾病的扩散。到了这个程度,不处理肯定不行了。我们万般无奈地处理了种鸡,解散了工人。
  “呜——”,渡船在启东的三条港靠了岸。我从痛苦的回忆中醒来,擦干眼泪,在下船的人流中找到了自己的亲人,又回到了启东的惠和肉鸡场。
  我失败了,跌进了一个让我无法面对的漩涡。我非常痛苦,然而,这次惨痛的教训使我清醒了,让我懂得:在生产经营中一定要注重经济效益,一定要一点一滴地去积累资金,才能发展、壮大企业的实力。大公无私和追求梦想是不切实际的天真想法。在法律范围里在商必须言商,必须要为公司的利益负责。
  28. 被起诉
  1986底,我们万般无奈地暂时离开了外县农场的那个鸡场,我把被子和日常生活用品留在鸡场,准备谈妥了再过去。我们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被动地傻干。鸡是活口,养群鸡是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一定要把各协作方的行为和责任都归纳到合同范围内,确保有个安定的生产环境,稳定的供给保障,我们才能集中精力去搞好生产。
  我们正在敦促农场,尽快地对我们提出的要求作出回应。可是农场方面却提出先查帐,并且列出4条所谓我们侵吞了公款的事实,共计金额15328.5元,弄得我们哭笑不得。我们刚来到农场时,他们对我们的做账就明确过:“养鱼的老毛跟你们一样,都是大包干的(定额上交,剩下的归老毛),所以我们不问他的账;安徽人养鱼是分成的,所以由我们管账。因此你们的账由你们自己做”。而且合同上也这样写得清清楚楚的。
  我们是大包干的,犯得着自己侵吞自己的钱吗?我们认为,目前账面上的亏损理应由我们承担。然而,由于他们的不当处置造成了我们的损失,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应该由他们出来分担损失。我们认为目前需要坐下来谈的应该是,如何规范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可是,他们坚持认为我们侵吞了公款。我们无话可说,只好奉陪别人来查自己的账,做一件滑稽的无用功。这是什么逻辑?真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合同上规定农场应该提供周转资金,可是,他们断断续续地只提供了20万元,实际需要周转资金40万元,我只能自己出面到农业银行贷款。他们提供了一部分的资金,属于借款单位,借款单位来查一下账是可以的,但无论如何不能说因为我们侵吞了公款才查账!本想,就这四笔共计15328.5元,有什么难的,查就查吧。可是,就为一笔说我们虚报运费617.72元,就查不下去了,因为所有的发票都是便条(都是些私人临时工干的活)。我十分无奈,当时认为反正我是大包干的,有没有正式发票无所谓。还有一笔是黄惠锋的110元的工资,因为农场的鸡舍迟迟不能完工,有一批种鸡一时进不了场,我只好在外边租了鸡舍让黄去喂养,我想这个工资应该我出的,还是因为我认为我是大包干的,所以没有跟他们打招呼就付了这笔工资。这些小数目,与农场方面的失责造成的鸡场损失比较,实在是微不足道的,然而他们就是抓住细节大做文章。其实说穿了,他们没有诚意坐下来谈,因为我的无知,得罪了一些人。
  农场表面上佯装查账,暗里地却在作进鸡的准备工作。他们3月2日进了我们暂离后的第一批苗鸡,却在3月6日还来电报说:“必须速来结清前面的账,再研究下一步的方案。”我们去后又东推西躲的不来结帐,我只好留个条子:“农场领导:既然喊我来了,又不跟我谈,你们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时间对大家都是很宝贵的,请不要拖延。我没有时间空等……”
  我正在天真地想,有合同存在,不管有多少矛盾和误解,大家围绕合同一条一条对照,总归分得清各自的职责。可是,凭县审计局的一纸公文,就可以认定我侵吞了15328.5元公款。其实,审计局根本不知道我们之间的合作关系。我和农场理应是平等的合同甲、乙方。如果是他们雇佣了我,那么请审计局来认定我侵吞的行为是合法的。而现在我是自己贷款经营,农场也借给我们一部分资金,最多属于不规范操作。就在我想不通:为什么要说我侵吞自己的钱财时,农场一纸诉状把我告到了县人民法院。
  1987年10月,县法院第一次开庭时,我提交了合同文本,说明了事由。在开庭之前我们也提交过答辩状。所以第一次开庭未判决,而是休庭,法院要求农场进一步提供证据材料。第二次开庭,农场仍然没有新的材料,然而法院的态度已经发生明显变化,不再耐心地倾听我们的陈述和申辩了。但我们仍然据理力争,要求首先查明亏损的原因,例如:基建的拖拉,鸡舍漏雨,不但不及时修理,而且在有鸡时揭瓦等等。法院在事实面前不得不再次休庭。
  到了第三次开庭时,法院已经不再要我们陈述事实,而是直接宣读判决书。判决书上没有采信我们多日以来所提供的证据。而睁着眼睛说瞎话:说原告完成了围场河、码头、围墙、晴雨路。明明基建中出了漏洞,却说成预算不周,无力再建第二组。判决书上一方面说承包合同,内容合法,手续齐全。另一方面又说什么“边基建边生产”是口头约定……我怒不可遏地说:“我大包干,亏损我负全责是最合法的。他们造成我的损失,由他们给我赔偿。”判决书上对于连农场自己都无法推卸的事实:漏雨、揭瓦、命令我们让出养着产蛋种鸡的旧仓库等对本案造成亏损的主要因素竟然一字未提。一纸判决书,全是我的错。最后他们也不提1万5千多元的所谓侵吞款了,而是计算出鸡场总共亏损了16万元,责任各半承担,要我赔偿8万元。既然全是我的错,我就该是全责,为什么要各半承担经济责任呢?我想这是不合逻辑的。
  我在家里窝了几天,越想越生气、越想越觉得太委屈。我坐不住了,心中的怒火实在难消,我想:我不能窝囊下去,我要喊出来,即使战死了,也知道自己是怎样死的。就是死我也要站着死。于是我到上海向大哥倾诉。大哥一家根据我的情况开了个家庭会议,然后大哥去找了有名的经济法成律师,成律师觉得我的这个案子实在有点冤,又建议我们去咨询经济法权威,著名的徐大律师。徐律师看了我的材料说:“此案应该说理在你方,而不在他方,但你打输了,原因除了一些偏见外,主要是他方打官司的人实力雄厚,当然不单是物质方面,他们还集中了一些能人,抓住别人的弱点,避开自己的虚弱处,让人一听认为他有理,把无理说成有理。而你们吃亏就吃亏在力量太单薄,你们讲的事实有点散,别人就没有耐心听到底,你们没有把理由罗列在一起。另外一定要把双方的关系放在最前边,不然就是湖涂官司。”在徐律师的推荐下,我又找了市里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陈主任。陈主任看了我们的材料后,觉得判得偏了,这个官司完全以雇佣关系审判是不对的。
  这时已经过了15天的上诉期,于是我们开始走上艰难的申诉路。我们又请了有名的资深经济法李律师。李律师是个非常负责任的律师,将近70岁的她,在接手之前几次到启东来了解实况,她把我的材料整理好以后,送一份给市里中级法院,也给陈主任一份。陈主任是个绝对负责任的干部,他收到了我的材料后,几次到中级法院去找承办法官,一方面从另一个角度了解情况,另一方面跟承办法官一起探讨我的案子。有什么疑问就打电话给李律师。李律师认为,农场及其上级机关的领导,应该检查他们派去负责管理鸡场的干部是否失责,是农场干部不遵重科学,胡作非为,应该追究他们的责任,而不应该嫁祸于我们。
  我大哥一家听了我的倾诉,已经愤愤不平,现在又听了律师的分析,更是义愤填膺。于是我大哥在一个多月内起草了六封信,分别寄给市中级法院、高级法院、中级法院经济庭、经济庭王审判长、农场上级机关的领导、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大哥又走访了高院领导、中院信访站、中院经济庭、人大法制委员会信访办。经济损失是一回事,更主要的觉得农场方面太欺负人了,大哥用尽浑身解数为我鸣不平。
  1988年夏天,我们正在申诉路上艰难地跋涉时,农场向法院申请后来执行了。我家里没有值钱的东西可执行,这些年我虽挣了点钱,但为集体还了7万元的贷款,剩下的钱就在启东市里买了一套25200元的房子,其它就没有什么了,于是他们就把我们惠和鸡场的种鸡抓去。而且作价都是他们说了算。农场里的鸡场垮了,我们赖以生存的惠和鸡场也成了个空壳。
  我出差回来,看见鸡场里只留下鸡粪和鸡毛,几个工人在扫垃圾。我面对着空空的鸡舍,心想还欠着20万元银行贷款,因为每年的利润都上交和分配了,而生产上的周转资金一直是靠贷款的。现在种鸡没有了,这个贷款就无着落。我默默地在鸡场转了一圈,大悲使我没有流泪,更没有痛哭。一个工人过来说:“曹师傅,我们相信你的,我们擦干眼泪重新开始吧!”我十分感激地点点头说:“当然,我们会好起来的。只要我还有一口气,我一定要把这口怨气发出去的。我不会死给他们看的。我一方面还要申诉我的冤屈,另一方面我要用实践来证明我会成功的!”
  回到宿舍,我问陆企良:“这批种鸡价值十几万呢!就说抵债,一共就8万元,减去房子25200元,还剩5万多,怎么一下子把十几万元的种鸡都抵进去了呢?”陆说:“他们来了几十个人,有法院的人,还有农场的民工。当时围观的人围得水泄不通,你又不在,工人有异议(当时我们是集体承包惠和鸡场的,不是我一个人的),法官拿着明晃晃的手铐说‘谁妨碍执行就铐谁’。工人的利益被侵犯了都不能讲话,我还能说什么呢?”由于极度气愤反而使我镇定,我大喊一声:“我不会死的!我一定要证明给他们看,这次的失败到底是谁之过?”这个时侯,我实际上已经破产了,不仅一无所有,还欠了银行20万元的贷款。而且在80年代,不管官司的性质是民事还是刑事,在老百姓的眼里,惹上官司的人一定不是好人。更何况这次执行的声势大、影响广,再加上我在启东的名气,所以一夜之间我的官司在大街小巷里传遍了。虽然我自己认为,即使真是我的错,也没什么丢人的,无非是亏了本、欠了钱而已。可是,在大多数人的眼里,曹钟菊惹上了官司,又背上20万元的巨债,从此名声扫地、永不翻身。我的一些朋友、徒弟都来安慰我。社会上的闲人又开始为我编新的故事,我又成了新闻人物。但是报刊、电视、广播没有发过声。后来听朋友说,农场所在的县广播里播过一条简短新闻,说县人民法院帮助某农场到启东胜利完成了执行任务。
  农场来拉我们的种鸡,除破坏了我惠和鸡场的生产之外,他们自己是一无收获的。已经开产的种鸡是不能搬家的,一搬家不但不产蛋而且很容易生病死亡,况且当时正值高温天气,一路上又是几个小时喝不到水,稍有点养鸡知识的人,都不会去做这等蠢事。还由于他们没有办好检疫证,在青龙港摆渡时被扣了一天一夜,所以他们拉回去的鸡,死了很多,死剩下来的产蛋也极少,所产的鸡蛋还不够当天的饲养成本。这批种鸡不搬家是个宝,一搬家连棵草都不如。他们挣得了面子上的胜利,经济上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执行费用不说,这么多人的开销也是一大笔支出,经济账肯定算不过来的。做了件损人不利己的事。
  我这棵小树苗就这样被狂风无情地掀翻在地,抽打得支离破碎,树干被折断,断枝残叶散落一地。乍一看,我这棵小树已经死了,然而我还有无数根须连着大地,大地母亲用博大的情怀呵护着我,我没有死,死不了!我面对着信任我的工人,眼看着空荡荡的鸡舍,心里谋划着起死回生的绝招。另一方面,我仍然不放弃申诉的权利,我和我的大哥艰苦努力着,不懈奋斗着。上级法院发现了他们的执行错误,要求执行回转,我们终于盼来了,市中法院一份要求执行回转的公文。
  收到公文时,我已经起死回生了。我和陆企良此时正在天上、地面连轴转,我们和天津大海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每周二次送苗鸡到天津,每月的利润在8万元以上,半年就盈利59万元。我们商量下来,还是抓住机遇把精力放在与天津的合作上,既开心又赚钱。我们现在正是赚钱的黄金季节,一样是钱,还是捞现的吧!
  我们的法律顾问帮我去办执行回转,他给我一张可以执行回转的清单,一分现金也没有,全是一些破烂货。算算经济账实在不划算,我就拒收了。我说:“有了这纸公文就足够了,也算是对我们精神上的一种尉籍。要拿回这些对我们一点没有实际用场的破烂货,我还得花钱雇船雇人运回来,实在有点得不偿失。”
  一场于我生死攸关的官司落幕了,更象是一场没有赢家的闹剧,在我的心上划下了深深的一刀,我痛定思痛心更痛,痛!痛!痛!痛我志高盲动遇阴风,雄心壮志时不逢。这场官司在我心里种下了资本经济的理念。从此之后我的头脑里装满了经济展望和经济效益。我从认真研读“毛选”、雷锋日记……到刻苦钻研养鸡科学知识,今天开始又增加了学习经济理论和相关的法律知识。我不再单纯了,我的情商得到显著的提高。在整个打官司的过程中,我接触到了名律师、大律师、大法官和一些高级政要,让我这只井底之蛙开了眼界,增加了阅历,学到了能保护自己的许多法律知识。以致后来我没有打输过一场官司。还让我相信各级政府中虽然常常出现一些不协调的小人,但我坚信我们的国家机器是健康的,政权是稳固的,社会是公平正义的,小人永远兴不起大浪。
  我在这个农场的这一段经历,虽然很委屈、很痛苦。我浪费了两年的时间,经济上受到了致命的打击。却也锻炼了我的意志、丰富了我的社会经验,让我从单纯走向成熟。上帝在给我关上了一扇窗的同时,又为我打开了另一扇门。我的思想观念转变后,从90年代开始,我的鸡场的经济基础得到了迅速的积累。在经济社会里,我是鸡场的负责人,我就要为鸡场的利益负责,为鸡场的发展考虑。遵循经济规律,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要为鸡场利益最大化努力。想赚钱是发展的原动力。小平同志说得好:“发展是硬道理”,只有发展了,社会才能进步,人民才能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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